《一生悬命》作者:陆春吾   内容简介   既然被逼得没了退路,就把眼前的绝路搏成生路!   编辑推荐   ◎ 豆瓣阅读“悬疑幻想”小说年榜TOP 1,9.6分社会派悬疑烧脑力作!   ◎ 被人陷害的老实人x被逼杀夫的苦命女x被迫逃亡的替罪羊   ◎ “三个赌徒皆以为抵达了故事的结局,然而因果的轮盘,才刚刚开始旋转。”   ◎ 一桩木箱抛尸案引出的连环杀局,从南方密林到北方岛城的十年逃亡!   内容简介   倪向东最好的朋友死了,   死前打来一通电话,求他将一口木箱运往荒山小屋——   “放下就走,别好奇,知道太多对你没好处。”   殊不知,木箱里装着的,正是好友的尸体!   与此同时,好友的妻子报警称丈夫遭人杀害。   一夜之间,倪向东沦为全城通缉的杀人凶手。   被人陷害、被逼杀夫、被迫逃亡……   几只走上绝路的狐狸,究竟能否突破命运的困局?   悲喜交替,无有尽头。   一生悬命,至死方休!   内文金句   ◎ 命运大抵如此,那些改变一生的关键拐点,总隐在看似琐碎 的寻常日子里,叫人无可防备。——本书第93页   ◎ 因着同一桩谋杀,三人被命运驱赶着奔逃,而他们却并不知 前路坎坷,只是暗自发誓,往后余生,定要做个好人。——本书第376页   ◎ 蓬松的茅草是她用脸上受的巴掌换的,刷着新漆的木门是她被撕扯掉的头发,四面新墙是踹在她腰上的那一脚……竹梯是谩骂,院子是羞辱,新房里的一桌一椅都浸着她夜深人静时的哭泣。——本书第56页   作者简介   陆春吾   豆瓣阅读黑马悬疑作者,中国现当代文学硕士。   曾先后于《半岛都市报》担任新闻记者、青岛市广播电视台担任编剧、青岛市视生活融媒 体中心担任文学统筹。   擅长以鲜活的现实生活为底色,讲述平凡的小人物如何在荒诞与悲幸交织的命运中奋力突围。其作品文笔老辣,结构精绝,情节张弛有度,极具电影质感。   小说《全息乌托邦》于2021年入选豆瓣阅读第三届长篇拉力赛悬疑组决选名单。代表作《一生悬命》《迷人的金子》已售出影视改编权,其中《一生悬命》更斩获2022年豆瓣阅读“悬疑幻想”小说年榜TOP1。 第一章 箱子   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马书》   命运之神没有怜悯之心,上帝的长夜没有尽期。你的肉体只是时光,不停流逝的时光,你不过是每一个孤独的叹息。——博尔赫斯 《你不是别人》   ……   第二次停下休息的时候,倪向东终于承认自己老了。   他斜倚着一株歪脖子松树,扶腰喘个不停。那个沉甸甸的破旧木箱就搁在脚边,压趴了大片枯草。冷风一吹,颈窝里的热汗登时变凉,顺着瘦削的脊背往下淌,直流进洗得松垮垮的三角裤衩里去。   他吸吸鼻子,打帽檐和口罩的缝隙四下打量,再三确认附近没有摄像头才一点点将口罩拉下来,从半盒皱巴巴的哈德门香烟里挑出根最长的烟屁股斜叼在嘴上。如今这种便宜劲又大的烟可不好找了,碰上卖的他总是多囤几盒。   嚓,火光跳动,尼古丁弥散,疲惫化作乳白色的烟,随山风散尽。   到底还不算太老,想到这里,倪向东又重新快活起来。   他哼着歌从半山腰朝下打量。   夜幕降临,街灯还未亮起,林立高楼尽数没在雾霭之中,影影绰绰的剪影。高架桥延伸至天际,车灯闪烁,一边是流动的金,一边是跳跃的红,远远望去,似一条泾渭分明的河。   他睁大眼睛,游戏般的试图寻找自己那辆二手五菱宏光面包车。   自然是寻不见的,上山前他小心将它停靠在荒无人烟的小路旁,抱起一捧枯枝败叶均匀撒在上面,盖了个严实。此刻,渐浓的夜色早已将车和他的来路一同吞没。   “干嘛的?”   突如其来的声响吓得他手一哆嗦,香烟滚落,在黑色棉服上烫出个洞。   绳子一头的狐狸狗跳着脚狂吠,另一头的遛狗老头两步抢上来踩灭了火星。   “什么素质,怎么在山上抽烟?着火了谁负责?”老式运动鞋在烟头上又狠碾了几遍,“你干什么的?大晚上的藏这干嘛?”   “搬家公司的,来送货。”   这话半真半假,所以他说的自然而然,并不慌张。   “送货?”遛狗老头似乎不买账,偏着脑袋朝他身后打量,视线扫过他意图遮掩的木箱,“这荒郊野岭的,再往上都是些孤坟,哪有人住?给谁送货?送的什么?别在这撒谎掉皮的——”   训诫戛然而止,大概是因为老头看清了他的脸。   这种情况倪向东早已习以为常。   那些看见他面孔的人总是同一套流程,舌挢不下,欲言又止,在惊恐,怜悯与好奇间举棋不定,之后便扯个理由快步离开。   老头也是如此,甚至连借口都没有找,吓得逃离小路,直接顺着山坡向下出溜。狗几步抢到他前面,跑得四爪离地,呼哧带喘,遛狗绳绷得笔直。   倪向东站在那里,沉默地注视着他们的落荒而逃,脚下是同样静默的木箱。   直到一人一狗越跑越快,转眼消失在山路拐角,他才重新将口罩拉上来盖住了脸,抱起木箱颤巍巍向山上走去。   要不是曹小军,他绝不会趟这摊浑水。   昨天半夜,睡得迷迷糊糊的倪向东被手机铃声吵醒,屏幕显示一串陌生数字。不接陌生来电是他早已养成的习惯,可电话挂断没几秒,同一个陌生号再次打来。   一连三次,他终于不耐烦地接听。   “喂?”   电话那头传来一连串杂音。   “喂?找谁?”   仍没有人回答,只有滋滋拉拉的怪异声响不停传来。就在他要挂断的时候,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   “是我。”   倪向东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脸庞发烫,手指却是凉的。   “小军?你换号了?”   “你现在说话方便吗?”   “方便,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孤家寡人一个——”   “好,我问你,咱哥俩算兄弟吗?”   “算。”   “那你愿意帮我个忙吗?”   “没问题。”   “我不能解释太多,如果你信我,只管照着我说的去做,可以吗?”   倪向东左手攥着电话,右手在床头柜摸索着点了根烟,半晌没言语。   “喂?东子你在听吗?”   “接着说。”   曹小军的要求很简单,请倪向东帮他运一只箱子。只是这事情不能告诉任何人,就连他妻子吴细妹也不行。倪向东要在太阳落山之后,将这只箱子送到山顶一座废弃小屋,之后便可以离开。   “东子,你能帮我吗?”   没有回应。   “东子?”   “小军,你告诉我,”倪向东熄灭了烟,疲倦地阖上眼,“箱子里到底装着什么?”   倪向东找到荒屋的时候,天边最后一丝余晖消散,四野彻底坠入黑暗。   他早已筋疲力竭,两臂哆嗦个不停,深一脚浅一脚地越过荒草,站在门前。   嘎吱,门没锁,油漆斑驳的木门一推就开。   恶臭扑面而来,这里早已被上山的人作为临时厕所。   “有人吗?”   没有回答,只有北风穿过残缺的玻璃窗呼啸着灌进来。   倪向东小心翼翼地探头,借着手机微光打量起房间。   八十年代的木头桌子,上面散落着旧报纸和一只铁皮暖瓶,墙上贴着美女挂历,墙角支着一张单人床,枕头和床单早已烂成破絮,污浊地看不出颜色。遍地垃圾和粪便,手电光照过去,一只小巧敏捷的动物一闪而过。   他弓下身子,两手勾住木箱上的铜环往里扽,箱子摩擦水泥地,发出难听的噪音。   这箱子似乎越发沉重,倪向东努着腮帮子,肌肉绷紧,腰眼发酸,直拖到房子中央才松了手,手撑膝盖气喘吁吁地杵在那发呆。   空荡荡的房间里,木箱显得格外突兀。   箱子是乡下的老款式,棕黄色,外层涂着清漆,四角包铜,锁扣处泛着铜绿。   他忽然很想看一眼,里面究竟装着什么。   昨晚他追问到电话挂断,曹小军也没有告诉他箱子里到底装了什么。   “放下就走,别好奇,知道太多对你没好处。”   曹小军的嘱咐在耳边一次次回荡。   任务完成,是时候离开了。倪向东拍拍身上的土,起身朝外走,走了两步又停住脚步,回头盯着那只箱子。   有一股莫名的冲动。   他想给曹小军打个电话。   他摸出手机,冰凉的食指来回戳着破碎的手机屏,好长时间才解开锁。他翻找到曹小军的旧号码,不抱任何希望地按下拨打键。   短暂的等待后,铃声自他身后响起。   倪向东拿开手机,惊恐惘然地环顾空房间,最后才确定铃声的来源。   曹小军的铃声是从箱子里传出来的。   箱子。   此刻他已顾不得警告,抓起桌上的暖壶大力砸下去,锁扣断裂。他看见一个男人像胎儿般蜷缩在木箱里,脑袋垂在胸前,痛苦的侧脸在屏幕的明灭之间若隐若现。   他一路上运送的正是曹小军的尸体。   窗外亮起闪电,将一切照得通明。   咔嚓。   他听见塑料盒被踩爆的声音,接着是一阵慌乱的脚步声。   突然间,倪向东明白过来,刚才那道白光不是闪电,而是手机拍照的闪光灯。   屋外有人在偷拍,拍他“抛尸”的证据。   可待他追出去时,窗外的偷拍者早已遁入黑夜,不见踪迹。 第二章 头发   孟朝刚把车停好,小八就擎着他那笔记本靠上来了。   “孟队,不好意思,您刚回去休息就给我叫回来了,实在是情况特殊——”   “别您呀您的瞎客气,”孟朝睁大眼睛强忍住涌到嘴边的哈欠,“怎么回事?”   “四楼的住户反映说自己家厕所下水道堵了,找师傅来修,结果从主管里掏出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拖把布,肥皂头,塑料袋,还有——”   “说重点。”   “还有大量头发。”   “头发?”孟朝拿起路上买的煎饼,大口咀嚼今天的第一顿饭,“管道里有头发这不很正常吗?”   小八的目光从笔记本上收回,半是同情半是无奈地投向孟朝,直看着他咽下嘴里的煎饼,才迟疑着开口,“还有头皮。”   “嗯?”   “掏出来的部分头发上连着头皮。”   “连着头皮,”孟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继续啃了口煎饼,“摸排了?”   “嗯,因为这种老式民宅上下共用一根排水管,所以我们分头逐层进行了摸底,六楼有个住户反映说自己老公已经好几天没回家了,然后我们进行了详细检查,确实从厕所瓷砖缝隙里发现了疑似血迹的污渍。”   “技术室的人到了吗?”   “痕检和法医已经进去了,队里其他老人也上去了,他们让我在外面等您来。”   “多长时间了?”   “大概半小时。”   “行,那咱也上去看看。”   孟朝刚走了两步忽然立住脚,转身打量眼前这个比自己还高出半个头的小伙子。   早听说队里要来新人,可他前阵子配合总局那边追查西郊杀人案,今天才算第一次好好认识。小伙子忒客气,逮谁都鞠躬,见谁都微笑,八颗牙跟展览似的成天挂在外面,所以队里有嘴欠的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小八。   孟朝冲着夜幕中悬在自己头顶的大白牙愣了一会,感慨着果不其然。   “那个,你叫什么来着?”   “童浩,您叫我小童就行。”   “来多久了?”   “不到一个礼拜。”   “行,一会进去后少说,多看,机灵点。”   “孟队,您放心,我一定好好表现,说实话我也没想到这么快就碰上大案了——”   孟朝急刹住脚,重新望向身后的牙以及牙的主人。   “童浩,我能理解你迫切办案的心情,但我必须告诉你,真实破案的过程不像电影里那么刺激过瘾,往往枯燥漫长,甚至带着点窝囊,所以你最好收起你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静下心来,顺藤摸瓜。破案要用脑子而不是大话,明白吗?”   “明白。”   “还有,牙给我收起来,哪有刑警天天乐得跟门童似的,犯罪分子都嫌你不专业。”   童浩闻言闭上嘴,强凹出一脸苦大仇深。   行吧,在队里熬几个大夜他就懂了   孟朝叹口气,把吃剩的煎饼往童浩怀里一塞,摆摆手招呼道:“走。”   二人来到六楼的时候,狭小昏暗的过道已经被看热闹的街坊围得水泄不通。   “多好个人,说没就没了。”   “就是说,上个礼拜小曹还帮着俺妈搬煤球来。”   “警察同志你们要紧抓住坏人,不然这房子我们都不敢住了。”   孟朝无视被人群团团围住手足无措的童浩,径直拨开众人,走到正在拍照的痕检身后。   “怎么样?”   “不行,咱来之前看热闹的人已经涌进来了,脚印又多又杂,现场被破坏了,提取不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痕检马锐脸上挂着俩鲜明的黑眼圈,“不过暂时没发现明显抵抗搏斗的痕迹,我猜测要么是出其不意,要么是熟人作案。”   孟朝点点头,又走到法医身边。   “夏,你这边呢?”   穿着防护服的法医夏洁摇摇头,口罩后的声音有些含混。   “没有尸体,没法进行进一步推断,我只能猜测。”她伸手指着餐桌,“这里发现少量喷溅式血迹,怀疑受害者在这里遭受过重击,现场血液被擦试过,没有发现明显拖拽痕迹。”   她带着孟朝走到厕所,另外一个法医正趴在脏污瓷砖地上收集毛发。   “我们对这里进行过重点检测,鲁米诺反应显示卫生间洗手盆和蹲坑里都有稀释的血液痕迹,怀疑犯罪分子在这里清洗过自己,不过——”   “不过什么?”   “你知道的,鲁米诺试剂对动物血和尿液也有反应,厕所蹲坑里残存的排泄物可能会对结果准确性有一定干扰。”   夏洁看了眼孟朝。   “我们会尽快完成 DNA 比对,确认下水道里的头皮与失踪者是否是一个人。但我得提前打声招呼,没尸体我们能做的工作有限,也不敢误导你们。”   卧室传来短促压抑的啜泣,冲断了二人的对话。   孟朝循声望去,昏黄的灯光下,他看见一个抽泣的侧影。   吴细妹瘦削的身板沐浴在暖光之中,裹在烟粉色棉服里的躯干像一截燃烧后的灰烬,有形无神,任何风吹草动都会让她魂飞魄散。不知是冷的还是哭了太久,鼻尖和双颊微微有些泛红,面对女警的询问,她只是疲惫地摇头,不时用手掌根抹下眼睛。   跟精巧耐看的五官相对,她有一双极不相称的手,粗糙开裂,指节处胡乱贴着几圈脏污的医用胶布。   孟朝走过去,吴细妹看向他的目光有些拘谨,这猫一般跳跃的眼神很快又收了回来,低头看向自己的鞋尖。   孟朝抄手站在旁边,用眼神示意女警继续。   “家里少了些什么吗?”   “少了只箱子。”   并不标准的普通话,看来吴细妹不是北方人。   “这箱子很特殊吗?还是里面有重要的东西?”   “不,就是只旧箱子,装的都是些不值钱的杂物。”   “里面东西一起消失了?”   “不,东西还在。”吴细妹的声音越来越小,右手怯怯地指了下床脚,那里扔着些大小不一的塑料袋,里面装着男女款式的凉鞋,“那人把里面的鞋倒出来了,只带走了箱子。”   “进来就为了偷只旧箱子?”   女警不解地瞥了眼孟朝,孟朝也纳闷地挠头,这时童浩终于挣脱了人群的束缚,一脸兴奋地挤过来,棕色小笔记本翻得哗哗响。   “孟队,大发现——”   他瞥见孟朝脸上的表情,重新严肃起来,声音也跟着低了八度。   “孟队,一楼捡破烂的余大爷说下午三点的时候,看见有人抱着箱子上了辆面包车。”   “打电话调监控,然后——”   孟朝警觉地回头,发现吴细妹也在同一瞬停止了叙述,侧耳偷听着两人的对话。他递给女警一个眼神,女警立马会意,鼓励似的望着吴细妹。   “曹小军下落不明,我们越早找到他,生还的几率越大,所以你不要怕说错,想起什么都可以,现在每条线索都很重要。”   “我,我确实想起件事来,”吴细妹蹙起眉头,“大概一个月前,小军有次喝多了跟我说——”   “说什么?”   “不过都是些醉话,不作数的。”   “你只管告诉我们,”女警放缓语气,“剩下的交给我们判断。”   吴细妹沉默了半晌,再抬头时漆黑的眼仁里满是惊恐。   “他说如果他死了,那肯定是他干的。”   “他是谁?” 第三章 落果   倪向东盯着枝桠上的柿子,抽出烟盒里最后一只烟。   时至年根,北风呼啸,荒山上该秃的秃,该落的落,遍地枯枝败叶。最后的生机只剩下零星的矮松和这柿子树尖上的几颗果子。   也许他这条命也跟树上的柿子一样,熬不过这个冬天了。   他没有逮到那个偷窥者,那人比他更熟悉山上的路。   不能再往山下追了,再跑他就会进入监控的范围里,在想清楚出路前,这座层峦叠嶂的荒山无疑是最好的藏身之处。   踅回废屋的路上,他一根根地猛抽,试图用尼古丁唤醒理智,从混乱思绪中缕出一条生路。   窗外偷窥的人是谁?   杀小军的凶手?刚才遛狗的老头?以前住在这里的护林员?抑或是其他什么刚好路过的倒霉蛋?   不管是谁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是他一路左顾右盼做贼心虚般抱着个箱子上了山,如果警察追起来,他定背着重大嫌疑,逃不过盘问。   现在该怎么办?   报警看上去是最好的方案,毕竟人不是他杀的。   可是有人信吗?眼下人证物证俱全。   而且他不能进警局,不能再跟警察产生任何瓜葛。   当年那场意外在每夜的噩梦中重现,宛若冰湖上的细小裂纹,十一年来走的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他始终记得自己是以什么为代价,一寸寸地爬向命运的彼岸。   他绝对不肯再回去过那种日子。   抛下尸体逃跑?   不,箱子上肯定沾上了他的指纹,说不定曹小军身上也有他的印记。   这在所难免,毕竟两个人以前是合伙干搬家的,同进同出,有段时间甚至同吃同住,保不齐在曹小军身上留下点什么。   他不能留下任何对自己不利的证据一走了之,他不能留给警察一个逮捕他的理由。   干脆一把火点了这里,把证据烧个一干二净?   可这样一来两个案子就太相似了,如果惊动了家乡的那批警察,事情只会变得更加复杂难看。   事到如今只有一个法子可行,那就是让谋杀未曾发生。   至少看上去不曾发生。   对的,没有尸体就没有凶杀。   就算有人报警,那警察也只能当成失踪来处理,多少能为他搞清真相争取时间。   也许这段日子吴细妹会伤心,那在所难免,再说了,他也可以好好地照顾她,出于同情,愧疚,或是其他不能言说的感情。   想到这里,倪向东打定主意。   眼下最重要的就是找到一个地方,把曹小军的尸首连同对自己不利的证据一起深藏起来。   他拖着箱子走了很久,在寒冷的冬夜里大汗淋漓。   山间的枯枝不足以遮挡身影,好在夜色正浓,帮他阻隔了不必要的麻烦。   他绊了一跤,扑倒在齐膝深的鬼箭羽丛中。等看清脚下绊自己的东西,不由笑出了声。   连老天爷都在帮他。   眼前是个半米多宽的椭圆形洞口,不知是动物还是什么人挖出来的。倪向东趴在地上,朝里打量。洞穴曲折迂回,深不见底,直通向漆黑的地下。周边灌木丛生,只有一棵歪脖子柿子树。   他满意地环顾遍地的烂柿子,有落果好,有落果说明这地方没人来,是个抛尸的好地方。   倪向东长舒一口气,撅下一截树枝,借着原本的地势将坑挖得更宽,更深。   深到足够埋一个死人。   对于这种事情,他是有经验的。   他了却一桩心事,倚着柿子树享受烟盒中最后一颗烟,看着那缕缕白烟袅袅上升,变成天上的云。   烟吸到了海绵嘴,他知道是时候上路了。   “兄弟,别怪我心狠,”他边念叨边将箱子拖进坑里,“冤有头债有主,谁干的你,你找谁索命去。”   箱子里的曹小军自然无言以对。   稀土连同草根碎石一起落在箱子上,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倪向东掬着第二抔土的手悬在半空,迟迟没有落下。   他忽然觉得自己很不是个东西。   事情发生后他一直在想自己如何洗清嫌疑,巧妙脱身,可对于小军的枉死却没来得及悲伤,是的,他甚至都没想过要悲伤。   一想到小军今后要独自躺在这个山窝窝里,倪向东心里就不是个滋味,嘴巴一瘪恸哭起来。   往日的点滴忽隐忽现,想到今夜是最后的诀别,他忽然想要再看小军一眼,跟这个家乡的弟兄好好道个别。   他再次掀开了木箱。   月光之下,他看见一个人蜷缩在箱底。   可那个人不是曹小军。   倪向东的哭声戛然而止,他感觉胃在痉挛,里面的食物翻江倒海。   小军尸首不翼而飞,却又莫名多了一个死人。   眼前的陌生人穿着一身制服,看样子是守山的保安。   可是保安怎么会死在这里?   这人个子比曹要高,手脚撅成诡异的弧度,应该是凶手下死劲把他硬塞进箱子,想必筋骨早已折断。   倪向东头昏脑胀。   第二起凶杀什么时候发生的?是自己追出去的那段时间?难道在偷窥者之外,现场还有第三个活人?   想到这里他噌的一下站起来,充满戒备地四下环顾。   刚才还为他提供藏匿之所的树林,如今变得阴寒叵测。他知道,有一双眼睛正含笑观望他的狼狈。   “谁?滚出来!我跟你无冤无仇,为什么害我!”   倪向东的怒吼在夜色中回荡,有什么东西扯了扯他的衣角。   他猛回头,顺着哆嗦的手,看见躺在箱子里的小保安。   微弱喘息,发出嗬嗬的声响。   “救我,大哥,你救我,”这张娃娃脸被泪和血弄得乱七八糟,“我不想死,求你,救救我。”   山脚下传来越来越近的警笛,警用手电的光亮切碎了夜色。   倪向东忽然听见了往事的嚎叫。那是冰层破裂的声音,是十几年的如履薄冰功亏一篑。   他知道,一切卷土重来了。   不管愿不愿意,那条路他都得再走一遍。   小保安的声音渐渐弱下去,脸上的神情由哀求变成惊恐。他看清了面前男人的脸,看见男人漠然转身,再回来时左手攥着块石头。   倪向东将石头举过头顶,面无表情。   “啊——”   短促的尖叫惊起了睡梦中的飞鸟,它们四散而逃,很快又跳到临近的枝干,重新进入梦乡。   嘈杂的脚步渐渐逼近。   倪向东终于停了手,嘴里呼哧呼哧喷着热气。   他抬头望向天边清冷的月牙,记忆中的那一天,也是这样的月光。   呵,大概这就是命吧。   整理好衣服,他带着自嘲的笑,深一脚浅一脚,迎着脚步声走去。   吧嗒,吧嗒,吧嗒。   山风吹过,柿子树枝桠摇摆,仅存的果子落在倾翻的木箱上,摔了个稀烂。 第四章 左脸   孟朝童浩俩人刚走到半山腰,远远就瞅见派出所民警何园搀着个保安一瘸一拐地往下走,保安衣衫凌乱,捂着左脸不住地哼唧。   “怎么回事?”   专心看路的何园闻声吓了一跳,抬头见是孟朝才松弛下来,苦笑道:“这是今晚值班的保安,被人打了,石头正砸在脸上。”   “哥们儿下手挺黑啊,”童浩大大咧咧上去查看保安的脸,后者痛苦地躲开,“打人的抓起来了吗?”   “我们赶到的时候早跑了,就他自己躺在地上。”   何园瞥了眼童浩,孟朝趁机介绍起两人。   “这是童浩,刚调来的新人,这是小何,何园,咱区片派出所老民警了,你应该叫声姐。”   “少来,我年轻着呢。”何园一把拦住正要鞠躬的童浩,“怎么你们刑警大队都来了,出事了?”   “是有点情况,我们来看看。”孟朝侧过头去看保安,脑门上一个大口子,半张脸血肉模糊,“这都够得上故意伤害了,谁打的你看清脸了吗?”   “天太黑,没看清。” 保安摇头,扯痛了伤口,“诶吆,你说我这是得罪谁了,平白挨这一下子。”   “孟队,你们先忙,我带他去处理下伤口,然后回局里做笔录。”何园说完就要扶着人往下走,保安突然住了脚,往左边小径指了指,“那个警察同志,我想先上趟厕所。”   “要帮忙吗?”孟朝回头问道。   “不用不用,”保安不好意思地摆摆手,“撒尿我自己就成,你们看着我反倒不好意思。”   “我记得厕所在下个路口,”童浩挠挠头,“刚才上山时候见着了,好像是往右边走。”   保安茫然四顾,继而恍然大悟,“我这满脸血弄的啥也看不清,差点转向,谢谢你啊。”   “不谢,你们下山慢点,”童浩扶着保安走过凝着薄冰的台阶,“天黑路滑,别再摔了。”   孟朝看着何园扶着保安一点点往山下挪,心底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总觉得自己正在与什么擦肩而过。   “孟队?”   可是他又说不清到底哪里不对劲。   “怎么了?”童浩胳膊肘撞撞他,“爬山爬岔气了?”   孟朝思绪被他一肘子撞的七零八落,顿在原地。   “我教你一招,你先岔开腿,蹲个马步,顺时针揉——”   他懒得理他,两手抄兜,像是要证明什么一样,大步朝山顶走去。   根据街头监控显示,倪向东带着箱子一路开到了山上,而他们在山脚也确实找到了他那辆面包车。   问题是再往上走就没有监控了,而这座名为浮峰的山面积达 20 多平方千米,怪石嶙峋,山高树密,想要藏人非常容易,展开地毯式搜索并非易事,也许在大队人马赶到前,倪向东早就从其他小路逃跑了。   “孟队,你说打他的那人会不会就是倪向东啊?”童浩三两步跑到他身边,“我有直觉,倪向东跟这案子有关系,肯定是杀了曹小军后来这抛尸,结果没成想被保安撞见,痛下杀手,谁知保安命大,活下来了。”   “嗯。”   “不过倪向东能跑哪去呢?”童浩俯瞰夜色中连绵起伏的黑色群山,“这山这么大,藏哪都有可能啊,这上哪找去。”   “这不就找着了?”   孟朝拣起地上的烟蒂,朝头顶一指。前面几十步的地方有个水泥小平房,看上去年久失修,脏污残缺的玻璃反射着手电的光芒。   二人进去的时候,一个四十来岁胖乎乎的民警正撅着屁股查看地上的脚印。   “老陈。”   名叫老陈的民警有张和善的圆脸,童浩猜这人肯定跟区片里的大爷大妈们处的很好。   老陈惊喜地诶吆了一声,在屁股后面擦擦手就要来跟孟朝握手。   “老孟,你怎么来了?这打架斗殴的事还不劳你大驾吧?”   “我查另一桩案子。”孟朝瞥了眼老陈身后。   “你们也觉得不对劲吧?”老陈指着地上的血迹,“这血迹散布不均,中间明显缺了一块,现场肯定被重新布置过。”   孟朝带上手套,细细翻看地上破碎的铁皮暖瓶。   “队长,箱子不在这里。”   “对啊,你说箱子呢?”老陈抱着胳膊站在一旁,“藏哪去了?”   此话一出,孟朝和童浩不约而同地望向他。   “你怎么知道有个箱子?”   “报案大爷说的,他反映有人大晚上的抱着个箱子往山上走,感觉不对头,让我们上来看看,还说那人眼神凶狠,左半边脸坑坑洼洼的,结果刚到就看见被打的满脸是血的保安往山下跑——”   “等会,”孟朝忽然打断老陈的叙述,“大爷说抱箱子上山的人长什么样?”   “脸跟蜡化了一样,布满疙瘩,我怀疑是严重烧伤。”   “哪边?”   “左边。”   “保安伤在哪边?”   “也在左边,”老陈眨眨眼,“怎么了?”   中计了!   孟朝终于明白那不舒服的直觉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啊,如果真的是保安又怎么会连厕所在哪个方向都搞错。   希望一切还来得及。   “这屋子你别碰,通知刑警队来人。”   说完就朝山下飞奔,不明就理的童浩紧跟着追了出去。   “诶诶?怎么回事?”老陈冲着俩人背影高呼,“你们这刑警队的怎么都一惊一乍啊?”   童浩三两步就超过了孟朝,赶在他前面跑到了厕所。一见守在门口的何园,他松了口气。   “人呢?”   “里边呢,怎么了?”   童浩手撑膝盖,冲她艰难地摆摆手。   “不知道。”   “不知道你跑什么?”   紧接着孟朝也赶到了,捂着岔气的肚子大喘气。   “人呢?”   “里面呢,”何园疑惑地盯着两人,“到底怎么回事?”   “对啊队长,”童浩直起身子,“怎么回事?”   调整好呼吸的孟朝将食指比在唇边示意噤声,招呼二人围拢过来。   “我怀疑里面那人不是保安。”   “不是保安?”何园问,“那是谁?”   童浩已经明白了队长的暗指,不合身的制服,刚好受伤的左脸,对公厕位置的不熟悉,他咽口唾沫,紧盯着公厕大门。   “这里几个出口?”   “就这一个。”   “好,”孟朝示意童浩跟他进去,“你守住出口,我俩进去看看。”   二人掀开塑料门帘,一前一后地拐进男厕。   这里比别处冷些,头顶的日光灯滋啦滋啦闪烁,忽明忽暗,右手边四个隔间的塑料门紧闭。孟朝故作轻松地吹着口哨,走到左侧的立式小便池跟前。   “嘿,小伙子你上完了吗?”   没有回应。   “小伙?”   吱嘎——   孟朝边说话边悄悄靠过去推门,第一个隔间是空的。   他快速推开第二和第三个隔间,依旧没人。   此刻他与童浩一左一右守住最后一个隔断,推了推,厕所门反锁,有人。   点头示意后,童浩一脚踹开大门,轰隆声响在过道里回荡。   “不许动!”   隔间里没有保安,也没有倪向东。   他们面前只有一个留有浅黄色尿渍的蹲坑。白色瓷砖上两个血手印向上延伸,伸向大开着的后窗。   “孟队,他翻窗跑了。”   孟朝追过去,寒夜冷风穿过窗户打在他脸上。   无尽夜色中,他仿佛看见了倪向东慌乱逃窜的背影,融入 20 平方千米的群山之中。 第五章 传言   12 月 31 日晚 11 点 59 分,当琴岛市所有居民都在等待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永夏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队长孟朝拆开了今天的第三包烟。   位于三楼的会议室窗帘紧闭,烟雾缭绕。   会议桌上上的八份外卖就动了一份,两个烟灰缸却被烟蒂塞得满满当当。   当孟朝又抽出一根的时候,副队长马驰华一把拦住了他。   “差不多行了,屋里还有女孩呢,自觉点。”   孟朝瞄了眼楚笑和何园,默默摁熄烟头,推开凳子走到窗前,拉开条缝,午夜清新冷冽的空气灌入室内。   坐在他旁边的楚笑松了口气,将会议材料悄悄从鼻子前挪开,轻轻扇动面前的空气。   “上了他的当,”孟朝叹息,“他就这么从我们眼皮子底下溜了。”   睡眼惺忪的陈更生瞥了眼队长的背影,在会议记录横七竖八的两个“正”字后面又画上一条“一”——这是会议开始后孟朝第十一回 埋怨自己了。   “孟队,这不赖你,谁能想到倪向东这么狡猾,居然扮成受害者。”前来配合调查的何园叹口气,“我也是笨,扶了他一路居然没看出破绽。”   “话说这人对自己真够狠的,为隐藏身份直接拿砖头朝脸上拍,大晚上猛一瞅那张血滋呼啦的脸,谁也反应不过来。”   童浩吃完一抹嘴,将面前外卖空盒重新盖上盖。   “你们吃点啊,不吃饱脑子跟不上。队长,吃点。”   “小八——咳,小童说的对,”马驰华敲敲桌子,“打今天起咱们又算是套上了,你们几个没吃饭的趁热吃,破案是个体力活。”   他朝孟朝一挥手。   “小孟,快,带头吃点,大家都跟你一块饿着呢。已经通知机场、码头、火车站和汽车站了,交警大队那边也表示配合,一有倪向东的影立即行动,所以你别担心他流窜了,他跑不出琴岛。”   孟朝把窗户一关,斜靠在凳子上,懒洋洋地拆开装着野馄饨的塑料袋。   “老陈,麻烦你再说一遍情况,我们从头捋捋。”   “12 月 31 日晚 19 点 46 分,我们派出所接到报案,说 18 点 30 分左右,浮峰附近有个大爷看见一个可疑人士抱着箱子往山顶走了,据大爷描述,此人五官狰狞,左脸有大面积疤痕,一看就不是好人。”   老陈清清嗓子,“注意啊,这句一看就不是好人可不是我说的啊,是大爷原话。在发现这人形迹可疑之后,大爷让山脚下的值班保安去山上看看。   “最初他担心的是有人放火烧山,毕竟冬天嘛,天干物燥的。之后这保安就拿着手电筒上山了,而大爷则带着狗守在值班室里等消息。”   “然后保安就被倪向东偷袭了?”   “不,实际情况是大爷也不知道山上小屋到底发生了什么。据他说保安上山后半天没下来,他出于担心就报了警,然后我和小何两人接警后就开车直奔现场了。”   “我们当时以为撑死算个打架斗殴的治安案件,”小何困得不住的搓眼,“年末嘛,这类案件高发期,所以也没什么特别准备,去了就看见个人满身是血地往山下走。”   “对,因为山上没有电,我们只能用手电照明,模模糊糊看见这人穿着保安队制服,一问说是刚进屋就被偷袭了,也没看清打人者的脸。” 老陈自嘲地摇摇头,“谁想到贼喊捉贼。”   “现场也没保护?”   “哎哟这,”老陈挠挠头,“这事怪我,没往刑事那方面想,现场估计都被我踩的差不多了,等天亮你们让技术科再去看看,我也有没踩到的地方,多少还能剩点什么证据。”   孟朝点点头,从裤兜里掏出手机让大家传看。   “这是我拍的几张现场照片,如果老陈你没挪位置的话——”   “没有没有,这点警惕性我还是有的。现场摆设我绝对没动。”老陈回忆道,“据大爷说当时那人把箱子护在身后,宝贝的要命,现在看来很有可能里面就装着曹小军的尸体。”   “搜山队找到保安了吗?”   楚笑摇摇头。   “加派人手,越往后生还希望越渺茫。”   “先是曹小军,现在又加上个保安,”陈更生喃喃道,“一天之内两条人命,这倪向东还真是个危险分子。”   “最麻烦的是这尸体死活找不到,再怎么怀疑也没法刑事立案,如果没有其他实打实的证据,这事拖到最后八成得作为悬案挂起来。”   孟朝烦躁地叼起根烟,瞥了眼楚笑和何园,又强行塞了回去。   “那咱拿倪向东就没办法了?”童浩抱着胳膊念叨,“凭我直觉,这事跟他脱不了干系。”   孟朝扒拉了两口馄饨,“重要的是找到他杀人的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到时候想抵赖也没用。”   “琴岛这么大,单凭咱们这几个人估计不行吧。”   “所以老马,一会你给孙局打个电话拜年——”   “行啦行啦,我都知道你套路了,先给孙局拜个年,然后呢我顺带着反映反映情况,刷刷这张老脸问他要人来帮忙。”   “对咯。”   “按老规矩办。”   “没问题,欠你两盒烟。”   “行,我这就打去。”   “小楚,你通知痕检那边再跑一趟,然后让他们辛苦辛苦,加加班,抓紧确认下水管里的头皮到底是不是曹小军的。”孟朝一拍脑门,“哦,对了,还有我从山上带回来的那几个烟蒂,也让他们验验,看看是不是倪向东的。”   “明白。”   “小陈,你跟老陈一块,再找几个派出所的兄弟,带着警犬上山找,我怀疑倪向东带着伤没跑远。再个,曹小军还有那个值班保安还没找到,你们辛苦些,动作能快则快。”   “没问题。”   “小何,明天你再联系下那个报案的刘大爷,给他几张照片选选,确认下傍晚遇见的人是不是倪向东。”   “行。”   “队长,那我呢?”童浩一脸期待地站起来。   “你——”   孟朝往椅子上一靠,食指不住地敲打太阳穴。   “你明天跟我再去找下吴细妹,做个详细笔录。再个咱俩走访下当地居民,看能不能找出点有用的线索。”   “好咧。”   “要是都明白各自任务了咱就散会,大家简单休息会,然后动起来,争取农历新年前破案。”   众人三三两两离开会议室,孟朝站在窗口吸烟,一回头,发现童浩还站在门边,手里攥着那本小本子。   “怎么不回去休息?”   “孟队,我这还有点小情况,不知道该不该说。”   “说。”   “我觉得吴细妹撒谎了,在做伪证,她故意袒护倪向东。”   孟朝停住收拾材料的手,抬头望向这个新人。   “为什么这么说?”   “做笔录的时候,她说她跟倪向东不熟,但是傍晚在现场的时候,我无意间听了些传闻——”   童浩顿了顿。   “如果这些传闻是真的,那吴细妹可能就是倪向东的同伙。” 第六章 雪夜   当天夜里,琴岛第一场雪落下来。   细密雪粒铺在红色屋顶,落在翠色雪松,在曲折崎岖的波螺油子上洒下一层糖霜。   无人知晓的浮峰角落,瘦骨嶙峋的三花猫正呜咽着徘徊,四处闻嗅翻找,身子一闪,消失在废弃的小屋之后。   众人相聚欢庆的时候,新年的喜悦遗忘了安合里这条老街。   于老街而言,朝阳不是新生,不过是另一个辛苦谋生的清晨。   一栋栋低矮的土楼此刻静寂无声,疲惫的居民们暂时忘记了白菜土豆、鱿鱼黄花、发面和馅、油条馅饼等活计,在酣眠之中收获了短暂的平静。   可是 601 户的吴细妹睡不着。   白天哭了太多次,眼眶红肿,眼球酸涩涨得厉害。   然而只要她一合眼,眼前就是曹小军倒在血泊里的样子。   如此惊醒几次,她彻底不敢睡了,瞪着天花板发愣,任凭太阳穴的肌肉拧着弯的疼。   脚底的暖水袋早就冷了,棉被铁板似的压得胸口发闷。   吴细妹翻了个身,床板咯吱作响,她瞬间停下动作,支棱起耳朵细听。   帘子另一侧传来儿子的呼吸声,略带鼻音,沉重迟缓,她这才缓慢僵硬地重新躺下。   床头柜上的闹钟滴答走着,四点零二分,怕是还得生挨几个小时才能等到天亮。   她右手枕在耳下侧身躺着,看橙色街灯映在窗帘上,形成一束束光晕。   不知他现在身在何处,吃没吃上一碗热饭,天下雪了,不知衣服够不够保暖。   忽然间,她无声且迅速地半撑起身体,瞪大眼睛,目光锁住走廊的方向。   咔嚓。   细微的声响即便在深夜也微不可闻。   可她知道自己没有听错,确实有人在拨弄门锁。   备用钥匙就压在地垫下面,小军出事以后还没来得及收回来。   想到这里,吴细妹不顾自己只穿着内衣,两三步就奔下了床,冲过去反锁屋门,瘦削的肩膀抵住门板。她这才发现自己的身体失去控制,牙齿打颤,膝盖哆嗦个不停。   咔嚓咔嚓,扭钥匙的声响还在继续。   几下试探之后,门外终于陷入静寂。   声控灯没有亮,从猫眼望去,逼仄的走廊一片漆黑。   几秒钟后,黑暗中响起了敲门声。   “谁?”   “开门,我。”   是那个令她牵肠挂肚的声音。   她手忙脚乱地打开门锁,将男人一把拽进屋里。两条细胳膊四处摸索,确认眼前人平安无事后才紧紧箍住,在黑暗中啜泣起来。   男人弓着瘦削的脊背,轻轻拂着她睡得有些毛糙的额发。   两人的身体都在不住地颤抖。   这个熟悉的男人如今沾染了陌生气息,那是血液,泥土和松枝的味道。他身上裹挟的冰冷空气让她清醒了过来,她将他拉进厕所隔间,擦洗起他脸上沾染的血迹。   “不要命了,现在警察到处找你,怎么还敢来?”   “出了点意外,”毛巾扯痛了男人左脸的伤口,“别担心,我能应付过去,就是最近没法见面了。”   “衣服脱了,”吴细妹熟练地扒下男人身上的脏衣服,“这几天变天了,你穿厚点,这不比家乡,冬天冷得很呢。”   男人点点头,点上烟深吸一口,半晌才讷讷开口。   “没多说吧?”   “没,都是按你嘱咐我的。”   “警察信了?”   吴细妹搓毛巾的动作慢了下来。   “我也不知道,我不敢看他们。”   狭小的卫生间陷入死寂,热气蒙住镜子。   吴细妹抬起头,却发现再也看不清男人的脸,她重新低下头去,看水龙头上的锈,看手里渐渐消失的肥皂沫,看水珠一滴一滴地缓慢下坠,最终碎在红色塑料盆里。   “警察太快了,比我预料得要快,”他在洗手盆上摁熄烟头,将烟蒂小心装进口袋,“我今晚差一点就跑不脱了。”   “因为楼下的水管子堵了,我怕瞒不过去,也就顺势提前说了。”   又是沉默。   吴细妹突然低声哭起来,“我很害怕,警察那么聪明,咱的计划不一定能行——”   “嘘,别吵醒天保。”   “非得这样么?”她挣开他的手,“我们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我们本来就是一对,咱可以去其他地方堂堂正正地活。”   “非这样不可,你知道的,我们逃不掉的,不是他,就是你我,事到如今,必须得死一个。”   “我一直做噩梦,怕警察抓你,怕他们看透我撒谎,我还经常梦见他又回来了——”   “他不会再回来了,我亲手了结的他,我保证,他不会回来的,就是索命,也是来找我。”   他把她拥在怀里,摩挲她的背,直到抽噎一点点停止。   “还记得咱俩是怎么一步步过来的么?那么难咱都撑过来了,会好的,我保证都会好的。等这案子风头过了,咱就离开这,去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堂堂正正地活。”   她脑袋抵在他前胸,手指死死抠住他背上的皮肉。   “听我说,”他捧着她的脸,“要是警察真抓住我了,就都推到我身上。”   “我不!”   “就当是为了天保,”他的泪滴在她脸上,“孩子不能没有妈。”   “我——”   厕所门外兀自响起敲门声。   她瞪大眼睛望向男人,男人紧贴在门后,比了个嘘。   敲门声越来越响。   “阿妈,我要撒尿。”   儿子的声音在外面响起。   “你等会,”吴细妹强压下哽咽,“我在用。”   “我憋不住了,快点你快点。”   “你去困,困着就不憋了。”   “阿妈,你哭了吗?”曹天保在外面晃着门,“你是躲在里面哭吗?”   “困你觉,”她吸了吸鼻子,“别管别的。”   停了一会,又响起敲门声,只是这次更加轻柔。   “阿妈,阿爸没了,你还有我。”   他的声音尚未脱离稚气。   “我以后好好治病,再也不偷偷藏药了,我保证,不像阿爸一样消失。”   她不敢抬眼看身边的男人,只觉得眼前的世界跟着眼泪一起摇摇欲坠,砸到地上碎成了粉末。   曹天保重新睡沉后,他蹑手蹑脚地离开。   东方呈现灰白色,再过半小时,天就亮了。   他带着吴细妹准备的钱和食物,快步溜下楼梯,眼看着就能拐出大院,一声自行车的急刹后,跟对面的人撞了个满怀。   李清福夜班输了一宿的牌,原本就憋着一肚子邪火,他从地上爬起来一把薅住对面人的衣领,却隔着风雪看清了那人脸上的疤。   “欸?你?”   来不及说完,黑影一闪,李清福失去重心,后脑勺重重撞在地面。   男人翻身骑上去,攥住他的头发,一下一下撞击凝着薄冰的石头路。直到身下的人不再挣扎,直到李清福再也没机会说出后半句话。   死人是不会告密的。   他喘着粗气爬起来,掸掸膝上的冰末,头也不回地消失在破晓时分。   雪仍在下。   一片一片,层层叠叠,落在院子中间李清福逐渐僵硬的躯干上,落在他脑后泛着热气的赤血上,落在他不再眨动的睫毛与瞳仁。   血与雪的边缘,渐渐结成一层冰。   在同一个雪夜,浮峰山那只饿疯了的野猫终于在柿子树下发现了奇迹。   那是一个在雪夜赤裸着身子的男人,扭曲的四肢蜷缩在狭小的木箱之中。   雪花填平了他凹陷的脑袋,失神的眼睛蒙着一层灰,冲向光秃秃的柿子树。   三花猫转了两个圈后,试探性地扑咬,男人没有任何反抗,坦然接受即将到来的命运。   它终于按捺不住,舔舐着干涸的血迹,细小尖牙插进他的眼眶,贪婪地撕咬,吞咽,发出呜噜呜噜餍足的声音。   山风呼啸,它已不再害怕,它知道自己又能活过这个冬天。   是的,一个死了,另一个就能活了。 第七章 谎言   “这怎么回事?”   孟朝接过童浩递来的油条,茫然望着眼前层层叠叠的人。   新年第一天,安合里老街所有的闲人全体出动,将吴细妹居住的老楼围个水泄不通。   他们裹着睡衣,手抄在袖筒里,嘁嘁喳喳地咬耳朵,脸上变颜变色。间或有人踮起脚尖,抻长脖子好奇地去打量停在院子中间的救护车。   “死人了。”   童浩一昂下巴,担架上手捂心口的老太太正被医护人员抬上救护车。   “这老太太早上看见的,当场心脏病就犯了,直接躺倒在尸体旁边。然后——”   他又一甩头,人群中间一个七十多岁的大爷正手舞足蹈地跟旁边人说着什么。   “这个大爷出来晨练,看见躺在地上的俩人就直接打 120 了。不过那个男的已经不行了。”   “可不是不行了嘛,车来的时候人都硬了。”站在他俩前面的大姨忽然回过头来,“说是冻死的,昨晚喝大了晕乎乎地睡在路边,然后再没醒过来。”   “我听着是犯病了,”旁边拎菜的老太太胳膊肘撞撞她,“心脑血管有毛病。”   “我听说是被人报复,”穿深蓝色面包服的男人摇摇头,“得罪人了,一板砖给拍死了。”   孟朝嚼着油条,听着路人的猜测半晌没有吭声。   救护车嘶鸣着远去,意犹未尽的人群很快也层层散开。孟朝大步走向李清福倒下的地方,伏低身子观察着结冰的路面,在干涸的血迹旁转着圈踱步。   “不对劲,”他冲童浩压低声音,避开因好奇而驻足的居民,“如果是普通滑倒不会出这么多血,而且这摔倒的位置也不对。”   “我也觉得哪里怪怪的,但又说不上来,”童浩挠挠头,“咱要追查这事吗?”   “唔,尸检之后听法医怎么说,再个——”   孟朝不经意抬头,正撞见一个脑袋从六楼的某扇窗子里探出来,朝下张望。   那人显然也看见了他,四目相交的一瞬,迅速收回身去,下一秒将窗帘拉了个严严实实。   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快到他甚至开始怀疑是否是自己的幻觉。   “头儿?”童浩用笔记本戳戳他,“再个怎么着?”   孟朝思索了片刻,将喝干的豆浆袋子攥成团,塞进童浩口袋。   “先上楼。”   “听说楼下的事了吗?”   孟朝接过吴细妹递来的水杯,瞥了眼在客厅门口探头探脑的曹天保,问得云淡风轻。   “嗯,一大早就闹哄哄的,想不知道也难。”   “最近这块不太平啊,接二连三的出事。”   “是不太平。”吴细妹心不在焉地敷衍,回身将曹天保赶回了卧室。母子二人在隔间压低了声音用方言快速交流,听语气似乎在争吵。   “头儿,他们说什么呢,我怎么一句也听不懂。”   “儿子要问爸爸的下落,他妈不让,让他坐屋里安心写作业。他们说的是南洋省方言——”孟朝摇头示意童浩不要声张,“我在那里读过书,但也只能听出个大概。”   说话间吴细妹已经关上了卧室屋门,重新坐回两人对面。   她垂着头,用抹布搓着玻璃茶几上的一块污渍,半天没有开口。童浩欲言又止,只能尴尬地偷瞧孟朝。   “用搓澡巾好使。”   吴细妹嘴巴微张,错愕地望着孟朝。黑漆的眼睛下面有些浮肿,看样子这几天都没有睡好。   “这种油渍你这么干搓没有用,听我的,试试搓澡巾,用粗糙的那面,一蹭就掉。”孟朝顺势接过吴细妹手里的抹布,十分自然地放到一旁,“新的搓澡巾还能用来洗瓜果,好使,特别是苹果,一搓果腊就掉了。”   “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还懂这些。”   “个人兴趣,我没事就喜欢研究这些省事的懒办法,”孟朝笑笑,“等这案子破了,咱都有心情了,交流交流经验。”   吴细妹应和着笑了笑,手里没了活计,整个人也跟着没了生机,垮着肩膀坐在那里,像是一件旧家具。   曹小军出事之后,原本就瘦小的她眼瞅着又风干了一圈,两颊越发凹陷,衬得眼睛里的惊恐更加突出。   “底下出事的人你认识吗?”   “算不上认识,是住在二楼的人,平时能碰个面,眼熟而已。”   “他跟曹小军熟吗?”   “有时候打酒能碰上,小军爱喝两口,俩人可能在啤酒屋见过吧,听他提过几次,说那人酒品不行。”   “他跟倪向东熟吗?”   吴细妹眼神躲了一瞬,下一秒又重新定定地望向孟朝。   “倪向东跟他熟不熟我不知道。”   “倪向东不是也经常到这儿来吗?跟那人会不会也碰过面?”   “我不知道。”   “倪向东能喝酒吗?”   “不——”她打了个磕巴,“不知道。”   “你知道倪向东现在在哪吗?”   “不知道。”   “你知道楼下那人是怎么死的吗?”   吴细妹露出一个困惑的表情,“你们今天来到底想问什么?”   童浩清了清嗓子,将几张照片在茶几上横向排开。   “这是你家丢的那个箱子吗?”   她快速瞥了眼照片,点点头。   “眼神不错啊,这照片是监控里截出来的,没想到你扫一眼也能认出来。”   “这箱子是我陪嫁,所以印象比较深,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你为什么不问我们曹小军的下落呢?”   孟朝盯着吴细妹的眼睛。   “我们都以为曹小军是被人塞进箱子带走的,现在箱子找到了,你怎么都不问曹小军的下落呢?”   吴细妹脸上仍是那副可怜巴巴的表情,可孟朝却在她眼底捕捉到一丝狡黠。   “我不敢问,怕他出事。有好消息最好,没有我也认了,事到如今我们不敢抱什么希望,只要没见到尸体,我们娘俩就能假装他还在,日子也能继续凑活——”   “你似乎认定他死了。”   吴细妹忽然停止了哭泣,诧异地望向孟朝。   “他没死?”   孟朝没有回答,似笑非笑。   他在吴细妹的凝视中前倾身子,拿起茶几上的水杯,不紧不慢地喝了口茶,缓缓吐出口气,“冬天就得喝热水。”   坐在旁边的童浩不安地扭了扭身子,不知队长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你话说清楚,小军没死吗?你们有他下落了?”   “你先说说,你为什么这么笃定他死了?”孟朝又呷了口水,抹了把嘴巴,这才又重新望向她,“吴细妹,你好好想想,是不是忘了告诉我们什么?”   他看着吴细妹胸口微弱的起伏,知道她的心理防线正在崩塌。   只需要再推一把。   “据我所知——”   咣当,卧室传来板凳倒地的声音。   吴细妹条件反射般弹起来,疾步奔过去,顺手关上了房门。   孟朝叹口气,知道错失了机会。   短暂的停顿后,卧室传来吴细妹又细又密的话语,听语气像是在呵斥儿子。很快里间响起母子二人压低嗓音的争吵。童浩挑眉询问,而这次孟朝也只得摇摇头。   南洋省村村方言都不同,他这个半吊子只能听懂又慢又稳的标准南洋话,像这种刀枪相对的争论,他实在无能为力。   果然,等吴细妹再回来时,脸上又挂上了波澜不惊的淡漠。她一边给孟朝和童浩添水,一边冷着脸回答,“该说的我都说了。”   “儿子情况好点了么?”   孟朝看见她的紧绷一点点松弛下来,眼神中的戒备与仇视也渐渐软化,身上盔甲片片剥落,露出里面那个脆弱无助的母亲。   “没有特效药,勉强维持吧。”   “得不少钱吧?”   “是,”她用手揩揩眼睛,“偏偏这种时候小军又不在。”   “如果你配合我们调查,说不定很快就能找到他。天保也很想爸爸不是吗?”   “三钱鸡仔看透筋,”吴细妹苦笑着舒了口气,“你们想知道什么,直接说吧。”   “第一次笔录的时候,你说去年 10 月 2 号曹小军曾在酒后跟人起过冲突,并扬言要杀了那人。”童浩翻看着笔记本,“你当时说对方是工地上的工头。”   “对,怎么了?”   “可是据我们调查,当天晚上在你家喝酒的不是什么工头,而是倪向东。”童浩打断吴细妹的辩驳,“我们有很多证人,有很多可靠的证词,所以在这点上继续撒谎是不明智的。”   吴细妹忽然想了起来,那天好像跟隔壁李老太太打过照面。   没有错,那天是她孙子生日,小男孩嚷嚷着要吃糖醋里脊。傍晚时分李老太太来她家借了点醋,她提着醋瓶子出门的时候,正撞见倪向东笑呵呵地走进来。   她心往下一沉,却仍面不改色地说道:“那可能是我记错了吧,他们工友之间经常一起喝酒,今天这家,明天那家的,很容易记混。”   “曹小军从不带人回家喝酒,工地上的人说他也没有什么交情深的朋友,实际上,只有倪向东会经常出入你家。”   吴细妹脸色灰白,不再言语。   “他俩是在工地认识的,后来还合伙开过搬家公司,可 10 月份时候关系突然变僵,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不知道,他们男人间的事情我不大参与。”吴细妹抿了抿头发,“而且我跟倪向东不熟。”   “可是,有人目睹倪向东开着面包车送你上下班,特别是在 10 月份他跟曹小军决裂之后。”孟朝前倾着身子,步步紧逼,“跟你丈夫闹掰之后,他跟你之间的走动反倒多起来,这怎么回事?我想听听你的说法。”   见吴细妹不接话,孟朝重新靠向沙发。   “听说你们三个是老乡?”   “是。”   “很巧啊,都来自南洋省,又刚好在琴岛遇见。”   “是挺巧。”   “到底是巧合,还是他追着你来的?”   吴细妹攥着茶杯的手不住敲打着杯壁。   “在认识曹小军之前,你先认识的倪向东吧?”   孟朝余光瞥见那只手在微微颤抖。   “曹小军知道么?”   他瞥了眼卧室虚掩的门,压低声音。   “他知道你跟倪向东以前是一对么?” 第八章 旧日(一)   吴细妹很小的时候就明白,这世上的神恨她。   六岁那年,她学着阿婆的样子,在村头土庙里跪了整整一宿,可第二天,阿妈还是走了。   阿妈的婚礼很简单,没有花轿,也没有喧天锣鼓,她所有的聘礼只是一件崭新的花衣裳。   阿妈的嫁妆也很简单,阿爸去世后,这个贫苦的家已经拿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阿妈唯一的陪嫁就是刚满三岁的弟弟。   她也想去,即便以物品的名义,可那户人家是不要赔钱的女娃的。   临近傍晚的时候,阿妈牵着弟弟,跟着那个瘸腿男人走了。   她哭着跟出了二里地,那个陌生男人不耐烦地推搡,她一次次爬起来再跟上去。   阿妈也哭了,蹲在地上搂着她,久久不肯撒手。流着鼻涕的弟弟什么也不懂,看着阿妈哭也跟着哭。男人被他们哭得烦躁,骂了句难听的脏话,飞起给了阿妈一脚。   阿妈收起哭声,无声地掉着泪,手却忙不迭地去擦她的脸。   “听话,回去吧,”阿妈声音囔囔的,“再晚路就不好走了。”   男人愤而拖起阿妈,阿妈护着弟弟,三个人拉拉扯扯地向前走去。她独自跟在后面,赤脚跑过山路,一声声地喊着阿妈。   阿妈被男人扯着头发,回不了头。   最终她累了,倒在地上再也没有力气爬起来。   她趴在泥地上无声嚎哭,看着西边的日头一点点消失,连同阿妈小小的影子。吴细妹伸出胳膊,徒劳地张大手掌,却抓不住太阳,也留不下阿妈。   星光落在枝头的时候,她回到了失去所有至亲的家。   风雨飘摇的老屋里,如今只剩下瞎眼的阿婆。在她所剩无几的童年里,也只剩下这一个残缺的亲人。   “你不要怪她,”阿婆没有牙的嘴皱成一团,“她也是要活的,女人家没办法的。”   那她该怪谁呢?   像是听见了她心中的抱怨,阿婆浑浊的眼珠转向她,“要怪就怪你命不好吧。”   阿婆生养了九个儿女,只活下来五个。两个女儿嫁去了很远的村子,而娶她阿妈的那个男人不许她再跟这个家来往,所以能指望的也只有二儿子和小儿子。   小儿子早年去了县城打工,慢慢断了联系,而二儿子的家庭同样的贫苦,上有瘫痪三年的岳父,下面也是一群仰着脏脸,嗷嗷待哺的崽子,能给予自己母亲的也只不过是一日三餐的温饱。   她是个累赘,即便大人们不明说,吴细妹也能感受到这一点。   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察言观色,如果吃饭时二舅妈脸色难看,她就乖巧地放下饭碗,手脚麻利地背起门后的竹篓子,不声不响地跑去后山割猪草。   阿婆不敢说什么,阿婆也是看儿子脸色吃饭的。   夜深人静时,祖孙二人窝在茅屋里,听着彼此肚子此起彼伏的咕噜。   阿婆轻轻拍着她,替她扇走嗡鸣的蚊虫,哄她说这云层顶上有天宫,里面住着救苦救难的神,专门庇佑他们这些苦命人,只要虔诚地祷告,终有一天神会带着她脱离苦海。   可是神明厌恶她,慈悲的神迹从未在她的命运中显现,就像她跟着阿婆念叨了一宿,第二天醒来时,肚子依旧很饿。   她时常盼望自己快些长大,可又时常觉得长大没什么好,不过是将从阿妈到阿婆的老路再走一遍。   可无论她愿不愿意,朝夕更替,她还是饿着肚子长大了。   吴细妹出落得像母亲一般标致,田间的毒日拿她生来白皙的皮肤没有办法,一张小尖脸总是粉扑扑的,像是沾着露水的鹅蛋在粉盒里滚了一圈般细腻软糯。   寄人篱下的日子教会了她谨言慎行,讲起话来柔声细气,做起事来慢条斯理,更显得整个人小巧娇憨。   村里的青年不安分起来,就连二舅家的男孩子也总有意无意地在她眼前晃悠。二舅妈将一切看在眼里,时常一脚蹬在儿子的屁股蛋上,再怨毒地剜她一眼,大声呵斥她丑带骚。   可临近仲夏的时候,二舅妈却忽地变了脸。   那日晚饭吃得早,吴细妹收拾桌上的碎骨头时,月亮还没有爬上椰树。   二舅妈坐在竹凳上打着扇子,视线顺着她的腰身上下游走,喃喃低语。   “转眼细妹长成大姑娘了。”   她向二舅递个眼色,二舅假装没看见,别过身去,装模作样地捂着嘴剔牙。   “嗳。”   舅妈不甘心,又朝他努嘴,用胳膊肘去顶他的肋骨。   “我不管,你自己去说。”二舅推开她,烦躁地起身走回里屋。   吴细妹快速收拾好碗筷,扭头往厨房走,只当没看见二人间的哑谜。舅妈脸上堆着笑,身子一拧,起身堵住她的路。   “你眼看也快十六岁了,这以后怎么打算的?”   她只有十四岁,思忖着舅妈对自己的事情一贯不热心,记错年龄也是意料之中,因此懒得多嘴去论证,只是垂着颈子摇头,黑眸子盯着木盆里的脏碗筷出神。   “给你说个亲吧?”   她诧异地抬头,眼中满是困惑。   对于男人,那时候的她并没有什么想象。   提起这个称呼,脑中能联想到的也只有村子里的几个中年懒汉。他们每天晌午过后就背着手四处闲逛,喝茶发呆,留老婆在田里干活。   再要不就是那几个年龄相当的毛头小子,在路上遇见了,他们几个总是傻笑着相互推搡,呆头呆脑的。   她的心房还没有一丝春风拂过。   整个少女时期只有昏暗的老屋与瞎眼的阿婆作伴,阿婆嘴里的那些“爱情”故事,说来说去也无非是劝诫女人要从一而终,在家安心相夫教子的。   她听完只感到一股气闷,感觉这些故事正一点点给她施法,将她变成阿妈。   她又想起出嫁那天阿妈脸上的泪。   “不要。”   “哪有不嫁人的,德财也要娶了,你不嫁,他怎么娶的进来?”   德财是二舅的三儿子,今年二十岁。在八十年代的南洋省,这年纪已经算得上晚婚,毕竟村里的那些男孩二十出头就做了爸爸。   “福昌。”   她扭捏了一会,轻声吐出这个名字。   福昌是邻居家的小儿子,生得纤细白净,看上去文气得很。但也只有吴细妹这么认为,村庄里其他人都觉得他憨傻,不会有什么出息。   每次见到细妹,福昌总是躲得远远的,冲她腼腆地笑,不像别的男人老是趁机凑到她身边,寻机会摸一把,抓一下的。   他会帮她割草,打水,也时常将采来的野花悄悄别到她的竹筐上,一切都是悄无声息的,就像他这个人一样,安静的,妥帖的,没有任何威胁。   唯一不好的,他是个小哑巴,家里条件也不好。   吴细妹不在乎这点。如果非要她在男人里选一个的话,她想跟他凑一对。   尽管她还不知道夫妻到底是什么含义,大抵不过一张床上睡,一张桌上吃,为他洗衣生娃,她想了想,福昌无疑是最好的人选,今后求神时她也愿意帮他祈福求寿的。   “福昌有什么好,不精不神的,”二舅妈一脚踏碎她的梦,“依我看,岭西的吴阿弟不错,人又神气,你嫁给他好福气,睡在珍鼓里脚都直方言,形容人逢喜事精神爽,万事顺心。”   虽然叫阿弟,足有三十七岁。   “不去,他打老婆的。”   这是实话,吴阿弟媳妇挨揍时的哭喊全村都能听见。   “男人都有点脾气嘛,”舅妈撇嘴,“你哄着点他。”   “他有老婆的。”   “以前有,现在不是跑了嘛。”   半年以前,吴阿弟的老婆忽然不见踪影,他家对外说是跑了,可村里女人们私底下传言,说八成是给打死,拖到哪里去埋了。   “不,要嫁就嫁福昌,别个都不要。”   “还自己挑上了,多心女子穿破裙方言,水性杨花的女子没有好下场。”   二舅妈狠狠地丢下这句话,扭头走了。   阿婆去世后的第二个月,吴细妹出嫁了。   聘礼是 800 块钱,村里人都说她好福气,毕竟只有在县城打工的吴阿弟才能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掏出这笔钱。   后来德财用这笔钱盖了新房,娶了媳妇,这些都是后话。   娶亲那天,吴细妹板着脸,神情木然,看着吴阿弟裹在一群烂哄哄的闲人里面,沿路派烟扔糖,跟村里懒汉们咬耳朵,讲些下三滥的笑话。   她在送亲的人里看见了福昌,还是那身旧衣裳,远远地躲着,只是这次是躲着哭。   呀呀的哭,原来哑巴哭起来也会有声音的。   福昌你不要怪我,要怪就怪我命不好吧。   她命不好,生来是受苦的。   阿婆总是这么告诉她,要她忍着,忍过了这一生,来世就好了。   那一夜,她独自驶入未知的命运,耳畔是男人野兽般地喘息。   她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也不懂吴阿弟为何要这样对她,只是身体的疼痛让她隐约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   她开始怀疑,定是自己的言行招惹了一切苦难,就像村人背后说母亲的那样。   她哭了,为自己羞愧,咬牙切齿地告诉自己,怪不得别人,要怪就怪自己命不好吧。   那一夜,她只有十四岁。   来不及长大,已然老去。 第九章 旧日(二)   嫁过去的第二个月,吴阿弟开始动手打她。   有时是饭菜不合口味,有时是打牌输了,有时是跟他讲话回话慢了,更多的时候,是他在别处受了气,无处撒邪火。   一年多了,吴细妹的肚皮一直没有动静,这也让吴阿弟一家看她更加不顺眼。   吴细妹忽然想到他第一个老婆也是没孩子的,但是这话并不敢说出口,经验告诉她,这番话只会招致更加恶毒的惩罚。   夜夜,她在床上辗转,祈祷上苍赐予她一个孩子,这样她就可以减免繁重的家务,换取九个多月不受打骂的日子。   可上苍并未理会,到十六岁的时候,她仍然没怀上孩子。   时间一长,村里的人像是也想到了什么,他们三五扎堆,鬼鬼祟祟,每当吴阿弟走过,就欠身向前嘁嘁促促地咬耳朵。   吴阿弟不是男人,这话不知是谁第一个放出来,渐渐流传开来。   “有那么些钱有什么用,到头来还不是绝后。”   说这话时,村里的癞子正倚着树,搓着膀子上的泥,心中一阵舒坦。   大人们嘁嘁喳喳,小孩则更加口无遮拦,一日日地耳濡目染着闲话,慢慢也学会了拿阿弟开玩笑。   每当他从村口路过,光屁股光脚的脏孩子们一哄而上围着他跑,挂着鼻涕的小嘴唠叨着,学大人的样子,问小媳妇几时大肚子。   吴阿弟心中忧闷,性情也越发暴躁乖戾。成日间脸色阴沉,喜怒无常。   有时吃着饭会猛地停住,夺过细妹手中的碗,朝地上狠命一掼。   有时一根接一根地吸烟,屋里烟雾缭绕,呛得人睁不开眼。   有时成宿成宿地不睡觉,手枕着胳膊别过脸去,不搭理人,问话也不答,当细妹迷糊过去时候,则飞起一脚突然将她从床上踹到地上。   还有几次在酒后红了眼,抓着菜刀贴在她脖颈上,强迫她发誓会在一个月内怀上孩子。   吴细妹以为只要不断忍耐,总有一天会过去。   然而,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只挑苦命人。   某天午后,正在田间干活的她看见吴阿弟站在田埂上,跳着脚冲她招手。细妹茫然走过去,被吴阿弟抓住手腕,急匆匆拖回了家。   刚进门就看见一个半大小子坐在竹凳上,眼瞅着地,不敢瞧她。   吴细妹认出这是阿弟大爷家的小儿子,今年刚满十八。   非年非节的突然上门干什么?   虽然心里犯嘀咕,面上却未表现出什么,洗手烧饭,她很快就张罗了一大桌子菜。   只见过几回的堂弟缩在桌角,全程只顾低着头,大口大口扒拉着饭,跟堂哥一口口地灌酒。   这是她第一次见他喝酒,还喝得这样凶。   陪着吃完了饭,闲话也说的差不多了,堂弟依然没有走的意思。   三个人就那么干坐着,谁也不看谁,任由窗棂射在地上的影子一点点倾斜。   吴细妹先沉不住气了,说得回田里干活,吴阿弟突然拦住了她,扭头给小伙子递了个眼色。   危险像是藏在花布门帘后的庞然大物,虽看不清面貌,但已将帘子顶得高高的,阵阵阴风扑面而来。   吴细妹身上汗毛倒立,转身想跑,一回头才发现吴阿弟早在她身后上了门栓。   “我得有个儿子,有个儿子。”他嘴里念叨,反剪住她的胳膊。   “哥,我不行——”   “赶紧的!”   他将她拖到地上,膝盖压住她的胳膊。   她扑腾,尖叫,脚四处乱踢,眼前一道黑影,有谁攥紧了她的腿,紧接着山就压了下来。   她放弃了挣扎,嗓子喊哑了,没有用,她知道就算喊破天去也没有用。   挨揍的时候从来没有人来救她,她的世界没有神明,没有奇迹,没有一丁点的慈悲,只有恨和忍,她所受的所有教育只告诉她打掉牙齿和血吞。   很快结束了。   堂弟讪讪地望着她,一双手慌乱地提着裤子。   她没有言语,眼泪干在脸颊,几丝头发贴在上面,他想要帮她擦拭,手伸出去又缩了回来,似羞似怕,站起身来跟堂哥点点头,嘴里咕哝了一声什么,逃也是的奔出门去。   吴阿弟松开她的胳膊,点了支烟。   “他下礼拜还来,你肚皮最好争气,”他弹弹烟灰,“我也不想的。”   吴细妹没有说话,缓慢地穿着衣裤。   窗外日头西斜,不知不觉间已时至傍晚。   “做饭去吧,”他把钱扔在她腿上,想了想,又多扔了五块钱,“你喜欢吃什么,自己买去,最近补好身子。”   吴细妹在杂货铺徘徊了很久,眼睛直愣愣地望着货架。最终她买了一只土鸡,剩下的钱全打了酒。   晚饭时,吴阿弟脸上看不出表情,闷着头喝酒,一杯接一杯。吴细妹在旁伺候,帮他倒酒时,吴阿弟忽然叼住手腕,抬眼端详她。   “后悔嫁给我吗?”   她一愣,从未想过这个问题,第一次知道原来女人也是有资格不满意的。   见她长时间不言语,他喃喃道:“你是个好女人,是个好女人,”打了个酒嗝,“我也不是坏人,要怪就怪你命不好吧。”   又是命。   他很快醉倒,在竹榻上鼾声如雷,吴细妹在一旁安静地收拾着碗筷。   吴阿弟不知梦见了什么,在睡梦中高声咒骂起来,不停蹬腿。   细妹停下手,惊奇地望向他,像是第一次见到这人般仔细打量。   矮小黑瘦,头发并不多,细软的贴着头皮,有些皮屑。脸上已有了皱纹和晒斑,只是肤色黝黑,看得并不清楚。眼皮朝下耷拉着,酒精作用下永远红肿,像是大哭了一场。此刻的吴阿弟张大嘴巴打着鼾,不时吧唧两下嘴。   她再回来时,手里提着杀鸡的刀。   没什么两样,她告诉自己,鸡和人没什么不同。   刀扬起,落下,血溅到她脸上。没有眨眼,一下又一下,直剁到脑袋整个滚落。   原来杀鸡和杀人没什么不同,鸡是畜生,有的人也是。   她刨开卧室的泥地,挖了一个深坑。锄头挥了没两下就触到了什么,扫去浮土,看见一具烂透的尸骨,没由来的,她觉得是吴阿弟那个脸色枯黄的老婆。   吴细妹感到彻骨恶寒,接着是一阵恶心,自己竟在这枯骨之上完成了新婚。   不知听谁说的,人走时要留个全尸,残缺不全的尸骨过不了奈何桥,来生不能投胎做人。想到这里,她重又捡起刀,在吴阿弟的四肢上狠狠剁了几下,七零八碎的躯块儿,全都用鞋底踢进了坑。   “来世别再祸害别人了。”   一锨掀的土倒进去,将坑重新填平,她在上面来回踏着,一点点地踩实。末了已经看不出什么,只是泥土松软些,新土的腥气。   “要怪就怪你命不好吧。”   这话说得像是冲他,又像是冲自己。   她去打水,碰上洗衣的邻居。   “细妹,这么晚还打水啊。”   “嗯。”她点头,没想到自己能这么冷静,“天热,洗澡。”   “咿呀——”邻人忽然凑上来,揉搓她右侧脸颊,“这沾的什么啊?像是血——”   “哦,晚饭杀了鸡,不小心碰到了。”   她想,确实买了土鸡,杂货店老板为证,不怕人查。   “阿弟好福气哒,媳妇乖巧又能干,顿顿吃烧鸡。”   她笑着敷衍,提水离开,只一转身,眼里就没了笑意。   将屋子擦拭干净后,她安静地关上灯,锁上房门。   夜已极深,四下响起此起彼伏的鼾声与低语,辛苦了一天的劳作人早已陷入睡梦,不怕遇上什么人。   她提着旅行包,打着手电,深一脚浅一脚地翻过山头,将婆家的村落甩在背后。   高大的棕榈与椰林遮挡着新月,林间人迹罕至,只有她独自一人,越走越快,最终飞奔起来。   耳边响起凄厉的嚎叫,像某种绝望的动物,过了好久她才意识到,原是自己在哭。   她一路跑,一路哭,想为自己的逃亡寻一个终点。   她想到了福昌,跑回来,轻轻叩他院里的竹门。   “谁?”   陌生妇人的声音,她这才忽然想起来,早听说福昌娶了妻,去年抱上了大胖儿子。借着月光张望,果然看见一个妇人的身影,摸索着过来开门。   她在院门打开前逃跑了,实在不忍心将厄运传给别人。   吴细妹成了这个世界的孤儿,漫无目的,异乡人般游荡在自己长大的村庄。   兜兜转转,回到了从前的家。   阿婆死去后,这块地基顺理成章的归了二舅,曾经的老屋已经扒倒,新盖的草屋蛰伏在夜色之中,居高临下地蔑视着她。   这座新房,是用她的血肉砌起来的。   蓬松的茅草是她用脸上巴掌换的,刷着新漆的木门是她被撕扯掉的头发,四面新墙是踹在腰上的那一脚,她依稀记得痛得三天没法下地走路,竹梯是谩骂,院子是羞辱,新房里的一桌一椅都浸着她夜深人静时的哭泣。   羞愤烧灼着吴细妹的灵魂,她点燃火种,连同多年来的积怨一齐丢向屋顶。   缕缕白烟后火势渐渐大了起来,转瞬间洪炉燎发,火舌冲天,空气猎猎作响,烈焰映红了夜空。   她躲在暗处,看着屋里的人从睡梦中惊醒,尖叫着逃出屋来,心底无怨无恨,反倒是一片宁静。   “我只取走你们欠我的,自此两清。”   她离开村子的时候,初升红日从山间升起。   吴细妹眼中含泪,看着朝霞满天,赤红遍野,目光所及皆是红辣辣的一片,像是吴阿弟的血一路蔓延到了这里。   如果天塌下来正义才能得到实现,那就塌吧。   她昂头沐浴着血色前进,身后是燃烧的烈火,眼前是升起的黎明。 第十章 旧日(三)   吴细妹抱着膀子立在街边。   脸上是劣质的粉,灰漆漆的,像是寿材店的纸人。吊带短裙紧箍在身上,愈发显得腰肢细软,两片嘴唇涂得血红,某种招牌。   她来定安县城已经一年多了。   那夜之后,吴细妹早已做好被抓的准备,可是却再也没有来自家乡的消息,仿佛那一夜只是寒冬最后一场霜降,随着春日的太阳消失殆尽。   惴惴不安的,她混一天是一天,直到日渐麻木。瞎话编多了,渐渐连自己也忘了自己的来处,只是偶尔在噩梦中,依稀能看见那场冲天大火。   没有身份证,没有学历,好在漂亮,干了没多久的前台小妹就被“好心”的大姐看上,介绍去道哥手下做起了槟榔妹。   这工作不难,只消站在公路旁,向来往疲乏困倦的货车司机招手堆笑,或者当街拦住闲散的汉子,把槟榔半推半就塞进他们嘴里,等吞下去了再讨价还价。   虽然道哥和介绍人会抽走大部分提成,但余下的碎钱也足够她温饱。   起码不必像从前那般辛苦,白天站着收钱,晚上洗脏盘子。   只是后来她才明白这份工作的代价,人家想买的并不只是槟榔而已。   白花花的日头刺地睁不开眼。   隐约听见招徕声,她眯起眼睛打量,看着别家店的槟榔小妹正在不远处招揽生意。翘着一只脚,手搭在车窗,歪着脑袋调笑。   笑声裹着热浪袭来,她一阵头晕恶心。   “喂,小妹,”汗津津的男人在她面前停住脚,不在意地抓挠肚皮,“买你的槟榔有什么优惠吗?”   “买五粒送一粒。”谄媚的甜笑。   “哦?可是人家都是买一粒送两粒呢,”他一努嘴,货车旁的小妹交挽着司机的手臂,二人情侣般亲昵。   “怎样?你要是送,我就买你的。”   说罢冲她痴痴地笑。   她没懂他的意思,但从这笑容中体味到一种污秽。   男人见她不言语,便当做了默认,上来伸手去揽她的肩。   吴细妹慌乱后退,打翻了试吃的盘子,一屁股跌翻在地上,引得路人朝这边张望。   “青瓜蛋子没有劲。”男人攒眉咕哝了一句。甩着膀子,晃晃悠悠踱到下个摊位。   两人老熟人样的耳语,不知说了什么,小妹满面春风,扭着肩膀,颠颠笑着锤他两下。   吴细妹蹲下身子,默默捡起打翻在地的槟榔。   一股挫败感油然而生,像丝袜上勾起的丝,从小腿肚子凉冰冰地向上蔓延。   她瞧不起自己这样子,既不干净,又无法堕落到底,就这么杵在黑白之间,过着灰漆漆的阴冷日子。   这段日子她学会了堆笑,也学会了讨好,却始终不会打情骂俏。过往的一切让她害怕男人,她知道看起来再文弱的男人,心底也卧着匹随时会暴起的兽。平时敬而远之,不得不遇见时,也总免不了仇敌般紧绷僵硬。   其他槟榔小妹都打趣说她白瞎了这张娇脸。   她也觉出这样拧巴的生活像一出苦戏,可就是不肯闭着眼错到底。   每天傍晚,道哥都会来店里一趟,听她们各自汇报当天的销售额。   业绩不好是要挨骂的。   虽然道哥还未冲她发过火,但她也知道这并非是他性情温良——她是见过他怎样殴打另一个不听话女人的。   道哥话少却也慷慨,不动气的时候,算得上是个好老板。   店里别的小妹闲暇时候常拿他打趣,说谁要是攀附上了他,下半辈子便是衣食无忧。吴细妹从来没动过这心思,待他礼貌且淡漠,温顺里透着股不可冒犯。在别人开玩笑闹着要他请夜宵时,她也离得远远的,从不去招惹。   轮到她汇报时,吴细妹垂着眸子,缓慢摇了摇头。   今天还没有开张。   她立在那里等待着惩罚,睫毛因恐惧而翕动不止。   冗长的沉默后,道哥吸口气,捻灭了烟。   “干多久了?”   “半年多。”   “最近生意都不怎么样吧?”   “唔。”   “这样下去可不行,我不要闲人的,”他食指点了两下桌子,“晚上通宵吧,再不行,就只能换个活给你干了。”   吴细妹知道,他对她的耐性也快耗到头了。   南国的日子是漫长的,白昼拉的久,夜晚的热闹也迟迟不肯谢幕。   夏夜八点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暑气散尽,是做生意的好时机。   她沿着喧闹的夜市叫卖,一路下来也挣了不少,正思忖着再去转两圈就打道回府,忽地有谁攥住她胳膊,强行拉进昏暗小巷。   那人将她朝墙上狠狠一掼,一柄冰凉的硬物紧接着贴在脸上。   是刀。   她慢慢适应了眼前的黑,模糊看见五个小地痞,一身酒气,年纪比她大不了多少。   “钱交出来。”   “还没开张。”   一双手在她身上粗暴地摸索,有意无意地触碰,很快就搜出了钱包,越过她头顶,抛给了小头目。   “发你狗瘟!”男人一脚踹在吴细妹的小腹,“敢骗老子嗯?”   “求你们给我留一点吧,”她抖起来,“回去要挨揍的。”   “老子先揍你一顿!”   一拳捣在胸口,另一拳砸中太阳穴。   男人抓起她后脑的头发,强迫她抬头,可还未及说出什么,一只啤酒瓶子便从天而降,正捶在混混头顶。   吴细妹看着他身体一震,黑红浓厚的液体缓慢地流下来。下一秒,刚才还耀武扬威的男人便惨叫着,在地上来回翻滚。   “鸡杂,在我地盘搞事情,找死咧!”   一高一矮两个人大吼一声,杀进人群。   耳边嘶吼着乱成一片,有人呻吟,有人叫嚣,有人落荒而逃。   吴细妹抱头缩在墙角,没有尖叫。她习惯了这种械斗,经验告诉她,闭上嘴才能苟活。   小头目已经彻底失去战斗力,在小弟掩护下逃之夭夭。剩下三人被那不知从哪冒出的两人缠住了腿,厮打成一片。   大概是亮了刀,狭小的巷子里弥漫着血腥与汗酸。   她捂住耳朵,不去听惨叫,祈祷着闹剧早点结束。   尽管她知道,这世间的神从未回应过她的哀求。   乍然间,一只手伸到她面前,将她一把提溜起来。那人力大无穷,吴细妹被扯得脚步趔趄,她认出他是两人里的那个瘦高个,啤酒瓶子就是他丢的。   “不关你事,快走。”   她愣在原地,没有离开。   吴细妹看着那个人重新奔回乱斗,一脚踢开混混,替矮个子兄弟解了围。   他的拳脚没有章法,不成套路的乱打一气,却胜在敏捷迅猛,像只刚长成的虎豹,猎食者的天赋。一路下来挨得不多,挥出去的拳拳到肉。   他身边另一个小个子也是打架好手,话不多,下手黑,被打中了也绝不吭声,死咬着一个对手不放,直将人按在地上猛揍。   她看见那个推搡她的男人被一拳捣在地上,像是替她报了仇。   第一次拳头是为她而出,而不是打在她身上。   她心中泛起一股异样。   胜负很快有了分晓。她跨过遍地呻吟的混混,跟着二人,重新走回灯火之中。   “跟着我们干嘛?”   瘦高个的停住脚,她这才发现两人年纪相当,都有一张稚气未脱的脸。   她懂得规矩,默默把钱包递给他。   他拍开她的手,“老子有手有脚,不花女人的钱。”   吴细妹没由来地感觉到一股羞窘,下意识地下拉裙角,两腿打颤,脸皮却烫的很。   “疼吗?”   她没明白。   “流血了,”他指指她的膝盖,又指指她的脸,“记得处理下,女孩子不好留疤的。”   旁边的满脸是血的小个子顺势也瞥了她一眼。很快又别过头去,假装去看摊位上的椰子,吓得老板直往后躲。   “以后别来这片了,不太平,总也不会次次都遇见我。”   他转身要走,却被吴细妹再次拉住衣角,嘶啦一声,不结实的汗衫撕成两半。   “嗳吆,你到底要干嘛——”   他回头,撞见她伸出的细胳膊,在半空中抖抖的。汗津津的手掌摊开,上面卧着一小捧槟榔。   “给我的?”   “唔。”   “不要钱吧?”   “唔。”   他笑起来眼睛亮闪闪的,两道月牙,又扯动伤口,疼得龇牙咧嘴。   她这才看清他左脸眉间有道疤,但不知为何,安在他脸上却不似流氓,倒像个调皮的孩子。   “曹小军,我兄弟。”   小个子点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   他骄傲地扬起下巴颏,等待着曹小军报上他的名字。然而,曹小军却没有接茬,扭过头去,继续红着脸盯着椰子,尽管老板已经开始手忙脚乱地收摊。   “你呢?”   吴细妹发现自己的声音在抖。   “我叫倪向东。”   倪向东。   她在心中第一次默念这个名字。   看着二人相互搀扶,一瘸一拐地消失在霓虹灯里。   倪向东。   这次她更加勇敢,轻声唤出了口。   从未有过的悸动在她麻木的躯壳里跳跃。   是苦尽甘来,是柳暗花明,是终于等到了命运的峰回路转,是十几年的忍气吞声终得酬谢。   她在人来人往的夜色中笑出了声。   她的世界从来没有神明。   她的世界从此有了个倪向东。 第十一章 血证   “再说一遍,我跟倪向东不熟。”   吴细妹膀子抵住门,将孟昭和童浩挡在外面。   “我们真没别的意思,就是来看看孩子。”孟朝推开条缝,果篮和补品抬到胸前,晃了两晃,“让我们进去吧,别堵着门了,也耽误别人走路不是?”   隔壁床家属一并被关在走廊,正抱着个脸盆,不耐烦地咂嘴。   吴细妹没了办法,不情不愿地闪到一旁。   上次调查的时候,眼见着即将突破吴细妹的心理防线,可没成想,曹天保突然在里间发了病,送医院抢救了大半天才算是勉强脱险,连日来一直住院观察。   此刻他深嵌在病床里,鼻下插着氧气管,两只眼睛似睁非睁,雾蒙蒙地放空。   失去光泽的皮肤紧扒在骨架上,不像是生长期的孩子,倒像只被啃得干干净净的瘦长枣核。   男孩一动不动地躺着,却仍感觉精疲力尽,瞥了眼他们,两只眼便缓慢、惫懒地合了起来。   童浩有些难受,不由走上前,握住他连着吊瓶的手。   小手凉冰冰的,像一块生铁。   握了一会儿怎么都不见回暖,他嘴上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在手背上胡乱拍了两下,又怯怯地缩了回来。   按道理讲,他俩本是曹天保的救命恩人。   要不是警车一路开路,可能人还没到医院就没了。   可吴细妹不管那些,惶骇的神经承不住连日来的变故,整个人像是被木塞顶得紧梆梆的热水壶,急需一场宣泄。她顾不上什么身份、情境、得不得体,嘣的一下就炸开了,在急救室外冲两人结结实实闹了一场。   眼下天保脱了险,她也泄了气,旧皮球一般皱着脸,侧身坐着。   她心底也知道是自己过了分,可偏又拧巴着不愿意承认,别别扭扭地抿着嘴,不知生谁的闷气。   手机响起,单调回旋的铃声撕裂三人间的尴尬。   吴细妹低头瞥了眼屏幕,又快速瞄了眼孟朝,此刻后者正专心研究曹天保贴在床头的病历卡。   她急切却悄无声息地退出去,几分钟后,又脸色灰白地回来。   “谁?”   孟朝从病历卡上收回目光,问得轻快,听上去好奇多于盘问。   “没谁。”   “希望你不要隐瞒,你有义务配合调查。”   吴细妹慌乱张望。   病房不大,几张床并在一起,隔壁陪床的家属忽然噤了声,边削苹果,边朝这边伸长耳朵。   “保险公司,商量理赔的事情。”   孟朝没有说话,等待她自己讲下去。   “说小军之前给自己买了份保险,”她哽住,“受益人是天保。”   “保险的事你知道吗?”   她倦怠地摇摇头,不像是撒谎。   “你们走吧,”是哀求,又是命令,“看也看了,让我们娘俩自己待会,行吗?”   走廊上,童浩刚递过瓶矿泉水,孟朝的电话就响了,是法医夏洁。   “孟哥,结果出来了,下水道里的头皮确实是曹小军的。”   “嗯,知道了,”刚要挂断,孟朝忽然想起什么,“对了夏,帮我看看血型,对,再想办法查查吴细妹的血型。”   挂了电话,孟朝灌了口水,没再言语。   两人并身靠在窗口等待。   阳光在身后闪耀,医院的走廊阴冷苍白,一明一暗两个世界。   童浩盯着手里曹小军的照片。黝黑瘦削,面颊凹陷,一双眼睛木然空洞,直勾勾瞪着镜头,乱糟糟的头发灰白斑驳。   “哪里像三十几岁的人。”   “你要是每天只睡四小时,连轴打三份工,一连四五年,你也这样。”孟朝攥扁矿泉水瓶,“在这儿榨自己的血,给儿子续命呢。”   “头儿,你说那个保险——”   “估计他也怕自己哪天不行了,这是准备给孤儿寡母另留条活路。不管死活,他都要保他们一程。”   走廊深处响起哀嚎,曲曲折折,变成了哭。   没一会儿,罩着白布的病床被推了出来。一个中年人指头扒住栏杆,踉跄着哭,追在后面跑。他身上只穿了件秋衣,袜底破了个洞。   没人笑他的不体面。   他是他们的明天。   往来的人只是木然地望着,随后又低下头去,继续过自己的生活。打饭,打水,皱着眉头校对缴费单,吃力地帮病人翻身,得出空来,跟其他陪床的家属随便唠几句。   窗外阳光依然明媚。   人间的太阳是暖不透逝者身子的。   “曹小军有案底。”   孟朝兀自冒出这么一句。   童浩诧异,这还是他第一次听说曹小军的过去。   “在南洋省犯过事,打架斗殴,当时才十来岁,没多久就放了。   “本名是曹小君,君子的君。这小子想当兵,所以给自己改成军,自己个儿这么写,也让别人这么写。日子久了,反倒没人记得原来那字了。”   童浩张了张嘴,发现自己寻不到合适的话,只得拧开矿泉水,猛灌了几口。   “可惜了,这辈子怕是当不了兵了。”   “队长,你说这曹小军现在到底——”   电话再次响起,孟朝条件反射般接起来。   “喂,你说。”   童浩屏住气看他。   看他眉头攒紧,看他眉头舒展,看他嘴唇抿得毫无血色,最后长长吁出一口叹息,像是不得不相信一个早已知晓的答案。   孟朝挂了电话,望向地面,像是要说给走廊的地砖听。   “曹小军是 AB 型血,吴细妹是 A 型。”童浩还没来得及发问,就听见他接着说下去,“你看见曹天保病历卡了吗?”   “没有。”   孟朝拇指和食指挤按睛明穴。   “O 型。”   曹天保不是曹小军的孩子。   “那——”   “倪向东是 O 型血,”孟朝转向他,回答了他未出口的疑问,“不确定是否是父子,但是很有可能。”   倪向东很可能跟吴细妹有个儿子。   曹小军舍命保的,很可能是倪向东的儿子。   “队长,你说曹小军他自己知道吗?”   孟朝望向窗外,光秃秃的树枝在风中摇摆,答非所问。   “他原本有机会做个好爸爸。”他喃喃自语,“不,他已经是个好爸爸了。”   二人踅回病房的时候,吴细妹正端着尿盆走出来,见着他们,老远住了脚。   孟朝没有再兜圈子,径自迎了上去。   “你担心孩子爸爸吗?”   “这是什么话,”吴细妹似怒似羞,面颊涨红,“那是自然。”   “哪一个爸爸?曹小军还是倪向东?”   “你——”   “我随时可以申请给曹小军和曹天保做亲子鉴定,”孟朝指尖捏着几根细软的头发,“吴细妹,别再挤牙膏了,到底是我揭穿,还是你自己说?” 第十二章 夕照   男人驻足摊位,假意挑着槟榔,不经意捉住她的手。   吴细妹脸上陪笑,警觉地朝街角投去一撇。两个身影,一站一蹲,一高一矮,也正朝自己的方向打量,心底这才安定了些。   过去一个月,三人成了朋友。如今吴细妹叫卖槟榔时,倪向东和曹小军也一并跟着,远远观望,像是风筝的线,定海的锚。   她曾想将过往和盘托出,换来两人不耐烦地摆手,戏称都是有爹生没爹养的野孩子,谁也不嫌弃谁。   自此,无声契约达成,他们未曾知晓她家乡的那场大火,而两人脸上的伤和口袋的钱从何而来,她也是从不过问的。   他们正处于人生中一段被特许的时光,生命之杯幸福满溢。   充沛的精力,敏感的神经,狂妄瑰丽的想象,紧绷张扬的肉身,蓬勃的壮志与无知,旺盛的爱与欲望。   一切一切失而不再复得的宝贵,全都满得漾了出来,被他们四处泼洒,名正言顺地挥霍,仿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站在孩童与成人的交界,残忍与错误是可以当作虚荣谈资的。   他们第一次感谢自己生于泥淖,在肮脏不堪中遇见可以惺惺相惜的同类,日渐熟悉,直至形影不离。   他们没日没夜地腻在一起,大叫,大笑,斗鸡般昂头叫嚣,在歌厅里蹦跳,喝地天旋地转,又沿着霓虹一路嘶吼着东倒西歪,引得街头的狗吠了整一夜。   倪向东和曹小军是她的胆色与兜底,吴细妹卸下防御的铠甲,重新蜕成一个孩子。   一朵花,一阵风,一口鲜水果,一件纱裙子,眼见的一寸寸都让她怦然心动,她从未如此热爱过活着,每一日都是新生,每一日都是从未有过的圣洁与满足。   然而,三人游终是一场不公的拔河,总有一方被偏袒,总有一方要输。   吴细妹嘴中不说,心底早有了答案。   对她而言,曹小军不过是一组附赠,就像花圃里的绿叶,麻将里的色子,汤锅里的香料,虽总是一并出席,却做不了主角,是随时可以替掉的。   可倪向东不同,他是她的福祉,也是她的诅咒。   她时常没由来地就回忆起那只扶她起身的手,沾着血污的手臂,炽热坚定,烫得像一截刚锻出来的铁。   倪向东的出场似乎总伴着一阵风,惹得她心中花海喧嚣,理智随波漾荡,沉入海底。   所以,当两人同时将喝了一半的酒递过来时,吴细妹毫不迟疑,接过倪向东的杯,一饮而尽。   倪向东呆了呆,嗤嗤笑,红脸偷瞥曹小军。   曹小军也在笑,依然笑,眉梢眼角却向下挂,仿佛笑变了质,发酸泛苦,有毒。   曹小军常自嘲是倪向东的小弟,这下倒好了,一语成谶,果真成了别人感情里的跟班。   眼下酒杯攥在手里,喝也不是,放也不是,就这么直愣愣地擎着,干巴巴的丢人。   倪向东擂了他肩膀一拳,曹小军这才趁机回过神来,端起杯夸张地高呼:   “我干了!敬大哥大嫂!”   声音大得出奇,引得邻桌纷纷侧目。   一个礼拜后,吴细妹退了六人间的出租屋,搬来与倪向东同住。   房子也是倪、曹两人合租的,在县城边的老街上。不大,拢共一间,帘子挂起,自欺欺人地隔出个套间来。   每次吴细妹和倪向东腻腻歪歪的时候,曹小军总识时务地去街尾的网吧,一玩一个通宵。   就这么优哉游哉了一年多,吴细妹发现了身体的异样。   她有了秘密,一个与倪向东有关的秘密。   她盘算着做槟榔妹并非长久之计,等攒够了钱,就另谋个营生。   倪向东也是这么想的,吴细妹总归是自己女人,就这么搁在街上任凭别的男人当下酒菜,他是不愿意的,因而跟道哥摊牌那天,他和曹小军也陪着去了。   昏昏欲睡的夏日午后,三人在狭小闷热的门头店等了半天,道哥也没有露面。   “不是哪个小喽啰都能见的,”道哥手下吐出口烟,“得按规矩来,看诚意。”   “什么规矩?”   男人没接话,从后腰摸出水果刀。   零星几个没活计的姑娘知道有热闹可看,打着哈欠围上来,抱着膀子,立在一旁观望。   男人左手撑在桌上,五指分开,刀尖从指缝里当当当地一路刺过去,满脸无所谓的样子,全程没低过头,眼皮眨都没眨一下。   然后他将刀一横,递给倪向东。   倪向东笑着,并没急着接刀,反倒是曹小军一下子冲上去,夺过刀就开始扎。   吴细妹提着气,看刀刃噌噌噌地在他指缝间跳跃。   中间出了差错,噗的一声,直扎中无名指。   最末一节指骨,皮肉先是泛白,猩红接着就跟着涌出来了。   她惊呼,店里姑娘也跟着倒吸气,可曹小军一声没吭,努着腮将刀拔出来,没事人一般继续往下刺,直刺到五根手指都轮了一遍,才猛地使劲,朝下一掼,将刀尖狠插进桌子。   “够了吗?”   他仰起脸,就那么直勾勾地瞪着男人,多余的话一句没有。   “嗳,好聚好散的事,干嘛非弄得见血呢。”   帘子一挑,道哥打暗处出来,边走边理衣服。脸上笑呵呵的,抬手却给了手下一耳光。   “不懂事的杂碎,也不知道挑个时间胡闹,扰我瞌睡。”   他跌坐进沙发,点起根烟,饶有兴趣地打量起曹小军。   曹小军也毫不畏惧,一双牛眼鼓鼓地盯回去,手上的血还在滴,滴到地上,他懒得去看。   道哥先收回了目光,转而乜斜着吴细妹。   “想好了吗?我可是一直很照顾你的,分账也公道,你去外面扫听,谁能给到这个待遇?”他掸掸烟灰,“你这样突然撂挑子,是让我为难。你也不想想,当初是谁收留了你。”   “谢谢道哥,但我确实不能再做了。”   “为什么?给我个理由。”   目光顺着她的脸,向下游走,像一只手。   “是嫌钱少还是——”   眼和嘴同时滑到微突的小腹,一并停住。   吴细妹向后躲闪,下意识遮住肚子。   她知道,自己瞒得了倪向东,却瞒不过这个阅人无数的老狐狸。   果然,道哥点点头,摁灭了手里的烟,也松了口。   “明白了,人各有志,我不强留。这样,你给我点时间,培养新人接你班。”   “多久?”   “三个月,你免费干活,期间收益全部归我,然后你走人。”   不是商议,是通知,谁都知道,道哥出口的话,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三个月,”吴细妹算着时间,“道哥,我怕我——”   道哥若有所思,手托下巴望着她那张依然孩子气的脸颊,最终投降般挥挥手。   “行吧行吧,就一个月,谁让我喜欢你呢。”   就在三人千恩万谢转身出门的时候,一直望着天花板的道哥,忽然又叫住了她。   “我会看相你信吗?”   倪向东哼出声来,道哥并不理会,只顾盯着吴细妹。   “小妹,女人家赌不得,错一时累一世,万要小心。”   今日便是约定的最后一天。   时间一到,吴细妹抓起钞票和剩下的槟榔,一股脑塞进来接班的姑娘手里。   她颠着脚步,笑着奔出去,跳向倪向东,扑了个满怀,一旁的曹小军也跟着乐,只是一别过头去,那笑便没了踪影。   三个人,两辆摩托,唱着叫着,一路到了海滩。   吴细妹的细高跟在堤坝上走得歪歪扭扭,几近跌倒,曹小军下意识伸出手,又手肘一弯,装作挠头。   他看着倪向东自然地环住她的膀子,两人并着胯,你顶我,我顶你地嬉闹着向前走。   他跟在后面,越走越慢,直至停了脚,也无人发现。   正是日落时分,倪向东沐着晚霞的金粉,点了根烟,默默盯着海浪,不知在想些什么。   火光跳动,映着远处灯塔。   吴细妹昂起头,注视着爱人金黄色的面庞,迷醉地望向他瞳仁里的倒影。   他在笑,她便笃定自己也是快乐的。   怎么会不快乐呢?   那个秘密正在体内跳动,生长,将他与她的命运联结在一起。   海面波光粼粼,海鸟盘旋着嘶鸣。夕阳爆发出最后一道耀眼的光,纷纷扬扬地飘洒,橙红色的世界,像是家乡的大火无声落地。   她突然伸手夺走了烟,而后闭上眼睛,任凭那个秘密脱口而出。   “你要当爸爸了。” 第十三章 圈   倪向东不想要这个孩子。   吴细妹开口之前,心底已然有了答案。   正是日落时分,黄昏停在对面的白墙上,满目橙红。她停下手中活计,偏着头,目光如笔,勾勒着眼前男人的后影。   倪向东斜躺在沙发上,专注地看着电视里的香港武打电影。左手撑住脑袋,右手打着扇子,不时扬扬手,驱赶嗡嗡作响的蚊虫。   “拉下窗帘,”大脚趾翘起来,挠蹭小腿上的蚊子包,“晃得看不清了。”   吴细妹坐着没动,任凭夕照刺痛双目。   开口之前,她迫切地需要这束光,需要捉住今天最后的一丝暖。   “那个没来。”   “什么?”   倪向东回头,眯起眼睛,牵动左眉的疤。   “就是那个,”她喃喃,“拖了两个多月了。”   “哦,”他扭过头去,“你找陈伯看看嘛。”   陈伯是个开黑诊所的。店就开在城北民房里,没有招牌,得熟人引路才能找到。   当面叫一声叔伯,背后都笑他半吊子,医科没毕业,只懂些皮毛,但照看他们打架留下的皮肉伤还是足够的。因着价格公道,又懒得盘问,附近混混们一个带一个,渐渐混成了熟客。   据说只要给足钱,没有做不了的。   妇科也略懂些,吴细妹前几个孩子,就是他帮忙打掉的。   眼下听到这个名字,吴细妹又想起诊所里脏污的床单,一个个人躺上去,换都不换一下,心底莫名恶心起来。   “不用他看,这种事我知道的。”她睁开眼,垂着脖颈,将条旧背心折了两折,“又不是第一次了。”   已经是第四次了。   她依稀记得,第一个孩子的到来,是在海边宣布的。   那年在堤坝上,迎着万丈霞光,他不可置信地笑,笑着扔掉烟,笑着奔过来紧紧拥住她,摩挲着她的小腹,发誓说他会成为一个好爸爸。   可一个月后,他也是这么抱着她,同样的力度,拥得紧紧的,告诉她深思熟虑之后,觉得这不是一个好时机。   第二天,他骑摩托载她去找陈伯。路上她一直在想,吴阿弟一心想要的,倪向东却不在乎,男人还真是奇怪。   第二次的流产,纯属意外。   她挺着肚子,正坐在床边吃米粉,忽然一群人冲进来,七八个混混,闹哄哄的一片,把家里砸了个稀烂,临走的时候,带头的寻见了她,冲着肚子就是一脚,连人带粉,都打在地上。   后来她才知道,怀孕期间,倪向东在外面招惹了别的女人。   对方也是个大姐头,动情之后倪向东才告诉她,家里还有个女人的,并且怀了孕,分不掉的。   一怒之下,大姐头发了话,打,打到他断子绝孙。   一通闹腾下来,那两人虽是断了,可吴细妹肚里的孩子也是没了。   哭闹之后,倪向东抱着她,赌咒说他会改邪归正,孩子也还会再有的。   第三次的时候,他已经不怎么伤心了。   在床上翻了个身,背对着她,声音嗡嗡的,怒斥她的幼稚。   “咱俩活就很累了,怎么再带个崽子?”   那时的吴细妹瞒住别人,还坚持着在橡胶厂里打工。   厂子比她住的地方还偏,吴细妹不肯住宿舍,每日往返,其中原因就算不说,倪向东心里也明白。   可这依旧管不住他,他越来越忙,翻着花样的借口。   渐渐的,就连每日接送也都让曹小军去,反正小军总是闲的,整日间呆在家里。   五年来,三个人还是住在一起,小军也没寻个婆娘,独自来独自去的。这人话少事也少,给得房租又足,平时动不动打酒请客,倪向东也没有赶他走的理由。   最重要的,小军对外人狠,对他却是言听计从,难得的小弟。   他言语一声,曹小军便承担起接送吴细妹的活来。骑着摩托车,寒来暑往的,一日日的载着她,颠簸在乡间小路。   直到最后,堕孩子也是他让曹小军带着去的。   如今已是第四个了。   倪向东听完吴细妹的话,没有回头,仍盯着电视,手却没闲着。捏起细长的槟榔,咔咔削成三瓣,取一片塞进三角形的荖叶卷,娴熟利落,一并扔进嘴里,咀嚼。   吴细妹看着他蠕动的嘴,等待着腹中孩子的命运。   “你去搞一下吧。”   他搓搓鼻子,啐出口槟榔汁,血一般的红。   “不是时候。”   吴细妹低下头,没再说什么。   倪向东依然盯着电视,眼不错珠,其实什么都看不进去。   过去五年,吴细妹愈发的温顺依赖,这种溢出来的热情只让他觉得厌烦。   对,吴细妹是个好女人,乖巧,懂事,从不逆他的意,更没什么对不住他的地方,可这些事实只会让他更加想要逃离。   他是浪子,爱的是海,一瓢海水算得了什么?又能新鲜多久?   遇见有劲的女人,撩拨下,处一段,在她身体和灵魂上都盖个章。   然后?   没有然后了,对他而言已经是完成了,结局一般。   不想什么责任,不要规矩,道上的人只讲个利落,图个快活。   如今的吴细妹变了,老了,疲了,不新鲜了。她不想再跟他冒险,她只图个安稳,老人一般,要的是一眼能望到头的平静日子。   她也知道他的心还没定,于是试图用道德和回忆制成枷锁,拴住他。   她一次次地谈起过去,说起自己的付出与隐忍,她的诉衷肠在他眼里沦为丑表功,一种无休止的唠叨,越是反复强调,越衬得她心虚自卑。   可是,甩了她也是没想过的。   倪向东从未设想过没有吴细妹的日子。   倒不是出于感情与厚道,所谓他的爱,说白了,只是一股孩子样的占有欲。   我的,不管要不要,也是我的,就算扔在一旁落灰,别人也是不许碰的。   他享受着她的柔顺与便利,却又懒得为她经营一个家。   倪向东正胡思乱想着,身后响起抽泣,怕他听不见一般,哼哼唧唧,越来越响。   哭,又哭,每次都是这一套。   心底躁郁起来,他关了电视,遥控摔在一旁。   “不吃饭了,出去趟。”   他吐出槟榔,起身将手机塞进裤兜。   “晚上不回来了,不用等我。”   “去哪?”   倪向东没有回答,衬衫搭在肩头,径自出了门。   帘子一挑,身子一闪,不见了。   吴细妹收住哭,独坐在黄昏里。   屋里静悄悄的,铺着橙色的光。细小颗粒在半空中上下漂浮,某种小飞虫围着她蓬乱的发,绕来绕去。   她看着自己的影子投在墙上,瘦长贫瘠,像一棵即将死去的树。   吴细妹觉得冷,从头到脚寒冰冰,像是躺在大水缸的缸底,像是活在永无黎明的长夜里。   终于,她从一个泥淖,跌入另一个泥淖。   她应该明白的,那只扶她起身的手,自然也会拉起别人。   引良家下水,劝失足从良,他颠来倒去的,不也就这点爱好么?   吴细妹忽然难过起来,她以为自己得到的是心,到头来却是另一个器官。   他终于还是长大了,从一个男孩,变成一个让她胆寒的男人。   女人的幸福是需要被看见的,独自一人时,她不知道自己是否快乐。   倪向东混出了名堂,县城的男人恨他,怕他,女人窥他,逗他。她是他名正言顺的老婆,尽管没领过证,但他亲口承认过的媳妇,还只有她一个,她应当觉得知足。   可另一股声音又警告她,一切不过是他的承诺。   他那两片嘴,今天这样,明日那样的,没个准头。   让吴细妹更加恐慌的是,她发现自己未来的人生,能依仗的竟也只剩下这句靠不住的承诺。   她站在镜子前,剥去汗津津的上衣,看着里面那个满是泪痕的女人。   变形的身体,松垮的皮肤,肚皮和大腿上,一层层的纹。   女人也望向她,眼眶深陷,眼角生出细纹,嘴角下撇,习惯性的苦笑。   吴细妹吃惊地触摸着脸颊,自己竟老了这么多。   她想起十七岁那年,那个炎热的午后,三人前去槟榔店摊牌,临别之际,道哥坐在昏暗的房间里,悠悠地说:   “错一时,累一世,万要小心。”   她错了吗?   没受过什么教育,也没读过书,她所向往的完美人生不过是嫁个好丈夫,生儿育女,这错了吗?   从吴阿弟到倪向东,她一次次地试图捧出真心,到底错了吗?   原来这么多年来,她从未彻底逃出过家乡。   吴细妹深陷一个巨大的圆圈,在起点再次遭遇了自己。   一个圈,圈住了灵魂。   她捧着肚皮,轻轻摩挲,想象着它一点点膨大,像是一朵待开的花蕾。   她是很能忍受委屈的,这份能力是漫长的、寄人篱下的日子赠予她的恶毒礼物,就像游泳,一旦学会便无法忘记,深深烙进本能里。她的本能就是逆来顺受,委曲求全。   可泪还是落了下来。   吴细妹没来得及告诉倪向东,这可能是他们最后一个孩子了。   打掉第三个孩子的时候,陈伯告诫过她,身子弱,不能再瞎折腾了。   她看着镜中尚未隆起的肚皮,呜呜哭着,哭孩子,哭自己,哭穷途末路。   院中响起急促的脚步,一道黑影猛冲了进来。   “你怎么了?”   曹小军手中提棍,四下张望。   “出什么事了?”   紧接着,他撞见她急于遮挡的身体,连忙别过脸去。   他慌乱地退出门外,打翻了摞在一起的洗衣盆。   待她整理好衣服走出来时,曹小军坐在门槛上抽烟。   两人都没说话,认识这么多年,她早已习惯这个男人的沉默。她勾勾手,问他要一只烟。   “你就别了。”   她不言语,伸手抢了根过去。   “反正要打掉的,无所谓。”   天光黯淡下来,门外响起孩童的嬉笑声,随脚步渐远。   “你想要这个崽,就留下吧。”   “他说——”   “不管他,”曹小军摁熄烟头,“肚皮是你的,看你怎么想。”   “我一个女人家,又没读过书,也赚不了大钱,拿什么养?”   他站起来,夺走她嘴边的烟,第一次直视她的眼睛。   “生下来,我养。” 第十四章 逆影   “再后面的,你们也知道了。”   吴细妹扭头看向窗外,两三只麻雀立在枝上,相互倚靠,避着北风。   “我踹了倪向东,跟小军好了。我们一路往北走,一路打零工。   “只要给钱、合法,什么活都接。脏的,累的,丢人现眼的,接,都接。   “体面和讲究是给有钱人的,我们不要脸,只要钱,为了天保,多一分钱,他就多活一秒。”   她住了嘴,探身朝病房张了张,枯黄色的曹天保裹在医疗仪器的塑胶管里,紧闭双目,像颗茧。   “曹小军为人怎样?”孟朝递过张纸巾,“这些年跟谁结过仇吗?”   “小军是个好男人,说的少,做得多,疼人,顾家,这么些年,也没招惹过谁,男的,女的,都不招惹。”   她揩去腮上的泪。   “对天保也好,当自己的崽那么疼,跟我也扯了证,给了我们娘俩一个家。”   “那倪向东是什么时候找上门的?”   她揉搓着湿漉漉的卫生纸,团成个球,再展开,皱巴巴的。   “大概,大概是两年前,20 年的时候。他俩突然在工地上碰见了,回家说的时候,我也吓了一跳。”   “你和曹小军是 19 年到的琴岛?”   “对,19 年来的,”她倚靠在走廊的瓷砖墙,仰着头,仿佛望向过去,“他白天在工地,我就去附近托管班帮忙,也干保洁的活。”   “倪向东呢?”童浩在笔记本上画画写写,“你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吗?”   “好像也是 19 年。”   “追着你们来的?”   “不知道,他说是巧合,”吴细妹鼻子哼一声,“谁知道呢。”   “你们没想过搬家吗?”童浩抻长脑袋,“你们仨这关系——”   “啃——”   孟朝清了清嗓子,童浩赶忙换了风向。   “之前一路往北走不就为了躲开吗?”他盯住吴细妹,“这次怎么没走呢?”   “想过,没走成。”   吴细妹继续搓着纸球。   “我俩商议好之前,他先寻上门来,脸上笑嘻嘻的,不像是要报复的样子。   “每天有事没事就来找小军,兄弟长兄弟短的,全不提我的事情。   “男人嘛,都要面子,小军这人重情义,最怕人讲他重色轻友,再个,看倪向东也没那个意思,俩人慢慢也就缓和了。”   “你怎么想的?”   “我自然别扭,但小军告诉我,有旧日情分在,怎么的面上也得好好处,毕竟,”她顿了顿,“我们也有对不住他的地方。”   “之后你们三人关系怎样?”   “开始也别扭,后来慢慢的,也就那样了。奇怪,像是以前的日子又回来了,只是掉了个个儿。”吴细妹自嘲地笑笑,“哼,倪向东他有什么好不满的,别人替他养儿子。”   “什么时候闹翻的?”   “今年,哦,去年了,”讲到这里,她第一次蹙起眉头,“21 年说起儿子的事,非说天保是他的,不知道在外面听谁说的,我从来没提过,反正发邪风,忽然闹着要跟我好。”   “曹小军知道吗?”   “我没敢说,害怕他生事。”   “怕谁?曹小军?”   吴细妹摇摇头。   “怕倪向东,他这人,心眼多,下手黑,以前还——”   “什么?”   吴细妹却没有顺着说下去,而是自顾自地另开了一枝话。   “后来瞒不过,小军也知道了,然后就吵起来了。你们说的对,去年十一的时候,两人在家喝过顿酒,打起来了。”   “你当时为什么不说?”   “我没想着他真能干,我以为他不会再杀——”   又一次戛然而止。   像戏台上突然中断的锣鼓,留一段引人入胜的空白,是高潮的引子,好戏的开端,台下的观众都知道,角儿要上场了。   孟朝遂了她的意,顺水推舟。   “你的意思是,倪向东以前犯过事?”   窗外风吹云走,遮住了日,吴细妹的侧脸逆着光,隐在暗中。   “算了,如今没什么可瞒的,我全告诉你们。”   那是十多年前,南洋省某个潮湿闷热的深夜。   吴细妹从睡梦中惊醒,披衣坐起,听见院子里隆隆声响。   月光下,她看见倪向东跌跌撞撞地进门,身上喷着酒气,湿漉漉的,像是披了一层夜色。   他笑着推开她搀扶的手,把一只皮革手提包朝地上一丢,咚的一声。   咚的一声,泼天富贵。   满满一包钱,沾着血。   吴细妹这才看清他身上浸湿的不是露水,而是腥气的血。   他让她拴好门,又打来水,洗净之后将钱藏起,不要跟任何人提及此事。   又过了三四天,镇上沸沸扬扬传说出了劫财案,一个姓包的被人杀死在荒郊。   吴细妹心底起疑,但又不敢细问,只见着倪向东少有的定了性,一天天地猫在家里不出去。   后来又过了几日,说是凶手锁定了,一个姓徐的。   吴细妹悬着的心这才落地,倪向东也重新活泛起来,当夜就揣着钞票出去了,一夜未归。   陡然而富后,倪向东骨子里的道德枷锁掉落,做事愈发出格,交往的人也越来越凶险,一撮人行踪不定,常常消失几天后,突然又在镇上出现,大把花钱胡闹。   倪向东也完全变了个人,性情乖戾,脾气火爆,醉酒后常在家摔摔打打,直叫曹小军也看不下去,三人最终分道扬镳。   待吴细妹讲完后,窗外落了雨,星星点点飘在玻璃上。   走廊荒凉无声,只有苍白的白炽灯,闪烁着,在头顶嗞啦作响。   “我总觉的,他身上不止一条人命。”   吴细妹望着对过儿,成排的蓝塑料板凳空荡荡的。   孟朝抬眼,“为什么?”   “这种事情,停不了的,”她低头看向自己的手,“只要杀了第一个,后面就简单了。其实,也就那么回事,一个和一百个没有区别的,结局不过是一颗枪子,都一样。”   她打断童浩的反驳,笑了笑。   “我算是活明白了,这每个人的人生,就是小孩手抟的元宵,有的个大,有的个小,没有道理可讲,全凭心情。   “抟的时候也不洗手,连着手里灰一起裹进去,哪里有白,哪里有黑,最后不都是灰突突的一个球?谁就敢拍胸脯保证自己的干干净净,经得住掰开揉碎的查看?”   孟朝一言不发,只是听着。   “甜是真甜,脏也是真脏。”她起身,抚平屁股后面的褶子,“不说了,我得给天保打饭去了。”   她走了两步,忽又立住了脚。   “你们有倪向东的消息了吗?”   孟朝自然不会给她回答。   “不好找的,他太会藏了。”   她继续往前走,径直走进漫天风雨中。   “等你们找到时,他早就死透了。”   当然,这后半句话谁都没有听见。   雨水打湿她的肩,吴细妹却再也没有回过头。 第十五章 祟   有人要杀他。   倪向东褪去保安服,换回藏在树下的黑棉衣,转身于夜色中狂奔。   山路崎岖,树影丛丛,嶙峋怪石潜藏恶意。   忽然,一道黑影自柏树后闪出,紧接着一拳扑面,直捣他右眼。   倪向东跌坐在地,天旋地转,还没看清来人,墨绿色尼龙绳便从天而降,套住他的脖颈儿。   黑影立在身后,一手绷紧绳子,一手抵住他后脑,绳索收紧,渐渐勒进皮肉,锁得眼球凸起,泪不住地往外淌。   他舞着手去抓,可指头抠不进缝隙,只剩徒劳的挣扎与悲鸣。   就在他以为自己要交代在这儿的时候,黑影忽地停了手。   绳索一松,那人慌张地攥他下巴,堵他的嘴。   下一瞬,树丛外响起杂沓的脚步,掺杂着断断续续的对话。   “人呢?”   “里边呢,怎么了?”   熟悉的声音。   “这里几个出口?”   “就这一个。”   倪向东意识复苏,辨出是那个警察的声音,也大概估算出此刻的位置——大抵是在公厕附近的密林,而身后那个黑影正屏住呼吸,像是也在观望什么。   他瞅准时机,顺势抓起石头,卯足力气,反手朝身后大力掼去。   那人吃痛,却并不松手,只微微一顿,更是加紧手上力道,绳索再次箍紧咽喉,死命将他向草丛深处拖行。   两人在黑夜中无声较量,赌注是人命。   赢了是对方,输了是自己。   “没跑远,四处查看。”   警察的声音登时逼近,手电的白光四下照射。黑影低吼一声,似怒似恨,接着,倪向东感觉绳索一松,又能重新呼吸。等他转头寻找时,黑影早已逃之夭夭,只剩下不远处的乔木,兀自晃动。   那人就是窗外的偷窥者吗?   可来不及细想,警察追踪的脚步便赶到近前樱花落海洋。   手电在他头顶扫射,他捂嘴趴在地上,强压住想要咳嗽的冲动。   右膝底下有块小石子,硌得生疼,毛糙荒草戏弄般来回刺挠着他的脸,又痒得厉害。   可他不敢动,生忍着不适,度秒如年。   直到脚步渐行渐远,倪向东才踉跄着坐起身,在暗中大口呼吸。   有人要算计他。   他的大脑仍是一片混沌。   到底是谁呢?   先是杀了曹小军,现在又要干掉他。   为什么?   他不记得跟曹小军有什么共同的仇家,来琴岛之后,自己小心行事,也未曾得罪过任何人。   难道,以前的事被发现了?   他胡乱想着,北风呼啸,天上落了雪。   伤口疼得凶,手脚冰冷,额头却烫得很,许是发了烧。   眼下他没有钱,没有干净御寒的衣服,电话卡也早已取出,撅折后扔进了草丛。家是回不去了,附近定有警察蹲守,车也不能要了,旅馆也是去不得的。   思来想去,只有吴细妹。   也许吴细妹念在旧日情分,愿意听他解释今晚的种种,帮他作证。   时值跨年夜,街头处处游荡着微醺兴奋的庆祝者。   保险起见,倪向东猫在山坳,直等到夜半才动身,一路跌跌撞撞,走到安合里老街的时候,天已微微擦亮。   他刚拐进大院,就注意到地上卧着个硕大的黑影,走过去细瞧,吓得跌坐在地。   一个死人,仰面朝天,一动不动。   他认出来,死的是二楼的李清福。   “短命仔,怎么都让我遇见了!”   他连滚带爬地朝外冲。   “老子到底沾了什么鬼祟,邪劲哟!”   奔出院子,一辆车打十字路口猛地窜了出来,刺耳的急刹后,又猛地停到了他跟前。   车灯耀眼,晃得倪向东看不清来人,却只听见一声熟悉的呼唤:   “东子,是你吗?”   日出时分,油条铺的老板打着哈欠走出来,睡眼朦胧地卸去门板。   他没留意那辆穿街而过的面包车。   那是辆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二手面包车。车身包着广告,后车厢载满新鲜蔬菜。   这些菜品本该送去早市的,而此刻,车却向着相反的方向飞驰。   开车的人沉默不语,时不时瞥一眼副驾上的人。   后视镜上悬着长短不齐的几条平安符,早已褪色,随着路途颠簸,来回晃动。   最终还是倪向东忍不住,先开了口。   “叔,咱这是上哪儿?”   “怎么,现在知道怕了?”开车的人哼了一声,“怕我带你去警局?”   “不是,”倪向东讪讪地笑,“你不能。”   嘴上这么说着,手却偷偷摸向车内门把手。   “老实坐着,”老人目视前方的路,“我这条老命是你救的,无论你杀没杀人,我都得帮你把,也算是还你的人情。”   车掉了个头,拐进小巷。   “去我家。”   倪向东搓搓手,别过脸去,看向窗外。   松弛下来后,身上的伤痛汩汩涌出,痛地他呲牙咧嘴。   “疼?疼就别干伤天害理的事!”   “我没干!”他忽然想起被自己扔在树下的小保安,心虚地补了一遍,像是壮胆一般,“真没干。”   老人乜了他一眼,继续闭嘴开车。   半晌,又瓮声瓮气地追了一句。   “真的?”   “真的。”   老人叹口气,脸上松弛下来,甚至有了一丝笑意。   “你说没干我是信的,我知道你这人,老实肯干,不是杀人犯。”   车停住等红灯,老人也借机扭过头来看他。   “再说了,你跟小军俩人那么好,还一块搭伙开了个什么搬家公司不是?怎么能下得去手呢。”   “是,都是兄弟——”   倪向东忽然反应过来什么,一股脑儿挺起身子。   “你怎么知道小军出事了?”   老人咂咂嘴,慢悠悠地起步。   “全市都知道了,现在网上铺天盖地你的照片,手机群里都传疯了。”他摇摇头,“你今天也就是遇见我,啧,到处都是摄像头,你自己怎么跑的掉。”   倪向东跌坐回去,看着灰秃秃的居民楼,正雾蒙蒙的白起来。   “叔,你信我吗?”   “唉,我信你有什么用,现在外面到处抓你呢。”   “你能帮我躲躲吗?”   “东子,帮你没问题——”   老人停住车,熄了火,泊在一处偏僻院落。   “但是,你得跟叔说实话。”   “我说的都是真话——”   “这事先不说——”   老人摆摆手。   “我问的是以前。”   浑浊的眼珠,定定地望住他。   “跟叔交个底,你以前到底干了什么?为什么有人要往死里整你?” 第十六章 凶年(一)   自砸下酒瓶的那刻起,他的人生就变了。   命运大抵如此,那些改变一生的关键拐点,总隐在看似琐碎的寻常日子里,叫人无可防备。   开始时,不过是一时的冲动,一瞬的义气,一眨眼的强撑面子。   然而,千枝万叶,却终落得个无可挽回的滔天大祸。事后回望,才知悔不当初。   可是,下坡路呵,从来是刹不住脚的。   他的出生,伴着阿妈的死亡。   可怜的女子,刚满二十岁,去年才刚做的新嫁娘,而如今,就难产死在了榻上。   一天一夜的折磨,哭喊回荡在山坳。   整个村落的女人聚在他家门前,却全都束手无策。即将成为他阿爸的那个男人也没了主见,只是窝在门槛,蜷着腿,一袋一袋地抽着烟。   他是横生,邻村年迈的稳婆忙得满身血和汗,也只能看着虚弱的产妇,一寸寸地软下去。   回光返照之际,女人怒吼一声,拼死用力,他终是落了地。   众人大喜,健康的男婴,忙不迭地包裹、传看,在他们的嬉笑声里,年轻的母亲望向众人的背影,似是心愿达成,寂寞地扯了下嘴角,阖眼死去。   阿爸恨他,不仅因为没日没夜的哭闹,还因为他带走了家里唯一的女人。   说来讽刺,娶妻欠下的债务还未还清,又新增了一笔丧葬费用。   他的阿爸名叫财增,可一连五代,一贫如洗。从祖辈那里代代相传的,也只有苦熬穷日子的本事。   在未来的几十年里,阿爸始终没有再娶,倒不是因为长情,只因日子过得潦倒不堪。   当年娶亲是卖了分家得来的部分田地的,如今大哥断不肯再帮他,手里剩下的几亩薄田糊口都难,绝无挥霍的余地。   万幸,传香火的子嗣好歹是有了。   尽管家中一穷二白,并没什么可继承的。   他的家乡在南洋省的北部,一个偏远古老的村落,叠嶂群山,遮住了眼界与出路。   村子不大,拢共只有十来户人家,连鸡带狗的全算上,活物也不超过一百三十口。   这里的人世代靠橡胶与甘蔗为生,常年勤苦,却入不敷出。一层层的收购商盘剥下来,到手的,也只是个温饱。   他一日日地长了起来——尽管阿爸厌弃,却终舍不得他死,毕竟是老婆的命换来的。读书的地方在邻村,要翻过一座山。   每日不到五点,他便利落起身,搓搓眼睛,呵欠着烧水,煮饭,希望伺候周全,以换取阿爸一天的好脸色。   当然,也不是时常能换来的。   他知道阿爸脾气不好,自小躲着走,但总也有躲不过的时候。   其实阿爸也不全是看他不顺眼,常年独居,免不了一股子邪火,冲上头来,眼瞅着什么都没个顺眼。砸家里物什吧,终究要自己承担,免不了另花一笔,思来想去,还是揍儿子合算。   好在儿子不记仇,打完了照旧给他煮饭,也愿意陪他一桌吃。挂着泪痕的小脸,怯怯地冲他笑,讨好似地两手捧着缺口的碗,看得阿爸心里也是拧得难受。   但终又是管不住火气,几日一轮,反复循环,像是早操一般有了规律。   他怕阿爸揍他,更怕阿爸不让他读书。   尽管所谓的学校,只有一位老师,校舍也简陋得像个笑话,可眼下的痛苦总得有个宣泄的去处。铃声一响,他的思绪便随老师的板书飘去远方,暂时遗忘了屁股上的钝痛。   他爱读书,时常缩在教室一角,捧着大城市里好心人捐来的旧书,一页页地轻轻翻。小脏手总是怕污了字纸,习惯性的,先在汗衫上蹭两下,再一行行地比着读,嘴唇撅着,像只小鸟。   然而,在学校里也逃不过欺负。奇怪,生事的人总是能在人堆里,一眼挑出最软的那一个。   可他并不发作,只忍耐着。   他极擅长忍耐。   他知道,只要忍得够久,总会得到想要的结果,就像他哄着阿爸,愣是让他读到了初中,而那些欺负过他的孩子,却早早辍学,回家耕田去了。   忍着忍着,他就忍成了大小伙子。   刮骨脸,丹凤眼,不笑时凶狠,咧开嘴便又成了天真。   长手长脚,瘦长一条,吃的不好,偏又比村里其他男孩要高些,渐渐地,更没人敢欺负他了。   因他读了初中,在村子里也算是个文化人了。老校长年迈之后,便放心地将学校交到了他手里,那些欺侮他的人,如今可都尊重起来。   就连他阿爸背着竹篓路过田埂时,心里也是带着几分得意的,干瘪的脑壳高高昂起来,像只赢了的斗鸡。   对了,阿爸许久不曾动手了,不只因疼爱,更因为想明白了——毕竟是独苗,总要指着他养老送终的。   他的日子顺遂起来,像是雨过天晴。   天天夹着课本,穿着顶文明的短衬衫,哼着山歌,嚼着槟榔,踱步于校舍与家之间,过得朴实安逸。   只有一人能撩动他心弦。   田家的小女,名叫宝珍,生得团团的,惹人怜爱,一笑两只小梨涡,他看见也止不住的跟着痴笑。   田宝珍娇小,却有主见,虽总甜甜笑着,那温顺不过是做做样子。   她是不可驯服的,她表现出的所有柔软,不过是为了驯服别人的手段。   可他不知这些,只当是自己有魅力,征服了这个女子。   一来二去,两人对上了眼,时不时地约在黄昏后的椰林里碰面。   那天晚上,他在附近溜达了许久,才等到她的姗姗来迟。   他照旧憨笑着,递上新采摘的野花,可宝珍这次没有接,只是怏怏踢着脚边的草,一脸失落。   “怎么?谁惹你了?”   她别过脸去,并不答话。   “说出来,我替你揍去。”   不过是一句牛皮话,他从来没打过谁的。   “我家给我安排了门亲事,听说男方丑得很。”   他一下子蔫了,手里的花也跟着蔫了下来。   “我没答应。”   他又活了过来,连同手里的花,又一次擎上去,颠颠地献殷勤。   “宝珍,那么你跟我——”   她仰起脸,黑眸子映着月色,泛起一层柔波,深不见底。   他从未见过她这幅样子,看得心惊肉跳。   “阿哥,我准备去县城闯闯,你敢陪我吗?”   不问愿不愿,只问敢不敢。   他十几年的闷气一下子被激发起来,血气上涌,定要强装出一副大丈夫的样子。   再一个,心底也有按捺不住地兴奋,他还从没想过要去村庄以外的地方瞧瞧,那只在书本上听说过的花花世界,看样子终要触手可及了。   辗转了一夜,他下定了决心。   走!   凭他的本事,还怕闯不出一番名堂嘛?   他没跟阿爸商量,只留下一张字条——激越之下,他竟忘了阿爸不识字。   第二天,天还没亮,他便跟着田宝珍,踏上了去定安县的路。   他瞅着尚悬在天边的月牙儿,满心是来日的衣锦还乡。   却不料,命运躲在长路尽头,候着他的,是有去无回。 第十七章 凶年(二)   钱,是人的底气。   他蔫了。   刚来的几天,眼见的新鲜着实让他兴奋。   川流的车,不灭的灯,生吃的洋菜,唇瓣鲜红的女子,乃至穿着衣服招摇过市的宠物狗。   一切的一切,真真现在眼前,让他啧啧称奇,对这座城满意极了,似乎配得上他的奔赴。   可过了几天,繁华的城,倒衬出他的不足来了。   眼界,见识,穿衣,谈吐,为人处事,就连口音都不对头,成了惹人招笑的把柄。   多读的那几本书足以让他在村里耀武扬威,可城里并不缺这些。   初中生,高中生,甚至大学生,遍地都是。   体面的工作是寻不到的,老师自然再做不成,就算是幼儿园,也不会要一个初中肄业的男子。   兜兜转转了半个月,一份像样的工作都没找见,随身的钱也花得三三两两,他一下子失了自信,散了底气。   宝珍倒混得比他好些。   人俏,嘴甜,话也说得漂亮,加上肯吃苦,一来二去,混成了服装厂车间里的小主管。业余时间还报了什么补习班,听说铁了心要谋个文凭。   朋友也比他多,很快扎住了脚,学她们的样子,散开头发,抹白脸皮,穿高跟,搽香水,耳朵上短坠子多得不重样,跟城里女子并无二致。   他后来的工作还是田宝珍给托人介绍的。   在橡胶厂做配料工,住宿舍,管吃饭,除了累点、苦点、无聊点,其他都让他满意,至少挣得是比家乡多的。   想起家中祖辈靠种橡胶树谋生,而他靠橡胶加工混口饭吃,终是子承了父业,没逃出这个圈子。   但多少高级了些,有技术含量,他总是这么安慰自己。   忍吧,只要忍得够久,终会有出头之日。   再个,忍耐是他的长处,他最是知道该怎么忍的。   憨厚地笑,帮别人顶班,从不跟人拌嘴,聚餐时第一个结账,日久天长,人人都开始称道他老实、义气,身边的哥们儿、朋友也多了起来。   至多两年下来,混个小组长是不成问题的,他如此忖着。   只是宝珍越来越难约。   打电话总推说忙,声音也懒懒的,他只以为她是备考累了,也并不多想。   休班时就跟着工友们去喝酒、上网、打游戏,当然,也是去过几次按摩房的,他不想的,推不过工友们热情,半推半就,也就成了。   再后来,听说宝珍如愿考上了成人大学,他欢喜极了。   是时候结亲了,他将要娶个大学生,村里第一个女大学生,这是光耀门楣的事,显得他极有本事,这么多年的隐忍也算是有了回报。   说起宝珍,这几年两人并没什么逾矩的,在外人面前也只说是同乡,相互照应,从未以其他身份相称。   他知道,她那是害羞。   如今他也攒够了钱,足以回乡盖间新屋子,娶她,生一堆孩子。   等回乡以后,他摇身一变又是那个受人尊敬的老师,不仅如此,他还亲眼见识过大山外面的花花世界,这足以为他的身份更添上几分金贵。   想到这里,他欢欣鼓舞,买了一屉肉包子,骑上电动车,直奔宝珍宿舍楼下。   宝珍听说他要来,早早在楼下等着,一袭吊带连衣裙,两条膀子露在外面,光洁如玉,卷发散在肩头,人逢喜事,更是媚眼含春。   他一下子怂了,忸怩着,半天不知如何开口,倒是田宝珍先开了腔。   “我也正有事要跟阿哥说哩,”她甜甜地笑,“我寻着爱人了,马上订亲了。”   这招倒是新鲜,想不到宝珍如此有情调,竟先撩拨起他来。   “阿哥你不仅认识,还熟悉的很呢。”   他心潮澎湃,强忍下激动,想继续这恋爱游戏,故意顺着她追问。   “哦?是谁?”   她拨开发丝,笑得天真无邪。   “包德盛。”   他愣住。   包德盛他是知道的,之前吃过几次饭。   他极不喜欢这人,好酒,好吹牛,当然,他是有吹牛的资本的。   家里承包了一整片甘蔗林,还有个叔叔在定城里开厂子,一家人嚣张跋扈,字不识得几个,钱却挣得不少。   “他这人俗得很,”他急得转圈,嘴上却不肯露怯,“你喜欢他?”   “重要吗?”   宝珍歪头,圆溜溜的眼睛盯着他,这单纯劲倒给他问住了。   “怎么不重要?怎么能跟个全不爱的——”   “感情总可以培养的,”她哼一声,“之前劝女子结婚时,不都这么说?现在又反口?”   他张张嘴,却全无活气,像砧板上等死的鱼。   “阿哥,你是比我明白的,结婚好比合伙开买卖,讲好价格,规矩,底线,然后各负其责,那这桩生意就总能做得下去,单凭爱?”   她收起笑,这是他从未见过的神情。   “你看看那些一心谋爱的,几个好下场?”   “田宝珍,你怎么能这么想?世俗,势利,你读书就学了这个?简直掉进钱眼儿去了!”   “那我来问你,若是厂长女儿跟我同时追求你,你要谁?”   “自然是——”   “不许扯谎,天打雷劈!”   他丧气了,因不知这天上是否真有神灵,不敢违背心意赌咒发誓,只得败了阵一般弯腰驼背,讷讷不语。   “你想可以,怎么到我这就不行了?只怕到那时候,你又是另一套大道理,反过来劝我了。”   她将碎发挽回耳后,露出削尖的下颏。   “阿哥,结亲只求爱的女子,才是真赌徒。爱这玩意,远比真金白银还珍贵、奢侈,就算今日有,明日也不一定在,谁又能够保证得了一辈子呢?   “若我只求爱,他日男人变了心,我又找谁哭去?”   “我可以保证,我赌咒发誓,一辈子待你好——”   他急切地想要揽住她,可田宝珍退后一步,望向他。   “你连明日落不落雨都说不准,怎么敢在这儿拍胸脯说一辈子的事呢?”她笑笑,“再说了,我也不能保证一辈子爱你呀。”   “这是哪门子荒唐话——”   “爱本就是两个人的事,女人也有变心的权利呀。”   “宝珍啊宝珍,”他摇摇头,“你到底是跟不三不四的人学坏了。”   “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她气极反笑。   “我为自己筹谋打算就是坏?非得白白付出无所图才算好?若天底下到处都是这种舍己为人的好女人,那你肯定乐开了花,反正便宜和好处都是你的。”   她略略提高嗓门儿,全然不顾往来张望的人。   “人本就是动物,今天爱这个,明天稀罕那个,新鲜劲人人都有,权衡利弊也是本能,你用不着解释,就算你选厂长女儿,我也理解,全理解——”   她抬手打断他的争辩。   “没贬损你的意思,人人都有私欲,谁的道德也不是天生的。但我也想跟你撂句实话,不只是你这样,我也这样,男男女女都这样,都有私欲的。”   她脸上挂着几分无奈。   “世间肯定有伴侣能做到情比金坚,可咱俩人都做不到。承认吧,真的,要么你对我从一而终,你做不到,也别来要求我,总得一视同仁。”   “你这些歪理邪说哪有个好女人的样子,简直是——”   后半句他咽了回去,自以为给她留足了面子,愿她见好就收。   “简直是什么?说呀。”   她一笑,两个浅浅的梨涡。   “好女人?我告诉你,许多女人一生就困在个‘好’字上了。   “活得比谁都累,付出比谁都多,上上下下操劳一大家子,还怨不得,恨不得,只能咬牙切齿地挨日子,挨,生挨,挨到死。   “死了旁人夸句贤良、贞洁、温顺,就算蒙了大恩,得了大赦,获了大嘉奖,仿佛抵了一辈子的愁苦。   “我不行,我可不想为了‘好女人’这不疼不痒的三个字,耽误了一辈子的热闹。”   “田宝珍,我瞎眼看上了你!”他红了眼,“你等着,你等着被人戳脊梁骨吧!这样胡闹,就不怕人嚼舌根?不怕后世唾弃?”   “有种到我面前讲,我自有我的道理。”她昂起头,毫不畏惧地瞪回去,“至于死了,碑上刻些什么字,我又看不见,管他做什么?”   他见说不过她,又重想起自己的法宝——忍,便强压着怒火,假意去拉她的手,作出一副和好的样子。   可田宝珍不吃这一套,甩开他的手。   “这么多年,我可是一点对不起你的地方也没有,能帮的也都帮了,给你的也足够了。   “至于你背着我,嘀咕、算计些什么,又做过什么腌臜事,要我在这扯明吗?”   “我做了什么?你讲清楚,别瞎扣帽子!”   他强撑面子,赌她不知道。   “呵,用不着什么厂长千金勾你,一个按摩女就足够收你了。”   他彻底败了。   红着眼眶,垂下头去,不再争辩什么。   田宝珍也静了下来,看见他手里的包子,看见他额上滴下的汗,看见他沁湿的汗衫,心也软了。   “阿哥,我问你一句,若我不打算做个围着你转的好女人,你还会娶我吗?”   他苦兮兮地耷拉着眼,不做声。   “不能就别说了,以后也别再见了。”   田宝珍扭过身,重往宿舍楼走去。   身后忽地有谁叫住她,声里沾着泪。   “宝珍,那我怎么办?”他攥紧包子,“我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办呢?”   她立住脚,重新打量起这个男人,从头至脚。   曾经动过心,可恨只恨他自己不争气,不上进,成日里只惦记着裤裆里那点子事——他在外面胡搞的事情,她是知道的。   他许是个软弱的好人,可她不是,也不愿做,她自小有主见,很知道自己要些什么。   她田宝珍这辈子要的,他给不了,包德盛也不见得给的全,都是跳板,都是台阶,都是向上爬的路。   她宁愿舍了好字招牌,只图活个痛快,只想成全自个儿。   是了,他俩本不是一路人,同行一程,已是缘分。如今二人已渐行渐远,剩下的路只能各奔东西,她也不愿再耽搁他的人生,不可强行挽留了。   因而田宝珍硬下心来,勾起嘴角,露出个顶漂亮的笑。   “你的幸福,为什么要问我呢?” 第十八章 凶年(三)   田宝珍与包德盛订亲那天,他也去了。   天上落着毛毛雨,他在门口转来转去。   还穿着那件短衬衣,这是他最体面的衣服,前后被雨水打湿,紧箍在身上,更显得孱弱可怜。   他来回踱步,最终一横心,低头往里闯。   刚迈上台阶,就被守在大堂门口的门童,一伸手拦住。   “先生,请出示邀请函,”门童微微鞠躬,笑得亲切妥当。   “哦,吃饭,就吃个便饭。”   心里发虚,头也跟着低下去,声音没出息地打颤。   门童照旧笑着,只是稍稍往前挪了几步,胸膛挡住去路。   “不好意思,今天喜宴包场了,暂不接散客。”   “我就进去找个人,很快就出来,真的,很快就——”   门童抓住他的肩,克制却决绝地将他轻推出去。   “先生,多多配合,别让我们为难。”   又一次被阻,他心底的倔劲上涌,脸上也有几分的挂不住。   卯足气力,搡开门童,打算一股脑儿地往里冲。   门童见状也上了脾气,两手一顶,将他推出门外。   脚下打滑,他一个趔趄,摔下台阶,正跌坐在泥水坑里,屁股后面污了一大片。   再抬头时,只见几个保安闻声赶来,门神一般,双手环抱,挺胸抬头地立在大门两侧,威武地蔑视着他。   他胸口饱闷,却也深知寡不敌众,终是自己将自己扶了起来,嘴里碎碎念叨,抖落着湿裤子,一步一步地挪远。   雨越下越大。   他买了张饼,蹲在饭店对过儿的小店门前,借着遮阳篷避雨。   风吹过,有些冷,他抱着膀子哆嗦,刚才跌伤的地方也隐隐痛着。   他啃几口就抬头看看,看宴席何时散,看包德盛何时落单。   他大口往嘴里塞饼,粗鲁地咀嚼,强迫自己和着怒气吞咽,一遍又一遍地自我劝诫着,定要攒足力气。   可到底为何要攒足力气,又自己也说不清楚了。   临近午夜,宴席才终散了。   三三两两的宾客之间,他看到田宝珍搀着包德盛走出来。   包挺着大肚子,右腋下夹着只皮包,空出的左手不安分地游走,停在田宝珍的屁股上,狠狠抓了一把。   田宝珍脸色僵硬,但也不过一霎的功夫,眨眼间就浮出张半嗔半娇的小女人姿态,忸怩地绞着手,故作害羞,惹得包愈发的狂放得意。   待送走了宝珍,包德盛又跟着狐朋狗友们去夜市上续摊子。   他一路跟着,直跟到大排档。   左不过半小时功夫,宵夜酒水全上齐了,几个人划拳、吹牛,笑声愈来愈响,嘴中浑话也越来越脏。   他终是听不下去,酝酿着半晌,心中打鼓,迈步走到几人跟前。   “兄弟,怎么?”   包德盛虽狐疑,面上倒也是客气。   他愣了,发现并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干什么。   是啊,他一心想着跟包德盛对峙,可走到跟前才想起,是田宝珍先甩了自己。   然而,连日来的怨怼终要有个去处。   对,他跟田绝交断然不会是自己的缘故,他并没做错什么,思来想去,一定是包德盛从中做作梗,于是再次定了心。   “你不能娶宝珍。”   包德盛喝得脸色酡红,手里还抓着杯子,困惑不已。   “为什么?”   他笃定包在装傻,不由得怒从心起,劈手夺过酒杯。   “你不配!”不知为何尖了嗓子,搞得气势全无,“你们根本不合适,你,你一点也不了解她!”   包德盛靠回座椅,眯起眼睛。   “呵,你倒说说看,谁配?谁了解?”两指敲打着桌面,“我早知道你俩不简单,说吧,到底什么关系?”   “我们是同乡,一块儿打拼出来的。”   “懂了。”   包点点头,拉开手提包,抓出一把钱,拍在桌上。   “补偿。”   “不是钱的问题!”   “就是钱的问题,”又是一摞,包脸上的神情愈发不屑,“还不够?”   “包德盛,你别太张狂,不过是仗着叔叔,单凭自己本事,你算什么?”   这几句着实戳到了痛处。包德盛乜了一圈,发了狠,抓出所有钱,直摔到他脸上。   “拿着滚!以后别再纠缠阿珍!”   他被兜头砸懵了。   缓缓神,看见邻桌一个男子停了酒,正朝这边张望,瘦长面庞,似笑非笑。   他顿时变颜变色,想强行争回口气。   “你敢侮辱人!”   他冲上来就要抓包的领口,可双方人数悬殊,包的朋友围上来一推,他整个人便摔在地上,唯一的衬衣也脏了。   “你自己先动手的。”   包德盛站起身来,腆着肚子,金链子甸甸地挂在胸口。   他左右张望,顺手抓起酒瓶,嘶叫着往前冲,可举到高处,却忽然悬住了。   “砸!”包德盛伸过头去,挑衅地指着头顶,“有种往这儿砸!”   他气得手抖,却也存着几分理性,不敢真打。   “你等着——”   环了一圈,见邻座男子此时完全侧了身子,饶有兴致地上下打量他,眼一斜,左眉上的疤也跟着动,似是讥刺,似是跟自己打赌,赌他是个软蛋,是个怂包。   他的血登时沸腾起来。   一咬牙,酒瓶掼在桌上,引得众人惊呼,后退。   他顾不得手上的伤,尖端对准包德盛,步步紧逼,扔下这辈子最后悔的一句话。   “等着,夜路小心着!我一定宰了你!”   他睁开眼,头仍疼得很。   昨晚大排档受辱之后,他将身上全部现钱都买了酒,悲悲切切地回到家,一个人锁在屋中,喝了吐,吐了喝,换得半宿安眠。   啪啪啪。   门被擂得震天。   他顶着蓬乱的发,打着赤脚过去,将门拉开条缝。   田宝珍立在门外,眼圈泛红,脸却冷白,身上还是昨日订亲的那条裙子,此时皱巴巴的,似乎匆忙套上,就出了门。   “宝珍?”他瞪大眼,忽又想起自己该气的,于是别过脸去,“你来干嘛?”   他手挠肚皮,踱回屋里,嘴上并不闲着。   “还来找我,哼,不怕你包大哥不高兴吗?”   田宝珍牙齿咬得格格响,冲过来抬手就是一巴掌。   “你厉害了,”她整个人打摆子一般地抖,“敢杀人了!”   “什么?杀谁?”   “装!昨晚喝酒的都能作证!”   “什么跟什么?”他左手捂住红肿的脸,右手去倒水,脑子仍是云里雾里,“要是你俩吵嘴,你找他算账去,跟我这儿撒什么泼?”   “算哪门子账?去哪里算账?”田宝珍怨毒地剜了他一眼,“人都死透了。”   他攥杯的手停在半空,眨眨眼。   “谁?”   “包德盛。”   “怎么就突然死了?”他摔下杯子,几步冲过来,抓她肩膀,“你好好说。”   这下轮到田宝珍愣了,定定望向他浮肿的眼皮。   “你当真不知?”   他摇头,涌出一股子恶心。   “昨晚半夜,姓包的,被人打死在荒郊了。”   “报警了么?”话一脱口,他忽地明白了自己的险境,“警察怎么说?”   “他家的刚刚报了警,还在等调查,不过,昨儿后半夜又下了场急雨,估计现场也留不下什么有用的玩意儿。”   “可有人证?”他急切辩白,“总有人看到什么吧?”   田宝珍肉乎乎的圆脸似是一张面具,两颗黑玻璃珠似的眼仁藏在后面,冷漠木然地瞪着他。   “看见了,看见你俩起了冲突。”   他仿佛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些什么。   完了,全完了。   他感觉自己的人生,几十年忍耐的成果,连同整个花花世界,绑住了,一起往下堕,堕,直堕到幽深黑漆的海底去,永无出头之日。   然而,他还是听见一个声音不甘心地追问,尖细得不成样子。   “他们可跟警察说了什么?”   “他们愿作证,说是你杀的人。” 第十九章 凶年(四)   那是兵荒马乱的几日,警察四处寻他,包德盛的狐朋狗友们也倾巢出动,提棍拿刀地满街转悠,嚷嚷着要他血债血偿。   一夜之间,他在定安县结交的所有人脉,都失了作用,成了负累。   如今走在街上,最怕的就是碰到熟面孔,昔日热切的熟人,眼下变成了威胁,相互扫听他的去处,好卖包家个大人情。   到底是田宝珍帮他打了掩护,逃了出来。   事到如今,也只有田宝珍还肯从中斡旋。   她一面探着消息,一面替他筹钱、乔装、打点关系。   她是机敏伶俐的,当着包家人的面,只顾着呜呜呜地哭,一副伤心惊惧地样子,断然不提她与他的关系,清清白白坐住了受害者的位子。   人人皆知她刚一过门就成了寡妇,唏嘘感慨之间,倒也没人来得及刁难什么。   包德盛下葬的那日,他就是听着田宝珍的筹谋,改头换面,沿小路逃出了定安县,藏身在临镇荒郊的一处小旅馆里。   这是个家庭旅馆,门面不大,招牌也不显眼,风吹日晒之下,早已变色剥落。   负责前台登记的,是个满脸疙瘩的半大小伙。估计是这家的大儿子,成日间坐在柜台后面看电视,木着眼,呼哧呼哧乐,对客人写了什么名字,身份证号码是真是假,并不在意。   旅馆里洗衣做饭都是他妈张罗,胖大敦实的妇人,低马尾,圆脸盘,一双吊眼倒是精明闪烁,表示只要给足菜钱,她愿意帮他照料一日三餐。   每顿自然都是最低等便宜的粉汤,有几次干脆直接拿临期的泡面来顶数。   当然,他自然是没得挑的,若争执起来招来警察,吃亏的是他。   店家老板娘也是吃准了这一点,见一个落魄男人孤身避在这儿,日日地不出门,料定心中必有亏,不是躲债,就是躲仇家,咬住他不敢闹腾这一死穴,在饭菜上是愈发的糊弄,床单被罩也不再换洗。   而田宝珍挑这个地方,也是自有她的道理。   地处公路边缘,三镇交界之处,进退皆可。   地段虽偏,往来人流却密,许多见不得光的交易,都是在附近偷摸进行,龙蛇混杂的,店家见得多了,自然也不愿多问,怕惹麻烦,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这对他来说,再合适不过。   眼下他住在二楼,走廊尽头右手边的一间。   每天傍晚四五点钟,楼下的小伙子会来送一次吃食,除此之外,他从不开门。   此刻,他斜倚在单人床上,背靠沾着脚印的破棉絮枕头。   隔壁男女在欢愉调笑,临窗的街头,两个男人爆发出粗鲁的争执,骂声响亮,小贩沿街叫卖,吆喝声由南至北,头顶上不知名的禽鸟嘶鸣,振翅飞过屋顶。   这热腾腾闹哄哄的人间,悲欢离合,各不相干。   他听着各种响动,一言不发,只是望着空荡荡的粉墙,眼神发直。他对着粉墙上洇出的点点霉渍,哀叹自己的穷途末路。   人生无望了。   原本想着红尘漫长,今后至少还有几十年的快活,几十年的荣光,几十年的风头无限,可现如今,转眼间全都灰飞烟灭,化作泡影。   只因一句气话,当时是痛快了,可这后果又实在担不起。   他希望警察快些捉住凶手,可若是捉不住呢?   他知道最怕那种无缘无故地杀人。   就比方说,两个路人,好端端走在街上,忽地掏出刀来,捅一下,持刀的跟受害的两个,之前见也没见过,更不提有什么恩怨情仇,简直没任何线索可循。   这种随机杀人跳出情杀、仇杀的框架之外,往往最难侦破。   那可怎么是好?   难道,他要背负一辈子的恶名?   咚咚,咚咚。   正心烦意乱着,房门有节奏地响了四声,是约定好的暗号。   他趿拉着拖鞋,惫懒地走过去,将门拉开条缝,却不见满脸痘子的小伙,立在走廊的,是田宝珍。   梦魇惊醒一般,他打了个激灵。   眨眨眼,急匆匆地让了进来,又探出头去来回张望,而后又缩回脑袋,牢牢将门锁了个严实,屏着呼吸,等她先开口。   田宝珍并不着急,先在床脚寻了处干净地方坐下,又从提包里翻出帕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揩脖子后的汗,面颊潮粉,看不出喜悲。   “怎么?”   还是他熬不住,先开了口。   尽管房中只有他们二人,可他还是习惯性地压低了声音,耳语一般。   田宝珍似是没听见,皱着鼻子去听隔壁的声响,一手提着领口扇风。   “呵,这才几点钟,就这样闹腾。”   他没心思管隔壁,慌忙又追了一句,“到底怎么?外面现在怎么说?”   她这才拧过脸来,似是刚看见这么个人似的,悠悠叹口气。   “不行,怕是你得逃了。”   “警察那边——”   “主要是包家不肯放你,人命的事情,说不清楚的。”   她摇摇头,“说清了又怎样,他们孩子死了,你却好好活着,依旧逍遥快活,包德盛父母哪里受得住,定要你偿命才行。”   “这,这,这事情跟我没有关系啊!”他急得跺脚,“要么我去自首——”   “你前脚出去,他们后脚就敢打死你,信么?”田宝珍板下脸来,“又没让你躲一辈子,起码等他们气消了再说。”   她从包里掏出张票,还有一摞子钱,轻轻塞进他手里。   “你先逃到外面去,避一避。”   “那你呢?”   “我自有我的打算,”她理理裙子,捻去裙摆上的一颗泥点,“可能会去北方吧,到那里闯闯,眼下包家管不到我的。”   “你不跟我一起走吗?”   田宝珍停了手,抬起尖下颏,瞪圆两颗杏眼。   “什么?为什么我要跟你走?”   “宝珍,你不用瞒了,我知道你心里是有我的,不然,你也不会这样子帮我——”   田宝珍不耐烦地摆手,略略提高了音量,“想多了,我只是帮自己,就冲你这性子,若被捉住了,势必会和盘托出,若是再牵连到我,到时候更麻烦——”   话一出口,瞅见他脸色难堪,她又放软了语气。   “再说了,你摊上这档子事,多少与我有关,我总得做些什么,心里才好受。”   听她这么说,他心底莫名升起一股子胜负欲,不想被她看扁,似是要证明什么一般,脱口而出:“我性子你哪里知道,兴许人真是我杀的呢?”   田宝珍顿了顿理头发的手,又扫了他一眼。   “不会是你,”她笑着摇头,“经了这几天的事,我算是明白了,不会是你。”   这简短的一句听不出褒贬,他心中苦涩,却又说不清,究竟为了什么。   只觉得有些欣慰,又有些失落。   接下来的时间,两人就这么沉默地对坐着,干巴巴地等离别。   窗帘没拉紧,随晚风一鼓一鼓地飘,露出一小方天空,忽隐忽现。   薄暮降临,粉紫色的晚霞漫天,朦胧光晕将二人的身影,一点点笼罩。   田宝珍抬腕瞄了眼时间,站起身来。   “我先走,你不要出来送,等后半夜再悄悄走。”   她抻了抻裙子,背上挎包。   “房费我是提前付了的,你不必管,偷偷走就行,不要惊动店里的人。”   “好好好,”他跟在后面低声允诺,“谢谢你,宝珍。”   她拉开门,探出头去张望。   一想到这是此生最后一次见面,他还是鼻子一酸,不由捉住了她的手。   “宝珍,我——”   她在昏暗中,缓慢地抽出手来。   “也许,当时我就不该邀你走,如果你呆在村里,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事。”   她勾起手指,抚平他脑后翘起的发,漾起一阵果香。   “阿哥,忘了我吧,好好活下去。”   他闭上眼,强忍着不去看她的背影。   走廊的风灌进来,属于她的温软香气一缕缕消散。   彻底闻不到的时候,他知道,她是真的离开了。   他坐在房间里等夜深。   月色与蝉鸣一起冷下来,街角的热闹也渐渐消退,等楼下的母子陷入深眠时,他提着旅行包,悄步出了门。   宝珍让他逃,逃去异国他乡,不要再回村里,他满口答应,可一转眼还是上了回家乡的车——总要去看看阿爸,道声别的。   然而,包家人来得比他更快。   等他翻山越岭,风尘仆仆地赶回家时,包德盛的家人正在拆他家的茅屋。   虽然警方说证据不足,可他们认定了,他就是杀害包德盛的凶手。   按说,包德盛的家族也算是人丁兴旺,可到了他这代,偏就这一个男子。包德盛一死,他家就算是彻底断了香火,在宗族观念浓厚的乡里,断子绝孙是最恶毒的诅咒,是釜底抽薪的怨恨。   找不到他,那总能找到他爸。   养不教,父之过,子债父偿是天经地义。   整个包家庄的人全来了,乌泱泱地,将小村庄围个水泄不通。   他们逢人就讲他的恶行,添油加醋,绘声绘色,好似目睹了一般。   三人成虎,只半晌功夫,他就从温良厚道的孝子,变成了杀人越货的恶徒。   为了自保,也为了自证清白,村子里的人个个义愤填膺,也加入了包家暴力的行列,甚至下手比他们更重些,表忠心一般冲在前面。   故乡那些曾欺辱过他的孩子,时隔多年,重又寻得了报复的机会,砸得最狠,摔得最响,骂得最难听。   而他只能躲在密林之中,远远地观望。   他老去的父亲拦不住任何人,一辈子攒下的家什毁于一旦,跌坐在地,绝望地拍着巴掌,泪和鼻涕糊了一脸。   他原想大喝一声冲过去,可看见人们手中的棍,看见整个村落翻腾着的业火,他知道敌不过,只能忍。   忍。   只能远远的,咬牙忍住,看父亲代自己受过。   他开始懊恼,后悔没有听宝珍的话。   为何要回来看这出苦戏呢?   更要命的是,眼下逃也逃不掉了。   他溜回村子没多久,包家派人守住了进出村子的所有土路,向来往村民吆喝,抓住有赏,无论死活。   好一个无论死活,是提醒,更是指示,村里的壮年男子受了激发,手持武器,也跟着四处找寻。   慌乱之间,他转身朝山林深处奔逃。   他曾经无数次抱怨这闭塞难行的群山,可如今不成想却沦为他最后的避难所。   爬上高树,藏进溶洞,晚上才敢出来寻吃的。   饿了吃野果、昆虫,渴了就喝雨水,运气好了,也能喝上几口山泉。   自然是不敢生火的,就算偶尔觅到了动物的残尸,也只得像野人一般,生吞活剥。   不过一月光景,他便头发虬乱,衣不遮体。   发过烧,泄过肚子,但终究是活了下来。   这时候,各种谣传也跟着散开,有说他死了,有说他被捉了,有说他背后另有别人,可他仍不敢轻易露面,害怕这些话只是钓鱼的饵,等他信了一露面,就被人活捉了去,他忍耐着,只当是在听别人的故事。   忍。   他不知还要忍多久,命运才会给他翻身的机会。   就在他以为自己一生都要困在山坳,狼狈苟活的时候,在一个月色如水的夜里,他遇见了同类。   那是个同样失魂落魄的男人,双手染血,游荡在山林之间。   那个男人,便是曹小军。 第二十章 照片   孟朝和童浩一前一后,打医院朝外走。   二人谁也没开口,并着肩,共挤一把伞。   雨敲在伞面上,滴答作响。   天光昏沉,北风打着漩儿呼啸,梧桐树的落叶被携裹着,卷上了天。   孟朝两手抄兜,思绪尚沉浸在吴细妹的讲述中,试图厘清三人间的关系。   案件明显朝着情杀方向发展:倪向东旧情复燃,要求复合未果,转而迁怒曹小军,一气之下,冲动杀人,逃窜至今,生死未卜。   而吴细妹呢?   怪不得吴细妹,在她的叙述里,她只是爱错了人,只是错误地陷入一段三角关系里。离开倪向东后,她真心实意地要跟曹小军过日子,也正是这份忠贞,彻底激怒了倪向东,招致了后来的杀祸。   倪向东的暴起是无法预料的,因而也算不得是她的错。   无论是道德上,还是法律上,她都是无可指摘的完美受害者。   迷雾散去,水落石出,真相似乎愈发清晰。   可真就如此吗?   一桩桩往事虽拼凑得起来,可孟朝总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就好像刚逃出上一个陷阱,又步入了下一个圈套。   “没想到会这么顺利,”童浩没心没肺地乐,晃晃伞柄,甩了他半肩的雨,“这才几天时间,眼瞅着就要破案了。”   “你不觉得太顺了吗?”孟朝挪挪身子,自然地移到雨伞正中,试图将童浩顶去伞外,“吴细妹吐露的信息太多了,反倒有点假。   “再说了,她如果真害怕倪向东报复,不更应该早点寻求帮助么?怎么还替他隐瞒呢?”   “吴细妹有问题?”童浩嘀咕着,浑然不觉自己脑袋已经淋在雨里,“我倒是觉得,她说的挺实在啊,没什么大破绽。”   “真假参半,这样的谎言最难识破。”   孟朝扭头,四下打量了一圈,伸手去摸烟。   “而且,她摘得太干净了,完全置身事外,挑不出一点毛病。”   “诶?”童浩忽地意识到了什么,“头儿,话说你什么时候取的曹天保头发?我一直在旁边站着呢,愣是没发现。”   “头发是你的。”   “嗯?”   孟朝从裤兜掏出刚才用来威胁吴细妹的那几根头发,随手丢进风里。   “我诈她呢,没想到,还真给套出来了,这说明——”   手机铃响,盖过了风声,也截住了孟朝的自我吹嘘。   他瞥了眼屏幕,是副队长马驰华打来的。   “喂,老马。”   “小孟,哪儿呢?”   雨声渐紧,孟朝立住脚,捂住半边耳朵。   “我跟小童在追吴细妹这边呢,怎么?”   “回来吧,我们收到个包裹,里面这东西吧,得你过过眼。”   “什么玩意?”他伸手拎住童浩后脖领,向后拉了几步,伞也跟着挪了回来,“危险吗?”   “倒是不危险,就几张照片。”   会议室没人说话,个个低着头,来回传看那几张照片。   拍得匆忙,光线也不好,影影绰绰,像是恐怖片里的一瞬。   斑驳的木窗框,脏污的墙,看着仿佛正是荒山上那座废弃小屋。   照片里的倪向东,一脸错愕地望向拍照人,在他脚边,依稀可见半敞的木箱,里面是曹小军的一截小腿。   几张照片大同小异,主角都是倪向东和箱子,似是连拍。   “谁寄的?”   孟朝把照片递还给老马。   “不知道,”老马一张张拢起来,“我猜是想寄给吴细妹的,但是弄错了地址,送到隔壁李老太太家去了。   “老太太打开一瞅,直接吓蒙了,赶紧打电话报警。   “这不,转了一圈,最后又到咱这儿了。”   “会是谁拍的呢?”   童浩望向孟朝,孟朝仰头望向天花板。   “难不成,倪向东抛尸现场,还有第三个人在?”   “如果真有人目睹了全程,为什么不直接来找我们呢?”   “不好说,估计是怕打击报复吧。”孟朝敲着太阳穴,“谁呢?又认识倪向东,又知道曹小军和吴细妹是夫妻,有胆拍照,但又没胆报警——”   楚笑趴在桌上,两拳相叠,抵着下巴。   “不管怎么说,这案子定性了吧?眼下人证物证俱全,杀曹小军这事,倪向东可是赖不掉的。”   “不止是曹小军,”陈更生叹口气,递过来一叠资料,“我跟老陈,还有派出所其他弟兄,这几天就没合眼,转遍了大半个浮峰——”   “然后?”   他将材料拆开,依次排在桌面,示意众人看清。   “死者刘呈安,是浮峰当晚的值班保安。   “尸体找到了,山坳里的一棵枯树底下。衣衫凌乱,只穿着秋衣秋裤,外面的保安服,应该是被倪向东剥走了。   “手脚折断,整个人被塞进木箱里,不过,致命伤在头部。   “我们找到时,面部残缺严重,估计是被山上的野生动物啃食造成的。”   陈更生搓搓脸,声音也跟着坠下去。   “刘呈安是家中独子,父亲中风,常年瘫痪在床,”他深吸一口气,“今早,已经通知他妈来认领了,这会儿应该已经,唉,应该已经见着了。”   “才 22 岁,”老马摇摇头,“无妄之灾。”   孟朝将材料盖在脸上,一言不发。   桌上摊着几组刘呈安的证件照,极精神的一个小伙子,笑容灿烂,生着两颗不齐整的虎牙,显得稚气。   “没完呢,还有李清福,”老马晃晃孟朝肩膀,“夏洁刚才来过了,说已经进行过酒精、毒物、病理筛查,发现事发当晚,李清福既没有喝酒,也没有中毒,更不是死于心脏病。”   孟朝将材料移开,张眼望着他。   “死于脑出血。”   “脑出血?”   “颅底骨折,初步判断,是大力撞击石头所致,而且——”老马清清嗓子,“而且不止一次,后脑多处损伤,至少撞击三次以上。”   “手法跟刘呈安有点像啊,都是头部撞击,”童浩分析,“会不会是倪向东晚上想来杀吴细妹灭口,结果撞到了李清福。为不暴露行踪,直接下了死手?头儿,咱要不要并案处理?”   “这也只是我们的推断,还得继续搜集实打实的证据才行。”孟朝扭向楚笑,“你那边呢?”   楚笑一连几日也没有回家,吃喝拉撒都在局里,人憔悴了一圈,此刻强打精神,坐直了身子。   “孟队,按你说的,这两天我跟南洋省定安县的派出所联系过,也详细调查过三个人的底细。   “跟吴细妹交代的基本一致,倪向东和曹小军是当地有名的混混,从少年时代起,就靠坑蒙拐骗为生,偷鸡摸狗的事没少做。   “特别是倪向东,口碑极差,心狠,手黑。成年以后,曹小军逐渐收敛,但倪向东却愈发过分,交往牵扯的人也是越来越危险,当地人对他又恨又怕,敢怒不敢言。”   “这么招人烦吗?”   “何止是招人烦,很多人直言,说他干得那些伤天害理事,挨十次枪子都不够。”   “但是——”孟朝低头翻找,“我在资料里,没看到倪向东的案底——”   “对,这个也是我要说的重点,”楚笑提高了音量,“倪向东不容小觑,绝对是个狠角色。   “非常之狡猾,善于揣度人性,也极其擅长钻法律空子。   “虽然他跟曹小军一起混社会,可每次犯事被抓的都是曹,他反倒是干干净净,一点案底也没留。   “当地警方说,很多事情怀疑是他做的,苦于没有证据,愣是拿他没办法,让他屡次逃脱。”   孟朝又想起在浮峰的那次交战,想起夜色中大开着的窗。   倪向东居然敢在他眼皮子底下演戏。   “这次,不会再让他逃了,”他下意识折断手里的烟,“绝对要抓住他。”   会议室大门猛地推开,队员小张气喘吁吁地冲进来。   “接到群众报警,说是在城郊发现了倪向东。” 第二十一章 恩惠   报警人说,看见倪向东进了院,再没有出来。   杂院在城郊,红砖砌的围墙后面,连着一片田。   时值隆冬,土地荒芜,几个低矮的大棚软塌塌地趴着,破损篷布用胶带缠绕,在风中猎猎作响。   一马平川,想要藏人不容易。   可孟朝宁愿谨小慎微,因为他知道,自己要对付的,不是普通人。   行动小组的成员们围成一个圆,将院落裹在中间,包围式逼近,渐渐收拢。   孟朝带着四个人,疾步进了大院。   左侧是仓库,墙上挂着耙子,地上堆着苞米,右侧一株枯树,几只散养鸡围着打转,咕咕低鸣,忽闪着翅膀逃窜。   院子中央靠后,落着长方形的水泥平房,门上倒贴着个缺了角的菱形福字。   屋内悄然无声。   孟朝和童浩快步上前,分立房门两侧,眼神交流,心领神会。   深呼吸,抬手正待叩击,门,却径自开了。   可走出来的人,并不是倪向东,而是个陌生老汉。   藏蓝色中山装洗得泛白,敞着怀,露出里面油亮的黑棉袄。皴裂大手扶住门框,强撑住身子,趿拉着解放鞋的脚,艰难迈过门槛。   “是我报的警。”   老人头发灰白,黝黑瘦削,似一截枯木,面颊上皱纹堆叠,看不出具体年纪,唯有两颗浅褐色眼珠,间或一转,泛着丝热乎的活人气。   “你们不用找了,” 童浩抬脚要往屋里冲,老人一把薅住他胳膊,“他不在这儿,不在屋里。”   “人往哪儿逃了?”   老人愣了一霎,眨眨眼,半晌才抬手,颤巍巍指向东边,“呃,好像是往那块——”   “别追了,假的。”   孟朝瞥了眼老人,强压住火气,别过头去,打着手势,示意众人收队。   “从我们接到电话开始,倪向东已经不在这儿了,”他转脸看向老人,“你故意把我们引过来,就是要帮他分散警力,拖延时间,对吧?”   他大步走开,在院子四周环视,这才发现泥地上尚留有新鲜车辙,而此刻,院子里却并没有泊着任何一辆车。   站起身,孟朝略略提高了嗓门。   “车呢?也借给倪向东跑路了?”   老人张嘴欲辩,可也只是吧嗒了两下嘴而已,垂着头,呼哧呼哧地喘粗气。   “你这是犯罪,帮凶,”童浩急了,“他是杀人犯,你知道他手上多少条人命吗?你会害死多少人,你知道吗?”   孟朝摆摆手,“先带回局里——”   “抓我,抓我吧,”老人忽然激动起来,扯开嗓子,舞着两只手,几乎杵到了孟朝鼻尖底下,“抓我,我一把年纪了,我代他坐牢,代他受过,枪毙我吧。”   孟朝往后躲了几步,给老马递个眼色,后者见状几步跑上来,伸手扒拉开童浩,箍住老人肩膀,半搀半推地将他拉回屋里。   “大爷,你告诉我们,为什么要报假警?”   “警察同志,我叫你们上这来就是想讲清楚,误会,肯定有误会,”老人拍打着板凳,“不会是东子,绝对不是,我知道他这个人——”   “是不是他威胁你?”童浩也跟了进来,重新掏出他那本笔记本,“逼你帮他撒谎?”   “不是,不是,”老人慌得又站了起来,“不是这么回事。”   老马冲童浩摆摆手,再次将老人按回板凳,“您也配合下我们,把您知道的,都告诉我们吧。”   老人搓着衣角,嗬嗬地倒着气,好半天才终于开了口。   “报恩,我是要报他的恩。”   老人名叫孙传海,年近七十,在乡下种了一辈子的田。   人生第一次进城,是替儿子收尸。   他有两个儿子,可对外承认的,只有小儿子。   用他的话说,大儿子是上辈子的冤孽,从小不学好,长大了更是没出息。跑出去学人赌,欠了一屁股烂账,连夜跑了,这些年来一直杳无音信,不知是死是活。   债主天天上门,连哄带吓,家里但凡值点钱的,大大小小都给诓走了。   后来追债的眼见再没什么可拿的,就又变了副嘴脸,派人来闹,来砸,来整日地跟在他们屁股后面谩骂,搅和得鸡犬不宁,一家人在村子里面不起头来。   孙传海的老伴身体本就不好,面皮又薄,这连气带急的,憋出了大病。咽不下饭,睡不着觉,后来连炕也下不去。连着几个月打针吃药,又横添了一笔费用。   “只有小儿子好。”   老人从记忆中抽出身来,哀求般冲着众人点头,渴望得到陌生人的认同与信任。   “我小儿子是真好,真的,孩他娘常说,这孩子托生在我家,可惜了,这么好个娃子,生在了我家,白瞎了。”   小儿子名叫孙小飞,打小乖巧听话,十来岁的时候,更是愈发的懂事孝顺。   提起小儿子,孙传海的脸上难得的泛起光,仿佛枯朽的生命再次鲜活。   他骄傲地宣称,小儿子脑子灵光,又刻苦,读书好得很,学校里很多老师都认识他,说他是考重点大学的好料子。   “可孬就孬在他哥身上,”想起大儿子,他脸上的光又迅速黯淡下去,“小飞这辈子,就是让他那个不争气的大哥,给活耽误了。”   孙小飞心疼他一大把岁数了,还要腆着脸四处借钱收拾烂摊子,高中毕业后,说什么都不肯再读了,闹着要出去打工,去城里工地上干活。   孙传海自然心疼得不行,他知道工地上搬砖,挣得都是血汗钱,用命换铜子儿。   可小儿子却笑着说没事,累是累,但挣得多,他年轻,睡一觉力气就回来了。多跑几个工地,用不了多久,他哥的账就能还清了,到时候一家人团聚,好好过日子。等生活安顿好了,他也再出去考学,读书。   “他爱看书,这个娃文静,好学着哩,”孙传海笑着笑着,嘴角忽然一瘪,恸哭起来,“儿哟,我的儿。”   他的泪困在皱纹里。   “我的儿从楼上掉下来,钢筋插进肚子,疼哦,怎么能不疼,肚子呀,五脏六腑都在里面。   “那天大雨,车跑不通,管事的又躲了,听他们说,是东子抱着跑到医院的。   “他俩原来不熟,东子那人话少,跟谁都不爱多说。   “我儿平时也是有些交好的,可遇事都怂了,就东子出来帮忙,生生抱着跑到了医院,做手术钱不够,也是他给垫的。”   老人大手蒙住脸,泪从指缝往外涌。   “我的儿,送去时候,人已经不行了,血流光了,活活流死了,我儿是活活疼死的。”   窗外的风停了,屋里只剩下老人的痛哭,他的悲伤是一片汪洋,潮起潮落,无边无际。   孙小飞在听众的想象里又一次坠落,又一次倒在血泊,又一次死去。   旁观者的安慰无关痛痒,孟朝低头抽着烟,不知该说些什么,此刻他能给予的,也只有一声声的叹息。   孙传海渐渐止了哭,抽噎着,打了个响亮的嗝,他抹把鼻涕,顿了顿,重新拾起话头,只是这次讲得硬邦邦,像是故意掺了些坚强。   “后事也是东子帮忙处理的,我瞒着他娘,她本来就躺在炕上,就算知道了,也是干着急,也帮不上什么。   “可是就有嘴贱的,跑来嚼舌根子,一来二去,他娘也知道了,哭,哭了一天一夜,哭着哭着没劲了,捂着心口喊疼,卫生所大夫还没来,她两眼睁着,人就死了。   “人死了,债没还完呀,我老孙头一辈子不愿欠人什么。说实话,也不是没想过死,但我要脸,不能让村里人瞧不起我,死之前,怎么的也得把债还上。   “六十多岁人了,没办法,又出去找活计,可是哪里有人要我嘛?还是后来东子可怜我,给担的保,介绍我跟他晚上一块去做什么场工。   “你们知道场工吗?叫这么个花头,其实还是体力活,当驴当牛马那样使唤,哪里搞活动,搭台子,我们人肉驮着钢筋和板子去。这活白天不好干,耽误人生意,得晚上黑灯瞎火的时候去,等干完了,也都是后半夜了。   “没人愿意跟我一组,嫌我老,都怕吃亏,只有东子。给我带酒,给我分烟,唉,那时候,我俩人窝在车上,半盒烟,分着抽一宿。”   老人沉默下来,众人也跟着沉默下来,只有彼此的呼吸,近在耳畔。   “我这辈子命苦,唯一碰上的好人,就是东子。”   老人挂着泪笑了,用掌根抹了把脸。   “警察同志,你们缓两天抓我吧,我等地里这波菜卖出去,钱就还得差不多了,你们到时候来,我跟你们走,真的,我不跑,这账还上,我也就放心了。”   “老人家,我们不会抓你的,”老马递过去张纸巾,“但是倪向东确实有杀人嫌疑,现在死者三人,希望你能配合我们——”   “不可能是他,警察同志,不可能,”孙传海拍着大腿,“你们去调查调查,但凡共事的,哪个不说他好?   “你们去他家看看,过得那个苦,比我这还不如,什么都是便宜的,吃的喝的都是便宜的,抽的烟也是最便宜的。   “媳妇也不舍得娶,省吃俭用图啥呢?省的钱都捐给别人,有瘾似的,捐给个孤寡老头,你们说说,这么个老好人,能杀人?不可能,真的。”   他扯住孟朝的手不肯撒开。   “而且,他跟小军那么好,亲兄弟一样。你们去问问,真的,去问问,谁不说俩人好的跟亲兄弟一样?”   正辩白着,院外忽然闹哄哄的乱起来,童浩起身朝外瞅,看见七八个人推搡着,一齐涌进了院子。   屋门豁然大开,众人争先冲进屋里,连同着屋外的北风,将孟朝他们团团围住。   来人并不说话,手里攥着什么,脸上红扑扑的,嘴里往外哈着白气。   “你们干嘛?”   “我们是工友,接到老孙头的电话就来了,愿意作证——”   “我们都愿意作证——”   “东子是好人,他每个月给我这寡老头子送猪肉。”   “他跳过海里救我儿子。”   “我住院时候他也捐过钱——”   他们的话语同时炸响,七嘴八舌乱成粥,听不清说些什么,人群躁动起来,还有人把手里的什么玩意,高高举着,使劲往前递。   “警察同志,我一个人的话你们可以不信,可这么些人,这些人都受过他的恩惠,不可能扯谎,”孙传海说着就要往下跪,“我愿意以这条老命担保——”   其他人也跟着跪下去,孟朝这才看清,那人举在头顶的是张红纸,黑色中性笔反复描边,加粗“担保书”三个大字,再下面,是七扭八歪的名字。   “警察同志,我们都愿意作保,东子是好人,曹小军绝对不是他杀的。” 第二十二章 瘢痕   车疾驰在高架,两侧是林立的高楼,万家灯火璀璨闪耀,人造的群星。   孟朝敞开车窗,闷不吭声,一根连一根地猛抽,倪向东那张遍布疤痕的脸,也跟着堕入云山雾罩,若隐若现的,看不分明。   下午的抓捕行动扑了个空,可孟朝的思绪却被塞得满满当当。   如果说吴细妹的讲述让案件渐渐清晰,那孙传海的话则让案子又一次陷入迷途。   老人的泪水和哀求不像是作假,可那些话越是真实,整个案件就越是荒诞。   下跪求情的人们勾勒出一个全新的倪向东,与吴细妹先前的表白截然相反。   一个人真的会有全然不同的两张面孔吗?   夜深之后,他嘱咐队员们回去短暂休憩,自己则打算再去倪向东的住处转转,探探新线索,希望能寻到一个突破口,而童浩则嚷嚷着不累,也一并跟着来了。   “啧,短短几年,变化这么大。”   此刻他靠坐在副驾,食指一下下地敲打车窗。   “以前十恶不赦,眼下又成了活圣人,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呵,浪子回头,”孟朝冷哼一声,瞥了他一眼,“这说法你信吗?”   童浩想了想,点点头,脸上是万分的诚恳。   “我信。”   孟朝被这回答噎了个半死,呛得一阵猛咳。   “头儿,你年纪也不小了,人到中年,少抽点吧,”童浩大力锤打他的背,“话说,这事你怎么看?你信吗?”   孟朝眨掉咳出的泪,啃了几声清清嗓子,半晌才开口。   “我只信人性,”他一打方向盘,车下了高架,向老城区的方向开,“我只信本性难移。”   “也是,人再怎么变,也不会彻底背弃自己的本性。   “就像我吧,从小废话就多,调皮捣蛋的,也不怎么长眼色,我妈念叨了我二十多年也改不过来,现在也老因为毛毛躁躁,说错话,办错事挨骂呢。   “那你说这倪向东怎么回事?难不成是受什么大刺激了?人家怎么就说变就变呢?”   童浩两手交叠在脑后,仰着脖子,冲着车顶眨巴眨巴眼,忽然一拍大腿。   “除非——”   “嗯?”   “除非他借尸还魂了,”童浩一下来了精神,猛拍他胳膊,“头儿,你听我分析,这案子可能沾点玄学,很有可能是这样的——”   孟朝深吸一口气,憋住了嘴边的脏话。   “小童,你要是累了,就睡会吧。”   “我不累啊——”   “省点劲,”孟朝剜了他一眼,“一会儿到了地方,好好找线索。”   “头儿,你甭担心我,咱俩不一样,我年轻,精力旺盛——”   “闭嘴。”   倪向东住的地方,离着曹小军和吴细妹的出租房不远,也在老街上,斜对面,直线距离不超过二百米。   只不过他租住的是平房,向阳里院的一间,价格更便宜些,条件自然也更差些。   位置不算好,一拐进里院门洞,右手边第一间便是,传达室门卫一般的显眼。再往前面走两步就是院子里的公厕,直冲着,夏天免不了阵阵扑鼻的臭气。   户型是扁扁的一条,不大,拢共一间,若是三五个人进去,几乎再无转身的余地。   前后两道门,后门被封死,堆着杂物和煤炉子,前门也不怎么讲究,单薄简陋,左不过是五六条木板钉在一起,刷上白漆,生拼出一扇门板的样子。   如今油漆斑驳脱落,门轴也是锈迹斑斑,风一吹,咯吱咯吱,颤巍巍的回旋着响,似怨鬼在哭。   两扇门之间,有一面窗子,占了大半堵墙,因不实用,便常年锁住,玻璃上糊着老式窗花,五彩菱形格,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时髦。眼下也被岁月褪了色,泛了黄,起了泡,可依旧尽忠职守,挡得也还算严实,将主人家的秘密一并关在屋里,不被门洞里往来的外人窥去。   再余下还有些什么呢?   孟朝套上鞋套踏进去,拨亮开关,悬在头顶的长条型日光灯嗡了几声,忽闪着亮起来,晕出一屋子的冷白。   目光所及,无外是日常必用的玩意。   进门便是铁制脸盘架,一只掉了瓷的脸盆,半块得其利是香皂,灰白色破毛巾胡乱搭着,任其自生自灭,烂出大小的洞。   冰箱和燃气灶都是老式的,一看便知是房东的施舍,除此之外,还能称得上是家具的,也只有一桌,两椅,一张板床和一只床头柜了。   孙传海所言不虚,倪向东的日子过得确实比他还苦。   “其实倪向东挣得不少,怎么家里这么破?”童浩翻看着笔记本上的数字,“他钱都花哪儿去了?”   孟朝没有搭茬。   他感觉谜底呼之欲出,却又不敢断言,生怕话一出口,自己误导了自己。   “当季的衣服都在,”童浩从衣橱缩回脑袋,又去拨拉桌上剩下的半个馒头,“这豆腐乳还开着盖呢,不像是蓄谋已久的逃跑,更像是吃饭吃了一半,临时被人拉出去了。”   孟朝没言语,戴着手套,继续四下查看。   这廉租房里一贫如洗,也确实没什么躲藏的空间。   一路查下来,他俩并没有发现什么日记,字条类的东西。   “没什么不对劲的,”童浩咂咂嘴,“除了穷点,这就是个普通单身汉的家。”   但是却明明缺少了什么。   缺了什么呢?   “这地方冷清清的,”童浩吸吸鼻子,两手叉腰,“连个全家福都不挂。”   对,没有照片。   孟朝拉开抽屉细细翻找,确实没有,一张都没有。   准确的说,是没有任何能证明倪向东过往的东西。   照片,信件,纪念品,通通没有。   仿佛这个人凭空出现一般,只活在当下,只拥有眼前这一秒。   “倪向东自己住了这么多年,都不带想家的吗?心挺硬啊。”   童浩还在那碎碎念,但孟朝却顺着他的话,摸到了一条纤细的线索。   他忽然觉得带童浩来是对的。   办案这么多年,偶尔自己也会陷入惯性思维,可眼前这“半个外行”却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假设,当局者迷,也许童浩还真能启发他悟出点什么。   住在这间屋的人没有往过,或者说,他有着不愿被别人看见的过往。   他将曾经的一切,刻意隐藏了起来。   可是为什么呢?   差一点,就差一点了。   “还有什么?”他追问着童浩,“你感觉还少了什么?通通说出来。”   “少的那可多了,电视机,茶几,沙发——”   “不不不,”孟朝打断他,“必需品,你往日常必需品上说。”   童浩弓下身子,在床头柜上仔细翻找。   “嗯,”他蹙起眉头,“奇怪,你看这里有梳子,有摩丝,还有瓶大宝,这说明倪向东这人,挺在乎自己的外表——”   “接着说。”   “但是,”他直起身子,四下环顾,“没有镜子。”   没有镜子。   整间屋里都没有一面镜子。   “这么在乎形象的人,怎么家里连个镜子都没有?”   没有镜子。   为什么没有镜子?   疤痕!   孟朝忽然想到了什么,“倪向东的脸是什么时候毁的?”   “啊?”童浩一愣,快速翻看笔记本。   “是小时候,还是长大?是在南洋省,还是在琴岛?”   童浩摇摇头,“咱好像从来没问过。”   “我们忘了问,”孟朝苦笑,“这么明显的线索,我居然忽略了。”   “头儿,什么意思?”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他的变化跟脸有关。”   “确实,因为毁容性情大变的我听过,”童浩若有所思,“但因为毁容,开始积德行善的,倒是第一回 见。”   左脸的疤痕是关键,疤痕是他的面具。   倪向东,疤痕之下,你隐藏的究竟是什么呢?   两人想破头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一小时后,齐刷刷地蹲在大门洞里抽烟。   夜深,老街静谧无声,空空荡荡。   街边的小店早早上了门板,低矮的建筑伏在暗处沉睡,唯有一盏盏橙色街灯尚且醒着,孤独的守望,照亮一场陈年旧梦。   “头儿,你觉得谁在撒谎?”童浩强压下嘴边的哈欠,“是孙传海,还是吴细妹?”   “他们说那些话,各有各的目的。”   孟朝立起身来,跺跺脚,试图驱散寒意。   “也许都在撒谎,也许都没撒谎。”   他回头望去,院落黝黑,家家户户门窗紧闭,只有倪向东的窗口点着灯。   晃晃的光打在彩色的玻璃窗花上,梦幻的缤纷投在一小方地面,像是舞台上的布景,美得并不真实,好像那盏灯也只是摆设,演戏一般,而他们是今夜唯一的观众。   倪向东,这些年你演的又是哪一出呢?   浪子回头?改邪归正?孟朝摇摇头,不,他有他的目的。   电话响起,吓了两人一跳,楚笑打来的。   “孟队,还没睡吧,说话方便?”   “嗯,方便,怎么了?”   “你让我追的账目查到了,十年来,倪向东确实在给一个账户打钱,而且,每个月都有大额转账,差不多——”电话那头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我粗略算了下,差不多占了他收入的五分之四。”   “收款人是?”   楚笑在电话那头报出一个完全陌生的名字。   “行,我知道了,你也早点休息吧。”   孟朝挂上电话,闷头嘬烟。   头顶上,一架飞机划过夜空,消失在云层之后。   “头儿,下一步怎么办?往哪追?”   “订票,”孟朝掀灭烟头,“去南岭村。” 第二十三章 南洋   到底是低估了南洋省的气候。   才走了大半个山头,童浩便觉得腮颊滚烫,眼前昏黑,似是中了暑。   后脖梗儿早被毒日烤得通红蜕皮,如今汗水一泡,不由锐痛起来。   他把外套褪下来,举过头顶去遮阴凉,汩汩的汗便顺着两条胳膊,往回倒灌。   前天还在北方的寒夜里抽烟,今天就到了祖国大好河山的最南边,天不亮就开始一路的翻山越岭,童浩觉得自己像是戏台上的人物,背景一扯,灯光一变,便换了一种人生,踩在红土地上的每一步都不真切,恍若踏着一场梦。   那晚搜查完倪向东的住处后,孟朝便觉得事有蹊跷,而楚笑的电话,更是为本就复杂的案件平添上重重迷雾。   倪向东的转账记录牵扯出一个全然陌生的人物:徐财增。   她调查过,这徐财增没什么特别,不过是南洋省南岭村的一个孤寡老人,丧子后常年独居,从明面上看,他与倪向东二人不仅年龄悬殊,素日也并无来往,近乎是并不相交的两条平行线。   那倪向东缘何要将他选为救济对象呢?   就算是他决心要做好人好事,可也不至于连着十多年,将所有积蓄雷打不动地奉献给同一个对象。   孟朝越想越不对,隐隐觉得倪向东性情大变的秘密,就埋藏在南岭村,沉睡在一桩桩的陈年往事里,而他与吴细妹、曹小军的情感纠葛,也并非传闻中那么简单,其中的千丝万缕,兜兜转转,必得亲自跑一趟才能探得清。   当天晚上,他一赶回局里便打好了申请报告,上司那边的善后工作也丢给老马处理,拽着童浩,两人坐着最近的航班,直接飞到了南洋省。   他们必须分秒必争,因为倪向东正蛰伏在暗处。   这个性情阴晴不定的男人,下次露面时,扮演的角色究竟是善人还是恶霸,谁也无法保证。   下了飞机,二人马不停蹄,当天就赶到了派出所。琴岛那边早已打过招呼,这边的对接人员也提前做好了准备,众人开了个简短的碰头会,聊了聊倪向东以及徐财增的家庭情况,之后便就近寻了家旅店,稍作休息。   第二日,天还未亮,孟朝便拉着童浩继续赶路。   可万没想到,这一走就是大半天的脚程。   南岭村地处偏僻,群山环绕,公共汽车只肯将他们捎到附近稍大一点的镇上,再往山里走,柏油路就没了,只剩下粗粝颠簸的土路,二人只好搭乘当地的“三脚猫”——一种改装摩托车,跟跑去镇上买鸡仔的大姨,窝在同一个挎斗里。   四人加上一筐子小鸡,挤作一团,闹哄哄,汗津津的颠了一上午。   然而,就连这小摩托也坐不到底。   土路只修到了山脚下,南岭村偏在山坳深处,唯一的路径便是林间曲折蜿蜒的羊肠小道。无论他们如何游说,又将车费翻了多少倍,开“三脚猫”的司机愣是不肯再往上走,大姨也闹着要早点把鸡仔带回村,一会儿怕山里的野物给叼了去,一会儿又怕山路震荡,不知多少鸡苗要死在晕车上。   没法子,两人只得下车,立在一棵榴莲树下,你瞅瞅我,我看看你,相顾无言,身后是连绵起伏的群山。   最终,还是孟朝撑开了地图,强打精神,领头踏上潮湿泥泞的红土地。   开始倒也新鲜。   童浩目光所及,皆是绵延无尽的青葱苍绿,是从未见过的新鲜与稀有,是与北方截然不同的南国风情。   小路两侧植被繁茂,粗犷的枝叶遮天蔽日,肆意蓬勃,却又个个叫不上名字,只感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厚重与压迫,是人类渺小生命无法抗衡的原始力量之美。   他边走边稀罕,就连路边的柚子树也会让他驻足观瞧,路过芒果树时,更是停下来晃动树干,试图吃点果子。   “这棵是海漆,那株是桫椤,再远些的,是丝葵和拉贡木。”   孟朝边走边向他介绍,嘴里一连窜地冒出许多稀奇古怪的名字,还有什么角果木、瓶花木、龙血树与糖棕树,他一路念叨着,引得童浩啧啧称奇。   但更多奇异的植物,连孟朝也未曾见过,于是两人便停下脚步,一起抬头观赏,一起啧啧称奇。   可慢慢的,也就麻木了。   到底是肉体的苦难占了上风。   烈日高悬,一连走了大半天,前后连个人影也没见到,似乎山外的整个文明世界早已灭绝,他俩是天地间最后的人类,逃难在这无有尽头的森林之中。   童浩即便是再年轻,也扛不住这不眠不休,连轴转的工作量。   等翻过两座山头,嘴里的话越来越少,脚下的步子越迈越小,外套裹在头上,背包里的水早已喝光,整个人又困又渴,只剩下腿带着脑子机械性地往前挪。   “头儿,等等。”   他靠定一棵棕榈树,再也不肯挪步,声音被正午的太阳烘得干瘪沙哑。   “歇歇,求你,我谢谢了。”   孟朝正拄着棍,在他前面三五步的地方挣扎着往前移,闻声不由停了脚。   “别停,就快到了,”他低头瞅瞅地图,伸手一指,“再翻过这个,不,至多两个山头,就到了。”   “翻刚才那座山之前,你也是这么说的。”   “刚才这不地图看反了嘛,”孟朝连哄带骗,“走吧,太阳落了更要命,谁知道这林子里藏着些什么鬼东西。”   童浩嘴上抱怨,但还是甩开步子跟了上去。   “头儿,你为什么不让他们送咱呢?”   当地派出所原本要送他们来的,可是孟朝谢绝了他们要求陪同的好意,执意坚持第一次上门不必劳师动众,只由他们两人便可。   “我也说不清,总感觉这案子枝蔓相连,没咱之前想得那么简单。”   他折下段树枝,小心地撸去枝叶。   “还是低调点吧,我怕打草惊蛇。”   “谁是蛇?”   孟朝抬头,却并未回答童浩的发问,自顾自地又反问了一句。   “你还记得当地人是怎么评价倪向东的吗?”   “死不足惜。”   据当地警方介绍,倪向东确实是地方一霸,所以当他们听闻倪向东可能涉及到人命官司时并不意外。   用他们的话说,不只是曹小军,为了自保,倪向东连自己的亲老子都会动手灭口。可是这人偏又谨慎狡诈,屡屡逃脱,让当地警方也很头疼,想办他又总捉不住实打实的证据,直到听闻他去外地打工后,才勉强松了口气。   “依你看,他有改过自新的倾向吗?”孟朝抛出了自己的疑问。   “可能我们的身份不该这么讲,但是,呃,”小警察干笑了几下,“只能说,有的人,天生就是恶胚。”   可说起徐财增,与会的几人面面相觑,从来没听过这么个人。   只有一个刚调过来没几年的老警察觉得这名字有点熟悉,他以前在基层干,专门负责镇子周边的村庄。   他犹豫了半天,吞吞吐吐开了口。   “记起来了,好像跟包家命案有关。”   “包家?”   孟朝警醒,忽然想起吴细妹对他说过,倪向东曾经杀死过一个姓包的人。   难道二者之间有所关联?   “对,据说是徐财增他儿子酒后失态,杀了包德盛,当时闹得挺大,包家庄的人把南岭村都围起来了,后来还是我们去调解的。”   “他儿子,”童浩瞪大眼,“姓什么?”   老警察笑笑,“老子叫徐财增,儿子自然也姓徐啊。”   “他几个孩子?”   “我记得就一个,对,就一个。”   “那我们能见见这个徐——”   “见不着,早死了。”   “死了?”   “对,事发半年多吧,自杀了。”   孟朝听着他们的对话,一言不发,暗自捋顺着底层的逻辑关系。   倪向东为何要给杀人犯的父亲打钱?难道是——   “头儿,你的意思是倪向东出于愧疚,要赡养这个老人?”   “不,我反倒是觉得——”孟朝住了口,“算了,现在咱们也只是假设阶段,还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这两天我也总担心,会不会是自己想多了。你知道,这行干久了,就容易疑神疑鬼的,凡事都持个怀疑态度。”   他把做好的登山杖递给童浩。   “走吧,坚持坚持,就快到了。”   这次孟朝倒是真没诓他。   越往前走,树木越稀疏,地势也逐渐平缓下来,视线尽头终于有了人烟。   大片大片的农田,种着油绿的稻谷,偶尔也夹着几片芒果种植地。   对岸山腰上,散落着稀稀落落的茅屋,互不相碍,掩映在樟树与榕树之间。   一头瘦削的黄牛立在道旁,低头咀嚼着荒草,缓慢笨拙,尾巴迟滞地甩动,驱赶着成团的蚊虫。   此时的童浩早已没了知觉,只顾低着头,哼哧哼哧地往前走,还是孟朝一把拉住了他。   “嗯?”   孟朝也累得不愿多讲,甩甩头,示意他仔细看。   “喏。”   童浩搓了把眼里的汗,这才看清老牛俯身的灌木丛中,匿着块石头碑。   岁月侵蚀,红漆斑驳,但上面阴刻着的字迹依稀可见:南岭村。 第二十四章 荒村   曾经以为永远无法抵达的南岭村,如今近在眼前。   村子卧在群山峻岭之间,稀疏的茅屋是铺天盖地的绿意里唯一的异色,宛若星火落在了缎子上,烫出一个个的洞。   一条曲折泥泞的土路隐在石碑旁的灌木丛中,古老的南岭村像是一个谜底,静待在长路尽头。   孟朝向童浩递个眼色,二人重振起精神,大步向前。   村口是几亩薄田,却不见人来耕种,如今田野里稻谷枯萎,荒草蔓延,只剩下秃尾巴的公鸡,在田埂间蹦跳着啄食。   四处可见郁郁葱葱的参天古木,房舍懒洋洋地散落其间。大多是老式茅屋,历经了上百年的风雨浸润,外墙霉渍斑驳,地基崩坍下陷,开裂的木门上,依稀可见脱色残毁的年画,供奉着遥远陌生的神明。   不少人家闩门闭户,锁眼生着铜锈,整座村落仿佛搁浅在了往昔,望不见一缕鲜活的炊烟。   二人停在一家老宅外,通过垮塌的围墙朝里张望。   院子里草木齐膝,早已成为野兔的天堂,遍地鸡粪鸭屎,在腐臭的塑料袋之间,一只瘦得皮包骨的老黄狗,趴在枯井旁边,眯缝着眼睛,在烈日下嗬嗬吐着舌头。   “走吧,”孟朝用手里的棍戳戳童浩,“咱找个会说话的去。”   二人继续在村子里晃悠,唇焦舌燥之际,终于遇到了第一个人类。   那是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站在一株枝繁叶茂的榕树下。   身上只穿着件小背心,黄绿色,洗得松垮变形,长度刚好盖过屁股,两条小细腿黑黢黢的,从背心下缘露出来,一双赤脚,毫不在乎地踏在泥地上。   男孩手里攥着个树杈做的弹弓,正准备瞄准枝丫上的鸟,听闻脚步声,转过脸来,向后退了两步,用手背抹去脸上的鼻涕。   “小朋友,你好呀。”   孟朝手撑膝盖,俯下身来,尽量表现的和蔼可信。   男孩忽闪着大眼睛,怯生生的,也不说话,左手攥紧弹弓,右手抠弄大腿上的蚊子包。   “你家大人呢?”   他的手刚要落在男孩头顶,一道人影,伴着一声呵斥,自道路尽头匆忙闪现。   来的是个妇人,腆着大肚子,左臂另揽着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孩,边跑边喊,不停地冲男孩招手。   她说的是当地方言,语速极快,孟朝听不明白,但看样子应该是在训诫男孩,只见小孩蹙着眉,不情不愿的,也用方言回嘴。   “那个,您好,”孟朝朝妇人微笑,试图释放善意,“请问——”   妇人却并不搭理,似是看不到两人一般,快步从孟朝面前走过,掀起一小股热风。   她攥住男孩胳膊,一路拖着往回拽。   小孩开始哼哼唧唧的假哭,赖在地上不肯走,妇人扬手就是一巴掌,男孩吃痛,这下倒真伤了心,嚎啕着哭闹起来,怀里的小女孩受惊,也跟着张嘴叽歪,哭得满脸是泪。   孟朝和童浩尴尬地立在原地,劝也不是,拦也不是。   妇人绷着脸,强撑出一副气势汹汹,扯着自己的孩子疾步离开。   男孩捂着脸哭,不时回头张望,妇人也跟着回头,见孟朝他们还朝这边看,又别回头去,一路小跑。   一大一小的身影,很快便消失在树影之后。   村落重新恢复静寂,只有目光无法触及的山谷,传来杳远的狗吠。   孟朝抹了把脸上的汗。   “走吧,接着找。”   很快,他们就遇见了第二个人。   在村落边缘,一栋破旧倾颓的茅屋旁。   矮小枯瘦的老人正打着赤膊,在院子里低头翻找着什么,时不时弓下腰,吃力地捡起来,放到鼻尖闻嗅,随着动作,凸起的肋骨愈发鲜明,似要刺破皮肤。   “大爷,”孟朝敲敲院门,“请问徐财增家怎么走?”   老人被他吓了一跳,回过身来,偏着脑袋,茫然地上下打量,接着搁下手中活计,颤悠悠,转身进了屋。   正当二人杵在原地不知所措时,老人又扶着门框,探出头来,冲他们招招手。   孟朝松了口气,大步跟上去。   童浩略一迟疑,也跟了进去。   与户外明媚耀眼的光线不同,屋内晦暗潮湿,看不清楚。   等眼睛慢慢适应了室内的光线,他们才大致看清屋内的陈设。   这是间极其简陋的屋子,避难所一般,稻草和着黄泥制成的墙,几件上世纪淘汰下来的旧家具,泥地上堆放着腐烂泛黑的稻谷,房梁下搁着几个木盆,里面盛着雨水。   老人驱赶着蚊虫,哆嗦着递上两个破碗,做出喝水的动作。   “老人家,”孟朝从脑海深处打捞曾经学过的南洋语,“您多大了?”   老人望着他,只是笑,又抬抬手,做了个喝水的动作。   水面上飘着死去的飞虫,童浩舔舔干裂的嘴唇,一饮而尽。   孟朝注意到老人眼睛的异样,一只眼睛是完全浑浊的白色,应该是严重的白内障。   他再次环顾茅屋,这么大年纪,又患有眼疾,难不成自己住么?   “老人家,”他再次尝试用方言沟通,边说边比划,“您认识徐财增吗?”   听到这个名字,老人一愣,定在原地,然后缓慢起身,迈出门外。   “头儿,你行不行啊,”童浩又给自己续了碗水,挑出里面的草梗,“怎么还给人大爷聊走了呢?”   “是不是我发音不对头啊?”孟朝自己也有点犯嘀咕,“难不成哪句发音不准,别不小心再念叨出脏话了。”   二人正琢磨着,老人重新迈回门槛,后面还跟着个中年人。   灰汗衫,大裤衩,脚上趿拉双蓝拖鞋。   中年男人一进门便立住脚,警惕地打量二人,大喇喇地扔了句方言。   孟朝赶忙起身,将证件递过去。   中年男人接过来,抓在手上翻来覆去的细看,再抬头时,脸上挂着笑,切换到了普通话。   并不标准,但好歹能听懂。   “两位警官,什么事情?”灰汗衫瞥了眼老人,“我阿爹「叔父」又怎么了?”   “这是你亲戚吗?”   老人立在一旁,孩子般垂着头,两只手搓着裤缝,不言语。   “我阿爸的娄弟「亲弟」。”   灰汗衫看上去有些局促,笑也有几分挂不住,一双细眼一挑一挑的,偷摸估量孟朝的脸色。   孟朝拍拍他肩膀,“别紧张,我们就是路过,进来讨口水喝。”   男人的表情明显松弛下来,张罗着众人坐下,指挥老人来回翻找,凑齐四只板凳。   孟朝决定先绕绕圈子,让他彻底放下戒备,于是呷着水,有一搭没一搭的扯着闲话。   “咱村里人口不多啊。”   “以前就不大,现在更不行了。”   男人递过根烟,是当地的土烟,劲大,呛得很,孟朝本抽不来,但为了拉近关系,还是衔进嘴里,低头跟男人借火。   “都去县城了,”男人喷了口烟,舒展开来,翘起了二郎腿,“村子本来就小,人口最多的时候,也才 20 来户吧,现在啧,”他掰着指头掐算,“也就剩下 7 到 8 户人家,还都是走不脱的老弱妇孺。”   他忽然想起什么,“对了,二位怎么称呼?”   “我,孟朝,这是童浩,叫小童就行。”   “孟警官好,我叫徐家栋,也是这村的村长,你叫我老徐就行。”   说到村长,徐家栋脸上掩不住的得意,嘴上却还是故作忧愁的叹口气。   “唉,要不是有村长这个名头牵着,我也不肯待了,出去多好,挣得多,又轻松。”   他抽口烟,一挥手,香烟在昏暗逼仄的屋中,画出一道浅白色的圆弧。   “没办法,我这人责任心强,”他挺挺胸,“村子需要我嘛,那我就牺牲个人,留下来,为大家服务。”   “你看看,人家这觉悟,”孟朝向童浩??眼,“有能力,有担当,有眼界,要不名叫家栋呢,家国栋梁,这村子要不是有这样的村长顶住,绝对不行。”   徐家栋被他哄得开心,脸上收不住的笑意,连忙摆手,但嘴里的话明显多了起来。   “对了,孟警官,你们怎么来的?”   孟朝摇摇头,把一路的艰辛大致讲了讲。   “我们后山有路啊,南岭村虽落后,但也不至于闭塞。”   徐家栋熟人般地拍着他膝盖。   “前阵子,我们临近几个村子凑了凑钱,修了条水泥路,方便多了。嘿,你们下次再来,就寻个向导,比自己瞎转悠好得多,今天多走了多少冤枉路啊。”   “是啊,” 童浩瞥了眼孟朝,“走了多少冤枉路。”   孟朝嘬口烟,赶紧岔开话题。   “徐村长,咱村里靠什么过活?”   “就百十棵槟榔树,以前还种点甘蔗,得罪包家人之后,人家就不肯收我们的了,自己送去外面又不方便,所以种的人也越来越少。”   “村里老人呢?”   “靠子女养活呗,纯凭良心,在外面打工的,每个月给寄一些。”   “唉,不容易。”   “是啊,都不容易。”   客套话也讲得差不多了,孟朝感觉是时候收网了。   “咱村里是不是有位叫徐财增的老人?”   徐家栋一愣,拍着巴掌哈哈大笑,指着僵坐在一旁的老人,“这就是财增阿爹啊。”   孟朝和童浩不由得重新打量,居然鬼使神差地直接找到了关键人物,徐财增。   此刻老人端坐在小凳上,根雕一般,一动不动。   脸上的笑也不动,仿若同样是雕上去的,毫无生气。   “我阿爹眼睛不好,人也老了,干不了活,平时都靠村里接济。”   “好像一直有人给打钱来?”   “对对,还是你们消息灵,连这个也知道。每月邮局都给送笔钱来,但是阿爹腿脚不方便,就把钱给邻居,给我这个村长,缺什么,我们去镇里的时候,帮忙带回来点。”   “你认识汇款人吗?”孟朝盯住他的眼,仔细观察他的表情,“倪向东。”   “不认识。”   非常自然,没有明显的破绽。   孟朝故作惊讶,“诶?他不是咱周围村里的人?”   徐家栋又续了根烟,久久回忆着,摇摇头。   “唔,没听说过。”   “那你知道他为什么一直打钱么?”   “不知道,可能是看孤老头子可怜吧,人都说富长良心不是,”徐家栋吐出口烟,“可能有钱人就喜欢捐点什么,要我说阿爹也是有福气,被大财主选中了。”   听着他的话,孟朝又想起倪向东在琴岛的廉租房。   啧,看上去可不像什么大财主。   他给童浩递个眼色,童浩从包里掏出张照片,递过去。   “你看看,是否眼熟?”   这张照片是从那摞偷拍的照片里选出来的,特意截去了曹小军尸体部分,只放大倪向东的脸,这也是他们手头上唯一能找到的倪向东近照。   “哟哟,这脸怎么回事嘛,烫伤还是——”徐家栋接过照片,身子直往后躲,边看边嘬牙花子,“好好个人,可惜咯。”   他忙不迭地把照片又递了回来,看样子确实没撒谎,两人真不认识。   “不过警察同志,你们到底什么事呀?”   徐家栋弹弹烟灰,冲他们狡黠一眨。   “直接讲嘛,别兜圈子了,总不会翻过几座山,真的就为讨口水喝。”   童浩身子一颤,孟朝依旧气定神闲,不接他话茬,慢悠悠地反问。   “进门时候,你说‘阿爹又怎么了’,”他故意装出茫然的样子,“怎么,你阿爹牵扯过什么事吗?”   “不是阿爹,是阿爹那个孽子。”   徐家栋苦笑一下。   “他干得缺德事,差点毁了我们整个村子哦。” 第二十五章 孽子   “都说乜种出乜础什么样的爹养什么样的儿,但是我阿爹是好人呐,一辈子老实,守法,谁想到,老了老了,落到这么个下场。”   徐家栋叹口气,旁边的徐财增也跟着应和点头。   “阿爹命苦哦,阿嬢死的早,自己拉扯大儿子,都说三岁看老,这孩子从小属于那种闷葫芦,踢几脚也不哼声,还以为是个古废包,想不到,后面居然搞出这么大的祸灾来。”   “老人家儿子是?”   “冤亲债主哟,”徐家栋鼻子哼一声,“徐庆利。”   徐庆利。   一个全新的名字,孟朝和童浩对视一眼,感觉寻到了拼图缺失的那一块。   童浩递过本子,让徐家栋写下这三个字,而孟朝则趁机偷着发送消息,让琴岛那边帮忙调查下这徐庆利的背景资料,越详细越好。   “家里有照片什么的吗?”他发完消息,抬眼环顾。   “都给砸了,这屋子也不是以前那间啦,”徐家栋摆摆手,“凑合着住,以前的茅屋,连同里面的家伙事全没了。”   说话间,他也循着孟朝的视线打量起来,目光落在单薄破烂的床板上,似是找补一般喃喃道:“就这些还是全村凑出来给老人的,唉,家家都不容易。”   “被谁砸了?”童浩追问。   “还能有谁,包德盛家属呗,要说也怨不得人家,是阿爹自己儿子不争气。”   “诶?这包德盛不是被倪——”   童浩嘴边的话,被孟朝一肘子怼了回去。   孟朝面色如常,顺势递上根烟,“怎么回事啊,里面听着有故事。”   “哎哟,也不是什么好事,家丑一桩。”   徐家栋自然地点上烟,摇头晃脑地讲述起陈年往事。   “按理说,徐庆利也算是我自家弟弟,要是老实待在村里种田,我看在亲戚面子上,也能帮忙争取几亩好地的。   “可他偏爱读书写字,也行,算是条正经出路。这不,后面老校长退下来,那个小学校就交给他管了,日子过得也算太平,读书人嘛,到底是体面,我阿爹那阵子也是精神奋奋的。”   孟朝忽然忆起来,倪向东略显寒碜的出租屋里,枕头旁摞着几本旧书。   有金庸古龙的武侠,也有几本旧杂志,甚至还有半拉老版的《罪与罚》,应该都是从别人扔的废品里拾回来的。   当时他就觉得捡书这个行为,跟倪向东曾经的脾性很不搭调,如今再细忖起来,全通了。   徐家栋还沉浸在自己的叙述里,忽地一拍他膝盖,“你说,是不是这么个理?”   “什么?”   “我刚才说,这小子搞谁不行,偏搞上田家小女,啧,你们是没见过田宝珍这个人精哟,嘴甜甜,心勾勾,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个良家女子嘛,徐庆利根本把不牢的,还偏不信邪。   “俩人眉来眼去的,居然私奔了,一去好些年,不过也时不时的寄信回来,他阿爸不识字,就来找我们念,所以这些事,我多少知道点。”   “徐庆利和田宝珍去了哪里?”   “定安县。”   定安县,吴细妹和曹小军也在那里生活过。   孟朝隐隐觉得,这四人的命运轨迹开始逐渐交叠。   “信上说,他是在橡胶厂打工,宝珍呢,在服装厂,好像这女娃还一直读书,后来搞成个大学生了。   “他还说,年底就准备跟宝珍回乡下结婚,那阵子我阿爹高兴得哟,不过高兴完了也担心,担心田宝珍吃不得苦,她身子娇,怕她干不了地里的活。   “后来某天,田家一大早的放鞭炮,震天动地的,说田宝珍订亲了,我阿爹一愣,我们怎么不知道哇,订亲是大事情,两家长辈要碰面的,我们老徐家总得忙活一番,可去了一问,说不是跟徐庆利结亲,是跟包德盛。”   “这包德盛又是谁?”孟朝决定装傻到底,“也是咱村里的?”   徐家栋摆摆手,“哪能,人家全家早搬去镇上啦。”   他碾灭烟蒂,孟朝趁势给续上一根。   “这包德盛五大三粗的,有点半脑形容人笨,但是命好啊,托生得好,他家是这片有名的富主,我们附近几个村的甘蔗都是他家收,人家自己家族里有厂子的。   “所以这包德盛虽没读过几天书,人也粗野,可是家里有钱哇,出去吃喝应酬都色水讲排面,神气得很。   “我阿爹知道田家攀高枝后,整日乌面面的,村里有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就跑来笑阿爹车大炮吹牛,说他儿子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他气不过,也托人做媒,四处找儿媳,再怎么说徐庆利也是独子啊,总归是个读书人,回来还能继续办学校的,不可能打光棍,总得传香火的。”   说到这里,徐家栋住了口,眯起眼睛,望向门外。   两指间的香烟,兀自燃烧。   “那天半夜吧,不,天快亮了,外面闹哄哄的,包家庄的人全来了,举着火把,把我们村子围个水泄不通,喊话要我们交出徐庆利,不然就放火烧了整个村子。   “我这个做村长的,脑壳疼死了,跑过去笑嘻嘻地陪脸色,问怎么回事。”   他脸上的笑意消失,狠嘬了口烟,额上青筋跳动。   “原来徐庆利这乜吊气不过,酒后杀了人,然后逃回村里,包家庄说我们要是敢包庇,就是跟他们全庄的人过不去。   “我们哪里见过这种阵仗,包家庄本来人就多,包家又肯砸钱,从镇上另雇了些混混来,阿爹一辈子攒下的家当,半天功夫给砸个稀烂,连带着村里的鸡鸭鹅狗,地里的甘蔗橡胶,也跟着遭了殃。   “要我说,就是有人借机生事,眼见我们村日子好了,眼红呢,也不知是谁动的手,反正山火烧起来,就停不下了,后面还把大片果林也给烧了,造孽哟。”   坐在一旁的徐财增听到这里,呜呜地哭起来,皴裂的大手抹着泪。   徐家栋似是没有看见,板着脸,接着讲下去。   “后来警察来调解,说证据不足,包家拍胸脯说有人亲耳听到,亲眼见到,反正这事情很麻烦,一下子说不清的。   “每次警察一走,他们就折回来,把路堵得严严实实,说一天不交出徐庆利,一天不让我们南岭村有好日子过。   “呵,这徐庆利生得头尖耳薄,一看就不是个有福的相,害我们也跟着糟狗嘴被人说闲话,被人讲我们村风水不好,出不了什么正经人——”   孟朝打断了他的抱怨。   “后来怎么解决的?”   “后来,死了呗。”   “谁死了?”   “徐庆利,后来被逼得走投无路,自杀了。”   “自杀?”   “对,没想到这小子还真就藏在村子附近的山里面,”徐家栋咂咂嘴,“你们来的时候应该能看见,山上有个小房子,就死在那里面了,自焚。”   谁自杀会选自焚这么痛苦的方式,童浩暗自嘀咕,瞥了眼孟朝,没说话。   孟朝没表现出任何质疑,反倒是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哪一年的事了?”   “十多年了吧,”徐家栋挠挠头,“哟,徐庆利死了真快十多年啦。”   沉默良久的徐财增忽然开了口,磕磕绊绊的普通话。   “我儿是跟人学坏了,以前很乖的,读书好,又听话,孝顺——”   “阿爹,陈年往事你提他干嘛,当时庆利去了城里,还以为他会咸鱼翻生,谁知道呢——”   孟朝伸手打断两人的车轱辘话,有件事情他一定要当场问清楚。   “你怎么知道死的人是他?”他盯住徐家栋,“你亲眼见到徐庆利的尸体了吗?”   “尸体倒是有,但是烧死的嘛,黑黢黢的,烧成那个样子,怎么认哦,我是不敢看的,做噩梦。”   徐家栋皱着脸直摆手。   “要说怎么知道死的是他呢,因为他死前把手表摘下来了,那只表他很金贵的,是以前老校长送的,轻易不脱的。   “还留了个信,你们怎么叫呢,哦,遗书,对,留了封遗书,用血写在烂汗衫上,表示他是冤枉的,但是为了平息包家人的怨恨,也愿意偿命,只求放过乡亲们,别再为难大家,唉,要说这小子到最后了,还算有点良心哦。”   孟朝刚要接着发问,院门外骤然响起骂街声。   “大男人的屁股长,要你管事,一天天的嘎吱噶哦脑子不清楚——”   徐家栋的脸色登时难看下来,冲孟朝和童浩二人讪讪地笑。   “我家婆娘,她不喜欢我掺和阿爹家的事。”   他走到门边,探出脑袋去,压低声音用方言跟门外的妇人理论。   没想到妇人非但没消停,反而骂声越来越响,似是故意要让屋里人听见一般。   “你真是脑袋缺一灶火,人家躲瘟神都来不及,你还往他家贴!”   “行了行了,你先回家,我这就回来了。”   徐家栋转过身,换上一副笑脸,也换回一口普通话,   “二位警官,不好意思,我家里还有点事要处理,先走一步。”   他抬脚就迈出了门槛,紧接着,又扶着门框,回过头来。   “你们可以去村头找我,新盖的那间茅屋就是我家,等你们办完正事,咱一起喝顿酒,村里没啥好货,就是吃个新鲜。”   徐家栋走了,他带来的鲜活热闹,随着他媳妇的怒骂声,一起渐渐远去。   老屋重新荒凉起来。   窗外天色渐晚,阴晦的房间里,只剩下老人呼哧呼哧的喘息。   这个窘迫的主人失去了外援,站起身来,在贫穷的茅屋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却找不到任何能够招待来客的东西。   最终他从裤兜里掏出一团纸,献宝一般捧到二人面前,小心翼翼地展开。   那是一张旧照片,皱巴巴的,左下角印着烫金的字:   生日留念,一九九八,万年青照相馆   这是他与儿子的合影,也是他从包家的暴行中,留下的唯一一张照片。   上面定格着年轻时的徐财增,黑黄瘦削,可那时他的腰板还是挺直的,眼睛也还是乌漆的。   整个人僵硬地坐在照相馆的椅子上,岔开两腿,脸上的表情不自然地绷着,像是在跟谁赌气一般。   旁边站着他的儿子,那个死于烈焰的徐庆利。   那时的他也还是个少年,十来岁的样子,冲着镜头笑容腼腆,长脸,细眼,左脸一块鲜明的胎记。   孟朝接过来瞟了一眼,定住,反手递给童浩。   童浩眨眨眼。   “长得好像,”他倒吸口气,把照片凑到眼前,“特别是下巴部分,还有这薄片嘴。”   “可是——”他点点少年的左脸,“徐庆利有胎记。”   孟朝重新接过照片,冷眼观瞧。   “你别忘了,倪向东有疤。”   他忽然明白了,倪向东疤痕之下想要隐藏的究竟是什么。   但是,他还需要更加严谨的证据。   他抬眼,老人正弓着身子,颤悠悠地立在旁边,焦黄的指头指着照片上的少年。   “我儿子,好人,”他卑怯地笑笑,“他是好人的。”   孟朝心底涌上一股悲哀,倪向东的救济,徐庆利的孝顺,眼前种种谎言,也许是老人如灰烬般人生中最后一丝火光,最后一丝希望,最后一丝善意与温存。   徐财增拥有的只剩下回忆,而现在,他们要连这份回忆一起剥夺。   所谓的真相,会将他的暮年拖入彻底黑暗。   然而,孟朝别无他法,他是警察。   他有必须完成的职责。   为了曹小军,为了刘呈安,为了李清福。   “老人家,您慢点。”   他强压下情绪,扶着徐财增重新坐回板凳。   “您再给我们详细说说,您儿子徐庆利的事儿吧。”   说着,他偷偷捡了几根白发,悄无声息地揣进裤兜。 第二十六章 孤坟   “是你发现的尸体?”   对面的男人不说话,斜眼去瞥徐家栋。   从徐财增家出来后,当晚,孟朝和童浩便拐去了徐家栋家。   自然是一番把酒言欢,在孟朝的软磨硬泡下,酣醉的徐家栋拍着胸脯子保证,那件事包在他身上。   他倒也是说话算话,第二天一大早,当年的目击者便被他从被窝里揪出来,一路半拖半拽,生拉到了孟朝面前。   此刻,这个外号换作“麻仔”的男人被摁坐在板凳上,垂着脑袋,不住地打着哈欠。   “第一个发现徐庆利尸体的人是你,对吗?”   孟朝又问了一次。   麻仔搓搓眼,偏着头,去向徐家栋递眼色。   “警官问你话哟,你瞄我做什么,”徐家栋坐在一旁,翘着二郎腿,满不在乎地挥挥手中烟,“配合人家工作嘛,有什么说什么,怕什么,又不是你杀的人。”   麻仔挪挪屁股,重新调过脸来,点点头。   “唔。”   “还记得当时情景吗?”   “好久了哟——”   “装什么,镇上喝完酒,你不是天天跟麦仔女孩吹你见过死人嘛,”徐家栋嗤笑,“怎么,还要跟警官讨酒喝哦?”   麻仔黑脸一红,挠挠头,也跟着笑。   “真是好久了,我就记得那天又燥又热,翻来覆去睡不着,哦耐哦烦躁,难受,心里也不踏实,就出去放水。当时天不亮,月娘月亮还悬在山边边,我就看见,对面有股子烟,仔细一望,啧,像是着火了。”   “我们这边都是茅屋,林子又多,最怕着火,”徐家栋插进话来,“所以这方面警惕得很,小心着呢。”   “对,我赶紧喊人,自己也往那边跑。”   记忆复苏,那团烈火在男人的眸底重新燃烧起来。   “可是去了发现,着火的是一间废弃的空房,我也奇怪哩,这里早没人住了,怎么会着火呢,然后——”   他打了个寒战,脸皱成一团。   “然后,我就看见了。”   “什么样子?”童浩从本子上抬起眼,“尸体什么样子,你还记得吗?”   “就是躺着嘛,直挺挺的,咦惹,吓死个人。”   “舒展的?”孟朝追问,“不是蜷缩?”   他做出个双手护在前胸的姿势。   “确定不是这种?”   “不是啊,”麻仔大大咧咧地摊开手脚,“就是这么躺着,黑漆漆,炭一样的。”   孟朝点点头,示意童浩记下来。   “我一扭身,看到衣服和手表,就放在门外土地上,可是我识的字也不多,就赶紧回去叫人来。”   “那些东西如今在哪儿?”   “手表在我这儿呢,”徐家栋嘿嘿一笑,向孟朝伸来手腕,视线却垂向地面,“怎么也是家弟留下的物件,想他的时候,我就看看表。”   孟朝无意辨别这话是真是假,紧赶着追问,“那遗书呢?也在你那儿?”   “我留那个做什么,”徐家栋后倾身子,像是躲避着什么,“早埋了。”   “埋了?”   “嗯,跟人一起埋到山里去了。”   “在这附近了,很快就到。”   带路的民警虽然有些发福,但爬起山路却比他们两个更加灵活。   “两位,你们怎么忽然想起要查徐庆利的案子了?”   说话的是民警老姜,负责周边村镇的治安,当年包家的事情他全程知晓,而且本就是邻村人,对这一代山路和丧葬习俗也熟,没人比他更适合做今天的向导。   早上跟麻仔谈完话后,他们提出要去开棺验尸,可徐家栋死活不肯,一会说影响风水,一会又说怕沾染邪气,孟朝好说歹说,他愣是不松口,最后没办法,两人只好向当地公安寻求帮助。   “小心脚下,”老姜用木棍拨弄着面前的灌木,“唉,这徐庆利的案子,当时闹得沸沸扬扬,这一转眼,也是十多年了。”   “局里有照片吗?”孟朝跟在后面,“存档什么的,我们能看看吗?”   “有是有,但是吧,怎么说呢——”老姜俯下身子,伸手将孟朝拉上石壁,“先接到信的是包家人,他们嫌不解气,对着尸首又是一通乱打,死都不愿给徐庆利留个全尸。等我们赶到的时候,第一现场已经破坏了,尸体也给毁得不成样子。”   孟朝不知该接什么话,一下子愣在那,半晌没开口。   老姜见他不言语,絮絮叨叨的,算是自己给自己解了围。   “你们不干基层不知道,有些工作,真的不好展开。事是事,理是理,可你想想,这群山环绕的都是乡里乡亲,远的近的,多少沾点关系,人情债多,不好搞——   “反正这么一闹,一命抵一命,两家也算是无声和解了,从此包家庄的人没再来闹过。徐家这边呢,拾了几块骨头,连带着徐庆利以前的衣服,一块儿埋在这儿了,唉,这事慢慢也就都不提了。”   他在山坡上立住脚,手搭凉棚,四处寻找。   “翻过这半拉山头,前面就是了,南岭村祖祖辈辈,都埋在这片。”   童浩放缓脚步,刻意与前面带路的老姜拉开距离,趁他不注意,在孟朝身边附耳低语。   “头儿,你为什么觉得有问题?”   “想辨别是烧死还是死后焚尸,咱一般查看死者口鼻有无烟灰和炭末,但是现在错失第一现场,没法追查了,”孟朝也压低声音,“你还记得那个村民是怎么形容尸体的吗?舒展——”   童浩点点头,“不是拳斗姿势。”   如若一个人死于烈火焚身,肢体被烧时,肌肉遇到高热会因凝固变形而收缩,由于屈肌比伸肌更发达,收缩力更强,所以会呈现双手蜷缩,双脚弯曲的四肢屈曲状,类似拳击手在比赛时的防守姿势,因此又称拳斗姿势。   某些尸体在死后焚烧也会呈现拳斗姿势,所以不能作为判定的唯一标准,但是——   “如果麻仔看到的焦尸是大字形,那足以说明,火烧起来的时候,人已经死了。”   童浩若有所思,“头儿,你说他会不会是先自杀,再放的火?”   孟朝身子闪了一下,错愕地望向他。   “童浩,没事吧你?”他兜头给了他一下子,“清醒一点,自己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吗?”   “不是,我的意思是,会不会是先点了火,然后在火烧过来之前,完成了自杀?”   “啧,没这个必要,”孟朝想了想,“如果当地人比较抵触火葬,他选自焚已经很奇怪了,再说了,如果只为平息包家怨气,死都死了,又添一把火,不觉得多此一举吗?”   “除非,他有个非烧不可的理由。”   说话间,三人已站在南岭村的墓葬区。   与预想的不同,这里没有石碑,也没有任何祭祀供奉的痕迹。林荫葱郁,蓬草丛生,遍地是裸露在外的石棺。   “当地特有的入殓方式,不入墓坑,也不砌坟堆,就这样置在地上。”   老姜边带路,边向两人介绍。   “你们看这些石棺,看起来粗糙,其实石料都很讲究的,毕竟一辈子睡在这里。活着时候,大家就自己上山选好石料,有钱的呢,就找人来雕,没钱的呢,就农闲时候,自己雕点。至于这些石棺盖呢,有专门的人负责做,要运上山也很不容易的。”   童浩发现有些棺板光秃秃的,而有些则堆着一层层的小石子。   “棺板上摞着石头,盖着泥土的,说明里面埋着人,喏,像这种没有堆石头,光秃秃的棺盖,说明主人还活着。”   三人排成一纵,向墓园深处走去。   “到了,”老姜停在一处窄长的石棺前面,“这棺材原本是徐财增留给自己的,没想到,先给儿子用去了。”   “头儿,咱真要打开吗?”   孟朝停住挽袖子的手。   “不然呢,你等着受害者给你托梦破案么?”   “不是,我的意思是,要不要先准备点什么,这么猛地一下子打开,会不会太过突然——”   “你是怕吓着里面的人,还是怕里面的人吓着你?”孟朝叉腰看着他,“我告诉你,这石棺里面的人,可比任何人都希望重见天日。”   “是啊,枉死可不算善终,”老姜冲着棺材拜了拜,“咱们也是为了让他死个明白,做好事的。”   “你多出几次现场,多见几回就习惯了,”孟朝向童浩扔了副手套,“少废话,赶紧干活,咱一人一头。”   三人握住棺盖,向上试了试,抬不动,又找来枝条作为杠杆去撬。   几番下来,汗流浃背,棺盖终于有了些许松动。   “再来,一,二,三。”   三人合力,石棺敞开一条缝隙,埋于暗夜的冤魂,重新游荡回人间。   孟朝向里瞄了一眼,肌体与布料早已烂透,如今只剩下残缺凌乱的朽骨。   “尸检意义不大,”老姜也在旁边跟着咂嘴,“都碎成这样了。”   孟朝捡起这块看看,摇摇头放下,又拾起另外一块,情况比他想象的要糟,正憋着一肚子愁闷,童浩胳膊顶顶他。   “你干嘛?”   “你电话。”   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裤兜里的电话一直响个不停。   法医夏洁。   “喂,夏。”   “孟队,什么时候回来啊?”   “这边事快办好了,就这两天了。”   “行,我寻思先跟你说一声,你托我的事,我办了。”   他瞥了眼旁人,悄悄移到一旁。   “怎样?”   “曹天保和倪向东虽然血型一样,但是二人并没有血缘关系,所以,倪向东不是曹天保的父亲。”   关于这点,他早已料到,夏洁的电话不过是进一步验证了之前的推理。   “行,我知道了。”孟朝刚要挂电话,又瞥了眼石棺,“夏,我咨询你个事,想听听专家的意见。”   “别说过年话了,有事直接说。”   “就是说,如果是那种被火烧完,又被人砸碎,然后埋在石棺里十多年,这样的尸骨,好确认身份吗?”   “唔,这么说吧,人死如灯灭,DNA 也一样。”   “什么意思?”   “DNA 也有保质期的,细胞一死,DNA 就会被酶分解,氧气,阳光,水分,微生物,很多因素都会加速这一过程。”   “那到底是行,还是不行?”   “这个我没法打包票,不同部位成功率也不一样,比如肋骨比指甲强,指甲比肌肉强,肌肉比头皮强。”   “肋骨啊,”孟朝示意童浩翻看,“呃,可能没有,我这边骨头不大全。”   “牙也行。”   “牙有,还剩几颗,”孟朝别过身子,压低声音,“要是十多年的碎骨头,你还能判断出死因吗?”   “我也不知道碎成什么样,也得见到才能说啊。”   “这样啊,”孟朝咂咂嘴,“夏,我给你寄个东西——”   电话那头明显顿了一下。   “等等,孟朝,”夏洁叹口气,“你不会打算寄具尸体回来吧?” 第二十七章 月夜   他叫徐庆利。   因着包德盛的死,他困在这群山之间,转眼已是数月。   不敢见光,不敢生火,只能捡果子,吃生食,破衣烂衫,孤魂野鬼般残喘。   直到命运悲悯,赏了他个还魂的机会。   那是一个郁热的夜晚,古铜色的圆月,蔽在椰树叶片之后,一草一木,皆宛若画布上的静物,一动不动,天地间没有一丝风,耳畔充斥着躁动的蛙鸣。   徐庆利藏在溶洞深处。   抱着膝,侧身卧在崎岖潮湿的石面,钟乳石上的水,一滴滴落下来,划过面颊,像是泪。   他腕上还戴着那块表。   尽管表面蒙污,早已看不清指针上的时间,尽管在这广袤的原始丛林中,人类设定的二十四个小时完全失去了功用,可他仍旧戴着那块表。   这只老校长赠予的手表,是他最后的尊严与体面,是他短暂的顺遂人生的见证,是他晦暗记忆里唯一的华光,每每站在疯癫的边缘摇摇欲坠,只消看见这只表,就仿佛重新看见了暖融喧闹的人世间。   终有一天会回去,他一次次地告诉自己,终有一天。   人是需要一些谎言的,唯有欺骗,才能让他活下去。   徐庆利换了个姿势,仰面躺着,听秒针滴答,听洞穴深处暗河的奔腾,听林海间仓鸮沙哑断续的悲鸣。   月亮越升越高,村落里的灯,一盏盏暗下去。   当四野的活人全部沉入梦乡时,他爬出洞口,披着月色,饿鬼般四处游荡觅食。   饥火烧肠,树下散发着甜腻香气的腐败果子只会让他更加疯狂。   他渴望肉,渴望盐巴,渴望一点点的干粮,今夜他决定往远处走走,去相邻的村子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寻到些食物,哪怕是一丁点碎肉,一小袋孩童吃剩的零食,甚至是泔水桶里的残羹汤汁。   徐庆利扶着树干,蹑手蹑脚地前进,穿行在树影之间。   在一片灌木丛中,他听到低声嘀咕,一男一女。   徐庆利住了脚,这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听到同类的话语,让他有些恍惚,不知是否是自己的错觉。   他立起耳朵,却依旧听不真切,来人同样隐身于夜色之中,似是同样见不得光。   他移近了几步。   空气凝滞的夏夜,只听得阵阵气喘吁吁。   多半是撞上了荒野里的苟合,徐庆利当即心下了然,呵,长夜漫漫,这也是常有的事情。   他忽然起了兴致,循着声响,悄悄扒开一条缝,偷眼观瞧。   果然,男人赤裸着脊背,旁边是个娇小的女子,衣着单薄,正抓着男人胳膊,慌乱地四下张望,他连忙躲回树丛,匆忙之下,只瞥见男人背上的刺青,是尊半身关公,怒目圆睁。   他觉得不吉利。   观音闭眼不救世,关羽睁眼必杀人,虽然徐庆利不文身,但多少也听说过这样的讲头,文身若是文了关老爷,那断然是不能文睁眼的,因为睁眼的关老爷是要大杀四方的,一般命格弱点的根本扛不住,往往给自身招致血光之灾。   他禁不住又多看了几眼,这一看才发现男女身后的地上,丢着一只黑色皮革包,大开着口子,像是某种诱惑。   他不愿偷。   可如今他是一个饿疯了的野人。   徐庆利犹豫再三,还是伸出了手,只取一样,他告诫自己,不可以贪,无论抓到什么,只要是能果腹的东西,见好就收,绝不再伸第二次。   男女哼哧哼哧忙活得热火朝天,自然没人注意到树丛中伸出的那只手。   摸摸索索,手探进了敞开的口子,探入未知的漆黑。   徐庆利缩回来一看,掌上摊着张百元钞票,崭新的,右下角溅着几滴褐色污渍。   他挪动屁股,换了个角度,抻长脖子再次朝皮包里张望,发现里面盛着满满一兜子的钞票。   仔细一听,发现声音也不太对劲,并非是男女偷欢,更像是某种劳作,两个人咬着牙忍耐,强抑的静默,暗含着不可言喻的悲苦。   他壮着胆子探出脑袋,发现男人弓身立在那里,一铲子一铲子地往下锄,背上的肌肉裹着汗,在月色下泛起一层银光,女人也脱了外衣,苍白的身子,跪在旁边,两条长胳膊向前探,一捧捧地配合着男人的动作,麻利地朝外舀土。   二人脚底似乎还搁着什么,黑黝黝的,看不清楚。   “够了吗?”   沉默,女人前倾着身子朝里探,半晌,颤着声回答:   “够了。”   他们在挖坑。   徐庆利明白了,也许是二人得了笔不义之财,想要暂时埋在这深山之中。   他转身想走,毕竟钞票填不饱肚皮,他要的是吃食,可转念一想,一个崭新的世界在眼前炸开:他可以用这笔钱买通村人,也可以改头换面,甚至,远走他乡,将这笔钱用作投资的第一桶金,余生享受荣华富贵。   原本只想寻求一碗饭,如今面前却搁着座金山,徐庆利心脏咚咚擂着腔子,屏着呼吸往后退,不料,踩到了树枝。   咔嚓的脆响,在这惊心动魄的夜晚,显得格外清晰。   “谁?”   自然是没有回应。   心虚的三人同时僵在原地,乌云遮月,他们都没有看清彼此的脸。   男人撂下铲子,从裤兜掏出刀,一步步朝他逼近,徐庆利闻到了血与汗的腥气,男人沉重灼热的呼吸,晃动着他面前的叶片,他忘了跑,只闭着眼睛等死。   就在男人即将拨开树丛的一瞬,女人忽然伸手,拉住了他的腕子。   “许是野物,这深山老林的,不会有别人。”   “我去看看——”   “别走,我不想自己在这儿——”女人的声音在抖,半是啜泣,半是哀求,“不知怎么,心里慌得厉害,咱赶紧埋上,走吧。”   男人抿着嘴,重将刀别回后腰。   “听你的。”   二人重新开始劳作,又是一阵泥土的窸窣,可徐庆利早已没了偷看的胆量,捂住嘴,连滚带爬地,一路窜回远处的树上。   他趴在枝丫上等了许久,直看着两人打眼底下路过,匆匆忙忙朝山下奔,直等到脚步与喘息远得听不清楚,才提心吊胆地,抱着树干,一点点蹭下来。   他在月色下寻找,鼻腔满灌青草与泥土的味道,远处蛙鸣轰响,更衬得眼前的静。   他找到了,那块的底色,明显与别处不同。   徐庆利蹲下来,抖着手,拂去浅坑里的土。他满心期待着钱财,不料,却看见了一张脸。   一张男人的脸。   双目紧闭,泡在血渍里。   徐庆利吓了一跳,跌坐在地上,他想要嚎叫,想要报警,但又想起今时今日自己的身份,涌到嗓子眼儿的惊叫,又硬生生憋了回去。   他手撑在屁股后面,张大眼睛瞪着尸体。   男尸僵直地躺在坑里,闭着眼,并不看他。   月色如水,旷野之中,他和这具无名男尸,共守着同一桩秘密。   十来分钟后,他终于缓过神来,怕什么,时至今日他与死人又有什么分别?找不到食物,下一个死的人就是他。这么想来,便对眼前的死人少了几分恐惧,多了几分好奇。   这个男人是谁?   他身上会不会有什么能吃的东西?   鬼使神差地,他伸手去掏男尸的裤兜,翻出了一盒压瘪的香烟,一只打火机,一只皮夹子。   皮夹子里钱不多,零星不过百十块,还有一张身份证。   月明之下,身份证上的男人阴郁地乜着他,似曾相似的刮骨脸,细长眼,只是男人的左眉有道疤,他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左脸,搓着脸上的胎记。   若没有这个印记,两人也算得上七八成的相似。   徐庆利定在原地,捏着身份证,久久地看着。   蛙鸣停歇,一个想法,落地生了根。   他被自己的大胆惊了一跳,嗤嗤笑起来,接着,又开始呜呜地哭。   他突然意识到命运终于手下留情,而这张身份证,便是他重返人间的车票。   只是——   他瞥了眼男人,又抬起手腕,几个月来第一次看起时间。   天亮之前,他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黎明前夕,万物静寂,天地间只剩下秒针的声响。   滴答,滴答。   属于徐庆利的时间,开始倒数。   他先是剥去男人的衣服,套在自己身上,又选中了一间空屋,将赤裸的男人拖了进去,临窗放着,如此一来,焦尸更容易被及时发现,是的,这具尸体必须被人发现。   然后,他和着自己的血,在破汗衫上,写下徐庆利此生最后的一封信。   他将手表摘下,小心翼翼地搁在最上面。他希望乡亲看在往日情分,能将表交给阿爸,给他晚年留一个念想。   滴答,滴答。   天色逐渐明亮。   他并不抽烟,所以打火机用得也不算熟练,哆嗦着,将茅草靠近火焰。   先是呛鼻的烟,接着是猩红的点,哔啵作响,天干物燥,火舌很快张狂起来,肆意吞噬,拂面的烘热。   他首先处理好男人的尸体,烧得焦黑,看不清面貌,然后,便轮到了自己。   他下不去手。   他必须下手。   他颤抖着,牙齿咬得格格响,发着狠,一头栽进烈焰。   “啊——”   惨叫响彻山谷。   在远处的南岭村,一个外号叫麻仔的男人,从睡梦中惊醒。   他搓着眼睛踱到后院,远远望见一团白烟,自对岸的空屋升起。   而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一个名叫倪向东的男人,捂着烧伤的面颊,跌跌撞撞,重返人间。 第二十八章 偷生   他不擅撒谎,但他的余生,都变成了一场谎言。   麻仔的哀嚎,将“徐庆利”的死讯传遍了全村。在包家人举起刀棍砍向那具焦尸的瞬间,他沿着后山的小路,逃向远方的村庄。   脸上烧灼过的地方,火辣辣地疼,有什么滴了下来,糊住了左眼的视线,他不敢去碰,任由血和着汗,汩汩地往下,顺着脖颈,晕染了衣衫。   此刻的折磨,更多来自腹中的饥饿。   天亮起,烟白色的天光,衬着漫山遍野蓝绿的树,掺杂其间的,是与南岭村同样贫瘠颓败的茅屋。   他不敢贸然进村,绕着圈在周围游荡,终于在株鸦胆子底下,寻到一只死去的鸡。   这鸡不知被什么动物啃食,只剩下半拉身子,内脏掏了个干净,如今空着个腔子,密密麻麻盖着一层苍蝇。   徐庆利踉跄冲过去,不想两膝一软,径直扑在了地上,也顾不得腿上的疼,连滚带爬,喘息着,颤抖着,将腐肉,连着上面的虫一股脑塞进嘴里,狼吞虎咽地咀嚼,吞咽,鸡毛卡在喉咙,哽出了泪。   填饱肚子,生命也得到暂时的延续,他这才缓出余力,去在乎脸上的伤。   酸胀难耐,疼痛愈发剧烈,汗液刺激之下,仿佛碳火在皮下继续燃烧,他连泪也挤不出来了,只剩呼哧呼哧地生喘。日头越升越高,他扶着树,来到一处池塘,跪在岸边,将脑袋扎了进去。   徐庆利没读过什么医书,也没什么专业知识,只是模糊记得,以前村里谁做饭若是被热油烹了,总是要放到冰凉的井水里去镇静的。   水是好的,水清洗万物,不会脏人。老辈人也总是如此念叨,他闭着眼沉在水里,暗自祈祷柔波可以带走细菌与伤痛。   清凉的水波暂时缓解了灼热,直到憋不住气了,他才抬起脑袋。   水珠滚落,眼前重新清晰起来,徐庆利这才看清,池塘对面的石头上,蹲着个妇人。   那个妇人原是端着木盆在涣洗衣裳,见他来了,便停了手,此刻也抬着头,怔怔地望向他。   徐庆利僵在原地,这个女人他认识,也是南岭村的,前几年嫁到这边。   完了,如果被她认出了,先前忍受的一切苦难,就都白白辜负了。   他的思绪疯狂运转,想着怎样才能糊弄过去,可谁知,妇人却如同撞了鬼,尖叫着朝后躲闪,扔下衣裳奔回村里。   林间重又恢复安谧,湖面若镜,映着他的面容。   徐庆利低下头,第一次看清自己如今的样貌。   那是全然陌生的一张脸,焦黑开裂,伤口渗着血珠,左边的头发、眉毛与睫毛全烧光了,光秃秃的,面颊上血与脓黏连在一起,大大小小的泡,也慢慢浮了上来。   他又惊又俱,胃中一阵翻腾,将刚才吃下的,又全呕了出来。   可他没有时间去哭,村子的方向有了响动,他晃悠悠地起身,擦擦嘴巴,再次踏上逃亡之路。   徐庆利没了办法,他没有钱,也没有胆子去治病。   眼下他所拥有的全部,不过是一身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旧衣服,一个假身份和那晚偷来的一百块钱。他用这一百块钱,先是给自己买了碗粉,吃了顿像人样的饭菜,又去洗了个澡,在县城边上的小药店买了卷纱布,胡乱缠上。   吃饱喝足后,他嗅着自己身上的肥皂香气,心中充满希望。   是的,他曾落到了谷底,如今总会走上坡路的。   然而,事情并未如他期望的那般发展。   他找不到任何工作,没有老板想要雇佣面目不清,来历也不明的怪人。   一百块钱不经花,很快见了底。他没有多余的钱去买新绷带,天气炎热,伤口反复感染,久不愈合,几天之后,血与脓便结成了痂,黏在脏兮兮的绷带上,腥臭难闻,他走过之处,人人掩鼻,面露嫌弃。   在徐庆利付不起房费的第四天,旅店老板终于将他赶了出去。   他低声下气地反复哀求,可老板不为所动,扬言再不走就将他扭送到派出所。听到这三个字,徐庆利闭上了嘴,点点头,默然转身,汇入人头攒动的陌生街头。   他无处可去,只得四处流浪。   白天去翻垃圾桶找点吃食,晚上就睡在路边,偶尔也能捡几只矿泉水瓶,卖上点零钱,换一顿热饭。   他感觉在山里的日子又回来了,只是一个游荡在山野,一个游荡在人群之中,他依旧是一个人,孤苦无依,被隔绝在人世的喜乐之外。   某天深夜,他照旧蜷缩在店铺门口的台阶上睡觉,身上盖着捡来的纸壳。朦朦胧胧的,被人一脚踢醒。   睁开眼,面前立着两个混混,神色慌张。   “这什么人?” 其中的一个,边说边东张西望。   另一个乜了他一眼,嘬嘬牙花子。   “估计是流浪的疯汉,不打紧。”   抬腿又是一脚。   “滚远去,莫挡老子路。”   徐庆利捡起纸壳,颠颠跑向远处,不时偷着朝二人的方向打量。   只见他们一个望风,另一个从口袋里掏出什么,蹲下身子,戳进锁眼,专注地捅咕。很快,卷帘门拉开一条缝,两人身子一闪,滚了进去。等再出来,怀里满抱着烟酒。   撞上贼了。   徐庆利心里打鼓,二人很快抱着东西朝他走了过来,横竖躲不过去,他缩起脖子发抖,只得继续扮演疯汉的角色。   其中一人住了脚,上下打量着他。   “快走啊,墨迹什么。”另一人不耐烦地催促。   “啧,他这幅鬼样子,活着也是遭罪。”那人顿了顿,丢下一盒烟,“算爷赏你的,拿去抽吧,快活一天是一天。”   徐庆利继续装疯卖傻,直到二人走远,消失在街道拐角。   他捡起那盒烟,也捡起那截被二人丢弃的铁丝,反复把玩,若有所思。   从那天起,他有了一个新爱好,一边捡废品,一边四处寻摸合适的目标。   他时常钻到小巷深处,趁着四下无人,便找到合适的锁眼开始练习。   关于撬锁,他已经见过很多次了。那些人先是用布把锁具表面擦赶紧,把油或者铅笔的碳沫倒进锁眼,将一只铁丝弯成勾,捅进去,慢慢的试探,一边四处望风,一边注意听着声响,轻微的咔嗒,这说明铁丝和门锁卡扣刚好契合,此时只需要轻轻一转,房门就开了。   在试到第六户人家的时候,房门便开了。   徐庆利忽然发现自己有着犯罪的天赋,兴奋,羞愧,激动与慌乱,他不知该笑该哭,也不知这究竟是堕落,还是新生。   他只知道,自那天起,他无比期待夜深。在白日之下,他是人人躲避的流浪汉,而在静寂的夜晚,他化身骄傲的国王,县城里的每一扇门都变成了供奉,是世人卑微的贺礼,等着他笑纳,等着他开启。   第一家得手的是个米粉店,他顺利地溜进去,把后厨的粉吃了个精光,连吃带拿,混了几天肚皮滚圆的好日子。   之后他愈发顺手,偷饭店,偷小卖铺,他跟自己说,绝不动钱,只偷吃食,这样一来,既不算太违背自己的原则,店家损失也不算多,根本不够报案金额,没人会去寻他麻烦。   可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段,他便也不再满足,既然都冒了险,何不寻求更大的利益呢?   他开始偷自行车,偷电动车,甚至研究起汽车的锁,也在没有摄像头的黑巷里,砸过几次车玻璃,那些皮包都被他卖去换了钱。   慢慢的,他也有了固定的住处,在城郊的桥洞底下。虽然免不了蚊虫叮咬,但好歹能够遮风挡雨,他的要求不多,能活下去就行。   今天是个好日子,他的生日。   他偷了辆旧摩托车,卖给收废品的,卖了 60 元钱,特意去买了份带肉的盒饭,回到桥洞下的“家”里,饭已经凉了。   他坐在捡来的床垫上,盘腿坐下,刚掰开筷子,几只脚便停在他面前。   他不想惹事,端起盒饭,低着头往旁边躲,不想被人薅住头发生扯回来,一把掼在墙上,盒饭打翻在地。   “搞堆「当地方言,骂人话」,在我地盘搞事情。”   那人强行拉起他的脸,看到绷带时一愣,但语气依旧强硬,手上的力道也没有减去半分。   “跟谁混的?”   徐庆利不言语,他不想激怒对方,只想尽快平息纷争。   “谁让你来砸我场子的,嗯?”那人兜头甩了他一巴掌,“不知道这片地方是我罩的吗?”   “我没干什么——”   “还敢还嘴!殿经「骂人话,相当于神经病」,你这是什么眼神,不服气吗?”   另一人一板砖拍下来,正砸中左脸的伤口。   “短命仔,我看你就是找死!”   他试图反抗,可终究敌不过对方人多势众,很快败下阵来。   木棍与板砖砸在身上,他渐渐忘了呼痛,只是抱着头,弓身窝在地上。   徐庆利的意识开始游离,他忽然想到,是不是在二十五年前,自己也是用着同样一个姿势,蜷缩在母亲的腹中,期待着即将来到的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一直如此冷漠残忍吗?   是不是每个人都在咬牙活着?   还是只有他?   见他不再动弹,那些人也渐渐停了手。   昏暗的桥洞底下,只听到此起彼伏的喘息。   “干,碰上这种垃圾,真是晦气。”   “脏了老子手,一会喝酒去,驱驱晦。”   有谁蹲下来,揪住他的头发向上拉。   “脑个笨蛋,给我滚远些,” 一口唾沫啐在他脸上,“再见到你一次,直接打死,丢去海里喂鱼。”   徐庆利跪在地上,一遍遍地道歉,不住地道歉,直到那些人走远,他依旧保持着这个姿势,额头点在地上,念叨着对不起,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   一只瘦削的黄狗夹着尾巴,呜咽着跑过来,大口吞食地上的饭菜,他伸手要打,却又停住。   他与它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   他蹲坐在狗旁边,用手抓起地上的饭,肉已经被踩进泥里,糊成一团。   他抽噎着将冷饭塞进嘴里,压着情绪,逼着自己吞咽,毕竟是今天的第一顿饭,毕竟是今天是他的生日,总不能饿着肚子,下一顿饱餐还不知在哪里。   他尽量去往好处想,都结束了不是?虽然挨了拳头,但他撑了过去,依旧活下来了,他不断开解着自己,可泪还是滑了下来,他捂住嘴,悲伤与委屈涌了出来,抽泣变成悲鸣,他歇斯底里地痛哭,撕扯着脸上的绷带。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人人都恨他?   他以为只要回了人间就能重新来过,可没想到,这才是炼狱的开始。   他这一生何曾享受过半点的温暖,被父亲打,被同学欺辱,被工友蔑视,被人夺爱,被泼上莫须有的污水,为了苟活自毁容貌,在人生地不熟的街头吃垃圾,住桥洞。   他忽然想起离别那日,旅馆昏暗的二楼房间,宝珍身上漾起的果香。   她曾伸出一只手,温柔地抚平他后脑翘起的发。   “阿哥,你要好好活。”   现在这半人半鬼的样子,算是好好活吗?   他一次次跪下去,以为只要足够卑微,别人就能赏他一条活路,可是他错了,原来弱者只会招致更多的屠戮,弱肉强食本就是铁律,懦夫的刀,也只会挥向赤手空拳的人,他本该早些明白的,就像那晚的山林之中,当他点燃烈火的时刻,就该明白的。   不要抱有任何希望,这个世界就是个大屠宰场,谁都别想干干净净,谁都别想活着离开,要么吃人,要么被吃,从来就没有第三种选择。   他早该明白的。   不过,如今也不算晚。   他撕下绷带,任由溃烂流血的伤口暴露在空气之中。   过往每一次受辱,他总是沉默,他感觉自己体内积攒压抑的沉默正在咆哮嘶吼,震耳欲聋。   汽车站里空无一人,橙黄的灯照着夜空,徐庆利找了个角落坐下来,两肘搭在膝盖,无所谓地搓着手上的血,吸着鼻涕,等天亮。   就在刚才,他去了夜市,在大排档的摊位上,找到了那几个围殴他的混混。   他抓起一只酒瓶,径直砸了下去。   没有一句废话,在人们错愕的眼神中,又抓起第二只,砸下去。   那只未曾在包德盛头上砸下去的酒瓶,如今在他们的头顶爆裂。   他攥着碎渣,捅进第三个冲上来的人的下腹,那人哀嚎着倒地,抱着肚子打滚。   他浑身是血,红着眼,冷笑着蔑视众人,玻璃贯穿他的右手,他毫不在意。   他在等,等着其他人围上来,等着被捕,等着死在生日这天。   可是没有人再上前,混混的脸上满是惊恐,他靠前,他们便退后。   他试探着拿起桌上的钱包,居然无人阻拦,他居然全身而退。   此刻徐庆利安然无恙地坐在汽车站的角落,回想着刚才如梦的一切。   他感觉自己摸到了这个世界的一些规矩,一些法则,可到底是什么呢,他又说不清楚。   他只知道一件事,眼下的每一天,都是他用命挣来的。   既然活了,那就活个痛快,快活一天是一天。   他要乘最早的一班汽车离开这里,他要去找田宝珍。   第二日清晨,睡眼朦胧的售票员慢腾腾地挪进售票口,刚要打个哈欠,一只大手横过来,啪啪砸着他面前的玻璃。   “买票,要头班的车。”   “一大早闹哄哄地急什么,赶着去给你——”   待看清他的脸,售票员咽下嘴边的脏话,抿着嘴,大力敲打着键盘。   “你要上哪?”   徐庆利阴郁地扫过车次表,拍下一张沾着血的钞票,歪嘴一笑。   “朝北的。” 第二十九章 凡夫   他活下来了,代价是毁了大半张脸。   肌肉萎缩,五官牵扯着移了位,左眼下耷,鼻子和嘴角却向上扯,永远一副冷笑的样子。   徐庆利并不在乎,他已经想明白了,人生一贯如此,想要的总得用什么去换,当他明白了这个道理,人生蓦然顺遂起来。   是的,只要活下去,活着就是胜利。   他一路往北走,四处打听着田宝珍的消息。   没钱了,就停下来,打打零工。   如今他十分懂得谈条件了,只要包吃包住,工钱只要旁人的一半,有些老板听完后动了心,上下打量着他,那张脸确实是可怖,但又不是跟他结亲,也不是要他生儿子,一个打杂的下属,丑点又何妨。   因着价格实在便宜,试探性的,先给了些不打紧的脏活、杂活交给他做。   一个月后,便渐渐知道了他的好,话少,嘴严,也肯吃苦,为人处世也算稳重,最重要的是从不生事,没活干时,其他伙计凑在一起,要么打牌赌钱,要么喝酒吹牛,他总是一个人坐在一旁,手里举着本什么,静静地看。有时候是张旧报纸,有时候是本去年的破杂志,捡到什么,他便看什么,从不挑剔,就像给他什么,他便吃什么一样,从不多嘴。   但是徐庆利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在一个地方总呆不久,做不过一年便会离开。   开始老板只当是加薪的由头,敷衍着加了几个钱,可慢慢地,就发现了不对头,无论如何挽留,又开出怎样的条件,这个男人只是笑着摇头,似是打定主意,执意地要走。   坊间开始传言,因着距离,连带着他整个人也跟着神秘起来。   人人都说他是留不住的,说这男人的血里涌动着风,注定是漂泊无定,四海为家。   徐庆利对这种说法一笑而过,只有他自己知道为何不敢久留——因为他怕。   虽然如今温饱有了保障,可每一日依然提心吊胆。   他习惯了独来独往,外人对他的接纳或是抵触,全然不往心里去,自有着一份淡漠疏离。每每跟身边人熟稔起来,当那些人开始壮起胆子套他的话,追问他的过去,提起他脸上的伤疤,他便知道,是时候离开了。   毕竟是偷来的人生,总不能活得敲锣打鼓。   对于那个男人,那个名叫倪向东的男人,他并不了解,他不知道那个死在泥坑里的男人,该是什么样子。所有的揣测,都来自他临终那一天,口袋里的东西,一盒皱巴巴的烟,一只打火机。   徐庆利自己是不抽烟的,但是为了靠近那个男人的影子,他硬逼着自己克服了对火的恐惧,将燃烧的香烟叼进嘴里。   苦涩在舌尖弥漫,他深吸一口,呛住了嗓子,不住地咳嗽,白色的烟也熏得眼睛疼,不住地流泪。徐庆利实在搞不明白,为何有人要花钱遭这份罪受。   但是他必须学,因为那个叫倪向东的男人是爱抽烟的。   他强迫自己又点上一根,慢慢吸着,多少摸出了点门道,这次没有再咳嗽,却也没寻到什么乐趣。   第三根的时候,他渐渐有些明白了,脑子活络起来,心跳的也愈发有力气。   当抽完一整盒,他已然知道了香烟的好。   如今,他算得上是一把好手了。   一路向北,他一路掩盖自己的痕迹,抽烟,喝酒,编故事。   走南闯北,口音也混杂起来,谎话说多了,竟连自己也骗了过去。   他渐渐忘记了遥远的童年,忘记了那些打在身上的棍棒,忘记了大山深处还有一个叫南岭村的小寨子。   他自然也忘记了原本的名字。   “倪向东”三个字,最初还是会有些绊口。被旁人询问姓名时,“徐”字多少次地徘徊在嘴边,几近脱口。可日子久了,“倪”反倒更像是亲生的姓氏,再起笔时,很自然的从双人旁的“彳”,变成了单人旁的“亻”,而骨子里的某一个部分,好像也跟着那隐去的一笔,消失不见了。   他开始做一些曾经绝不会做的事情,躲在倪向东的面具之下,他好像活成了真正的徐庆利。   但是他依然记得阿爸,无论走到哪,总是按时给阿爸寄钱回去。   他不用银行卡,打工也只要现钱,唯有每个月把钱和汇款单一同递进邮政柜台的瞬间,才恍惚想起这幅残缺的皮囊之下,似乎还蛰伏着另一个灵魂。   2019 年的夏末,徐庆利兜兜转转,来到了琴岛,身上所有的行李,只有一床薄被子。   原本只想呆一宿,做个中转而已,可下了火车,他抬头便望见了那片海,正是傍晚时分,赤红的夕阳散在海面上,燃烧的瑰丽,橙红的光彩映入眼底,唤起某种早已褪了色的记忆。   他忽然想留在这里,或许,宝珍也会留恋这片海呢?   在家庭小旅馆醒来的第二天,徐庆利照旧是去找工作。   依然是力工的活,他对自己的认知已经十分清晰,没学历,没样貌,笨嘴拙舌,能够出卖的,左不过是这身腱子肉,以及小伙子的精气神。   他在话剧社做过一段时间的场工,工资不算多,一天只有 60 块,基本上要呆满 12 个小时,随时待命,不过他也不在乎,本身也没别的地方可去。   后来又经工友介绍,去外面接了些搭台、拆台的活计,更累,但是挣得也更多。   他们一行人常常蹲在商场外面,等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走净了,等橱窗里的辉煌灯光熄灭了,才像牲口一样把重货抗上背,呼哧呼哧地搬进货梯。   空无一人的商场,他开缝的胶鞋,踩在光可鉴人的大理石砖上。   这座城市的繁华不是给他的,但是城市的繁华,却有一部分是他给的。   想到这里,徐庆利得意地笑了,左脸的疤痕也跟着扭,倒影在对过儿时装店的玻璃门上,也冲着他笑。   在剧院干的久了,老板也十分赏识他的人品,想要给他转正,如此一来,待遇能更高些,听说还可以包住宿,徐庆利自然开心,可是当他听到要上交身份证,统一登记的时候,他蔫了,慌忙摆摆手,拒绝了好意。   转过脸来的周一,他结过工钱,没跟任何人打过招呼,跑了。   一个星期后,他寻到了一处工地。   城市发展蓬勃,林立高楼拔地而起,源源不断的新项目等着推进,一摞摞的绘图纸等着落地,大小工地眼下正是缺人的时候。   所以,当徐庆利顶着脸上的疤站在那时,招工的没有多问。   在这干活的,谁还没点过去?谁还没吃过点生活的苦头呢?   要是真细问起来,一个个的,都有故事,各有难处,他懒得去问,他无暇惦念众生皆苦,他脑子里只记得逼近的工期。   于是咂咂嘴,上下扫量,好在这小伙子肌肉紧绷,一看就是干活的料。谈好价格,便丢给他一顶黄帽,喊过来一个老工领着,带着四处转转,学学规矩。   徐庆利没什么技能,能做的也就是最苦最累的工种。   要么是钢筋工,肩扛人抬地搬运钢条,常常一整天蹲在日头底下,用手绑扎钢筋下料,脊背胳膊暴晒在外,通红开裂。   这工作没有技术,只讲吃苦,同一个姿势,伏下腰,一蹲一天。腰疼腿麻早已是家常便饭,他最初干时,隔日便腰腿酸胀地下不了地,不过,慢慢也就习惯了。   有时候也做水泥搬运工。背上扛起水泥,两头运送,一包 100 斤,只给 5 毛钱,挣多挣少,全看个人出不出息,能不能撑得住。   徐庆利是最会把血汗换成铜钱的,一天下来,搬个 600 到 800 包不成问题。   人就是这样,没逼到那份上,总以为自己扛不住,可要是苦难真兜头砸下来,打掉牙齿和血吞,自然也就忍住了。   早上 6 点开工,晚上 7 点收工,等熬过了第一个月,徐庆利渐渐也跟上了,甚至找到了一丝自由。   毕竟干完一天的苦力,大多数人累得倒头便睡,没人会对他的伤疤感兴趣。   更何况这里地广人杂,三教九流的都有,每个人自顾不暇,谁会去管他这个闷油瓶呢?   这天午后,在捆了几十条钢筋后,徐庆利忽然犯了烟瘾。   他趁人不注意,找了个背阴的地方,想去来一根。   结果,刚绕到围墙根上,远远就看着个中年汉子,后背洇出汗渍,正蹲在地上,呜呜地哭。   这男人他见过几次,干活卖力,话也不多,几乎从不跟人打交道,每天只是低着头搬砖。   不知为何,他从心底生出一股亲近,竟走上去搭话,连自己也吓了一跳。   “兄弟,怎么了?”   那个男人并未理他,止了声,手背揩去脸上的泪。   “活不下去了?”   依然不言语。   “呵,谁不是呢。”他笑笑,抽出根烟递过去,男人一愣,伸手接过,叼在嘴上。   两人并排蹲着,各自吞云吐雾,谁也不再开口。   直到香烟燃尽,那个男人报上了名字,声音粗粝沙哑,就像他手上的茧。   “曹小军。”   徐庆利无声念叨着这个名字,然后在地上碾灭烟头,眯起眼睛,笑了笑。   “我叫倪向东。” 第三十章 疯长   两人面对面坐着,默不作声。   中间的餐桌上搁着几瓶 56 度的牛栏山,一小碟五香花生米。   谁也不开口,一杯接一杯地喝。   饭馆小老板倚着柜台,装作看电视,眼睛却不住地朝这边瞥,时刻注意着这两个喝闷酒的男人。   靠里坐的那个,他认识,店里常客,一直是自己一个人来,每次也就点个拌海带、炸花生之类的下酒菜,几瓶酒,无论啤的还是白的,自斟自饮,一喝大半宿。   他对面那个倒是脸生,这满脸的疤也不知怎么搞得,是先天残疾还是后来毁的?是烧伤还是烫伤?他搞不明白,只觉得怪吓人的,但又忍不住去看。   快一个小时了,这俩人就这么干坐着,不说话,也不劝酒,你一杯,我一杯,各喝各的,倒也是默契。老板正想着,店里另一桌的客人开始撒酒疯,借着醉意,硬拉住老板娘不肯撒手,他赶紧跑过去打圆场,暂时放下了角落里的这对“哑汉”。   曹小军一边喝酒,心里一边嘀咕。   眼前这个男人居然也叫倪向东,他不知是巧合还是试探,如果是试探,那他又知道些什么呢?当年的事情,难道还有其他目击者?这人接近自己的目的又是什么呢?还有他脸上的伤,是一直如此,还是刻意遮掩?他与真正的倪向东又是什么关系?   他不得不小心,身上虽散着酒气,头脑却灵光的很。   对面这个男人刚来工地没多久,然而自己对他还是有些印象的。前阵子孙小飞从楼上掉下来,就是他给抱去医院的。可他今天跟自己搭话的目的是什么?只出于好心?名字呢?巧合而已?   曹小军想不通,只是闷头喝酒。   徐庆利端着杯,想着自己的心事。   他也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中了哪门子的邪,下了工居然稀里糊涂的跟着曹小军到了饭店。他不敢喝太多,但也不能不喝,曹小军干一杯,他也跟着走一个,算是礼数。   他心底警醒的很,绝对不能喝醉,也绝不能多说一个字,博弈一般,他等着对面的男人先开口。   可这名叫曹小军的男人,自打坐下起就没正眼看过自己,只是喝自己的,慢慢的,徐庆利在酒精的作用下,也逐渐松弛下来,不停倒着酒,喝得怡然自得。   几瓶牛栏山转眼见了底,曹小军的脖颈子也开始前后晃悠。   “还喝么?”   徐庆利喝得脸盘子滚烫,赶紧摆手。   “不了。”   曹小军点点头,结了账,扭头推门出去,并没有招呼一句。徐庆利也不在意,自顾自地夹起盘里最后一颗花生米,一边咀嚼,一边踉跄着跟上去。   接下来的第二周,第三周,两人依旧准时来到店里,同样的桌子,同样的酒,同样的默不作声。   这种静默持续了一个多月,老板也习惯了,懒得去搭理。   入秋后的第一场雨落下来,气温骤降,街边的梧桐一夜衰老,曾经肥厚翠绿的叶片,如今干瘪枯黄,卷着边,一层层地铺在潮湿的柏油路上。   在那个天色阴晦的傍晚,两人挟着寒意进门。   徐庆利一坐下就开始骂。   今天工地上曹小军被人寻了麻烦,白干活不说,还被倒扣了钱。   这种事情时常发生,工头总有心情不好的时候,上边受了气,就朝下面发火。   “今天我请,”徐庆利冲着柜台嚷嚷,“服务员,把你们招牌菜都上来,再来一箱子酒。”   曹小军木着脸,并不回应什么。   可是酒白红人面,几杯下肚,血气上涌,他也跟着叱骂起来,等两人骂了个痛快,空气重新安静下来。   徐庆利低着头,装作去翻捡冷掉的茄子鱼。   “有个事,也许不我该问——”   不知为何,今日的雨让他想起曹小军那天的泪,想起他蹲在地上,抽动的双肩。   “小军,你是不是遇着什么难事了?”   曹小军呷了口酒,咂咂嘴,半晌才说话。   “儿子病了。”   “严重吗?”   曹小军吸吸鼻子,“不好说,有钱人得了死不了,要是穷人得了——”   他眼圈一红,杯中的酒仰头灌下去。   “怪不得,你干活不要命似的,”徐庆利帮他斟满,“结的工钱不够吗?”   “差远了,我今天找他们,就是问能不能提前支我些工钱,谁知那个鸡杂不光没同意,还找由头扣我钱。”   徐庆利一愣,这是他第一次听曹小军说南洋省的方言,他俩居然是老乡。但他强压下好奇,没有追问,万一曹小军也顺势问起他的过去呢?   他食指不住地敲打着杯壁,“找人借借?”   “干,跟谁借去,在这卖力气的,谁不是急等着用钱?再说,我人生地不熟,没根没靠的——”曹小军打了个酒嗝,“算了,不说糟心事,喝酒喝酒。”   徐庆利张张嘴,终是一碰杯,用酒把嘴边的话,压了下去。   当天晚上,曹小军从睡梦中憋醒,刚想去放水,忽听得上铺的人辗转反侧,似乎并未入睡。   工地上的工人一般住二层铁皮房,8 人一间,上下铺,徐庆利刚好就住在曹小军上面。床不结实,单薄的很,一点晃动,两人都睡不成,所以曹小军瞬间没了睡意,瞪大眼睛,手伸向枕头里面——那里常年放着刀。   上铺有了响动,似是要爬下来。   他闭着眼假寐,感觉头顶的人踩着梯子下来,正立在自己床前,左顾右盼。   黑夜中,狭小的宿舍里鼾声震天,但他依然能听清那人近在咫尺的呼吸,似是又贴近了些,酸臭的汗味扑面而来。   这小子要干嘛?   他刚要睁眼,感觉一只手伸到枕头下面,塞了些什么,然后长吁一口,又爬回上铺去了。   曹小军愣在那,一动不动,直到上铺响起轻微的鼾声,他才将手探进去,在枕头下面摸索。   他摸到了厚厚的一摞纸,他知道那是什么。   他什么都没有说,翻了个身,一夜无眠。   似是有约定一般,天亮之后,谁也没有提起。   日子还在继续,工地上的生活枯燥无趣,睁眼干,倒头睡,没有轮休。   外人总以为他们是一水的吃苦受累,其实不然,行业里面也有自己的门道,暗中早已划分好等级。就像那句顺口溜说的,黄帽子的干,白帽子的转,红帽子的看,蓝帽子的说了算。   黄帽子是最基层的工人,干活最累,拿钱最少。蓝帽子是有一技之长的特殊工种,比如焊工、电工、塔吊、挖掘机,待遇稍好一些。红帽子的是项目负责人,或者客户,而白帽子的则是头儿或者工程监理,谁见了也得递根烟,点下头的。   其实就是在黄帽子之间,也分几个档次。   跟工头是亲戚,或属于核心团队的,派的活轻松,挣得也多。   懂得巴结讨好的,捞不到太多油水,可也不会被为难。   像曹小军和徐庆利这种,只知道低头干活,没技术却也从不知阿谀奉承拉关系的“边缘人士”,每天分到的则是最脏最累,拿钱最少的活。   两人也从不去争,搭手拉钢筋,送水泥,或者一个递砖,一个砌砖,累了就避开众人,一起蹲在墙根上抽个烟,骂个娘,倒也算合拍。   工地上冬天一般不开工,眼下十一月,马上就到停工期了。   这天气一冷,能参与的娱乐也少了,工人们等发钱等的心浮气躁,过剩精力又无处宣泄,加上成天价地窝在一起,难免会起冲突。   就算像徐庆利这样低调避人的主,前阵子也跟个叫王成的干了一仗。   这王成是工头的近亲,天天在工地上混日子,闲来无事就好赌个钱,输了就四处去借,可是从来没有还得时候,日子一长,自然没人搭理他,他就开始半偷半抢。   徐庆利给曹小军塞钱那晚,他看了个真切,暗中记下藏钱的地方。   等徐庆利准备去邮局寄钱的时候,发现藏在被里面的钱被人掉了包,又忽然想起,这几天常看到王成鬼鬼祟祟地在白天溜回来,便前去质问。   王成自然不认,两人拉扯半天也没个结果。   可转天王成就告了黑状,添油加醋地一通胡诌,工头连着找了徐庆利半个月的茬。   这天晚上,外面飘着雪,王成在工地中间支起口锅,兴冲冲地煮着什么,嚷嚷着要请客,呼朋唤友的分。   徐庆利知道没他的份,也不愿意去搭理,往远处躲,怀里揣着两个肉饼。   工地上经常有小流浪狗,一群一群的。   别看徐庆利对人有防备,对动物倒是真上心,知道他们冬天不好觅食,总时不时的带两口吃食回来。   有一只黄身黑鼻的小土狗,被车碾过,总是翘着条后腿,一跳一跳的。   因着跑得慢,抢不过其他野狗,骨瘦嶙峋的,肚子倒是大,像是怀了崽。   徐庆利可怜它,总给它开小灶。喂过几次,也熟了,小狗只要听到他的动静,大老远的就从暗影里钻出来,笑得开心,咧着一嘴小白牙,摇着尾巴,一撅一撅地蹦过来。   可今晚无论他怎么喊,也没见到这只狗。   刚好一个工友端着碗路过,“东子,你不去?”   “什么好东西?”   “王成这小子今天要给我们开荤,说是逮了只肥狗,找夜市上给处理好了,正煮着呢。”   见徐庆利脸色难看,那人还不断劝他。   “吃狗肉好,天冷,大补,吃完通体暖和。”   徐庆利有些慌,不停地唤。   天色暗下来,四周黑洞洞的,冷风呼啸,不见它的踪影。背后嘁嘁喳喳的,压低声音的笑,他回过头去,见王成大口啃着肉,斜眼瞪他。   他忽有种不祥的预感。   徐庆利大步走过去,声音发颤。   “你吃的什么?”   王成头都没抬,“关你屁事。”   “是只小黄狗吗?大肚子那个?”   “妈的,狗都一个样,又不是我媳妇,谁他妈关心大不大肚子。”   围在锅畔的众人哄笑。   “我问你”徐庆利红了脸,也跟着提高了嗓门,“狗哪来的?”   “自己摇尾巴送上门的,怎么,你俩还真有一腿?”   王成端着碗冷哼。   “难怪,你长这个样子,也就母狗会看上——”   话音未落,铁锅掀翻,徐庆利一脚上去,踹倒他,翻身压住,骑在他身上猛揍。   旁人愣了一下,很快围上来帮手,自然是帮王的多。   徐庆利被拉偏架的人束住胳膊,使不上劲,干打挺,王成趁机爬起来,抹去脸上的残渣,打地上捡起块狗腿,掰开徐庆利的嘴,硬塞进去。   “给老子吃!”   徐庆利一口咬住他指头,不撒口,血顺着嘴边留下来。   众人又帮着去掰嘴。   王成脸上挂不住,扬手正要揍,远远看见曹小军黑着脸往这走。   王成对这个男人有些畏惧,知道他打架手黑,但也强撑着气势大吼:   “姓曹的,你要干嘛,我告诉你,这事跟你没关系,少掺和!”   曹小军并不理他,停下脚,捡起块砖头,在手上掂量了两下。   “你想不想干了,信不信我叔开了你!”   曹小军扔下砖头,转身去拾一条带钉的木板。   “他妈的,我跟你说话呢,你听见——”   话没说完,曹小军一棍子就抡上来了。   众人愣住,徐庆利见势也挣脱出来,拎起根钢管往下砸。   王成的帮手也加入混战,现场乱做一团,嘶吼的,骂街的,劝架的,惨叫的,乱哄哄的,徐庆利早已分不清楚,到底是挨得多,还是打得多,身上的血到底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   但他不在乎。   他心里痛快。 第一回 如此的痛快。   真好,他在这世上终于有了兄弟。   真好,这狗日的世界,他终于不再是孤身一人。 第三十一章 烛烬(一)   两个最缺钱的男人,在同一天失了业。   那天晚上,工地保安队的人匆忙赶到,将他们强行拉开。   遍地狼藉,干仗的多少都挂了点彩,王成伤得最严重,倒在那儿,满脸是血,正抱着脑袋,不住地嗯哼。   徐庆利手上还攥着那根钢管,血一点点漫下来,星星点点,落在泥地上。   他发了懵,他不能进派出所,警察若真盘问起来,假身份很快就会被拆穿,他瞥了眼蹲在旁边的曹小军,只见他垂着头,青着脸,不知在想些什么。   然而,王成没有选择报警。   并非是出于仁义,后来他们才听说,这小子以前醉酒后捅过人,也是隐姓埋名地四处逃窜,同样经不起进局子过审。如此一来,反倒成全了徐庆利,赔了几个钱,事情也就算过去了。   只是三天后,工头随便寻了个由头,让他和曹小军一起滚蛋了。   冬日的太阳底下,两人身背行李,闷头走着,一前一后。   徐庆利正想着接下来去哪落脚,曹小军粗哑的声音从前面传来。   “去哪?”   “不知道,”徐庆利笑笑,“这一下子,还真给我闪着了。你呢,什么打算?”   曹小军没搭茬。   他总是这样,让人捉摸不透,徐庆利望着他背影,思忖着此时此刻,这人到底在想些什么呢?是埋怨自己吗?毕竟他儿子生病,家里正是用钱的时候——   “上我那住两天吧。”   说这话时,曹小军没回头,脚步也没有任何停歇。   “等你找着新活再说。”   傍晚时分,曹小军的妻子,那个名叫吴细妹的女人,惫怠地打开门。   还未及退下鞋,曹天保就蹦跳着扑过来,她笑着把两手的菜挪到一堆,腾出只手来,掌根蹭去他嘴角的零食渣。再抬头,这才看清面前站着的两个人,愣住。   徐庆利杵在那,搓着手,哼哧了半天也没哼哧出一句囫囵话。他尴尬地望向曹小军,等着他介绍,可不知为何,他发现曹小军也绷着脸,似乎有些忐忑。   “细妹,这是我工地新认识的弟兄。”   曹小军走过去,偷着攥住吴细妹的胳膊。   “啃——”他清了清嗓子,“叫倪向东。”   徐庆利看得清楚,吴细妹脸色登时难看起来,张嘴欲说什么,曹小军脸上还是笑,只是手上暗中使劲,又一次捏住她腕子。   “先吃饭吧,有话咱晚上慢慢说。”   吴细妹蹙着眉,瞪了眼曹小军,最终点点头,转身进了厨房。   大概是自己的左脸吓到她了,当时的徐庆利只是如此想着。   晚饭平淡温馨,炒咸菜,腌咸鱼,还有一盘白菜豆腐,徐庆利拘谨地坐在那里,低头吃着白饭,吴细妹与曹小军用方言交谈着,不停地埋怨,徐庆利只是大口扒饭,不时腼腆憨笑,假装听不懂。   “你是哪里人?”吴细妹忽地发问。   “南方。”   “南方哪儿的?”   徐庆利停住筷,思来想去,决意不撒谎。   “南洋那边的。”   吴细妹脸一红,估计是想到了自己刚才还用方言避人来着,斜了眼小军,曹小军没什么反应,正给儿子夹去一筷子白菜,让他不要挑食。   “这么巧哦,”吴细妹笑笑,“我们也是。”   “对,是有缘,我跟小军打一见面,就觉得亲切,好像早就认识一样。”   原本是讨好,可不知为何,话一出口,吴细妹身子一缩,抿紧了嘴,就连曹小军也不再言语,客厅里安静下来,只有曹天保还冲着电视机里的动画片嘿嘿傻乐。   “家里还有其他兄弟姐妹吗?”她接着问,“哥哥弟弟之类的?”   “没有,我阿妈去的早,阿爸没再娶,就我一个。”   “你哪年生人?”   糟了,他不记得那个男人的出生日期,情急之下,张嘴说了自己原本的月份。   “88 年 11 月的。”   “88 年,”曹小军吁口气,重新夹起一筷子咸菜,扭头冲吴细妹乐,“我 87 年的,这东子比我还小呢。”   吴细妹没理他,搛起块豆腐,“许是我多嘴,可你脸上的伤——”   曹小军在桌底下轻踢了一下,她装作不知道,挪开身子,接着刚才的话头追问。   “这左脸怎么回事呀?感觉还蛮严重的。”   曹小军欲接话,徐庆利饭碗一放,大大咧咧地一挥手。   “诶,你们待我如自家兄弟,我也没什么好瞒的了,这脸确实有段故事——”   他笑得真诚坦荡,眼见着吴细妹和曹小军都停住了筷。   “小时候帮我阿爸烧火,结果瞌睡了,一头栽进去,烫到了。村里缺医少药的,也不懂得调养,后来就留了疤,不然,我能这么大年纪还没讨到媳妇嘛,哈哈哈。”   他自顾自地笑,却看见对面的夫妻对视了一眼。   怎么?难道他们不信?   因着心底发虚,徐庆利别过脸去,专心地看电视上播的广告,整顿饭没再开口言语。   当天晚上,他听到两人在厕所压低声音的争吵。   “你嫌不够乱吗?”吴细妹的声音,“还敢往家里带。”   “就几天,他现在没地落脚,”曹小军辩白,“别忘了,当时天保的钱还是人家给的。”   “这两回事情,要报恩也不能这样,你干脆直接告诉他——”   二人忽然噤了声。   吱呀,轻微的噪音,厕所门开了,似有人探出头来张望。   徐庆利躺在黑暗中,大气不敢出,紧紧闭着眼装睡。   过一会儿,他又听见了一声吱呀,知道厕所门再次关上。   里面又传来压抑地争吵,只是这次声音更低,更轻,嗡嗡地,他怎么竖起耳朵也听不真切。   徐庆利不明白,为何吴细妹对自己如此抵触。   思来想去,只觉得大概是脸上的疤痕太过恐怖。   再说了,曹小军家也不大,经济也好不到哪里去,虽说天保这阵子没犯病,可总归是要攒钱的,他怎么说也不能长时间赖在这,终究是给人添乱的事。   所以第二天午饭之后,他便辞别了曹小军,转头就去了孙传海那里。   他跟老孙头商量好了,不要钱,免费帮他种菜收菜,只要给口饭吃,给个地方住就成,等他找到新活计就走。   因为孙小飞的事,老孙头念着他的好,卖菜的钱硬是塞给他一半,每顿饭也都是有菜有酒的招待着,买不起外面的肉菜,就宰家里养的鸡。   然而,时值隆冬,活并不好找,他一住就是大半个月,眼见着一天天耽搁在这,徐庆利也焦烦起来。   一天傍晚,他接到了曹小军的电话。   小军说他寻到个帮人搬家的活,待遇不错,这几天刚好有个工人闪到了腰,缺人手,问徐要不要来。   “你想想,我觉得挺合适的。”   徐庆利顿了几秒,睃了眼在灶台前忙活的老孙头,他正在宰家里最后的一只鸡,破棉袄的胳肢窝处,外露着棉絮。   徐庆利实在不忍,一口答应了。   就这样,两人又成了工友。   搬家也是桩苦力活,但相对于工地的工作量而言,轻松得多。   这活没什么技巧门道,只要出大力就行。工钱是日结,一天天混下来,手头竟也宽裕了些,两人没事就去喝点小酒,扯扯闲天。   曹小军家,他时不时地也去,吴细妹并不多说什么,虽冷淡,却也算礼数周全。   意外的是,曹天保倒是很喜欢他。   这孩子的命是钱堆出来的,身子骨好好坏坏,所以小军要打几份工,吴细妹也是。夫妻俩忙不过来的时候,徐庆利就帮着去接接送送,偶尔也做做饭,辅导下功课。   毕竟以前是语文老师,闲着无事也爱看看书,一肚子的奇闻异事,总能变着花样地逗天保开心。   也正是他对天保的耐性,也吴细妹渐渐宽了心。   有次她回来,屋里只点着一盏书桌灯。   徐庆利弓着腰,侧着身,正跟天保挤在书桌前,小声嘀咕着什么,天宝啃着笔,咯咯直乐。   她悄步过去,发现他在教天保写作文,粗大的手指比着稿纸上的小绿格子,柔声细气地讲。旁边的草纸上,落着一行行的字,似是他自己写的诗。   那是一手娟秀的字体,全然不似印象中的倪向东。   他发现了她,回过身来,窘迫地站起身。   “嫂子回来了。”   她还不是很习惯这个称呼,扯扯嘴角,装出一个笑。   “字不错。”   “哈,这算什么,我以前是语文老师,板书更好——”   话一脱口,两人都愣住。   “你以前是老师?”   “唔。”   “你真的——”   她停住,对于他的往事,她并不十分好奇。   如今也想明白了,无论这人的名字是真是假,无论他与真正的倪向东究竟认不认识,只要不挑事端,只要碍不到一家三口的安稳日子,那剩下的,便随他去吧,爱叫什么叫什么,刨根问底对谁都没好处。   她抬手拍了拍天保,嘱咐了两句,转身出去了。   自那以后,吴细妹对徐庆利的态度日渐好了起来,常邀请他来家里吃饭,给小军买衣裳时,也总帮他捎一件,家里炖肉添菜的,也老是打包一份给他送去。   他的日子,随着转年的春天,一点点生动鲜活起来。   他跟曹小军决定单干,两人凑钱买了辆三轮车,挂着牌子,竖起喇叭,沿街一圈圈地转悠,接一些附近的小活,因着价格低,事也少,干起活来手脚干净,慢慢有了起色。   为了方便出工,他在曹小军家附近租了间小屋,两家的往来也越来越多,逢年过节,四个异乡人便凑在一起,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家人般亲昵。   他第一次吃生日蛋糕,也是在曹小军家。   那天正吃着饭,突然灭了灯,徐庆利正纳闷,就见着曹天保捧着个小蛋糕走出来。   “叔叔,生日快乐!”   曹小军一家子拍着巴掌,唱着走调的生日歌,情真意切。   橙黄色的烛火跃动,映出三张金灿灿的笑脸,照进他的眼底。   徐庆利盯着那点光发愣。   在他混沌黑暗的三十多年人生,这家人就像是面前的烛火,纤细,微弱,只能照亮一小方,只能给予片刻的温暖,但对他来说,足够了,已然足够了。   第一次有人为他的出生欢呼。   第一次有人为他的快乐筹谋。   他的人生总是伴着泪与血,他今天才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生也有值得庆贺的事情。   他笑着笑着,泪就落下来了。   “叔叔,许愿啊,”天保催促着他,“怎么还哭啦?”   他有些难为情,孩子般的捂住脸,扭曲的伤疤躲在粗糙的大手后面。   “哪个哭了哦,我只是让烟迷了眼。”   “许愿,快许愿,”天保跺着脚撒娇,“我等着要吃蛋糕哩。”   “你这孩子,”吴细妹笑着嗔怪,“就敢冲你倪叔叔来劲。”   “许呗,”曹小军面庞也红红的,胳膊肘怼怼他,“别矫情了,赶紧的,反正又不花钱,你爱许几个就许几个。”   徐庆利不好意思地擤去鼻涕,又在裤子上擦擦手,然后虔诚地双手合十,真心实意地向上苍祷告。   他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着那个愿望,生怕老天爷听错了,末了,缓缓睁开眼睛。   “许完了?”   “唔。”   “吹蜡烛。”   他盯着金色的火苗,心底有些不舍,可还是呼出了一口气。   烛火忽闪了两下,灭了。   四张笑脸,重又被黑暗笼罩。 第三十二章 烛烬(二)   打那以后,徐庆利更加倾尽所有的对他们好,曹小军自然也是等价回报。   两个不善言辞的男人相逢于人生的路口,一个掏心,一个掏肺,肝胆两相照,尽在不言中。   日子平淡安稳,不知不觉间,徐庆利在这座名叫琴岛的海滨小城,已呆了两个多年头。   他逐渐学会了如何分辨潮起潮落,学会了趁着赶海去摸蛤蜊,自然也跟着热心肠的大爷大姨,学会了几句当地的土话:潮巴是傻子,膈应是厌恶,草鸡是无奈,舔摩则是溜须拍马。   他逐渐记得住那些别口陌生的路名,逐渐开得惯上山下山的陡坡,逐渐接受了大雾迷蒙的冬春交替,也逐渐知道了原来在家乡的米粉之外,北方的锅贴和火烧也很美味。   直面是一种勇气,可有时候,逃避也未尝不是一剂妙法,谁又能想到,当年迫不得已的背井离乡,反成了他治愈苦痛的良药。   他站在北方的风雪里,看天高云阔,银装素裹,日渐忘记了溽热潮湿的南国秘密,忘记了层峦叠嶂间的那些九曲回肠。   关于“徐庆利”的一切,都像是一场久远的噩梦,如今他醒了,他发现群山之外还有个更广阔的世界,他发现他也可以拥有大好人生。   躲在“倪向东”的名字之后,“徐庆利”真实的灵魂挣脱枷锁,舒展开来。   每一日都是馈赠,每一日都是新生,自由浪荡,百无禁忌。   他正在蜕变,蜕成另外一个人。   那年夏末,徐庆利考出了驾照。他买了台二手的五菱宏光面包车,载着小军一家去郊外游玩,一路上叽叽喳喳,四人激动地畅想着未来。   那时候,他和曹小军两人已在附近扎稳了脚跟,添了这辆车,以后就可以接更大的生意,挣更多的钱,今后的日子,恰如眼前的公路一般,畅通无阻。   徐庆利衔着烟,探出头去,风拂过面颊,带来林间草木的清新。   他心中雀跃,日光被树影切割,摇曳流动,细碎斑驳,他眼中闪着光。   他提议晚上去饭店搓一顿,由他请客,而曹小军坚持在他家吃。徐庆利知道,那是曹小军心疼他,怕他多花钱,心中一暖,便也不再多争。   那天是 2021 年 10 月 2 日,他这辈子不会忘记。   傍晚时候,吴细妹张罗了一大桌子的菜,曹小军也去楼下啤酒屋点了几十串烧烤,徐庆利提着几袋子扎啤上了楼,一进门,刚好遇见住在隔壁的李老太太,正要往外走。   她说今天是孙子的生日,孩子嚷嚷着要吃糖醋里脊,她来借点醋。   徐庆利心情很好,甚至跟李老太太开起了玩笑。   他指着醋瓶子说:“寄会方言,醋。”   李老太太笑着拍他胳膊,夸他发音准,简直是地道的琴岛银琴岛人。   那天大家明明都很欢喜,吃得尽兴,聊得痛快,推杯换盏,说说笑笑,就连吴细妹也少见地喝了几杯,红了脸,捧着腮不住地笑。   到底是从哪一步开始,不对劲了呢?   事后他忍不住地回想,那一晚,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对劲了呢?   想起来了,是从他退衣服开始的。   曹小军喝多了,身上冒了汗,干脆扯掉汗衫,露出后背。   徐庆利也喝高了,拍着他脊梁,不住地感叹。   “哟,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有文身呐,藏挺深的。”   他确实是第一次见。   以前在工地的时候,曹小军再热也不肯脱去上衣,搬家的时候也是,任凭别的师傅都打赤膊,他总是穿戴整齐。况且,这么多年来,两人从来没一起去大众浴池里洗过澡,他背上有什么,徐庆利自然是不知道的。   “年轻时候搞的,”曹小军摆摆手,“那时小,不懂事,瞎弄的。”   “我看看,你小子文了个什么?”   徐庆利眯缝着眼,凑上脸去,不住地打着酒嗝。   “关公,关老爷,还是睁眼的,啧,这睁眼关公可不简单呐,一般人镇不住,别说,我眼见着有点熟悉,好像以前在哪见过——”   闭嘴,闭嘴,心底一个声音在警告。   可是酒精作用下,他的嘴不听使唤,一张一吐,那些话语径自滚落。   “以前在南洋,好像见过,得十来年了吧,对,十多年了——”   他脸色酡红,醉眼迷蒙,自顾自地沉浸在回忆中的那个月夜。   “深山里面,一男一女,在野地里不干好事,我跟你们说,那男的身上就有这个,跟你这个差不多,也是个关公——”   闭嘴,闭嘴。   然而,酒精在血液中奔腾,大脑发麻,理性失控,他的嘴停不下来。   众人的屏息给了他更大的刺激,愈发得意起来,禁不住地往里添油加醋。   “你们知道他俩在干嘛?杀人!抛尸!我在树后面看的真真的,你们不知道,当时那个惨哟,遍地是血,那死人就在坑里——”   他忽地住了口。   他看见曹小军和吴细妹脸上的笑不见了,端着杯,愣愣地望着他。   酒瞬间醒了大半,他隐约明白了什么。   只有曹天保还闹着要听,仰着小脸不停地追问。   “后面呢?叔叔你说啊,死人怎么样了?那两人呢?被警察抓了吗?”   “嘿,哪有后面,我吹牛呢,其实什么也没见着。”   他堆着假笑,偷眼观瞧那两人的反应。   他俩没有笑。   徐庆利脸上火辣辣的,却也只能硬着头皮往下编。   “我这人平时嘴很紧,就是一喝酒,就开始瞎说八道,”他啃了几声,“其实,这也不是我的事,是以前在工厂上,听别人瞎传的,估计也是乱编的,诶,咱今天高高兴兴的,不说这些晦气的,来,喝酒喝酒。”   他去碰曹小军的杯,曹小军没有动。   后面他们还说了些什么,他不记得了。   他只记得那晚他的话非常的多,说了许多故意逗笑的话,曹小军听了也笑,若问曹什么事,他也接话茬,只是眼神完全变了,似乎退回了两年之前,像是他俩在工地第一次见面时的样子。   警惕,漠然。   磨磨唧唧的,转眼也到了十点多,曹天保打着哈欠喊困,尽管心底隐隐觉得不踏实,但他也不得不走了。   徐庆利扶着门框,腆着脸,笑着望向曹小军。   “走了,明天还是老时间?”   “再说吧。”   “什么再说啊,”他推了他一下,故作轻松,“怎么了你?飘了?不干活了?”   “我想歇两天,有点累。”   他怔了怔,“小军,你没事吧?”   “没事。”   “真没事?”他面颊发烫,然而指尖冰凉,“咱俩可是兄弟,不带瞒人的。”   “嗯。”   曹小军点头,没有看他。   徐庆利还想再找补句什么,可还没开口,曹小军便关上了门。   叭地一声,门在他面前闭合,掀起的风撩动额发,刺痛他左脸的疤。   他站在紧闭的门外,手抠着裤缝,抬手欲敲,却发现猫眼是黑的。   门里站着人。   门里的人也正在朝外望。   他知道曹小军正躲在门后,透过猫眼,观察他的一举一动。   他想了想,悬着的手,最终还是放下了。   声控灯暗下来,逼仄的走廊堆砌着废旧家具,黑暗蔓延,将他一点点吞噬。   徐庆利从口袋里摸出烟来,衔在嘴上,点燃。   橙红色的火光跳动,昏黑里唯一的亮。   他吐出口烟,又看了眼紧闭的房门,转过身,沿着回旋的水泥楼梯,向下走去。   那一丁点的火光与温暖,一转眼,也消失不见。   声控灯在身后一盏盏黯淡,而他只是沿着楼梯,不断地向下,向下,向下。 第三十三章 藏舌   窗外是琴岛冬日少有的晴天,北风凛冽,吹散了天上浮云,也吹醒了南国的梦境。   童浩关上车窗,看了眼仪表盘,又看了眼孟朝,心底有些打怵。   他第一次见队长这样,冷着脸,一言不发。   就算他俩在山沟里迷了路,弹尽粮绝的时候,孟朝也是一边挪步,一边嘴不闲着地扯废话。   可自打下了飞机,接了老马打来的电话之后,他就这样心事重重,从机场到高速,没说过一句话,只顾着闷头开车。   “下面有薄荷糖,给我扔几个。”孟朝忍住嘴边的哈欠,“困死,刚才差点睡过去了。”   童浩倒出八颗糖,一股脑儿塞给他,“要不换换人,我来开?”   “你会开车?”   “不会。”   孟朝一愣,后槽牙咬碎了糖,“要不是在高速,我绝对给你一巴掌。”   “这不寻思跟你客气一下嘛,”童浩指挥着,“前面有个服务区,休息会吧,这几天咱都没怎么合眼,就飞机上眯了那一小会,不是我说,头儿,你这属于疲劳驾驶,犯法。”   “你懂个屁的疲劳驾驶,再胡说八道,我就给你调去交警大队,让你好好学学交通法规。”   孟朝将车玻璃降到底,砭骨冷风直往脖领里钻,他打了个寒战,也登时清醒了不少。   “眼下哪有时间休息,你刚才又不是没听见,老马电话里怎么说的。”   在他们离开的几天,队里乱了套。   一方面刘呈安家属不知受了谁的教唆,天天在浮峰底下摆花圈拉横幅的闹事,哭着喊着讨要说法,另一方面,李清福的家属也找到媒体哭诉,说家里一夜之间失去了顶梁柱,呼吁社会各界施压,帮忙还原真相。   现在两个案件在网络上影响不断扩大,各种谣言、阴谋论飞传,上面急了,限队里两个礼拜内破案,不然就上交给支队处理。   “好不容易寻到的线索,眼看着就能顺藤摸瓜了,这一换人手,白瞎拉倒,八成又成悬案,给挂起来了。”孟朝一脚油门,时速逼近一百一,“这次,绝对不能让徐庆利这小子再跑了。”   他们已经破解了徐庆利的调包计。   二人在南洋省与当地警方对接包德盛案宗的同时,孟朝将徐财增的头发寄回了琴岛,夏洁将其与“倪向东”家发现的头发进行化验比对,发现徐财增与“倪向东”存在血缘关系。   “所以倪向东就是徐庆利?等等,那杀曹小军的到底是倪向东,还是徐庆利?”   童浩也喂了自己两颗糖,按揉着太阳穴,试图厘清混沌的思路。   “头儿,你说这倪向东是什么时候被调包的?”   “在南洋省的倪向东是倪向东,等出了南洋的,可就不一定了。”孟朝哼了一声,“如此一来,也就能解释得通了,为什么倪向东前后风评差这么大,简直判若两人,因为根本就是两个人。”   他打了个喷嚏,将车窗稍微关了一些,接着说道:“起码我们能够肯定,在琴岛的这个,绝对是假倪向东,真徐庆利。”   “这人真的狠,为了盖胎记,能把自己脸烧焦,”童浩突然反应过来,“等等,那尸体呢?如果焦尸不是徐庆利,又是谁?”   “不知道,这个得等抓住他,让他自己供出来。”   童浩靠在副驾座椅上,眼珠子转了转,忽又探过头来。   “头儿,这不对啊,就算徐庆利和倪向东俩人身高差不多,脸也毁了,可也不至于瞒过所有人啊,曹小军和倪向东以前一起混社会,他不可能认不出来。”   “你可算说到点上了,这就是矛盾所在。别人认不出尚能理解,曹小军和吴细妹不可能不知道,特别是吴细妹,别忘了,他俩以前可是情侣啊。”   “对啊,睡在一张床上,她可是比任何人都要了解倪向东的。”   “你不觉得可疑吗?”孟朝瞥了他一眼,“吴细妹自始至终,没跟我们提过一句。”   童浩咂咂嘴,焦躁地两手挠头,“想不通,她为什么要袒护徐庆利?”   “不,她不是袒护徐庆利,她是在保护自己。”孟朝降低速度,将车拐入匝道,“学着点吧,算我免费教你的,跟人说话时,不要听他说了什么,而要听他没说什么。”   “什么?”童浩皱眉,“什么什么?没说的我怎么听?”   “你脑子是不是落飞机上忘拿了?”孟朝摇头,“我的意思是,你要想清楚,那人为什么这么说,目的又是什么。”   车子进入市区。   “就拿这件事来说,吴细妹既然知道倪向东被调了包,为什么不说呢?原因有二,第一,她与假倪向东,也就是徐庆利有私情,想要包庇,但是——”孟朝苦笑,“她的戏太过了。”   “你是说,她与徐之间只是逢场作戏?”   “对,如果吴细妹真要出轨,以她的心思,不会让任何人捉到把柄,你从邻居那听到的风言风语,更像是她故意做给别人看的,就像她一直将我们向情杀方向上引一样,我们也差点着了道儿,被她牵着鼻子走。   “现在回头看看,她好像巴不得我们误会她与徐有私情,从最初的半遮半掩,到后来的知无不言,都是演戏罢了。”   “可是,为什么呢?”   “那就要说第二个原因了,”车下了高架桥,拐进老城区,“为什么她不提倪向东被调包了呢?因为真相对她不利。”   孟朝停住了车,伸手去解安全带。   “我现在有一个大胆的猜测,真正的倪向东已经死了,而他的死,正跟吴细妹有关。”   童浩眨眨眼,望向窗外,发现车停在了安和里老街,吴细妹家楼下。   “头儿,那咱现在是去——”   “抓人。”   门敲不开。   俩人敲了大概五分钟,不时将耳朵贴上去,里面静悄悄的。   按照情报,曹天保已经度过了危险期,出院回家休养,而吴细妹最近也跟工作单位请了长假,说要在家照顾儿子,可是此刻她却不在家,去哪儿了呢?   伸手正欲再敲,门开了,只不过是隔壁,李老太太。   老太太七十多岁,灰白头发用铁丝发卡箍住,棕色羊绒衫,外面套着个枣红色羽绒马甲,从半开的门缝探出头来。   “嫩你们找谁?”   孟朝笑笑,伸手亮出证件。   “大娘好,我们是警察,前阵子来过,咱应该见过面。我们想问问,这吴细妹去哪儿了?怎么家里没人呢?”   “我也好几天没见着了,”老太太皱着张脸,“嫩白别敲了,她家来估计没人,晚上也不亮灯,我还寻思,是不是在医院没回来,她儿子身子也不太好不是,住院是经常的事。”   孟朝点点头,没多言语,留了个手机号,麻烦老太太如果看到吴细妹回来了,电话通知他一声。   “但不要惊动吴细妹,偷偷电话跟我说就行,算是帮警察个忙。”   “怎么了?”李老太太身子缩回门后,眼神警惕起来,“是不是她犯什么事了?”   “那倒没有,”孟朝随口敷衍着,“就是跟她了解点情况,我们也怕来了她不在家,白跑一趟。”   “昂,行吧。”   二人说完,正欲转身下楼,发现李老太太也锁门出来了,颠着小脚跟在后面,手里提着烧纸,白酒还有一个拨火棍。   “大娘,这是要祭拜?”   “哦,送送。”   “怎么?”孟朝边走边聊,“这非年非节的,有什么讲究吗?”   “最近这块不是不太平嘛,先是曹小军,又是李清福,俺家来孙子年龄小,八字软,估计被吓着了,一天天的发烧,说胡话。”   “我小时候也是,这玩意不信不行,”童浩来了兴致,转身跟李老太太攀谈起来,“有时候吧,小孩还真是能看见大人看不见的东西。”   “是吧,都说小孩子家眼睛干净,天眼没关,能看见些鬼啊神啊什么的。”   “可不是嘛,我小时候就看见个红衣服小孩,天天站在我家楼下,白天晚上,刮风下雨,红衣服小孩都在那站着,一动不动,伸着两只手杵在那,吓得我都不敢出门,也不敢上幼儿园。”   童浩连说带比划着。   “不过吧,长大后才知道,我以为的红衣小鬼,其实是个消防栓。”   孟朝径自走在前面,听着身后童浩和李老太太的经验交流,暗自苦笑。   “俺家孙子倒不是的,他说的有板有眼,他说他看见——”   老太太后面的话却戛然而止,与此同时,一行三人也走到了楼底。   孟朝对于这些本不该在意的,可是直觉提醒他,李老太太未出口的话里隐藏了什么,那些被她堵在嘴边,吞回肚里的话语,也许就匿伏着破案的关键。   他身子堵着过道出口,笑问道:“咱家小孩看见什么了?”   “没什么,”李老太太眨巴着眼,避过头去,“小孩家家的,胡说八道的。”   “说什么了?”   “就是做噩梦,小孩分不清真的和假的。”李老太太边说边往外拱,“我赶紧找个十字路口,烧烧纸,送完了就没事了,嫩白挡着我。”   孟朝使了个眼色,童浩心领神会,身子一挪,人高马大的体格,把出口堵了个严严实实。   “嫩干嘛?”李老太太提高了嗓门,拨火棍横在胸前,“不去抓坏蛋,堵我这个老太太干什么?”   孟朝依然挂着笑,语气平和,试图安抚她的惶恐。   “大娘,别害怕,我们是警察,不可能害你。抓罪犯是我们天职,但我们也是人,精力、时间有限,掌握的信息情况也有限,很多时候,需要大家,特别是你这样德高望重的老太太的配合,要是你愿意帮我们,案子很快就能破。”   “对,李奶奶,我实话实说,这个杀人犯还没抓着,正逃着呢,”童浩故意压低嗓门,神秘兮兮,“他在这儿块杀了两个人,很可能还会再犯案,早抓住,早安全。”   “是啊大娘,坏人抓不住,谁危险?孩子危险。”   孟朝看着她眼皮跳动,知道她内心也正在自我拉扯,便又顺势添了一把柴。   “眼下能害你孙儿的,不是梦里的恶鬼,是现实里的坏人。”   “就是,坏人能把你孙子变成鬼——”   孟朝给了他一肘子,童浩赶紧转变话头。   “奶奶,我一见着你吧,心里就觉得特别亲切,让我想起自己奶奶了,我奶奶也疼我,为了我,她什么都能做,你对你小孙子,肯定也是这么想的。”   “可不就是,像我们这把岁数的,还图什么呢,不就为了小字辈的平平安安,”李老太太降下音调,也垂下了拨火棍,“不是我不愿意配合嫩,主要是吧,我……哎哟,主要是小孩嘴上没个把门的,我也怕说错……”   “没事,说就行,剩下的交给我们去判断。”   李老太太不停地搓手,躲开二人目光,干瘪的嘴唇一撅一撅,像是要吐出一截难咽的刺。   “他说——”   “嗯?”   “唉,全是些乱七八糟的,我都不好意思的——”   没等孟朝和童浩做出反应,李老太太自己先摇起了头。   “他说,看见他曹叔叔,大半夜的不睡觉,在院子里面吃核桃。” 第三十四章 核桃   李老太太家不算大,除去厨房和厕所,拢共两间屋。   儿子儿媳一间,住在里面,她和孙子住在客厅,桌子茶几电视机,沙发衣柜电冰箱,阳台旁边横亘着张老式木头床,外加上平时舍不得扔的、一点点囤积下来的零碎物件,本就不大的空间,塞得满满当当。   童浩环顾四周,窗台上摆着五六盆多肉,圆形小玻璃缸里养着十来尾红绿灯鱼,冰箱上贴着儿童画,茶几中央搁着个用超市单页叠出来的垃圾纸盒,凡是金钱照顾不到的地方,李老太太都用心在弥补,整间屋子飘着淡淡的雪花膏的香气。   唯有视线扫到厨房时,他才微微皱眉。   二十来岁的童浩尚不明白,为何奶奶辈的人,都喜欢偷偷地积攒塑料袋和包装盒。   此刻他和孟朝坐在沙发,对面的床边上,则坐着李老太太和她孙子。   那个名叫烁烁的男孩只穿着秋衣秋裤,光着脚丫,趴在李老太太后背上,小脑袋从肩头探出来,眨着眼打量他们。   “好好的,人叔叔笑话你呢,”李老太太佯装生气,在孙子屁股蛋上轻拍了一下,又扭过脸,冲他俩不好意思地点点头,“唉,要不都说七岁八岁讨人嫌,皮蛋一个,没有个正形。”   孟朝笑笑,也冲男孩??眼。   “小朋友,你上几年级啦?”   烁烁脑袋又躲了回去,两手箍紧李老太太的脖子,身子扭来扭去。   “好好说话,人叔叔问你呢,大方的说。”   “二年级。”   孩子声音囔囔的,奶声奶气。   他又一次探出脑袋,斜眼瞅着沙发上孟朝他们带来的水果罐头和旺旺大礼包。   李老太太也瞥见了,又一次客气道:“嫩说嫩俩大小伙子,来就来吧,还带什么东西呢,走的时候记得带走昂,我不要。”   “都是些零食,给孩子的,”孟朝伸长胳膊,拉着烁烁的手摇晃了两下,“答应叔叔,吃完零食,快点好起来,好不好呀?”   “好。”   男孩歪着脑袋,腼腆地笑,李老太太看见,也跟着绽出笑来。   童浩膝上摊着笔记本,有点拘谨,这是他第一次向小孩子问话,一时间不知从何开口。   一旁的孟朝倒是比他舒展得多,跟李老太太唠家常一样随意闲扯,烁烁在旁边听着,后来也不怕人了,自顾自地坐在床上吃起雪饼。   老太太的话也渐渐密了起来。   老人家口中的故事总是太过漫长,有时候,一句话颠来倒去地说好几遍,然而有时候进展得又太快,往往大半辈子的心酸苦楚,一两句话的,也就捎带过去了。   孟朝听她讲着,不时点头附和,慢慢知道了她儿子在外面跟人合伙跑出租,为了多挣钱,拉的是夜车。儿媳呢,则在食品厂上班,干生产的,常常要三班倒,所以家里经常只有他们祖孙二人。她骄傲地宣布,烁烁这孩子是在她背上长大的,待她比待父母更加亲近。   李老太太一边给他们茶杯续水,一边絮叨着日子的艰辛,不过自嘲着,数落着,抱怨着,到最后,终又是自己开解了自己。   “一家一个活法,穷有穷的过法,像我家吧,虽不富裕,也没缺着烁烁吃穿。挺好的了,比起我们小时候,享老福了。”   孟朝喝着茶,不断点头赞同,接着又瞥了眼墙上的石英钟,觉得是时候引入正题了。   “大娘,你说烁烁和曹天保是同学?”   “昂,他家小孩不是身体不好嘛,上学晚,留了一级,转学过来就跟着二年级上,插班读。”   “原来你跟天保也认识呀,”孟朝看向男孩,做了个鬼脸,“听奶奶说,你怎么生病啦?”   烁烁早就钻回了被窝,只有两只眼睛露在外面,闪动着。   “医生说我感冒了,”小男孩拖着长腔,“说我冻着了。”   “怎么会冻着了啊?”   “因为晚上不好好睡觉,不盖被子。”   “哪天晚上啊?”   “元旦晚上。”   孟朝和童浩对视一眼,关键的时间点,元旦。   “那天晚上下雪了,我想堆雪人,我妈不让,说天亮了再说,然后,”他吸吸鼻涕,“然后,我就一直趴在窗边,等天亮。”   “他妈在的时候,就让孩子去里间跟她睡,”李老太太插嘴道,“说什么培养感情,哼,平时接送孩子都是我,要说感情还是我俩——”   孟朝敷衍着,将李老太太跑偏的话题拉回轨道,“烁烁,你看见什么了吗?”   “我看见曹叔叔了。”   男孩小心地瞥了眼奶奶,李老太太没说什么,可也是仔细观瞧着孟朝的脸色,眉心紧皱。   小孩子不知道,可是在场的大人都知道,12 月 31 日的时候,曹小军已经死了。   童浩在本子上写写停停,欲言又止,在那托着下巴跟自己较劲。孟朝倒是非常自然,语调轻快地继续引导。   “然后呢?你在哪里看见曹叔叔的?”   “我听见门响,去猫眼看,看见曹叔叔穿着黑衣服,从他家门里出来。”   做笔录时吴细妹说曹小军穿了件蓝色面包服,怎么到这会儿,又变成黑衣服了?不过,晚上光线昏暗,藏蓝和黑色很容易搞混,孟朝暂时没有质疑,继续提问。   “什么时候?”   男孩摇摇头,孩子太小,并没有明确的时间概念。   “这孩子就是那天吓着了,我一睁眼,看见赤着脚站在板凳上,扒着个门朝外看,还说看见什么曹小军了,”李老太太咂咂嘴,“他妈倒好,在里面睡得死死的,自己孩子都不上心,要不说吧,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行,我那时候——”   “烁烁认识曹小军?”孟朝打断她的抱怨,“会不会看错了?”   “怎么不认识,他跟曹天保是同学,两家又是邻居,肯定知道长什么样,别看烁烁年纪小,脑子可灵光,精着呢。”   孟朝示意,童浩在本子上又记了几笔。   “烁烁,你想想,你看的那个叔叔是不是有疤?”   “你说的是倪叔叔吧,”烁烁蒙着被,在里面咯咯乐,“带疤的是倪叔叔,这你都不知道,倪叔叔个子高,喜欢带我们玩,曹叔叔矮,也不爱说话,我们都怕他。”   李老太太还想说什么,孟朝没给她机会,直接看向烁烁发问。   “然后呢?还有什么?”他鼓励着,“吃核桃是怎么回事?”   “奶奶把我赶回屋之后,我趴下装睡,等奶奶在外间打呼噜了,我又爬起来了,我想看看院子里的雪下的多大了,够不够堆雪人。”   “然后?”   “然后我看见曹叔叔蹲在院子中间,砸核桃吃,咔嚓咔嚓的。”   童浩靠回沙发,双手抱胸,抿着嘴不说话。   小男孩的话实在是无法理解。   “怎么砸?”孟朝倒是表现的饶有兴趣。   烁烁从被窝钻出来,蹲在床上,兴奋地演示起来。   “就这样,”他背对孟朝,两手举在胸前,一下下地朝下锤,“奶奶平时给我砸核桃,有时候用门夹,有时候夹不开,就那样用锤子砸,蹲着,咔嚓咔嚓的响。”   孟朝脸色一僵,“你看见核桃了吗?什么样的核桃,能给叔叔说说?”   “没有,”男孩又笑起来,“我家在楼上,他蹲在下面,那么黑,怎么看得清,你真笨,这都不知道。”   “之后呢?”   “之后就没了,我妈醒了,揍了我几下,把我拉进被窝了,我迷迷糊糊就睡过去了。”说到这,男孩厌恶地尖起嘴来,“第二天也没堆成雪人,院子里都是人,把雪都踩坏弄脏了。”   “懂了。”   孟朝点点头,若有所思,旁边的童浩一头雾水,他不知道孟朝到底懂了什么。   转眼到了晚饭时间,二人拒绝了李老太太的盛情邀请,坚持要回局里。   李老太太将他们送到门口,不住地把他们带来的水果和零食往手里送。   孟朝一边推回去,一边悄声问道:“烁烁知道曹小军出事么?”   “小孩子,怕吓到他,没多说,”李老太太想了想,又补上一句,“就连李清福那事我们也没提,那么小,哪知道死人是怎么回事,我们也没讲,怕惊着。”   孟朝暗自记下,一旁的李老太太似是又想起了什么。   “嫩说这也没到头七,烁烁说看见曹小军,是不是睡迷瞪了?”她征求意见似的看看孟朝,又看看童浩,“嫩说,我用不用找个大仙,给他看看。”   孟朝没接话,而是另外问道:“这件事跟楼下李清福家提过吗?”   “没有,她家现在那样,我们也不敢招惹,毕竟小孩说的话,谁知道真假,就谁也没提,”李老太太皱起鼻子,脸上堆笑,“警察同志,我们这个事——”   孟朝心领神会,“放心,不会外传,我们今天就是来看看孩子,没别的意思。”   “好来,谢谢谢谢,我们寻常人家不愿意掺和这些事,小老百姓的,就图个平平安安。”   “明白,我们也理解。”   “希望能帮上什么,”老人还在客气,“最好能帮上嫩的忙——”   “大娘,你们帮大忙了。”   孟朝这句说得认真,倒不像是客套。   直到二人走出了楼道,童浩回过头去,再三确认身后没人,才终于开了口。   “头儿,你说这小孩是不是梦游了,”他把笔记本夹在咯吱窝底下,“这说的谁也不挨着谁啊,曹小军就算是还魂,也是去找倪向东,不是,找徐庆利算账,哪有跑回来吃核桃的,这都哪跟哪啊。”   “小孩跟大人眼中的世界是不一样的,可能同一件事,表达出来却完全是两码事。”   孟朝低头查看院子中央的砖地,又抬头望向李老太太家窗户的位置。   “小童,你给我念念本子上记的线索,我再捋一捋。”   童浩哗哗往前翻页,小声读道:“12 月 31 日下午,下水道发现头皮,当天吴细妹报警称丈夫失踪,家中丢失一只木箱;当天在浮峰,倪向东,不,徐庆利抛尸;当晚,值班保安意外身亡;12 月 31 日到 1 月 1 日之间,李清福死在楼下——”   孟朝点起根烟,深吸一口,在脑海中迅速过着线索。   12 月 31 日,徐庆利山顶抛尸   12 月 31 日,吴细妹报警称曹小军失踪,同日下水道发现部分人体组织   12 月 31 日,李清福死了   12 月 31 日,曹小军蹲在楼下吃核桃   核桃,是李清福的脑袋。   所谓的曹小军吃核桃,实际上是他在杀李清福。   烁烁无意间目睹了整个杀人过程。   “是曹小军,杀了李清福。”   虽然早猜到了,但说这话时,孟朝还是激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可是,怎么——”童浩结巴了,“他不是已经——”   “我们从来没找到他的尸体,”孟朝又叼起一根,“我们以为是徐庆利藏得好,可没想到,呵,是啊,如果凶杀未曾发生,又哪里来的尸体呢?”   “种种证据——”   “种种证据都证明他死了,血迹,抛尸,照片,他只是看上去死了,他只是想让我们以为他死了。”   孟朝掸落烟灰,垂着头,并不看向谁。   “这局真是越来越大了,”他提起一边嘴角,冷笑,“妈的,你们有种,居然算计到警察头上了。”   童浩合上本子,“我们被利用了?”   “对,看来有人想借警察的手,除掉自己的眼中钉。”   薄暮降临,万物昏闇,老街暗沉沉的,不见一个人,也没有一辆车,视线所及,只有低矮破败的屋舍蛰伏在阴影里,静默无声,似一出不怀好意的黑白电影。   “不是徐庆利杀了曹小军——”   孟朝环顾四周,不自觉地压低了声音,像是怕躲在暗处的人偷听了去。   “而是曹小军布好了局,要杀徐庆利。” 第三十五章 深渊   徐庆利藏在这废弃停车场,转眼已有三五日的光景了。   这地方在地下,潮湿阴冷,四壁的白墙脏污,尚留着红色的“严禁烟火”,歪歪扭扭,似鬼画符。细密水珠凝在墙角,生了层层的霉。   白日采光全靠通风井,排气扇悬在头顶,因着断了电,早已不再转动,此刻晃晃月光映着,投下扇叶的影。   徐庆利掏出捡来的半瓶二锅头,猛灌几口,裹紧棉大衣,跺着脚取暖。   嘚嘚嘚的声响,寂寥空旷,一圈圈回荡,惊起一两只老鼠,从一处暗影,遁入另一处暗影。   自打从孙传海那出来以后,他便开着面包车一路乱窜。   原本是想跑的,可一面担心警察四处设卡,慌乱之下,自投了罗网,另一面,心里不知为何,总是惦念着曹小军。但凡合上眼皮,眼前就浮现出他满身是血,蜷缩在箱子里的惨象。   他徐庆利颠沛流离了大半辈子,也就这么个过命的弟兄,实在是不愿,也不忍,眼睁睁看着他平白无故地死在了异乡,到头来连个尸首都找不见。   况且还有吴细妹和曹天保,这孤儿寡母的,少了曹小军,今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念及旧日情分,他更是觉得自己不闻不问地逃走,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思来想去,徐庆利打算在琴岛再呆段时间,一来避避风头,二来,要是能出把力,暗中搜集点有用的线索给警方,让真凶落网,看兄弟沉冤得雪,那是最好不过的。   于是他弃了车,换上孙传海的棉大衣,穿过没有监控的小巷,口罩帽子遮着脸,一路走来了这里。   这几日他都是半夜出去翻垃圾桶,找些吃的。   今晚上也是,眼见着凛冬将至,气温骤降,他去捡了些纸壳铺在床上,又翻淘出一条夏天的毛巾被,一齐披在了身上。有个遛狗的姑娘见了他,误以为是流浪汉,送了些旧衣物,又给了些吃食,他千恩万谢地带回来,囤在这临时的家里。   这地方他是熟悉的,几年之前,他刚跟着曹小军干搬家,从老孙头那出来,一时间又没租到合适的屋子,为了省钱,就凑了些二手家具,在这地下停车场对付过一阵子。   光秃秃的木板床还是当时留下的,没想到几年过去了,仍留在原处,没人动过。   一并存下的,还有一张木头桌,一只断了背的椅子。   这块被世人遗忘的荒僻之处,成了他最后的避难所,没有旁人知道。   哦,不对,曹小军也知道。   那时候两人的搬家活计有了些起色,他手头也有了闲钱,便在曹小军家附近租了间平房。搬家那日,小军非要来帮忙,七扭八拐的,跟着他来到了这里,看到自己的兄弟竟长时间住在停车场,曹小军还长吁短叹着,埋怨他有困难不早说,拿自己当外人。   他当时还跟曹小军开起了玩笑,说被他发现了自己的秘密基地,以后若是寻不到他时,就来这里,他一准在。   昔日两人有说有笑地抱着东西朝外走,可没想到如今,自己又单个回来了。   一提起曹小军,徐庆利止不住地叹气。   他裹紧衣服,醉醺醺地斜倚在床头,一口口地灌酒。   时至今日,他依然想不明白,到底是谁谋划了这一切呢?   到底是谁恨他怨他至此,非要他身败名裂,含冤而死呢?   会不会是王成?也许是这孙子气不过,存心要报复?不对啊,事情转眼都过去两年多了,要报仇也不至于忍这么久。再说了,即便当年是他跟曹小军一起揍的他,可罪不至死,王成怎么说也不至于做到如此狠辣的地步。   难道是包家人?是不是他们知道他假死的事情,追到这里来了?那这么一来,岂不是自己害死了曹小军?可也不对,他们做事向来直接,要杀要剐也是单冲他来,万不会兜这么大个圈子。   是不是吴细妹外面有了人,要跟奸夫联手除掉他们兄弟两个?   然而他不愿意这样想,思及从前两家人的亲密,回忆起她对他的万般照顾,他断定吴细妹不是那样的人。徐庆利抽了自己个嘴巴,怨自个儿怎么能凭空污人家清白呢。   他翻了个身,望着井口露出的点点寒星,又想到了远在家乡的阿爸。   十多年了,他始终没敢再回过南岭村,不知阿爸身体怎样了。临近年关,他这个月还没来得及给阿爸寄钱,不知他一个孤老头子,又要如何支撑生活……   各种思绪奔腾跳跃,徐庆利只觉得额头炙热,后脑一跳一跳的痛。   眼皮一合,手一松,酒瓶子滚落,当啷一声,落在水泥地上。   他打着哈欠伸手去摸,摸到一只手。   床下有人?   登时醒了酒,全身血都凉了,僵在那里。   可再摸,手又没了,冰凉的地面上,只有几颗碎石渣。   大概是错觉,都说疑心生暗鬼,徐庆利自我安慰着。许是连日来多重变故,精神太过紧绷,也可能刚才只是场噩梦,喝了这么多酒,不知不觉睡过去,也是说得通的。   可无论如何劝解,这酒是再也喝不进去,这觉也是再也睡不安稳了。   他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躺都躺不舒服,干脆爬起来,探出手去,拍亮桌上的小台灯。   这充电台灯也是垃圾箱里捡来的,廉价的蓝色塑料,底座是吐着舌头的哈巴狗,顶部嵌着十来颗小灯泡,一拍就亮。只是用久了难免接触不好,时亮时灭,这大概也是别人丢弃的原因。   然而他却不嫌弃,眼下别人不要的垃圾,到他这里都成了难寻的宝贝。   既然接触不好,那就多拍几下,夜深时候眼前勉强有个亮,心里也就有了底,起码知道自己还在人间。   此刻徐庆利一手举灯,一手扳住床沿,抻长脖子,瞪大眼,将脑袋一鼓作气地,探到了床底。   黑暗的床底,一双眼睛也正看着他。   手中的小灯,忽闪了两下,灭了。   偌大空旷的地下停车场,一片漆黑,只剩下各怀鬼胎的两个人。   心脏咚咚咚地擂动,他悄步下了床,打后腰摸出刀。   随身带刀这一招还是小军教他的,说这叫防人之心不可无,没想到今日竟派上了用场。   眼睛一时间无法适应昏黑,他只能屏住呼吸,不敢轻易暴露自己的位置。   忽然间,有人从后面蹬了一脚,他一个趔趄,扑倒在地,刚一翻身,那人便欺身压了上来,徐庆利赶忙抵挡,两人扭打做一团。   他发现二人力气相当,然而,他多少有些保留,可对方却是处处下了死手。   一阵冷风自面前滑过,他伸手去挡,冰凉铁器划过手掌,转眼皮开肉绽,火辣辣的疼。   有什么顺着掌心汩汩地往下淌,滴在脸上。   鼻腔里灌满腥气,他知道见了红,瞬间也发了狠,鼓着腮帮挥刀乱刺,身上的人匆忙躲闪,给了他起身的机会。   跑了没两步,又被身后人一个扫堂腿绊倒,他就地一滚,滚入了床底,而那人的刀也一路跟了过来,铛铛铛地直戳在床板上,正费力地向外拔。   徐庆利自床铺那一头悄悄爬出,猫腰立着,眼睛已慢慢适应了光线,借着月色,他分辨着周遭大致的轮廓,可还没来得及寻到那人,只觉的脖子一紧,被人从后面死死锁住了喉咙。   那人手臂紧实,肌肉绷起,铁锁般箍住,挣扎不脱,他只剩下喘息的份,眼见着两膝发软,即将瘫倒,徐庆利悲鸣着,反手握刀,不顾一切地朝身后刺去。   刀刃一顿,直插入对方大腿。   可那人闷不吭声,手上更是加紧了力气,徐庆利被勒得眼冒金星,翻起了白眼,拔出刀,再次捅进去。   那人哼了一声,手上泄了几分气力,紧接着,又卯足了劲扼住他脖颈,憋得他额上青筋直跳。   徐庆利的意识渐渐开始模糊,他知道对方不杀了他誓不罢休,便也不顾一切,咬牙切齿,一次又一次狠扎进去,刀尖刺入肌肉,他在里面使劲转了几个圈,那人终于惨叫一声,松了手。   他瞬间得了自由,跌跌撞撞地往远处跑,在黑暗中疯狂舞着刀。   “短命仔,出来,跟老子面对面打!”   他气喘吁吁,浑身抖个不停,牙齿格格打颤。   “出来,滚出来!”   声音劈了叉,尖细难听。   “搞堆,出来!”   久久的,地下停车场里只剩下他的怒吼,他的喘息,他的歇斯底里,在风中不断扩散,回荡,直至一缕缕消散。   除此之外,没有一丁点声息。   那人似乎逃走了。   徐庆利捂着喉咙,在地上摸索,摸到那只小台灯,拍了几下,亮了。   微弱惨淡的白光,只能照亮脚底的一小方水泥地,给予他有限的安全感。   徐庆利端着灯,擎着刀,环望周围的黝黑,一根根承重柱立在那里,匿在更阴晦的暗处,恶意窥探,杀机四伏。   他兜着圈,警惕地绕过离他最近的一根柱子,啪,没有人。   他又绕过一根,依旧没有人。   他一根根地盘查过去,全都没有人。   他继续朝外走,四处照着,照见了一小滩血,不知是自己的,还是对方的。   徐庆利提起灯,照向周围,看见了一滴滴的血点,圆圆的,小巧的,连成一条逃跑的轨迹,似是沿路绽放的野花。   顺着血迹的指引,他寻见了一样东西,就落在停车场向上攀爬的坡道上,月色中反着光。   他小心踱过去,弯腰捡起。   那是一部手机,他从未见过的手机。   徐庆利蹭去上面的血,翻来覆去地打量,手不住地抖,却不是因为疼。   这是一部老式手机,没有密码,很容易就开了机,内容一览无余。   可里面没有任何秘密,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没有照片,没有短信,也没有任何社交软件。   直到他翻到了通话记录。   这部手机只打给了两个号码,一次是在几天前的半夜,打给了他,一连四次。   他想起来了,那天晚上,他从睡梦中惊醒,看到这个陌生的号码,挂断了三回。   电话第四次才被接通,两人说了许久的话。   他似是明白了什么,左脸的伤疤忽地疼痛起来,钻心剜骨。   另一个号码有些眼熟,他一时想不起来。   但他很快就会知道。   徐庆利拂去手上的血,调整呼吸,回拨了过去。   那边瞬间接了起来。   “怎样,成了么?”   他眼睛一眯,没有回答。   “喂?”   那边的声音逐渐急切起来。   “喂?喂?说话呀——”   他挂断了电话,垂下手,身体不受控制,在暗夜中打起了摆子。   那是熟人的声音。   那是吴细妹的声音。 第三十六章 草莽   曹小军挣扎着进了门,转身就瘫坐在了地上。   吴细妹赶忙迎上来,看到他一身的血,慌了神。   “怎么?”   “没事,受了点伤。”   他倚着墙,捂着腿,不住地哆嗦,脸上硬挤出个苦笑来。   “不打紧,皮外伤。”   吴细妹褪下他裤子,看见右边大腿上豁出条口子,皮肉外翻,血浸透了衬裤。   “这——”她急得红了眼圈,“这怎么办,去医院,得去医院——”   “不能去医院,不能再闹出动静了,”曹小军握住她的手,摇摇头,又缓慢地昂起下巴,冲桌子的方向点了两下,“给我,我自己来。”   吴细妹顺从地递过酒瓶,又塞给他一条旧毛巾。   曹小军吸了口气,反手一倒,刺鼻白酒汩汩涌出,滑过伤口,滋进皮肉。   他咬住毛巾,仍疼得倒抽凉气,身子止不住地打挺,他哆嗦着,后脑一下下地撞着墙壁分散痛苦,冷汗细密,瞬间蒙住了额头,蜡渣黄的面庞,泛着油光。   反复倒了两三回,刀口麻木,疼痛倒也逐渐减轻,他不知这么处理究竟能不能消毒,可眼下自己能做的,也仅是这样而已。   扯过破布条,一层层地往上缠,扎得实落,紧紧裹住伤口,然而血还在往外洇。   “没事,”他喘着粗气,嘴唇也白了,却还在安慰着她,一下下地轻拍着吴细妹的手,“没事的,别担心,小伤,养两天就好。”   吴细妹蹲在他旁边,嘴一瘪就要哭,他赶忙捂住。   “嘘,别吵醒天保。”   他们的儿子,体弱多病的曹天保,此刻正沉睡在隔壁的小间里。   两天前吴细妹按照约定,偷摸带着孩子来到这栋烂尾楼与丈夫汇合。   逃亡也是计划中的一部分,为了这一天,他们提前半年便开始寻找落脚处,小心翼翼地将各种起居物品带进来,这是他们临时的落脚点,等赔偿金一下来,他们便远走高飞,远离这里的一切纷扰。   大人的事情自然不便向孩子解释,好在天保也不在乎。   他只知道阿爸又回来了,他把亡命之旅当做一场探险,只要身边还有阿爸阿妈,即便是睡在四面透风的毛坯房里,他也觉得很有乐趣。   更何况一连几日不用上学,也不必再去医院,每天睁开眼,阿爸阿妈也不去上班,整日的伴在身边,这样的日子简直是恩赐,他搂着奥特曼,肉乎乎的小嘴吧嗒着,在梦里咯咯笑出了声。   吴细妹摩挲着他的面颊,又替他掖了掖被角,这才重新走到外间,帮曹小军擦洗腿上的血。   她忽地想起什么,“你怎么打了电话又不出声?”   曹小军愣住,上下摸索着,却并没有找到那只旧手机,吓得脸色煞白。   吴细妹也愣住,手定在半空。   “你接了?”他颤声问道,抱着最后一丝希望。   “唔,”她咬着嘴,低下头去,“我以为是你,我以为你出了什么事情——”   曹小军垮下肩膀,两手捂住脸,瓮声瓮气。   “他知道了,听见你声音,他肯定知道了,这里呆不得了,呆不得了,得赶紧走,赶紧走——”   他忽地露出脸来,望向吴细妹。   “你那边呢?保险走得还顺利?”   吴细妹摇摇头,面庞垂得更低。   “他们许是也知道了什么,我今天去的时候,保险公司那边也不肯给个痛快,来来回回只拿话拖延着,怕是报了警,我一害怕,就跑了——”   她蓦地仰起脸看他。   “小军,接下来咱怎么办?要是警察也怀疑了——”   “下一步……”他思忖着,迟迟没有下文。   计划全乱了。   他不知道这个假倪向东一步步地接近他,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他只知道,只要这人还活着,他们一家三口就永无安生之日。   这个来历不明的男人,是悬在头顶的刀,是身后不散的鬼,是死去的、真正的倪向东的报复与诅咒,让他们余生的每一天都在忐忑与寒颤中度过,随时担心那个尘封了十多年的秘密大白于天下。   眼见着天保一日日的长大,若有一天,若他知道自己一直叫阿爸的这个男人,竟是杀父仇人,那……   他不敢去想,吴细妹是他的妻,曹天保是他的儿,就算独自堕入地狱,他也要护他们娘俩周全。   原本是可以斩草除根的,就差一点,如果他那时没有迟疑,如果他下手再狠一点,然而……   “不管了,只怕警察起了疑心,先逃吧,逃去外地,”他看着吴细妹,“钱的事,你别操心,我来想办法,你只管收拾东西,捡要紧的拿。后天,不,大后天半夜就走,离开这里,换个地方,隐姓埋名,重新开始。”   她看着他,嘴唇翕动,涌到口边的话,又吞了回去,只生出一个字来。   “嗯。”   似是回应,似是叹息。   她忽然想起他还没吃饭,现在受了伤,肯定又冷又虚。   吴细妹转过头,四下寻摸,想给他煮点吃的,可这临时的屋子比不得家里,找来找去,只翻出半袋子挂面。   支起小锅,架起柴火,又倒上塑料桶里所有的水。   这个地方是没水没电的,这点存货还是她今天傍晚,偷着去工地旁的水洼里,用绳子拴上小桶,一点点打上来的。   咕嘟咕嘟,锅里的水滚开,氤氲雾气,蒙住了她的眼。   身后小军的声音弱了下去,她赶忙去查看,好在心口还有起伏,大概只是太过疲惫,睡了过去。她蹑手蹑脚,在他脑后垫上枕头,又抱过床毯子,轻轻盖在他身上。   等再回来时,才发现锅里的面已经泡囊,细软膨大,一捞就断。   她端着碗往里搛,但怎么也夹不起来,夹一根,断一根,再夹,再断。   眼看着本就不多的面烂成了一锅糊糊,吴细妹越来越急,脸上湿乎乎的,忙抬起膀子去蹭,可一揩才知道,那并非汗水,却是自己的两行泪。   泪止不住地滚,落进锅子里。   远方响起几声爆竹,在静夜之中,突如其来地炸裂。   临近小年,总有那管不住的人,趁着半夜,趁着酒兴,跑出去摸着黑放鞭。   吴细妹正倾着锅往碗里倒,被这声响一吓,手一哆嗦,整只锅子掀翻在地,面条汤像是灵动的蛇,蜿蜒四散。   她忙慌用手去拢,汁水滚烫,指尖灼得通红,她吃了痛,手一松手,面汤又四下散开,怎么都捧不住。   曹小军醒了,靠着墙,看着她跪在那里,徒劳地掬着地上的水,满面悲戚。   他悄悄靠过去,静静站在她身后。   “怎么,我怎么——”   她回头看他,脸上撑起一个笑,可这笑里含着悲,掺着泪。   “你瞧我笨手笨脚的,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   曹小军没有说话,从背后环住她,满是血的手,抚过她蓬乱的额发。   “小军,我——”   “有我呢,没事的,”他下巴抵住她后脑,轻声哄着,“就算天塌下来,也有我顶着呢,不会有事的,我保证,你不会有事的。”   吴细妹转过身,缩进他怀里,拼了命地摇头,压低了嗓子悲鸣。   “小军,我也想做好人,我也想过普通人的日子,为什么,为什么老天爷就不肯放过我?我到底造了什么孽,要去杀人换命?”   她发狠咬着手背,不敢哭出声音,瘦削的身子打着颤。   “怎么就,”她抽噎着,“怎么就走到了这一步?”   曹小军没有说话,搂紧她,木然地望着墙上的影。   打翻的夜灯,将二人的身影,投在对面的灰墙上,照射的巨大。   紧拥的二人,相互缠绕,融为一体的黑影,硕大,扭曲,恰似面部不清的怪物。   即便没有镜子,他也能想象到自己此刻的样子,头发灰白,满面垢土,一双中年人的眼睛,血丝密布,倦怠漠然。   他听着吴细妹的哀嚎,却也在心底不停地问自己:   好好的一辈子,怎么就沦落到这一步了呢 第三十七章 疯狗(一)   第一次被人叫疯狗的时候,他只有 12 岁。   打不过那个高壮的男人,便死死咬住他的手臂不肯松口。   血顺着嘴角往下淌,男人一拳一拳猛击他的头,他不为所动,十指抠住皮肉,牙齿紧叩,卯足了力气,咬合,撕扯,像一头绝望疯狂的幼兽。   最后还是男人告了饶,崩碎了成年人的尊严,捂着伤口,丢盔弃甲地逃走。   他跌在地上,冲着男人的背影狠啐了一口,然后捡起掉在一旁的烙饼,一点一点地,揪去上面沾染的土。   他这才注意到,不远处还站着个看客,另一个少年。   高一些,瘦一些,看脸也比他年长几岁,他认出来,那是附近的混混头子。   他看着他朝自己走来,身后跟着另外两个男孩,个个比他强壮。   那少年停在他面前,伸出手,却也并不开口,一双细长眼,似眯非眯,薄片子嘴,似笑非笑。   他把饼藏到身后,微微地抖。   “给我。”   他昂起头,一双大眼睛,直愣愣地瞪向那人。   “我说,”少年勾勾手指,“给我。”   “这个饼,”他咽下唾沫,声音干涩,“是买给阿公的。”   “原来你会说话啊,”少年忽地笑了,“我还以为你是个哑巴。”   他一笑,眉也跟着跳,左边有道刚结痂的疤。   “走吧,逗你的,谁会要你张破饼。”   他松了口气,揣着饼,扭头便走,没两步,又住了脚回头张望,见少年一伙还盯着自己,便撒开丫子不管不顾地飞奔起来。   身后响起哄笑,这笑里带着牙,追着他咬,他吓得越跑越快。   “东哥,他扯谎哦。”   及他跑远,倪向东身旁的男孩讨好似的告状。   “那个饼是他偷的,我看见了,所以店主才揍他。”   “连着好几天了,就紧着一家偷,” 另一个男孩嗤嗤笑起来,“这个半脑,不挨揍才怪。”   “我还听人说,他阿公前几日死掉了,所以给阿公也是扯,死人怎么会吃烙饼呢。”   倪向东垂着头,听着二人瞎侃,一手抄兜,一手灵活地转着把折叠刀。   “他谁?” 问得漫不经心。   “哑巴曹啊,”男孩??眼,“莫要招他,别看年纪小,下手可黑,把自己娄弟眼睛戳瞎了一只,他阿爸当时差点没打死他。”   “怎么?”倪向东起了兴致,“为了什么,这么狠?”   “不知道,反正他是个疯子,招惹不得,”男孩撇撇嘴,“我只知,打坏了阿弟以后,他阿爸就不要他了,把他赶出家门,他之后就跟着阿公住在城郊——”   “你刚说他阿公死了?”   倪向东手里的刀停止转动,抬起头来,眯着眼。   “那他现在跟谁住?”   黄昏的时候,几人寻到了他家。   自建的砖土房,不合群一般,远离附近的房屋,孤零零地落在荒野,与周遭成堆的垃圾作伴。   没有开灯,大敞着门,他坐在门槛上,膝上摊着几张白纸,正借着余晖笨拙地剪着什么。见他们来了,握住剪刀,站起身来。   倪向东没有理他,径直迈过门槛,踏进屋去。   黑洞洞的,弥漫着浓烈的腐臭,帐子里隐约有个人形,直挺挺地躺在那儿,十来只蝇虫围着,嗡嗡飞舞。旁边桌上摞着几张烙饼,上面插着根香,祭奠一般。   倪向东飞速朝帐中张了一眼,心里也暗自打鼓。   这是他第一次见死人,明知他阿公已经驾鹤西游,如今躺在那里的,不过是块不痛不痒的肉,可心底还是怕,不敢挑起帘子细看,就连走近了,都蓦地感到一股子阴冷。   难不成这“小哑巴”过去几天都跟尸体住一块?也不知他是怎么捱过来的。   他退出来,看着他,他也昂头瞪他。   倪向东这才注意到,他手里抓着张剪了一半的纸衣。   按照当地风俗,家有亲人去世,需得寻几位“三父公”来做斋,为逝者作法祈福,“三父公”还会为亡者准备些纸屋、纸衣、纸鞋与纸帽,以便往生者在另个世界使用,如今他自己剪裁,想必是没有钱去张罗。   “跟你阿爸讲了吗?”倪向东问,“你阿公没了,他不管吗?”   哑巴曹瞪着眼,不说话。   “再不下葬就烂了,”倪向东皱皱鼻子,“天开始热了,你自己闻哦。”   哑巴曹攥紧剪子,依旧没有开口。   “喂,听到没,东哥跟你讲话,说你阿公要烂了——”   喽啰后面的调侃,被倪向东一眼瞪回了肚子里,他手撑膝盖,矮下头来,视线与哑巴曹平齐,盯着他的眼。   不知为何,这野孩子的眼睛,总让他觉得熟识已久。   “饼给阿公了,你吃什么?”   “阿公吃完我再吃。”   哑巴终于开了口,只是这回答依旧让人摸不着头脑。   倪向东点点头,冲着自己身后的两人摊开手掌,“身上有钱没,借来用用。”   “东哥,我也没钱——”   混混忙捂住口袋,却被他一脚蹬出好远。   “鸡杂,别给脸不要,”他又转起了刀,脸上仍挂着笑,“我说钱,借我用用。”   那喽啰磨磨唧唧,不情不愿地掏着几张,正要点数,被倪向东一把抢走,接着斜眼乜向另一个混混。   “你也要我亲自动手吗?”   那人着了慌,摸出一大把纸钞,连着津津的汗,一并奉在他手上。   倪向东低头数着,咂咂嘴,又翻掏着自己口袋,抽出几张大的,拢到一起,皱皱巴巴凑了一小摞,塞进哑巴曹手里。   “给你阿公找几个人做斋,早点葬了吧。”   哑巴曹愣在那,虚握着钱,也不道谢,也不拒绝,就那么杵着,许久,慢慢红了眼圈。   倪向东最烦人哭唧唧,当即扭头领着手下离开,等走远了再回头,发现哑巴曹还待在原地,一双黑眼睛,愣愣地望向他。   这目光让他怜悯,也让他害怕。   后来的几天,他没有再看到他去偷饼,也没有再见过他。   直到七天后,在那个灰青色的傍晚,天上落着毛毛雨。他正跟麦仔吹牛聊天,一偏头,看见哑巴曹立在对面巷口,隔着一条街,遥遥望着他。   没有打招呼,也没有表情,只是望着。   自那以后,他每天都会见到他。   他总是远远跟在后面,静默无声,就像是他的影。   这哑巴曹虽说也有十来岁了,但长期吃不饱饭,生得又瘦又小,力气也比同龄人弱得多,没人愿意带他玩,再者,倪向东当时的小团体也已有四五个人,大家年纪相当,又都是一条道上混的,因而没人拿这小屁孩当回事。   只是他总死皮赖脸地跟在他们后面,他们停,他也停,他们走,他也走。   于是,这群无聊的少年们发明了一种新游戏,甩掉哑巴曹。   每当他又出现,他们便飞速跨上偷来的摩托,嚎叫着,大笑着,油门哄响,一路狂奔,看他跟在后面追,气喘吁吁,直到力气耗尽,直到脚步虚浮,独个儿落在后面,呼哧呼哧地喘。   每一场追逐都以他的惨败收尾,他总是只身站在那,看着他们成群结队,一点点远去。   然而,他从来没有半句讨好,从来没开口求饶,没喊过一次“等等我”。   “他好像条狗哦。”   那日,他们照旧甩开他,一个混混看他扑倒在地上,放肆大笑。   “蠢狗才这么追车,怎么跑得过呢,真是的,狗一样。”   倪向东笑笑,打反光镜里看着他,趴在地上的影子,愈来愈小,那双瞪着他的眼睛,也渐渐消失不见。   他脸上的笑僵住了,忽地记起了什么。   是的,想起来了,那种熟悉的感觉,他回忆起那双眼睛,究竟在哪里见过。   他孤独的童年里第一个朋友,一条姜黄色的小土狗。   胆小怕人,只是跟他亲近,在他贫瘠寡淡的年幼时光,他俩是最好的玩伴,一同田间奔跑,溪中摸鱼,椰树林里捉迷藏。   只是后来,他长大了,他结交了新的朋友,同类的朋友,为了彰显自己的胆气与残忍,在旁人的怂恿下,他亲手宰了那条狗,与众人分食。   他还记得那天,他唤它的名字,它自草垛后面飞奔而来。   它头上沾着稻草,摇动着尾巴,它笑着奔过来,不知他身后藏着把刀。   若它知道,还会奔向他吗?   那么他呢,你是来报恩,还是来报仇?   都说锅仔凉凉大家搬,锅仔烫烫众人散,因利而聚的,也终会因利而散。   过了没多久,镇上来了更厉害的角色,倪向东被轰下了台,那些曾唯他马首是瞻的人,如今又去哄了别人,一夜之间,他沦落为孤家寡人。   因此,当他在台球厅偷了东西被抓包,昔日的弟兄只是拄着球杆,笑着观望。   那成年男子将他提溜出台球厅,扔在大街上,按在地上揍,他蜷缩着护住头,全无还手之力。   忽地,一个黑影冲了上来,用头撞向那男子的肚子,男人趔趄了几步,却很快站定身体,一伸手,将他大力推开。   哑巴曹又一次冲上去,咬那人的手。   男人怒吼一声,掐住他脖子,一拳捣过去,直击鼻梁。   哑巴曹捂住鼻子,蹲在地上,血不住地涌,男人飞起一脚,正踹在脸上,他身子一歪,扑在地上,一个白色的小东西跟着飞了出去,他的牙。   男人刚要抬腿,倪向东掏出刀,扎中后背,趁他吃痛惨叫,倪抓起曹的腕子,拽着就跑。   二人一直跑,没命地跑,跑过市场,穿过小巷,翻过几个围栏,在一处野海附近,停了下来。   倪向东停了脚,也松开了手,捂着腰喘粗气。   海风拂乱额发,曹脸上的血已经干了,硬邦邦的,糊了一脸。   他识趣地转身便走,肩膀有些歪斜,一瘸一瘸的,赤着只脚——跑的时候,他摔掉了一只鞋。   “喂,小孩——”   哑巴曹惘然回头。   “你以后跟我混吧,我教你怎么使刀,”倪向东也是一身伤,却还硬撑着笑,“别再用牙了,啧,没剩几颗了。”   他愣住,低头绞着汗衫。   “你叫什么?哑巴曹可不算人名。”   他没有回答,拧身走向远处,就在倪向东以为他不会回来时,他再次出现,手里捏着条树杈。   “曹小君。”他蹲在沙滩,用树杈写给他看,“阿公教我写的,他说这个字念君,君子的君。”   “哪有咬人的君子哟。”   倪向东打趣他,他也跟着笑。   “莫笑啦,猴子脸一样。”   他又怔住了,迟疑着,不知这是不是句玩笑。   可见倪向东自己还在笑,于是他也绷不住,跟着笑,这笑融化开来,流进眼里,眼睛闪着星,亮晶晶的。   倪向东心里一动,又想起那条暖呼呼臭烘烘的小狗,他也曾给它取过一个名字。   想了想,夺过曹手里的树杈,在沙滩上刷刷写起来。   “叫这个军吧,”他指着沙上的字,“更适合你。”   曹低头望着,大眼睛忽闪忽闪,然后点点头,继续笑,笑得露出牙龈,露出刚被打掉的那颗牙齿的空洞。   倪向东起身,抖落腿上的沙砾,冲他招手。   “走,小军。”   他欢喜地跟了上去,追着他的背影,像极了当年那条姜黄色的狗。 第三十八章 疯狗(二)   有人生来只为成全别人,到死是件陪衬,对于这点,曹小军深信不疑。   他将自己的人生裁成边角料,只为给倪向东,凑出个完整。他倔,他便灵动,他狠,他便慈悲,他扮着金刚怒目,那倪向东才有资格在外人面前,演出个菩萨低眉。   他活成了他的反衬,他的注脚,他欲扬之前的先抑。男人的艳羡,女人的赞美,种种风光无限皆是献给倪向东的,他永远是倪身后的一个无言的影,无人瞩目,无人在乎。   但那又如何,他心甘情愿。   过去的五六年,他与倪向东相依为命,好得合穿一个裤筒。没别的本身,一路坑蒙拐骗,兜兜转转,来到了定安县。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竟也一日日的强壮,转眼成了十六七岁的少年。依旧寡言,哑得像头牛,那些未出口的话语,变成了满身的力气,紧绷的筋肉,如今一记拳头,也能给对面的混混,打出个人仰马翻。   倪向东脑子活,善使刀,他木讷,肯豁命,二人一柔一刚,一明一暗,靠着好勇斗狠,渐渐也在当地混出了些名堂,招揽了不少毛头小子。   倪向东自然是有了新的朋友,新的小弟,享受着新的威信与簇拥,而曹小军的习惯还停留在当年,闷头独坐在角落,只身一个,远远观望他人的热闹。   人人都笑他,笑他是倪向东身边的一条狗,一个哑巴打手,他全不在乎。   是狗又怎样,阿公说过,养鸟鸟溜飞,养狗狗摇尾。有些人像鸟,没心肝的东西,但凡笼子一开,便头也不回地飞回山林,而有的人像狗,忠心,赤诚,一日为友,便是永远的鞍前马后。   他像狗又怎样,照心做人错不远,这道上混的,不就讲究个仗义二字吗?   因而每逢团伙里出了事,翻了船,他总让倪向东带其他人先跑,自己留下来收拾残局。即便人被抓去里面,也并不多说一句,卖友求荣的事情,他曹小军不屑去干,种种罪名,一并承担。   也不是没听过风言风语,常有人说,倪向东吃定他憨傻,闯出祸来要他背锅。   只是他不信那些挑拨,他不肯怀疑他,只当二人是分工不同,出来闯,总有人要做出牺牲。   既然他曹小军的手已经脏了,那干脆堕到底,成全倪向东个清白无辜。   他笃定,倪向东没有弃他于不顾。   每次打里面出来,倪总是带着吃的,笑盈盈候在门口,为他接风洗尘。有时是千孔糕,有时是糯米粑,有时是珍袋,有时是粿子,他捎什么,他便吃什么。   二人蹲在街边,也并不多客套,倪向东不住地打量,只嚷他瘦了,将吃的一股脑塞他手里。曹小军腼腆笑着,一边狼吞虎咽,一边也就忘了诸多愁苦。   他只想有个伴,而他已经有了伴,他该知足。   他坚信二人会是一辈子的弟兄,哪怕刀砍,火烧,油锅翻炸,他曹小军也敢拍着胸脯子保证,不会有丝毫变动。   直到他遇见了她。   那晚夜市灯火下,吴细妹不敢抬头,一小捧汗津津的槟榔,抖抖地擎在半空。   曹小军一阵惶乱,怯懦地退后。   天不怕地不怕的他,生平第一次有了不敢直视的对手。   三人玩到了一起,日渐熟稔。   冰霜般的曹小军融成了一汪春水,一流就流向了吴细妹,但他知道,他流不进她心底,他与她之间,始终隔着个倪向东。   他从未跟东子争过什么,然而这一次,他忽地希望赢的能是自己。   倪向东自然明白他的心意,二人约定,一切交由细妹自己去选。   两人将喝了一半的酒同时递给她,她接过谁的,便是谁的爱人。   曹小军举起酒杯,抖得恍若那晚的吴细妹。   无数个声音在呐喊,向上苍祈求,他只要赢这一回,往后余生,他什么都可以,也愿意输给倪向东。   他目光灼灼地望向她,而她并不看他,她看着东子,她伸手接过倪向东的杯,将里面的酒一饮而尽。   尘埃落定,吴细妹到底是选了倪向东。   曹小军杵在那里,手里还举着杯,像是开了个不得体的玩笑,自己羞辱了自己。   他早该知道的,风光体面的,永远是东子,他赢了他无数回,今后也会永远赢下去。   小军自顾自地饮了杯中酒,趁着醉意,红了面庞,红了眼眶。   吴细妹很快搬了进来,三人挤在同一间屋檐。   曹小军越发小心谨慎,他知道倪向东的敏感多疑。话少说,事多做,出钱又出力,生怕哪日惹怒了东子,将他逐了出去,便一下失掉两个最在意的人。   他一点点地冷下心来,踏踏实实演绎起命定的角色,是言听计从的小弟,是忠心耿耿的跟班,是琴瑟和谐的旁观者,自此再无非分之想。   倪向东与吴细妹也确实好过一阵子,大概两三年的光景。可他终归是散诞惯了的,一个温顺的女子,不足以让他终生停泊。他开始背着吴细妹鬼混,四处吊膀子,可她全不知情,甘愿为他连失几个孩子。   曹小军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他心疼细妹,却又不得不做东子的幌子和说客,处处为他打着掩护。   然而,即便他不言说,纸终究包不住火,吴细妹察觉出了不对头,常与倪向东吵闹起来,倪向东愈发地厌倦,常寻个由头,一夜夜的不回来,后来,干脆连白日也不显个人影。   再后来,吴细妹换去了城郊的橡胶厂上班,他也懒得折腾,一日日的全让小军帮着接送。   曹小军嘴上叫苦,心底却有几分雀跃。   他骑着摩托,她坐他身后,环他的腰,他故意往不平的坑道上走。路一颠,她抱他的手便紧一分。   不认识的路人以为他俩是情侣,吴细妹厂里的工友,也时常开二人的玩笑,小军面上让他们不要乱讲,其实这些误解激起了他某种幻想。   如果没有倪向东,是不是他们也会在一起?如果她肚里的娃仔是他的,那该有多么欢喜?他求之不得的感情,东子为何不知珍惜?   她堕第三个孩子那日,也是他陪着去的。   吴细妹不让他跟进去,他只得蹲在路边,一只接一只的抽闷烟,想象她躺在那里的孤苦无依。   回去路上,他听着她的抽噎,脸上也挂了泪,可他没有安慰的资格,唯一能做的,只是陪她痛哭一路。   待到回家,停了车,风早已吹干他面上的泪,曹小军重又不动声色起来。   他沉下脸,伸出一只手,扶她打摩托后座,一点点地往下挪。   他看她捂住小腹,看她面色青白,看她站在崩溃边缘摇摇欲坠,千言万语涌到嘴边,却只憋出不冷不热的两个字。   “慢点。”   他以为吴细妹总有一日会想通,可东子几句甜言蜜语,就又将她重新拴牢。   两个人的关系里,哪容得他第三者插嘴。   他早已习惯了牺牲,习惯了成全,因着看透了吴细妹的离不开,便也默许了东子的睁眼扯谎,甚至还替他从中弥缝调和。   倪向东兜住他膀子,赞他是好兄弟,可曹小军心底苦笑,他知道自己是为了她,他愿她幸福,哪怕这幸福不是他给的,只要她舒心就行,他愿哄着她,陪她一起等倪向东的回心转意。   直到那个傍晚,他提着棍子冲进屋去,意外撞见她的痛哭,才知道原来她只是假装幸福,自己也只是假装不在乎。   二人立在院子里,许久不开口。   黄昏映在她脸上,她含着烟,面颊尚挂着泪痕。   他知道她想要这个孩子,而东子不想。   一时冲动,一时恍惚,一时上了头,他夺走她嘴边的烟,盯着她的眼,说出了那句话。   “生下来,我养。”   他面皮发烫,腿哆嗦得厉害,等待着她的发落,只要她一句话,他自会去跟东子解释,他帮了他那么多,东子想必也不会为难。在那一瞬,他想了很多很多,如何给她一个名分,如何寻一份正经工作,如何养大东子的孩子……   然而,吴细妹什么都没有说。   吴细妹只是睃了眼他,匆匆起身,轻轻的,合上屋门。   留他独自站在那,嘴里含着没说完的另一半话,不知道讲给谁听。   曹小军坐回门槛上,盯着头顶那一小方天空发愣。手里还捏着吴细妹的那根烟,支到嘴边,却忘了抽。烟兀自燃烧,猩红的一点亮,转眼埋在了灰烬里。   天一寸寸黯下去,直黯进他的眼底。   无星无月的无边夜色,化作一圈泪,摇摇晃晃,不肯落下来。 第三十九章 疯狗(三)   吴细妹开始躲他。   他进屋她便走,他说话她偏头,他买来吃食想要弥合关系,她便推说不饿,早早上了床,放下花布帘子,将他一人隔在房间的另一端。   尴尬亘在二人之间,但曹小军很快便无心顾及这些,因为几天之后,东子似是惹上了什么不得了的事端,行迹愈发诡异离奇起来。   他还记那天晚上,月色如水,却闷热无比,他正在竹榻上辗转,挥手驱赶着蚊虫,忽听得院外咚的一声,像是什么撞到了门板,紧接着,嘚嘚嘚,急切的敲门声。   帘子另一侧很快有了动静,吴细妹披衣下床,趿拉着拖鞋迎了出去。   东子回来了,立在院中,遍身烟酒气。手里提着只黑皮包,鼓鼓囊囊。   这只包出门时原没有的。   吴细妹摸着他身上凉冰滑腻的,只当是喝多了,在哪里落了水,及着开了灯,才发现并非是水渍,却是血泥。   出门时只知他是要去大排档喝酒,不知后来又招惹了谁。   “怎么?”   倪向东并不回答,猩红着两只眼,呼哧呼哧的笑,身子亢奋地颤动,不停打摆子。   吴细妹慌忙拴门,打水,唤他冲凉,自己扭头便寻了处角落,烧掉那些不洁净的衣裳。   待洗完之后,倪向东似是自梦里清醒过来,蹲坐在地上,裹着毯子不开口,郁热的室内,他冷得牙齿咯咯颤。   曹小军第一次见东子吓成这样,低声询问,却也没问出什么。吴细妹端过热茶,东子也不接,没看见一般,只顾攥紧被角,勾着眼瞅住地上影子,不住哆嗦。   第二天,曹小军有心在街上打探,可没人知道,那晚上倪向东似是一人去喝的酒。   又过了几日,街头巷尾慢慢传开了,说是前阵子一个姓包的被人捅死在荒郊。   曹小军听完心底一惊,可又觉得无凭无据,不该瞎怀疑。   一来,东子与这包德盛并不认识,无冤无仇,为何杀他呢?更何况,他跟东子二人以前虽也小偷小摸,却从来没干过伤人性命的事,这杀人和打架可不一样,真到了要人性命的时刻,一般人下不去那个手。   但,他转念又想到了那只从未见过的皮包,想起那堆溢出来的、染血的钱,心底咯噔一下。   他朝前挪了几步,更仔细地探听。   其中一人说,警察正在一一排查附近的混混,另一人说,可惜后半夜落了场急雨,现场脚印和指纹都给冲了个干净,没什么可靠的线索,这案子无头无绪,想侦破,难。   不知为何,听到这里,曹小军心里当下安稳了许多。虽也可怜那姓包的横死,但又庆幸自己的兄弟命大,到底还没有被逼到绝境。   当天晚上,他本想寻个由头探话,可东子依旧魂不守舍,不住盯着窗口向外窥探。吃着吃着饭,不自觉地停住筷,竖起耳朵,去听门外的动静。   深夜更不必说,他半夜起来放水,看院子里有人影晃动,定睛一瞧,原是东子叼着烟,正一圈圈地绕,边踱边叹气,脚下满是烟蒂。   吴细妹也跟着遭罪,白天要干活,晚上也睡不好,若有谁忽地敲门,她瞬间挺直腰背,比东子还要慌张。连日来,巷子里的任何风吹草动都让她惶乱难安,眼见着一日比一日的憔悴瘦削。   曹小军忧闷起来,想了许多,甚至想过如果警察找上门来,大不了他替东子去认了这桩罪。再怎么说,细妹肚里有东子的崽,孩子落地不能没有阿爸,而他孑孓一人,无牵无挂。   只要东子今后能收心,能安生跟细妹过好日子,他这也不算白白断送。   然而,又过了几日,外面传来风声,说是凶手锁定,是个姓徐的,早已跑路,包家人正追呢。   曹小军听完喜上眉梢,少有的走过去跟人搭话,探问着个中细节。   只听那人说起包德盛与这徐姓男子在酒局上的争端,又分析二人可能是因夺妻引发的情杀。一圈人讲来讲去,愈发有鼻子有眼,曹小军这才彻底放下心来,他又有了理由去相信,自己的弟兄到底不是个太坏的人。   至于那笔来历不明的钱……   他不愿去细想。   倪向东听了这消息也活泛起来,当即喊饿,吃了细妹给做的两大碗米粉,重又梳头刮脸,要她翻找出那包钱,抽了一把揣进裤兜,大摇大摆地出门,一夜未归。   曹小军和吴细妹以为,东子的放浪总归有个时限,以前也散漫,但终没有作得太过火。他们各自忖着,等这笔钱花完,也许他会重新安顿下来。   可万没想到,未来的几个月里,东子做事愈发过分,交往的人也愈发凶险,时常带着血回来。   曹小军苦口劝说,讲二人年纪也不小了,玩也玩够了,总该寻个营生,许细妹一个安稳,倪向东只是衔着烟,不住点头,眼里却是不屑。   后来,倪向东与他渐渐疏远,最近在做什么,跟什么人亲近,并不多谈,只是面上还敷衍着,偶尔开个玩笑,吹个小牛,闲扯几句,匆匆便走。   再后来,二人街头碰着,也只作不认识。曹小军看着倪向东带着一众陌生男女,吆五喝六地招摇过市,或是骑着摩托边飙边叫,张狂放浪,惹得行人仓皇躲避。   他明白,他跟东子到底是选了不同的道。   倪向东逐渐不对头起来。时而精神亢奋,几日几夜的不睡,大叫大笑,打砸家中什物;时而又萎靡不振,十叫九不应,蒙头睡个天昏地暗。   曹小军猜想,他可能沾染了不该沾的东西,已经回不了头。   倪向东开始花钱如流水。虽然以前也好面,但从没有如今这般挥霍。   钱花光了,就来腆着脸问曹小军要,问吴细妹要,后来,便去外面借,借小弟,借熟人,借高利贷。再后来,他大概寻到了另一种挣钱的营生,不仅一夜还清了所有赌债,还登时穿金戴银,公开养了许多个相好。   东子变了,不再意气风发,而是形容枯槁,脸色青黄。他的精神也越发不稳定,满嘴疯话,喜怒无常,有时街头路人一个眼神,便会招致他一顿拳脚。   曹小军知道,那个熟悉的东子消失了,眼前这个男人,是沾过血的兽类,再也回不到曾经的轨道。他也知道吴细妹没有打掉那个崽,可孩子不能降临在这样的家庭,他总得想一个法子,总得在倪向东暴起的那刻,护细妹一个周全。   然而,在他想出法子之前,噩梦先一步发生了。   那晚两点多,倪向东刚刚睡下,电话便响了。他背着人嘀咕了几句,眉头紧锁,翻身穿衣,赤着脚满屋子找钱。眼见他又要出去,吴细妹似有预感一般,起身拦他,死活不让他出门。   倪向东邪火攻心,一把将她推开,正撞翻餐桌,吴细妹捂住肚子在地上呻吟,倪向东这才发现,她肚皮竟又大了起来。   “怎么,不是让你找陈伯搞掉?”他咬着牙,“为什么不去?你什么意思?”   “我想要这个孩子,”吴细妹趴在地上,“东子,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个孩子了,陈伯说——”   他飞起一脚,踹向她的肚皮,“妈的,骗我!你们一个个的都骗我!”   吴细妹尖叫着,蜷缩成一团,护住小腹。   倪向东仍不解气,努着腮,一脚连着一脚,曹小军忽地冲了过来。   他将他一头撞开,就像当年为了他,冲向那个男人一样。   只是他们都知道,如今角色换了。   倪向东趔趄着退后几步,愣住,瞪大了眼。   “小军,你什么意思?”   “我,我……”他本就嘴拙,更何况,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干什么。   倪向东看看红着脸的曹小军,又瞧瞧卧在地上哭的吴细妹,眼睛一眯。   “懂了,懂了,我一日日在外面奔波赚钱,你俩在家里瞎搞是吗?”他歪嘴一笑,左眉上的疤也跟着跳,“孩子是你的吧?”   “不是!”曹小军也火了,“咱俩兄弟一场,你这样想我?”   “兄弟?你当我是兄弟还惦记我女人?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小心思!”倪向东胀紫脸庞,咆哮,“我说你怎么不寻婆娘,原来你喜欢搞破鞋——”   “你莫这样讲!”   “我就讲,她跟我前就不是什么好货了,你知道她过去吗?你知道她以前嫁过人吗?”   吴细妹停止了哭泣,惊恐地注视着倪向东。因为信任,她袒露了心底最晦暗的秘密,可没想到那份坦诚,今日竟变成射向自己的毒箭,直刺心窝。   “我他妈实话告诉你,上过她的男人数不清,别以为你多特殊,你不过是个嫖客!”   她望着他,看他的嘴一张一合,那曾经许下山盟海誓的嘴,如今却又如此伤她。   这番话什么意思?是气话?还是真心?   那他俩这些年又算什么?她在他心里算什么?   一个消遣?一个佣人?一个不花钱的妓?   倪向东对吴细妹的悲愤毫无察觉,仍一个劲地挑衅着曹小军。   “姓曹的,你就是我身边一条狗,对了,母狗配你,刚好——”   话没说完,曹小军便冲了上去,二人厮打成一团,锅碗瓢盆,尽数摔在地上。曹小军终究下不了狠手,转眼被倪向东按在身下,倪伸手就要去摸刀。   “老子手上沾过血,早晚挨枪子,不多你一个——”   可倪向东顿了一下,脸色突变,下一秒便捂住腰,哀嚎着滚落。   曹小军看见吴细妹站在那里,两手攥刀,刀尖上染着血。   她瑟瑟发抖,忽地回过神来,仓朗一声,刀扔到地上,扑过去扶他。   “东子,没事吧,我不是故意的,我——”   倪向东一脚踹翻,反手卡住她脖子,吴细妹涨红了脸,两脚乱蹬,纤细的胳膊在半空中乱舞。   “干,狗男女!”他俯下身子,使出全身力气,“杀了你,再杀了他,老子没在怕的!搞我,让你俩合伙搞我!干!”   “小军——”她的声音断断续续,“小军…救我……”   曹小军愣在那。   眼前厮杀的是他最爱的两个人,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日竟要做出这样的选择。   狂怒的男人还在咆哮,女人的声音却渐渐弱下去,只剩两条腿一下一下地蹬地。   泪升起来,眼前开始模糊,曹小军忽地回到了十多年前的那个夏天。   少年站在海边,笑着冲他招手。   “走,小军。”   他们相依为命,他给了他许多照拂,他教他如何使刀。   少年说,心要硬,不要犹豫,胆小的那个必输。   曹小军恍惚着,拨出刀,踉跄着走向那个男人。   少年说,用刀,得狠,一进一出,干脆利落。   曹小军举起刀,大力刺入男人的背,眼前的男人,惊恐地回头。   少年说,既然动了刀,那便做绝,不要给对手反扑的机会。   曹小军按照少年的教导,扳过男人的肩,一刀,一刀,机械般插入,血溅满脸。   是这样吗?   他记得年幼的自己,每比划一下,都要询问少年。   是这样吗?   许多年过去了,他已经愈发熟练,知道捅哪些地方会痛,但又不至于出人命。   可他仍习惯寻求少年的意见。   东子,我动作对吗?   东子,你看是这样吗?   东子——   他猛地清醒过来,记忆中少年的身影,渐渐与眼前血泊中的男人相交叠。   那个教他使刀的人,最终倒在了他的刀下。 第四十章 回光   火车颠簸向前,曹小军与吴细妹相对而坐,中间隔着窗。   二人同时望向窗外,谁也没言语。   连绵群山渐渐远去,取而代之的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再也不见遮天蔽日的浓绿,车窗框起一帧帧的云阔天低,稀稀拉拉的蓬草,沿着铁轨蔓延。   他们不知身在何方,也不知未来又将去向何处,不可预测的余生,逃亡是唯一的确定。   风有些烈,吴细妹轻声咳嗽,曹小军扭头去看她。她垂着眼,只顾去拧那水杯的盖子,太紧,转不开。   “给我。”他伸出手。   她并没给他,而是将杯悄悄放到桌板上,向前一推。他拧开后,也放回桌板,向她推回,重又转头望向窗外。   二人视线在车窗玻璃上交汇,同样疲惫倦怠的面庞,同样惊恐惶惑的眼。   要如何联结两个本不想干的人?   也许是爱,也许是恨,也许是共有的利益,也许是同一份恐惧。   那一夜像是一场噩梦,曹小军回过神来,倪向东已经倒在血泊之中,大口喘息。   他环住他,慌乱摸索,想要堵住奔涌的血水,倪向东乜斜着他,抬起只血淋淋的手,挣扎着去扼他的喉。   那只手一点点滑下去,倪向东也一寸寸软下去,可眼中满溢着怨毒,流出血泪。   “我,不会放过你们——”他咬着牙诅咒,“总有一天……总有一天……”   “莫要听。”   吴细妹蹲下来,轻柔地拔出小军手里的刀。   “不过是死人的疯话。”   同样轻柔地,直插进倪向东腹中。   “他不死,咱俩都活不成,没法子。”   她悠悠叹口气,又是一刀,地上的倪向东双目紧闭,没了声息。   “在他之前,睡男人和杀男人,我都不是第一回 了。”   吴细妹回头望他,像是寻求宽恕一般,含着泪微笑,卑微,讨好,惯有的顺从,只是苍白的面颊,尚溅着东子的血。   曹小军立在那,也没了声息。   并不是憎恶细妹的残忍,只是他同样也是罪人,手上亦染着兄弟的血,一个恶人要如何赦免另一个恶人,同样身背冤孽,他连宽恕的资格都没有。   如水月夜,他们将他埋在荒山,之后便一路北逃。   对外只说跟东子一起,三人是去了外地打工。   已过了五六个城镇,二人似有默契一般,每到一个地方,他买票,她望风,没有一句多余的话,谁也没再提起那晚上的事。   只是,鸭肫难剥,人心难测。皮囊之下,谁也不知对方心里怎么想自己。   他们是同谋,是帮凶,可也是彼此罪孽的起因与见证。   曹小军不知该如何面对吴细妹,就像吴细妹也不知要怎样理解曹小军,二人各自揣摩,一瞬觉得至亲,一瞬又觉得至疏,就这么一路随火车颠簸着,任杂念与思绪飘零。   如今,他们已跨越了三个省,今日也到了最后一程。他们没有制定更远的出路,也许车一停,便是分道扬镳。   曹小军憋了一肚子的话要讲,可终又是什么都没说出来。火车到站,他起身帮她拿下行李,她点点头,算是道谢,也没有开口。   二人一前一后地出站,似是陌路一般,穿行在熙攘热闹的人海。   路过接站揽客的人群,拐进僻静小巷,寻了家老旧的拉面店。   最后的午饭,同样是寂静无声,两人各自盯着面前的碗,吸溜,吞咽。   及着吃完了饭,曹小军又领着她向前走了一段,忽地停住了脚。   “你走吧,这事跟你没关系。”   一贯的平静,他甚至没看她。   “要是出事了,我担着,绝不拖累你。”   吴细妹脸一红,似要争辩,曹小军没理,自顾自往前走。   时值午后,正是最热的时段,他走着走着,却发现柏油路上有两道影。   “你怎么——”   吴细妹站在日头底下,朝肩头挽了挽行李袋。   “只许你走,不许我跟?”   曹小军困惑,挠挠头,他搞不懂她的意思,不知她是生气,还是在暗示什么。   “你不能跟我,”他结结巴巴,“我,我杀过人——”   一抬头,却正撞上她的苦笑。   他懂她的意思。   “一起吧,路那么长,”她望着他,“两个人,总归有个照应。”   曹小军和吴细妹打小都是苦水里泡大的,闲不住的脾气。   虽说手头还有些余钱,但一落脚就各自寻了份合适的活计,眼下也算得上温饱无忧。   他们租了套老房子,却仍像旧时一样,一道帘子,隔出两个空间。   曾经二人间阻着另一个男人,如今则碍着一道冤魂,想越过,总是难。   当然了,人世的事情,本就没几桩是能轻易翻篇的。   她时常噩梦,在深夜尖叫,他赤脚跳下床,也并不刻意靠近,只隔着帘子轻声唤她,待她醒来,情绪随呼吸平稳,再用口哨吹起家乡的小调,直到她重新响起轻鼾,直到东方泛白。   日子一天天过去,她的肚皮也一日日涨大了起来。   邻人总以为他们是一对恩爱夫妻,两人由着他们误会,并不多言什么,一起去菜市场买菜,也会在傍晚时分,相互搀扶着,在林间散步遛弯。   曹小军花了两个多月的工钱,买了一堆小孩子用的零碎,奶粉,尿布,婴儿床,吴细妹蹙眉让他不要乱花,他也不辩,只嘿嘿笑,口里不住说着便宜便宜。   他也在旧书摊淘了几本菜谱,变着花样给她煲汤滋补。   奈何识的字不多,常常只能看着图,边猜边烹,煮出的味道一言难尽。吴细妹却也从不说什么,端过碗,一勺勺喝进嘴里,面上是平静满足的笑,咂咂嘴,不住的夸赞。   没多久,孩子落了地。   二人感慨着自己命不好,所以将希冀安托在男婴身上,给他取名天保,妄图从上苍那里求得一丝怜悯,只求平安长大。   小军扶着婴儿床,粗糙的手指,逗弄着柔软的婴孩。   “倪天保,笑一个,倪天保——”   “哪个说姓倪的?”吴细妹抱起孩子,在怀中轻轻颠着。   “那——”他眨眨眼,“姓吴?这吴天保听上去,不对头哇——”   “曹天保,”吴细妹不看他,只歪头逗弄襁褓里的孩子,“我们叫曹天保,对不对呀?”   孩子咯咯笑起来,肉乎乎的小脸,挤作一团。   曹小军一怔,也跟着嘿嘿笑,笑红了脸,笑出了泪。   一出月子,两人就扯了证。   吴细妹终于得偿所愿,寻到了值得依托的男人,获得了相夫教子的安稳,而曹小军身边也有了伴,不再是孤身一人。   兜兜转转一大圈,两人似是忘记了过往的血污,真心实意地过起寻常夫妻的日子。   可是命运没忘,倪向东不散的阴魂没忘。   他总是在午夜的噩梦中回来,背着身,悬在他们的床头,阴险地笑。   “总有一天,总有一天。”   梦境中的倪向东,每每出现,都是背着身诡笑,却似乎一日日地靠近。   “总有一天,总有一天。”   曹小军自梦魇中惊醒,身边是同样双目圆睁的吴细妹。   “做梦了?”   “嗯。”   “枕头翻过来睡吧。”   “嗯。”   二人各自翻身,背对背靠着,却想着同一个问题。   他说的总有一天,到底是哪一天。   天保长到三岁的时候,一日二人抱着孩子,在广场上游玩,老远看到一个男人,笑着迎了上来。   夫妻俩心底咯噔,没想到竟在这里遇见了曾经一起混的兄弟。   “诶?你俩一起了?”那人熟识般拍拍曹小军,又冲吴细妹??眼。   “唔。”曹小军低声敷衍。   男人牵起天保的小手,上下打量,揶揄的笑。   “这孩子叫什么?”   “曹天保。”   “哦?”那人咧咧嘴,似是玩味一般,“曹天保,我是你李叔叔,跟你爸妈可是老朋友呐。”   他转脸又看吴细妹。   “东子呢?还跟你们一起?”   “不知道,”吴细妹瞥了眼曹小军,“我们离开定安没多久就分开了,再也没见。”   “奇怪了哩,家乡弟兄都说联系不上东子,我还以为你俩准知道呢。”   本是一句客套,在二人听来却像是威胁。   “对了,如今哪里住?”男人自己跳跃了话题,“有空常聚聚哇?”   吴细妹笑着报了个假地址,二人带着孩子,匆匆离去。   第二天,他们便打点行李,给房东多付了半月的租子,悄声搬走了。   一家三口继续往北,每每遇见熟人,便搬一次家。   他们过了淮河,车窗外的景致愈发陌生。   可越是这样,心底便越觉得稳当,似是将倪向东的咒怨,一并留在了遥远的南方。   他们最终落在了琴岛,不敢再动,因为天保的身子撑不住了。   男孩的幼年是在颠沛中完成的,没有熟悉的伙伴,没有长久的回忆,列车的轰鸣是他最好的安眠曲。   长到六岁的时候,他时常高烧不退,窝在吴细妹肩头,一日日的昏睡。   开始他们只当是太过疲惫,或是感染风寒,小孩子身子弱,吓一跳也是容易生病的。   可慢慢就发觉了不对劲,饭不吃,水不喝,只是没日没夜的睡。   曹小军带着往医院跑,大把大把花钱,一整套体检做下来,也查不出个原因。后来有专家说,怀疑是某种罕见病,可以维持,却需要高昂的医药费。   那日,他看着细妹蹲在医院走廊上抹泪,忽地想起了死去的妹子。   若她还活着,如今也该出嫁了吧?   阿妈难产,只留下个女娃。可是阿爸后娶的女人容不得他们,趁阿爸不在家,不给饭吃,非打即骂。他嘴笨,不会告状,更何况说了,阿爸也不信。   再后来,妹妹病死了,他知道,是那女人瞒着阿爸,不让医生来瞧。   他揍了女人的崽,阿爸把他扔出家门,是阿公收留了他。   再后来,阿公也病死了。   在年幼的他理解死亡之前,他只知道,他没有家了,他没有家人可失去了。   而如今,吴细妹和曹天保,就是他自己选的家人。   31 岁的曹小军,一夜白头。   他一包接一包的抽,咬着牙给自己鼓劲。   他已不是当年那个无助的孩童,如今他有力气,有胆识,有劲头,他会兜住命运的巴掌,将爱的人牢牢护在身后。   他碾灭烟头,暗自发誓,来之不易的家人,他曹小军就算豁出命去,也要留在身边。   老天爷,要收就先收走他的命。   他打三四份工,他每天啃馒头喝白水,他一分钱掰成几掰花。   好在天保也渐渐稳了下来,能走动能出门,也上了小学。虽说留了一级,可终是交到了同龄的朋友,而不是天天在病房对着吊瓶发呆。   工地上过劳的生活让曹小军无梦可做,他忘记了死去的倪向东,只想着尚活着的曹天保。   某一天,他正在搬砖,听见身后一声朦胧的喊叫。   “倪向东。”   他愣住,起身环顾,只见工友们各忙各的,四下嘈杂一片。   自嘲的笑笑,青天白日的,莫不是见了鬼。   刚弯下腰,又是一声,只是更加清晰。   “倪向东,这边。”   这一次,呼唤有了回应。   “来了。”   他懵在原地,看着工头领着那人走来,远远的,逆着光,看不真切。   却是同样的瘦高,同样微弓的背,同样撇着八字步。   曹小军在烈日下面冒起了汗,耳畔是梦魇里的狞笑。   总有一天。   总有一天。   那人一步步靠近,行过他身边,似是无意,乜了他一眼。   扭曲虬结的伤疤,歪斜的眉眼,再下面,是熟悉的刮骨脸,薄片子嘴。   曹小军通体恶寒,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脑仁嗡嗡作响。   总有一天。   总有一天。   工头边走边介绍着什么,那人应和着,却偷着回过头来,盯住他,笑。   曹小军明白,那一天,终于到了。   他回来了。   倪向东自地狱,重又回到了人间。 第四十一章 牲杀   在那之前,他动过三回杀他的念头。 第一回 ,是二人互报姓名的时候。   两人蹲在围墙根上抽烟,曹小军试探一般,先说出自己的名字,而那个男人,居然也叫倪向东。   小军跺跺蹲麻了的脚,手撑膝盖起身,冷眼环顾。此处背阴,无风,外侧正在施工,嘈杂烦嚣,就算一会有什么动静,也会被盖个严严实实。   斜对过儿不远的地方,还有个正等着浇灌混凝土的深基坑。   天时,地利,只待人为。   曹小军活动着腕子,一步步逼近,而那人低头搓着裤腿上的泥巴,没注意他悄声绕到了自己身后。   刚要抬手,不想王成却拉着个妖冶女子拐进来,四人撞个对脸。   “咋偷懒,小心告我叔去。”   王成恶人告状,咋咋呼呼先嚷开了。   “回去干活,快走,见我叔了别瞎嚼舌头。”   曹小军不愿节外生枝,被他推搡了两下,闷声朝外挪步,心里只想着反正日后机会多得是,摸清底细再动手也是来得及的。   当晚,他拉着这个倪向东去喝了酒。   他不住地灌,借机打量。他是熟悉东子的,眼前的人有几分像,又不那么像,可他不敢确定,毕竟两人间隔了十多年,脸又毁成这样。   许多话涌到嘴边,想问他名字是真是假,想问他家乡在什么地方,想问他脸上的疤是怎么回事……然而又怕打草惊蛇,失了分寸,终是咬住了牙,只等对方先开口。   可对面的东子,什么也不问,仿佛对小军的一切都不感兴趣,只顾喝自己的,一杯接一杯,很快红了面。   他不是他,曹小军告诉自己,人骨子里的劲是难改的,就像东子喝多了话多,而这人却寡言,也许名字相同,只是巧合罢了。   思及这里,松了口气,一口干了酒瓶的底。   “还喝么?”   “不了。”   他点头,起身出门,那男人也跟了上来,走在他后面。   东子是从来不会走在别人后面的,他总要抢着做领路的那一个。   这人不是东子,再一次确认。   可是,这人却又有东子的影子,弥漫着一股熟悉的旧日气息,让曹小军忍不住陷入回忆,想起曾经的兄弟情深,想起遥远的江湖道义,若当年结识的是这个倪向东,他们会不会有不同的结局?   一盏一盏的街灯,苍白与晦暗交替,二人无言穿行,面目不清。   曹小军身上热烘烘的,冷风钻进脖颈,竟有几分舒坦,他轻声哼起了曲,心底是十来年都没有过的欢喜雀跃,许是喝了酒的缘故,许是因为别的。 第二回 ,是他看见了那人的身份证。   奇怪,他不是东子,却随身带着东子的身份证。   说来唏嘘,曹小军发现他的假身份,是因为那人的善意。   那天晚上,当他听说曹天保久病不愈的消息,半夜爬下床,给曹小军枕头底下塞了一沓子钱,也正是如此,让曹小军知道他平日将钱财放在何处。   第二日,趁他不在,曹小军偷溜回去,想塞一半回去,可翻到钱夹子,那张磨损的硬卡片却先一步落了下来。   小军捡起来匆匆一瞥,僵在原地。   身份证上,真正的倪向东,正隔着生死,乜斜着他。   那是真正的东子,与他出生入死的东子,被他一刀毙命的东子,本应在荒山烂泥里独自腐败的东子。   不会有错,这张身份证属于他曾经的哥们倪向东,他的生日,他的神情,曹小军又怎么会忘记,甚至这张照片,没错,身份证上的照片还是他们两人一起去拍的,他还想起那天,两人轮着穿那一件带领的衬衫……   为什么这张身份证,会出现在千里之外的琴岛?出现在自己的上铺?   夜夜睡在自己头顶的人,究竟什么身份?   如果他不叫倪向东,他是谁?他为何要隐瞒?他接近自己有什么目的?   门外响起脚步,曹小军匆匆塞回钱夹子,跳下床铺,快步走了出去。   返回的路上,他想了很多,那个无名之辈许是个好人,可是,为了细妹和天保,他不愿留下任何祸根。   假东子在脚手架上等他。   几层楼的高度,他正伏着身子,蹲在半空中,摇摇欲坠地绑着钢筋。   此刻,视野之内,没有其他人。   他背对着他,毫无怀疑,专心致志地捆扎。   曹小军靠近,只要推一下,只要一下,一切不确定都将尘埃落定。   没有人会怀疑,众人只会当做一场意外,工地上总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之前的孙小飞,不也无声无息的走了吗?   只要他死去,只要他坠下去——   他忽地回过头,在日头下眯缝起眼睛,待看清了来人是小军后,露出个笑来。   “你可算回来了,工头刚才到处寻你,我骗他,说你撒尿去了。”   他重又别过头去,继续手上的活计,嘴里念叨着。   “诶,我听他们说,城南那边有个老中医,专治疑难杂症,你可以带着天保去瞧瞧。别不信,偏方治大病,万一给看好了呢,是不是?咱就赚了——”   见小军不言语,他自顾自地继续扯下去。   “甭担心钱,我有,我无牵无挂的,可以先急着你这边,给崽治病要紧。”   说完,他回头,却看见曹小军悬在半空的手。   “怎么?”   “没什么,”曹小军挤出个笑,顺势拍了两下他后背,“衣服后头脏了,给你弄弄。”   “嘿,也就你管我这些——” 他苦笑,低头搓着手上的锈,“多少年了,都没谁拿我当个人看,别说衣服了,就连……算了,不说那些丧气话,干活干活。”   他毫无戒心地背对着他,踩着钢管的边缘,探出身去够高处的钢筋。   曹小军扶着脚手架,立在那里,看着他开胶的解放鞋,起了毛边的衣领子,却怎么也下不去手了。   妈的,管他是谁,不过是个同样落魄的苦命人,谁还没点见不得人的过去呢。   就当是东子还了魂,就当是老天爷又开了眼,让他们重新续上兄弟的缘。   自那以后,曹小军便把他当做真正的东子看待,多年来的愧疚,也总算有了个去处,赎罪一般,掏心掏肺地对他好,而他也同样肝胆相照地回报着小军。   接下来的两三年时光,曹小军像是去到了曾经世界的倒影,真心实意的幸福着。一切调换了顺序,在这个世界里,幸运的那个是他,他有细妹,有天保,还有个叫东子的兄弟。在这个世界里,不是东子的东子,成了他的小弟。   曹小军依然不知道他真实的名字,但他知道,他们已是兄弟,就像他与曾经的倪向东一样,是兄弟。 第三回 起杀心,便是那日晚上。   东子喝多了酒,意外吐露出深藏的秘密,原来三人早在那个月夜便打过照面,原来命运的绳索早在十多年前就打下了死结,这是个困局,谁也别想挣脱出去。   想不到,他忍了这么久,藏的如此深。   今日这番半遮半掩的话又是什么意思?   是警告?试探?暗示?还是仅仅是酒后失了言?   该信任他吗?要威胁他吗?还是打开天窗把话挑明?   曹小军喝着酒,脑子乱成一片,吴细妹不住瞥他,他只作看不见。   等送走了东子,夫妻二人相对而坐,半晌才开口。   “小军,他会不会——”   “不会,他不是那样人。”   虽然心底打鼓,可曹小军嘴上还是硬,替东子找补。   “你知道?你连他是谁都不知道,”吴细妹哼笑,“现在人家在暗,我们在明,把柄被人捉住了。”   “他不一定看清什么——”   “要赌吗?赌什么?咱俩的命?天保的命?”吴细妹叹气,“要我说,还是搬家吧。”   她望了眼沉沉睡去的天保。可怜孩子病情刚稳定些,慢慢跟上学校的进度,他们适应了琴岛的水土,手头也攒下些许余钱,若是一搬家,一切又要从头来过。   “总搬家不是办法,他能寻到这里,也定能跟着我们再走,”曹小军搓着眼,“不能一辈子躲,不能再躲了,就是咱俩可以,天保还能一辈子藏在暗地里,不做人了?”   “那你说怎么办?”   “我——”   那个念头一闪,曹小军吓得一激灵。   他知道,那就是答案,他和细妹想到了同一个答案。   他知道只能那样,可不愿早早妥协,只一秒一秒地生捱着。   “你先睡吧,我再想想。”   想什么,只能那样,他知道,可他不愿承认。   吴细妹迷迷糊糊睡了过去,曹小军倚在床头,看着她熟睡的侧脸。   那人不死,总归存着个危险,是悬在头顶随时会劈下来的斧子,苦心经营的家庭,也许在一夜之间灰飞烟灭。   他个人愿意去信任他,可这信任总归有个年限,如今两人是兄弟,谁能保证以后呢?若是二人反目了呢?若是哪天倪向东的尸首重被翻了出来,警察逼问呢?为了自保,那人难保不会说出一切。   更何况,倪向东的尸首现如今在哪里他都不晓得。也许早被人发现了,也许警察正在追查,也许他们曾经遇见的老乡,也被一并叫去做了口供,也许家乡的警察在赶来逮捕他们的路上。   这么一想,心里登时乱起来,美好平静的日子不过是黄粱的美梦,窗上的霜花,经不起细琢磨,见不得白日的光。   曹小军蹲在厕所,一根一根地嘬烟。   他必须做出选择,就像当年一样,东子还是细妹,弟兄还是家人。   他搓着脸,不住叹气,脑袋窝在胳膊肘里呜呜地哭。   东子,我知道自己欠你一条命,可我舍不得眼下的一切,我跟细妹吃了很多苦,好不容易撑到如今,天保还小,起码让我们护他到长大成人……   东子,对不住了。   东子,再死一次吧。   想清了这一点,曹小军不再哭泣,洗去脸上的泪,吹着黎明的风,大脑重新灵光起来。   他必须理性处理,他必须下手利落,他需要一个比当年更缜密的计划,最好能瞒过警察,再搞到一笔钱,一家人隐姓埋名去到外地,一劳永逸地安享人生。   天光熹微,吴细妹睁开眼,见曹小军还坐在床头。   “一夜没睡?”   烟灰缸里满是烟蒂,曹小军没接茬,只是低头望向自己的手。   “再来一次吧。”   “什么?”   “倪向东,既然他回来了,我们就再杀一次吧。”   “小军,你知道你在说什么?”   “他死了,我们才能松口气。”   他抬眼望着她,血丝密布的红眼睛,笑容苦涩。   “不然你说怎么办?咱俩都知道,只有死人才守得住秘密。”   吴细妹冷着脸,嘴唇翕动,却也反驳不出什么。   “细妹,听我说,我想了一夜,如果这个计划成功——”   “好,”她忽然开口,嗓音沙哑,“你不用说服我,我知道你这人,你永远不会害我。”   她向着他惨然一笑。   “都听你的,说吧,要我怎么做?”   曹小军握住她的手,同样的冰凉。   “第一步,我得先死。” 第四十二章 入瓮   “他诈死,曹小军诈死。”   孟朝瞪着投屏,不住地敲着桌子。   会议室门窗紧闭,围桌落座了一圈人,就连法医夏洁和痕检马锐也与会了,此刻众人紧盯屏幕,神情各异。   投屏上是张被放大了数倍的监控截图,像素低下,模糊不清,当中是个黑黢黢的侧影,压低帽檐,戴着口罩。   “这张图是我们手头唯一的图像证据,因为安和里地处老城区,监控有许多死角,所以我们只能沿街调取店铺的监控,”童浩解释道,“这家烧烤店上个月半夜被人砸了玻璃,老板在前后门各安了监控,这才刚好拍下曹小军逃窜的身影。”   “怎么看出是曹小军的?”楚笑用中性笔一下一下地点着额头,“衣服裤子跟之前抛尸照片上完全不同,而且这脸挡得严严实实的,根本看不清。”   “看体态,曹小军常年做苦力,长期习惯右侧肩头受力,导致一定程度高低肩,而且腰颈部有劳损,代偿性弓腰驼背,脖颈总无意识地前伸,”孟朝接着分析,“再个,看鞋——”   他示意,童浩向后翻了一页,屏幕上并排着两张照片,左边是蜷缩在箱子里的曹小军,右边是监控视频的脚部特写。   “根据烁烁证词,我怀疑曹小军曾于事后溜回家换过衣服,所以才会出现外套颜色不一致的问题。   “但是曹小军百密一疏,忘记了换鞋,两张照片上的人,穿着同一双黄胶鞋,所以监控拍到的人,极大可能就是曹小军。”   童浩接着解释,“根据小孩的话推断,所谓的曹叔叔吃核桃,其实就是曹小军杀人的过程,李清福很可能是撞破了他的假死,所以被灭了口。”   “他假死的目的是什么?”老马问道,“骗保?”   “保险只是一部分,主要目的是为了布局,他要我们帮他名正言顺地除掉徐庆利。”孟朝冷哼一声,“呵,仨人都是老狐狸,各演各的戏,就把我们夹在中间当猴耍——”   “你等会,”老马拦住他,“思路别跳跃太大,先把你俩去南洋寻到的线索帮我们大家捋一下。”   孟朝拿起烟盒,瞥了眼楚笑和夏洁,又扔了回去,撕开几颗薄荷糖扔进嘴里。   “我跟童浩去了南洋,在当地派出所,调查了几人背景。   “首先,倪向东本身是混混,以前小偷小摸,后来就开始打打杀杀,精神状态也不对头,疯癫,狂躁,歇斯底里,这么一个占有欲极强的人,如果知道自己女人跟兄弟在一起了,会平静祝福?”   “不会,他只会觉得自尊心崩碎,”陈更生若有所思,“很容易走极端,弄不好鱼死网破。”   “没错,倪向东当时已是县城一霸,依他的脾气,必不会善罢甘休,可当地人说,他们并不知道曹小军和吴细妹在一起了,他们最后得到的消息,是三人一起离开了定安县,去外地打工。”   “倪向东好好的大哥不做,会去打工?”马锐摇摇头,“这话明显是被谁故意放出去的吧?”   “正是如此,所以我大胆推断,出于意外,或是某种计划,曹小军和吴细妹二人杀了倪向东,然后一路逃跑,跑到琴岛,落地生根。”   孟朝在白板左侧画下一条人物关系线,又在右侧重新起笔。   “接着另一边,徐庆利为了摆脱包德盛案子的影响,借用假身份,没想到偏偏找的是倪向东,十多年兜兜转转,阴差阳错,居然来到这二人身边。”   笔向下一走,两股线索合一。   “自己亲手杀的人居然死而复生,好巧不巧,又追回自己身边,任谁都会坐立难安。”   孟朝盖上笔帽,叹了口气。   “所以,二人很可能误以为当年的事情形迹败露,要杀徐庆利灭口,这就是杀人动机。”   “可是,根据吴细妹证词,19 年的时候,这个徐庆利已经与二人相见,到现在为止,中间隔了几年的时间,他们当时为什么不动手?”   孟朝摇摇头,只是望着大屏上三人的照片。   “期间发生了什么,大概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许是相互试探拉扯过一阵子,许是真心交往过几年,都有可能。我只能说,事情的转机,也就是关系的恶化,是在 21 年 10 月份。”   楚笑直起身子,“怎么确定?”   “因为那时候,曹小军开始布局了。”   孟朝示意众人翻看面前的文件,那是这几天他们走访摸排得到的证词。   “十月中旬,曹小军与徐庆利突然闹掰,然后吴细妹开始明着暗着示好,频繁与徐庆利同进同出。许多人看见了,一时间风言风语四起,都传到童浩耳朵里了。   “曹小军很有经验,他知道一旦命案发生,警方定会先从身边人摸排取证,按照仇杀,情杀,财杀几个大类别入手,而他和吴细妹也做足了戏码,整整铺垫了两个多月,妄图让我们顺着他们的设计调查。”   “但是,他们后面一系列行为,或多或少暴露了真实目的。”小陈点点头,“孟队,根据你说的,我跟保险公司那边联系上了,他们说十一月左右,曹小军给自己买了高额保险,而这一举动完全不符合他平日的消费习惯,似乎他早就预料到会发生什么。”   “我这边走访联系了吴细妹做保洁的地方,一个小姑娘忽然想起来,去年吴细妹曾托她买过东西,是个照片打印机,连上手机就可以自动打印出照片。据她回忆,当时吴细妹称自己不会网购,所以是付给她现金,然而——”   楚笑示意众人细看面前的文件。   “就像上面写的,吴细妹自己是有网购账号的,后期也在断断续续采购日用品,所以她让别人帮忙买照片打印机,只是为了我们调她消费记录的时候,查不到。”   “这么一分析,照片塞到李老太太家也是设计好的一部分,为的就是展现出与吴细妹的‘不熟’,”老马咂咂嘴,“现在看来,反而太刻意了,都找到具体楼层了,怎么会不知道哪一家呢?”   “没错,整个谋杀就是这夫妻俩筹谋已久的自导自演。”   孟朝将笔朝会议桌一丢。   “就连这抛尸的箱子也是规划好的,老木箱子,侧边有条缝隙,勉强能够呼吸,而曹小军身材瘦小,刘呈安塞不下,可是曹小军蜷缩在里面完全没有问题。”   “那头皮和碎肉呢?”童浩脸色有些难看,“之前不是说是曹小军的吗?”   “的确是他的,做戏总要做全套。”孟朝忽地想到什么,看向夏洁,“人能自己剥离头皮吗?”   “能,”夏洁点头,“社会新闻上不是常有那种头发卷入高速转动的机器或皮带,导致头皮全部或部分撕脱的新闻么,电钻缠住头发也会造成头皮撕裂,只是——”   “只是什么?”   “非常之疼,而且一般人下不去那个手。通俗讲,我们大脑有机制,会抑制人们对自己身体的伤害。像这种头皮撕脱属于极其严重的头部损伤,剧痛不说,还有可能连同前额、上脸、眉毛等部位的皮肤一同撕脱,造成永久性的疤痕与畸形。”   “曹小军对自己下手够狠啊——”   “别忘了,徐庆利还烧了自己脸呢,”孟朝看向童浩,“若真给逼到那一步,一咬牙,也就做了。”   “可是,曹小军为什么要选头皮呢?”   “据我分析,一是带毛囊的头发可以用来确认身份,二是头部损伤的出血量特别巨大,若头皮直接撕脱,血管断裂,血流甚至可以用凶猛来形容,也符合他预想中的杀人现场。”   “这曹小军算是铤而走险,”夏洁分析道,“头皮撕脱极易感染,还会在短时间内造成血压下降,心率上升,呼吸系统出现衰竭,休克都算轻的,严重点的,真的会当场毙命,难道他就没想过——”   “他想过,他一定想到过。”   孟朝又剥开一颗薄荷糖,感觉寒意自口腔蔓延至全身。   “我甚至猜想,他与吴细妹也约定好了,就算他真死了,吴也要按照计划自己演下去。呵,别说,要是他死了,这计划就天衣无缝了,到时候我们寻不到任何破绽。”   “怪不得现场没有搏斗痕迹,”马锐拖着下巴,“而且,下水道里的头皮组织是包裹在塑料袋里扔的,连同毛巾,纸巾等杂物,我当时还以为是凶手匆忙之中投入坑内,现在想想,估计是计划好了要堵塞水管,惊动警察。”   “对,只要消息一闹大,保险会赔偿,社会出于对孤儿寡母的同情,说不定还会组织捐款,曹天保的病也就能得到长期医治了。”   童浩抬起本子,用推理将已知线索进行串联。   “曹小军先是在家中留下血迹和部分残肉,让人误以为他被杀。   “徐庆利经常出入他家,在厕所留下头发或是指纹脚印,也非常正常,进一步造成徐毁尸灭迹的假象。   “再加上邻居的传言,吴细妹在证词上半真半假的引导,案件很容易被引入情杀的误区。”   “没错,夫妻里一方发生伤亡,警方第一时间会找配偶问话,吴细妹就是算准了这一点。   “她全程看似包庇维护徐庆利,其实每句谎话都经不起推敲,她就是要半推半就地把谎话说出来,让我们去推翻,让我们以为是自己找到了突破口,其实全在他们的算计之中。”   “可是徐庆利为何会那么听话,真的帮他一路搬到荒山上去?”   “这个不知道,但根据监控,徐庆利确实照做了。”孟朝摇摇头,“也许曹小军,或是吴细妹跟他说过什么吧。”   “那照片又是——”   “拍照的人,很可能就是吴细妹,因为他们必须要足够的证据,证明徐庆利杀人抛尸。   “别忘了,当天居民反映下水管堵塞,找出头皮的时候,吴细妹匆匆进门。她说自己刚从菜市场回来,可事实上,从她工作地方到市场步行只需要 10 分钟,而她当天比平时晚了整整一个多小时。   “如今推想,浮峰到她家最快也要 35 分钟,所以她极有可能是先处理完浮峰的事情,然后一路赶回来,假意从包里取出早就准备好的菜。”   童浩点头,在本子上飞速记录。   “就算下水道没堵,估计吴细妹也会自己报警,称丈夫失踪,然后再将照片塞到李老太太家里。诶,那刘呈安呢?”   “现在只能是推测,我估计是曹小军逃离现场时,刚好被刘撞见,顺势杀人灭口。”   “有个问题——”童浩合上本子,欲言又止,“整个计划其实都需要徐庆利的配合,如果徐不按设计走呢?比如说,万一徐庆利报警了呢?”   “所以他们也在赌,赌徐有不光彩的过去,不敢报警,”孟朝环视众人,“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曹小军笃定,徐没有机会报警。”   “什么意思?”   “这个局的最后一步,极有可能就是杀死徐庆利,制造自杀,或是畏罪潜逃的假象。”   他食指敲打着会议桌。   “如此一来,曹小军的手就干干净净了,甚至就连同倪向东的死,都可以一并推到徐庆利头上去,毕竟盗用假身份的人,恰恰是徐庆利。”   小陈撑在桌上,两手搓脸。“还真是苦心经营了一出大戏,连我们都算计到了,只要我们追查徐庆利,徐就会躲在暗处不敢出来,那曹小军若暗中动手,就更加神不知鬼不觉了,谁会去怀疑一个死人呢?”   “如此缜密,甚至每一步都提前设计了两到三个替换方案,”老马望向天花板,不住叹气,“唯一没算到的,是徐庆利会遇见遛狗大爷,大爷不仅找到值班保安,还顺手报了警,意外救了徐庆利。唉,只是苦了刘呈安,白白做了替死鬼。这命运的事儿,一环扣一环,啧,不好说,说不清。”   “所以,我们必须反击,让他们知道,警察不是吃白饭的,”孟朝清清嗓子,“下一步,老马,你这边联系交警大队和派出所,调人手,调监控,在安和里设线人,准备抓捕曹小军与吴细妹。”   “好。”   他看向马锐与夏洁,“李清福和刘呈安那边,交给你们了,一旦抓到人,口供之外,我们还需要更确切的定罪证据。”   “没问题。”   孟朝冲童浩点点头。   “你跟我走,在曹小军灭口之前,咱必须先一步找到徐庆利。” 第四十三章 慈悲   童浩揉着胃,不住吸气。   刚才的肉火烧还没消化完,老远就看见孟朝乐呵呵地朝自己走来,一手端一个大铁碗。   咣当,他将满满当当的冷面搁到桌上,向前一推。   “这份你的,”孟朝从桶里抽出双筷子,“赶紧吃,后面还有七八家呢,天黑前都得跑完。”   “头儿,我真吃不下了。打早上到现在,我就没闭过嘴。油条馅饼,炉包火烧,炸串拉面——”童浩捂嘴打了个嗝,“咱不是办案吗?不是找徐庆利么?怎么突然改美食探店了?”   “少废话,赶紧吃,你没见老板在柜台后面朝这边探头看嘛。”   孟朝吸吸鼻子,挑起一大筷子,借着吃面条悄声念叨。   “你当破案那么容易?证件一露,人人配合?你那是电视剧看多了,现实生活里,普通人巴不得躲命案远些呢。   “特别是这些街头做小买卖的,人家不图个大富大贵,就图个平平安安,好端端的,谁愿意掺和这些杀人放火的破事,更何况凶手还跑了,一直躲在暗处,都不愿意当出头鸟,就怕后面被打击报复。   “现在你要是直接去问,人要么推说监控坏了,要么直接反手给你清空了监控内存,天王老子也没辙。所以咱先吃饭,花点钱,顺便跟老板服务员什么的套套近乎,探探口风,那个成语怎么说的来着?对,看人下菜碟。”   “这算哪门子成语——”   “要是那种正义感特别强,谈起社会新闻来义愤填膺的,可以亮明身份直接调查。要是那种一看就胆小怕事,问什么都推三阻四的,那就随便寻个由头,反正咱是要看监控,只要看着了就行。”   孟朝边说边偷着往童浩碗里夹了几坨面。   “记住了,办案有时候就得弯腰低头,别老毛毛躁躁,横冲直撞的。”   童浩低头猛吃,浑然不知碗里的面越来越多。   “那你跟这店主怎么说的?”   “这店主人怂,不愿生事,而且还多疑,”孟朝喝了口汤,“诶,你眼别乱瞟,他正往这看呢,低头大口吃,装作很饿的样子。”   童浩闻言赶紧低头,死命往嘴里塞面。   “我刚才骗他说家里狗丢了,让他帮我看看监控,他调的时候我盯着呢,没见着像徐庆利的。”孟朝低声嘀咕,“我估摸着应该没跑出琴岛,咱各大出口都设着卡呢,想逃哪那么容易。而且人目击者不是说了么,老孙头那辆车,最后一次出现,就是在这片。”   “徐庆利,求你快别躲了,再这么逃下去,可真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童浩吸吸鼻涕,北风吹过,冷得牙齿打颤,擎筷子的手也冻得通红,又疼又痒。   “不行了,这冷面我真心吃不下去了,大冬天的,冻得我脑仁子嗡嗡疼。”   他搁下筷子,不住往手心哈气。   “头儿,咱要查的下一家店是什么?”   “郭姐凉皮凉拌菜。”   “啧——”   “不过,你先陪我去趟邮局。”   “怎么?”   孟朝没瞧他,语气平静。   “我寻思给徐财增寄点钱。估摸着,徐庆利这个月没能寄吧。南岭村时候你也见着了,那老头日子苦成什么样了,如果断了每月的供给,更没活路了。”   他用餐巾纸一抹嘴。   “眼下这不快过年了嘛,先帮老头度过年关再说。”   童浩眨巴眨巴眼,忽地探过脑袋来。   “头儿,我发现你跟我想的不一样,我原本以为你是那样的——”   “哪样的?”孟朝斜他一眼,“我也是人,人心都是肉长的,办案是不能感情用事,但不代表我们没有感情,像徐财增那样子,谁见了都会难受吧。”   童浩还要说什么,被他一筷子堵了回去。   “这夫妻店刚开业不久,你多吃两口,权当给个鼓励吧。”   童浩抬眼,发现墙上果然贴着几张皱巴巴的“开业大酬宾”宣传单,而他们是这小店里唯一的客人。   老板蹲在柜台后面巴巴地望着,见他也瞧向自己,讨好的一笑,更显可怜。   童浩心一软,没了法子,深吸口气,重新拿起了筷子。   孟朝开车,童浩半躺在副驾,一边揉着肚子,一边转脸看向窗外。   黄昏之中,一个裹着破棉袄的拾荒者,正弯腰翻捡着垃圾箱。   “唉,众生皆苦,”他搓着车窗上的雾气,“你说这曹小军也是够可怜的,忙忙活活这一辈子,到底图个什么?”   “再可怜也不是犯罪的借口,”孟朝冷着脸反驳,“李清福可怜不?刘呈安可怜不?这世上受苦受穷的多了去了,难不成都去犯罪?”   童浩转过脸来,直直盯着孟朝的侧脸。   “孟哥,你觉得做警察最重要的是什么?”   孟朝手搭方向盘,望着前方,夕阳的橙红映在他眼底。   “别死。”   “好好说——”   “我认真的,破案之前,别死。我对自己就这点要求,希望能长寿,在我闭眼之前多抓一个,这世道就太平一些。”   他将车偏离大道,拐入一条小巷。   “你呢小童?我一直还没问呢,为什么想当警察?”   “我觉得穿制服特帅——”   孟朝不可置信地斜他一眼,“有病吧你,这什么理由。”   “真的,你不觉得警察喊话时候特别牛吗?”童浩猛地起身,右手比划成枪的姿势,“别动,我是警察,举起手来,放弃抵抗——”   孟朝懒得理他,自顾自衔起支烟来。   “就是我妈不同意,说什么当刑警太危险,死亡率太高,也不知听谁传的谣言——”   “不是谣言,”孟朝扭过脸来,神情少有的严肃,“是真的,咱这行,确实危险。”   “真会死人?”   “嗯,各种各样的死法,穷凶极恶的歹徒,抓捕时的意外,还有常年高强高压的工作模式,加班猝死的也不在少数,”他深吸口气,“哪怕拼成这样,能破的案子也是少数,每年还有很多案件,我们再怎么加班,再怎么摸排,可挣扎到最后却也毫无进展,只能挂起来。一条人命就那么被锁进档案室,或者变成新闻里的一个数字。家属会来哭,来闹,来跳着脚骂最难听的话,当然,他们也会揪着你的衣襟跪下去,额头磕得青肿,求你再查一查。”   孟朝降下车窗,朝外磕了磕烟灰。   “童浩,你刚说众生皆苦,请你记住,再苦也有人守住了底线,警察工作不是儿戏,当善良的人被折损,能拯救他们的不是神,是你。因为你穿着这身制服,因为你是代表着公平正义的警察。”   孟朝瞥了他一眼,半是无奈,半是希冀。   “快点成长吧,在那天到来之前。”   童浩眨眨眼,“哪天?”   “如果哪天我倒下了,你必须第一时间顶上去,因为老百姓需要我们,他们能依靠的,也只有我们。”   孟朝将车停住,后面的话也一并停住。   “慢慢来吧,压力别太大,这阵子也是辛苦你了,一来就碰上这么个案子。”他挠挠头,“等完事了带你吃个好的,地道传统美食,琴岛biang面,那叫一个香——”   童浩扭头看向别处,过了一会儿,又扭回头来。嘴巴张了闭,闭了张,憋了好半天,实在是没有忍住。   “孟哥,那不是陕西的吗?”他搓搓鼻子,“而且,人家叫biangbiang面,你这琴岛biang面,听上去好像骂人。”   “哦,是么?”孟朝脸色一僵,“怪不得请老马去吃的时候,他表情不太自然呢。啧,让老板骗了,他还吹自己在琴岛做了五十多年biang面,可他明明三十来岁,我当时还纳闷人家怎么这么驻颜有方。”   “大哥,你不是警察么?怎么这么容易被骗啊?”   孟朝大大咧咧的一摆手,径自打开车门,跨出去。   “每天睁眼就跟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一天天的够累了,平常日子里,睁只眼闭只眼得了,管他地不地道,好吃就行。”   说完,自己嘿嘿一乐。   “一会儿咱俩先把这片烂尾楼扫一圈,我觉得徐庆利去不了酒店和旅馆,肯定就是躲在这片的犄角旮旯里。”   童浩跟在他后面下了车,心里暗自嘀咕,这男人怕不是没吃过什么好东西。   想想也是,每次见他都是在现场,不是揣着煎饼,就是带着个火烧。就算偶尔中午在食堂吃饭,也是拼了命地塞主食,吃个馒头都觉得香。   孟朝没有听到他的腹诽,大步在前面带路。   童浩看着他的背影,忽然升起股冲动。   “孟哥,等咱案子结了,我请你吃顿好的吧?”   孟朝回头望他,咧嘴一笑。   “怎么,想贿赂我?你说,是不是想往上爬?是不是盯上老马那位置了?”   “哪儿啊——”   “那,你看上我这位置了?”   “别开玩笑了成吗?”童浩蹙起眉毛,“我就是觉得你活得怪可怜的。”   “我可怜吗?”孟朝两手抄兜,吧嗒吧嗒嘴,“嘿,管他呢,请我吃饭为什么不去?常言说得好,白吃白喝苦也甜,回头叫上队里兄弟姐妹们一块——”   他身后一个黑影飞驰而过,童浩愣住,看清之后,脸色瞬变。   “怎么,别这么小气啊,”孟朝还在那里念叨,“这阵子大家都受苦了,一起去补一补,大不了费用我跟你对半付——”   可童浩已经顾不上那么多,把他一推,撒腿就跑。   不明所以的孟朝立在原地,冲他背影大吼。   “上哪去?怎么还吓跑了呢?”   “徐庆利!” 第四十四章 错失   “属狗的吗?居然跑着去追车,怎么想的?”   孟朝瞥了眼童浩,后者则靠在副驾上呼哧呼哧地喘,额上是热腾腾的汗。   一脚油门,车加速,紧咬着前面不远处的一辆面包车。   “看清了?”孟朝盯住前方,“确定没看错?”   “不会错,”童浩抻长脖子,“我视力 2.0,绝对没看错。”   “视力好有屁用,脑子不好使,不招呼一声撒腿就跑,你能跑得过车吗?”孟朝咂咂嘴,“看你这一身的汗,下面有纸,自己翻,别给我偷摸抹到靠背上。”   童浩低头抽出几张纸巾来,擦完额头擦脖子,擦完脖子擤鼻子,末了团成一团,悄悄地就要往身后藏。   “往哪塞呢?”   孟朝斜了他一眼,一打方向,变道超车。   “再加点油,孟哥,开快点。”童浩趁机一侧身子,将纸团塞进裤兜里,“前面那车绝对是孙传海的,我记得车牌号。”   “确实,这小子一路专往小道上拐,就是想甩掉我们,心里没鬼才怪。”   “快点,加油,加油哇——”   “闭嘴。”   一前一后两辆车飞驰而过,无声追逐,引得同行的车流乱了阵仗,慌忙避让,激起一片鸣笛与怒骂。可如今孟朝顾不上许多,眼中只剩下前方十米开外的那辆面包车,跟着它穿梭,掉头,不敢有一丝松懈。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越来越——   不想对方一个急刹,猛停在菜市场门口。   “啧——”   孟朝紧跟着刹车,身子一扽,还未停稳,童浩就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前面的面包车也开了门,里面的人飞身下来,两步窜进人头攒动的菜市场,转眼间消失不见。   童浩紧跟其后,拨开左右的人流愣往前挤,差点撞翻一个裹着破棉袄的流浪汉。   “对不起对不起,”他倒回来两三步,着慌把人给扶起来,“没事吧?”   流浪汉像是被他吓到了,捂住头上的脏帽子,趔趄了两下,快步离开,而童浩也没时间搭理他,扭过身去,在人海中搜索着徐庆利的身影。   看见了,他也正在不远处探出脑袋,朝这边观望。   “警察抓人,闲人闪开!”   童浩一路大喊,飞奔向前,周遭人群也下意识躲闪,辟出一条小路,看二人在摊位之间,七扭八拐地穿梭追逐。   前面的人渐渐体力不支,速度明显慢了下来,而童浩步步紧逼,将他堵到一处死胡同,两侧是门窗紧闭的店铺,退无可退。   “徐庆利,停下,再跑开枪了!”   而那人终于踉跄着,住了脚。   这时,孟朝也赶到了,他给童浩递了个眼色,摸出手铐,二人呈包围之势,小心靠近。   “不许动,两手抱头,靠边蹲下。”   徐庆利意外地顺从,没有任何反抗,孟朝拷上之后,一把扳过他的肩膀。   “徐——”   他语塞,面前是一张全然陌生的脸。   “你谁?”   男子双手拷着,蹲在地上,仰着脸,讨好的笑。   “叫什么?”   “程龙。”   “跑什么?”   “没什么,你们忽然追我,我自然就跑——”   他挪挪脚,冲孟朝?了?眼。   “真的,正常人谁不跑啊,这是条件反射。”   孟朝冷下脸来。   “别嬉皮笑脸的,给你机会了,好好交代。”   名叫程龙的男人垂下脑袋,盯着水泥地上的裂缝,不言语。   “怎么,你说还是我说?”孟朝点点他,“要是我来说,那结果可就不一样了。”   “我说我说,”男人两手对搓,“我以为是失主追来了,所以才吓得跑。”   “什么失主?”童浩双手撑在膝盖,不住猛喘,“这车怎么会在你手上?你偷的?”   “不是,真没有,这话可不敢乱说啊。”   男人嘬着牙花子,一脸苦相。   “警察同志,是这么回事。那天晚上,我出去跟朋友喝了点小酒,然后回去路上呢,我就在附近转悠,寻思消化消化食。老一辈不是说了嘛,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捡重点说,别跟我兜圈子。”   “哦哦,好的好的,说重点。我走着走着吧,就看见大半夜的,有辆车停在那,就在路中间,还插着钥匙呢。我以为是谁不要的,你们也知道,就那种僵尸车。”   他仰头,极力表演出真诚。   “我心想,这谁这么没公德,不要的垃圾也别挡路啊。然后,寻思着做件好事,就顺道给开走了。我都打算好了,要是哪天主人回来寻了,我再还给他。这不,没等到车主,倒先碰上你们了。”   “你倒是挺会想,”孟朝顿了一下,“等等,你说跟朋友喝完酒之后去遛弯?你小子还他妈酒驾?胆子不小啊你。”他伸手猛戳了他两下,“等着,等着进去吃牢饭吧你。”   童浩几步蹭了过来,压低声音,“孟哥,这人你准备怎么处理?”   “咱没工夫耽误了,打电话找派出所老陈,管交代的是真是假,先让他把人领走。”孟朝向后张了眼,“看那抱头姿势,一看就是个惯犯,仔细审审,也许能抖露出不少事来。”   十来分钟后,老陈赶来,孟朝没空寒暄,简单跟他交接完工作,便急匆匆地拉住童浩,朝市场外面奔。   “唉,你说这徐庆利是不是故意的?他知道我们会追这辆车,所以扔在路中间,就等着谁开走,让别人帮他转移视线。”   “很有可能,”孟朝搓搓鼻子,拉上外套拉链,“曹小军,吴细妹,徐庆利,这仨没一个让人省心的。”   “下一步怎么办,好不容易撞见的线索又断了。”   “咱们必须——”   孟朝愣了。   刚才跑的急,没锁车,此刻停在路边的车门大开,驾驶室被洗劫一空。   “真行啊,光天化日,偷到刑警头上了。”   他钻进驾驶室,左右翻找,好在没损失什么。   “你也看看,少什么了?”   童浩朝前座望了望,又探身在后座底下摸索,半天才憋出一句。   “我包,没了。”   “包里有什么?”   童浩浑身上下摸了一遍,手机钱包都在身上。   “倒是没什么值钱的,就装着些早上没吃完的包子火烧,估计是附近流浪汉捡走了吧。”   “行,没大损失就成,”孟朝启动车辆,“先上来吧,咱回那烂尾楼接着查。”   童浩点点头,扶着车门,一脸的心不在焉。   “怎么?”   他忽地意识到了什么,脸色一变,躲闪着孟朝视线。   “怎么了?”孟朝也察觉到了不对头,瞪着他,“你有话直接说。”   “笔记本——”   童浩小声嚅喏着,脸白了,嘴唇也跟着白了。   “我想起来了,记录案情的笔记本,好像也在里面。”   孟朝心头一紧,四下环顾,身边是熙熙攘攘的路人,无忧无虑,洋溢着琐碎的烦恼与幸福。整座小城张灯结彩,等待着农历新年的到来。   北风凛冽,拂动悬在头顶的红灯笼。   咯吱,咯吱,晃动的光晕,投在他的眉间。   杀意在嗡鸣,他听得到,不知为何,某种直觉告诉他,就是今天。   有人在等黑夜降临。   而且,不止一个人。   孟朝的心,一点点地坠了下去,随着巷口的夕阳一并,一寸寸地,堕入深不见底的夜。   与此同时,一街之隔,有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正越过奔腾川流的车海,望着对岸的两人。   徐庆利咬了口冷掉的包子,看着孟朝与童浩的张皇失措,浮出个歪斜的笑容。他将那只黑色背包揣进怀里,然后压低帽子,匆匆转身,遁入小巷深处。 第四十五章 怨憎   头顶的街灯闪烁,忽明忽暗。   他蹲在电线杆子底下,往嘴里塞着包子,一个接一个,哽得不住地咳嗽,面红耳赤。   那只黑色背包被他扔在一旁,此刻他只关心食物,对旁的不感兴趣。   自从那夜被曹小军伏击之后,徐庆利便不敢住回停车场,成日间在外面游荡,翻捡垃圾为食,晚上就住在桥洞,或者天台。   有人要杀他,他不敢确认那人是不是曹小军,就像他不敢确认警察是不是还在通缉他一样。不能去警局,没有证据自证清白,也没有勇气验证猜想,因为身份是假的,因为身上还背着另几条命案。   他只能等着风头过去,离开这里。   徐庆利吞进最后一只包子,抹了把嘴,伸手去包底下掏,在夹层里寻出张百元钞票。他吸着鼻涕,底朝天地抖露着,只企盼再掉出点什么可以果腹的玩意。   笔记本就是那时候落下来的。   棕色封皮的本子,吧嗒一下,砸在柏油路上,横摊开,露出密密麻麻的字。   他斜了一眼,蓦然定住。   悬在高处的路灯电流不稳,滋滋啦啦,响个不停。青白色冷光,明灭不定,本子上黑色中性笔写下的“倪向东”三个字,也跟着若隐若现。   徐庆利蹲下,轻轻拾起来,扉页的右下角,写着“童浩”两个字。   童浩,童浩。   这名字有些熟悉,好像在哪儿听过。   “这是童浩,刚调来的新人——”   想起来了,这小子是那晚上的年轻警察。浮峰那夜,两人曾经打过照面。   徐庆利心中一咯噔,不禁后怕起来。今晚原本只想找点吃食,没想到,差点撞到枪口上去了。   可转念一想,警察那晚为何会到浮峰上的小屋去呢?   会不会跟曹小军的案子有关?   思及这里,周身的血沸起来,脸盘子火辣辣的烫。   兴许,所有的谜底都捧在他手上,就在面前这本普普通通的笔记本里。   徐庆利左顾右盼,做贼心虚一般,寻了处角落,缩着脖蹲住,生怕有人惊扰。   这自然是多心了,此处是拆迁区,住家户在大半年前就搬了个七七八八,一到晚上,更是没有人烟。   他深吸一口,翻开第一页,就像是钥匙捅进了锁眼,咔嗒一声,真相的门,轻而易举地推开。   迎面而来的,是吴细妹对警察的哭诉。   居然有人怀疑是情杀?还有人指证他与吴细妹有奸情?   读着邻居的证词,他自嘲的笑。也是,吴细妹那阵子忽然对他上心起来,细致体贴,那股子亲热的劲头,甭说邻居犯嘀咕,甚至一度也让他想入非非,被误解也是情理之中。   又一页。   怎么,天保居然不是曹小军的儿子?那是谁的?会不会这人就是真正的幕后黑手?   他一页页的快速翻阅,缺失的部分一点点补全,拼图渐渐呈现出全貌。   他看到警察去了南洋,看到他们寻到了南岭村,也去了当地的派出所。果然,如他所料,家乡人人都以为他死在了茅屋。   可下一页,他紧接着又看到:   徐庆利=倪向东   他喉头滚动,手颤起来,原来身份已经暴露了。   沾着唾沫又翻了几页,一目十行,心跳加速。   他哗哗翻页,头顶的灯火闪烁,明暗之间,逼近真相。   “诡计”   这是最近一次的会议记录,笔记的主人似乎情绪激动,反复加粗这两个字,笔尖划透了纸页。   徐庆利挺直身子,一个字一个字的瞧,生怕错过任何细节。   一页半,很快读完了。   可他不明白。   用手比着,一行一行,又读了一遍。   诈死 布局 借刀杀人 徐庆利   他一次又一次的看,直看到自己快要不认识那几个字。   困惑,愤怒,忧伤,甚至还有一丝嘲讽。   原来不是读不懂,只是不愿相信。   他忽然明白了曹小军为何要一而再,再而三的置他于死地。   他不会说出去的,如果小军问他,他一定会拍着胸脯对天赌咒。   可是小军没有,曹小军甚至没有给他一次辩白的机会,他笃定他会背叛,会反口,似乎在曹心里,他本就是个卖友求荣的小人。   狗日的曹小军跟吴细妹一起,用几个月的时间,编织出一场杀人好戏。   不,也许从一开始就是骗局,从三年前,他们已经在为他的死亡做铺垫。   曹小军的兄弟从头至尾只有倪向东,他不过是个替身,是个影子,是个可有可无、随时可以舍弃的代替。   干架时的挺身而出,无处可去时的收留,一起搬家,替他过生日,种种的好处,不过是为了弥补对倪向东的亏欠,而他还傻不愣登的当了真,跟人家掏心掏肺,妄想着出生入死,他甚至想着替他报仇,反观曹小军呢?   曹小军这个怂狗只是躲在暗处,一次又一次的偷着杀他。   搞堆!   他们一家老早就知道一切,可是没人告诉他,他们由着他演,由着他自己可悲可笑的异想天开。他在他们眼里是什么?是跳梁小丑,是个笑柄,是头养在圈里待宰的猪,一日日的吃喝供着,就为了最后捅进去的那一刀。   都他妈是逢场作戏,所有的美好与善意,不过是陷阱上面的饵,等他的,是深渊底下的刀尖。   所有的好,都是给倪向东的,只有那个死,是留给他徐庆利的。   发你狗瘟!   徐庆利一脚踢翻了垃圾桶,又将本子砸向远处。   他终于知晓了答案,可这份血淋淋的算计与残忍,又是他无法承受的重担。胸腔剧烈起伏,翻腾的情绪在体内膨胀炸裂,他又哭又笑,扶着电线杆不住地呕,惨烈的嘶吼被夜风割裂成碎片。   原来“心碎”二字不是形容,原来人在悲愤交加时,心脏是真的承受着万段之痛。   怨毒满溢,愤恨烧灼,他双眼赤红,牙齿咬得咯咯响,狠撞向电线杆。   咚,咚,咚。   血顺着额角留下,酸胀难忍,这份疼痛让他想起那个黎明,想起自己是以什么为代价,重回了人间。   徐庆利死了,死了两次。   一次是在南国闷热的月夜,死于烈焰。   一次是在北方凛冽的寒冬,死于人心。   是的,徐庆利死了,活下来的那人,名叫倪向东。   世人口中无恶不作的倪向东。   他深吸口气,将脸上的泪与血胡乱抹匀。   命运的刀,并不会放过赤手空拳的人,能救命的,也绝不是泪水与哀求。   事到如今,屠夫与猪羊,他总得选一样去扮演。要么杀,要么被杀,压根就没有第三种选择。仁慈与软弱是留给徐庆利的,而他倪向东,秉承的是睚眦必报,是血债血偿。   忽地生出一个念头,自己先狰狞着脸,嗤嗤笑起来。   闯进最近的小卖部,要了三样东西,一瓶酒,一包烟,一把刀。   他灌着白酒,大摇大摆地站在路灯底下,手里捧着残缺的笔记本。   如今他已不怕暴露,他想到一个完全之策,足以全身而退,毕竟会算计的,可不止曹小军夫妻两人。   他喷着酒气,翻回其中的某一页,上面圈着几处曹小军可能的藏身区域。   没关系,他有大把的时间,夜才刚刚开始,容得他慢慢的找。   他了解曹小军,就像曹小军了解他一样。   他知道他会藏在什么样的地方。   终于,在一栋烂尾楼的三层,他看到一闪而过的光晕,暗夜之中,格外的突兀。   找到了。   却并没有急着上去,他歪斜着嘴,点起一根烟,缓慢地吞吐。   既然曹小军不仁,那就休怪他不义。   想到这里,他笑了,那是属于倪向东的笑容。   曹小军,我回来了,你欠我的命,是时候还了。   他弹飞烟头,攥紧匕首,哼着小曲,一步一步,拾级而上。   曹小军一瘸一拐地上楼,腿疼得厉害,可是不打紧,心中到底是稳了下来。已经跟当地船头讲好了价格,等天一黑,就可以悄悄送他们一家子“出去”。   只要离开这里,他们便可以重新来过,今后的事情,交给今后去打算。眼下顾不得其他,只图个全家平平安安。   刚进门,便看见吴细妹立在那里,满脸泪痕,不住地朝外张望。   “天保呢?”她抓紧他胳膊,疯狂朝他身后打量,“天保没跟你一起?”   “他怎么会跟我一起呢?”   吴细妹闻言,茫然地垂下两只手,嘴一瘪,泪又翻了上来。   “别急,”他兜住她膀子,“先告诉我,怎么回事?”   “天保,天保不见了,怪我,都怪我。”她抽噎着,“我寻思去买点吃的,拢共也就离开了十多分钟,可是回来,他就不见了。我四处找,每一层都找遍了,没有,哪儿都没有。”   曹小军徒然升起股不祥的预感,可嘴上还是安慰着她。   “别急,没事,许是出去玩了,小孩子家,玩性大。”他四下打望,慌乱地搜索,“咱先找找,可能留下什么字条。”   他瘸着腿,手忙脚乱地翻找,可他知道结果,心底那个声音,一次又一次的嘲笑着。   没有,没有,什么都不会有。   “小军——”   吴细妹忽地惊呼,声音里透着恐惧。   微弱的灯光下,顺着她的手指,他看见了桌子上的东西。   一只沾血的旧手机。   正是他丢在停车场的那只手机。   他来了,他找到这里了,他带走了曹天保,带走了他唯一的儿子。   “叮铃铃——”   电话突然响了,单调的铃声循坏在黑暗之中。   “别——”   吴细妹慌忙阻拦,可曹小军走过去,冲她比了个“嘘”。   他知道,事到如今,自己已经别无选择。   电话接通了,谁也没说话,一阵窸窸窣窣的怪异声响。   曹小军心中苦笑,这场景就像他打给他那晚一样。   他攥着电话,忍着没有开口,手却控制不住地抖。   到底是对面先开了腔。   “小军,咱哥俩算兄弟吗?”   是他的声音,一样的台词。   曹小军咬紧牙,不说话。   “你愿意帮我个忙吗?”   曹小军依旧沉默,听着电话那头的戏文。   “如果你信我,只管照着我说的去做,可以吗?”   一模一样,那晚的他也是如此说的,只是如今,两人的角色全然掉了个个儿。   “我知道你在听,曹小军,别他妈跟我装死了。”   电话那头微微提高了声调。   “如果你想要曹天保回家,那就帮我送样东西吧。”   “什么?”   曹小军终于开了口,本想强装出份镇静,可声音却意外的哑涩。   “尸体。”   电话那头轻轻一笑,那是属于倪向东的笑声,真正的倪向东。   奸邪,狡诈,恶作剧得逞后的得意。   “谁的都行,你的,或者吴细妹的,嘿,你俩自己选。” 第四十六章 夜奔   “我给你们两个地点,一个是哭岛上的船厂,一个是城西边的工地。我会带着他去其中的一处,至于是哪一处,由着你们去猜。”   曹小军捏住手机,愤恨地磨着牙,胸口快速起伏。   “一小时后,如果见不到人,我便动手。”   吴细妹跳着脚要去抢电话,被他一胳膊挡下。   “东子,我们的事情我们解决,跟孩子有什么关系——”   可电话那头的人,却并未理会他的质问,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至于谁去哪里,你们自个儿选,要是哪个碰上我了,那就是命,怨不得别人。当然,你俩大可以继续扮演夫妻同心,两人跑一个地方,不过别怪我没有提醒,时间有限,要是赌错了,那就等着收尸吧。”   “你等等——”   “记住,一小时为限。倒计时,开始。”   “喂——”   电话挂断,空旷阴冷的水泥屋里,只剩下他的呼吸,她的抽泣。   远处响起几声爆竹,那是无忧无虑的人们在提早庆祝新年的到来。   曹小军扭头望向吴细妹,她知道他要说什么,他根本不必开口。   两人几乎是同时冲向楼梯,向下飞奔。   楼道里回荡着他们跌跌撞撞的脚步,层层扩散,似是追命的鼓点。   哭岛是琴岛对岸的一处荒岛,上世纪九十年代,曾修建过一座大型造船厂,不过时移势迁,早已废弃。后来岛上陆续出过几起命案,众人便更加避之不及,如今山高树密,人烟凋零。   而他提到的城西工地,他们也知道特指的哪一个。相传那块风水不好,施工过程中总是出人命,怎么也封不了顶,一连几次,项目就被搁置了下来,对外只宣称是资金出了点问题,可民间各种谣言疯传,成了声名狼藉的鬼楼。   两处地点皆为不吉,一东一西,恰好都是40多分钟的路程,一个小时根本不够来回奔走。想必“东子”早已布好了局,他就是要让二人分头行动,他要让他们自己决定,谁生谁死。   曹小军奔在前,吴细妹跟在后,也是疯魔一般地跑,然而脑子却一片混沌,心底无忧无喜,竟忆起许多不相干的来。   她想起曹小军第一次煲的汤,居然把糖错当成盐巴撒进去,一整锅鸡汤甜的发腻。   她想起去年生日,他和儿子一起送的名牌裙子,自己不舍得穿,整整齐齐的叠放在衣橱下面,连吊牌都没来得及剪。   对了,厨房窗外还晒着准备过年吃的腊肠,这几日不在家,不知会不会被野猫叼了去。   电费交了么?别再欠了钱,给冰箱给断了电。里面还冻着最后一块巧克力,天保一直闹着吃,早知道就提早给他了——   点点滴滴的碎片径自翻涌上来,吴细妹忽然发现,自己居然对生命还有这么多的贪恋与不舍。   人真的好奇怪,只有在快要死的时候,才会思考起怎么活。   来琴岛许多年,她和曹小军几乎不曾享受过什么,除了打工的地方,他们基本没去别处逛过。人人都说这座海滨小城风景如画,他们有那么多没去看过的美景,当时总想着日后会有时机,等天保病好,等再攒些钱,等天气暖和,等——   她胡乱想着,就是不肯去面对眼前的现实。   可容不得她再逃避,转眼间,二人已经跑到楼下的围栏,何去何从,现在必须做出个决断。   “我去船厂,你去工地。”   曹小军的脸隐在月色之下,只有一双眼,晶晶亮的。   “我总感觉,东子一定在船厂躲着,我去跟他谈。”   “咱俩一起去——”   “不,”他摇头,“不敢赌,如果赌错了,我们会怨自己一辈子。”   “好,那我去工地。”   他点点头,转身就要走,吴细妹忽地攥住他的手,紧紧攥住,直攥的指节泛白。   “小军——”   她咬紧牙,直直望向他,眼里包着泪。   她本想躲开他的眼,可心底又似乎是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端详的机会。   不知为何,她觉得与这个男人共度的日日夜夜,都像是为了等待这一刻的离别。   然而离别真的到来时,所有的肝肠寸断又全一股脑的哽在了嘴边,能吐出来的,只有一句淡淡的话。   “万要小心。”   “你也是。”   嘱咐完了,她仍舍不得松开,抖着声音,故作轻松。   “咱还没约好呢,结束之后,在哪儿碰头?”   曹小军回身望她,细瞧她握住自己的手,曾经柔软小巧的,如今皴裂粗糙。   但她仍是他心中的那个女孩,一日都不曾变过。   他永远记得那晚沸腾的夜市灯火,记得她孱弱瘦削的肩头,记得她染血的脸上,粉馥馥颤巍巍的笑。十几年风霜,二人历经了那么多苦楚,她在他心中却是如一的美好。   她是他此生唯一的爱人,也是最重要的家人。   她是他的命。   “在轮渡好不好?”   曹小军摩挲着吴细妹的手,硬撑出个笑来。   “结束之后,我们带着天保,在轮渡碰头,然后离开这儿,去别的地方,好好生活。我答应你,我们今后做好人。”   他将她拉进怀里,听着她呜咽,轻轻抚着她的背。   “都会好的,天保的病会好起来,我们也会有新的工作,挣很多很多钱,日子一天天富裕。   “你不是喜欢花草么?那我们就去个暖和和的地方,一年四季有开不完的花,我答应你,等咱落脚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弄个大花园。   “这些年你跟着我吃了太多苦头,等去了新家,你什么都不要管,只管休息,只管养花弄草,只管吃吃喝喝,想买什么买什么,咱也当回阔太太——”   他絮絮叨叨,颠三倒四地念了许多许多,像是要将余生的话一次性全部讲完。   她被他箍在怀里,闻着他身上的汗酸,蹭着他粗硬的胡茬,感受着他极力压抑的哭泣,听他给她描绘着那个遥不可及的未来。   究竟是未来,还是来世?   “小军——”   她喊住他。   可捧着他的脸,却又不知自己到底要说什么。   “细妹,有我在,你不会有事。” 他低着头,“你和天保都不会有事,我保证。”   他又变回了当年那个不敢看她的男孩,只是眼角平添了皱纹。   她看着他的眼睛一点点融化,化成两条蜿蜒曲折的河,涌动着此生所有的仓皇,所有的不堪。   “我要你没事,曹小军,”她拂平他灰白的乱发,“我要你没事,答应我。”   他看着她,只是笑,哭着笑,却没有作答。   “答应我。”   他抹了把脸,旋过身去,一步步走远。   “别忘了,轮渡码头。”   她在他背后喊。   “曹小军,你说过,你永远不唬我的。这次也不许变卦,要回来,我们都要回来。”   他立住脚,终是什么都没再说出口。只是背着身,又一次,冲她挥了挥手。   似是再见,似是诀别。   吴细妹愣在那,北风舔舐着腮边的泪。   她看着曹小军脑后的发,在风中飞舞。   他微弓着背,一瘸一拐,慢慢淡出她的视线,慢慢走进无边的暗夜。   她抬头,空中孤零零地悬着轮毛边月。   十多年前的那晚,也是这般月色澄明。荒山之中,她与曹小军手沾鲜血,合力埋葬了倪向东,犯下滔天罪孽。十多年后的今晚,倪向东回来索命,而他俩在同一轮明月的见证下,不得不奔向各自的赎罪之旅。   呵,到底是遭了报应。   有个声音在耳畔盘旋,挥之不去。那是个血红色的威胁,一个清醒的梦魇,一个不祥的预兆,可她不愿去理会,也不敢去面对。   事到如今,她别无他选,只得硬下心肠,转过身大步向前,强逼着自己不要回头。   月色之下,曾经相依为命的二人,到底是各奔了东西。 第四十七章 迷雾   孟朝打着手电,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前面,童浩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耷拉个脑袋,半天不敢吭声。   “带你出来找人的,低着头你能看见个什么?”孟朝瞪了他一眼,“曹小军能在古力井里等你?”   “头儿,我错了——”童浩蔫了吧唧地哼唧,“你别气了,本子丢了是我的错,但也没你想得那么严重——”   “什么叫没我想得那么严重?”孟朝立住脚,手电直往他脸上照,“你考虑过后果吗?万一呢,让徐庆利捡了去,让曹小军捡了去,还不够严重?你把我们的计划完全暴露了,现在敌在暗,我们在明,处境非常被动。”   “不一定落到他们手上,”童浩腆着脸笑,“不会那么巧的,又不是写小说——”   “好,就算被无关的人捡到了,你知道这案子现在多少双眼睛盯着吗?本来就闹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如果这人见钱眼开,反手把信息卖给媒体呢?你还嫌队里压力不够大是么?”   童浩杵在那,苦着脸,一下下揪着袖管上的线头,“孟哥,那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不会因为这事把给我开了吧?”   孟朝鼻腔哼了一声,掉过头去,继续查看着周围。   “呵,你想将功补过,可以,除非你找到曹小军,你要是找到——”   “吴细妹!”   “行,能找到吴细妹也算你本事——”   “不是,你看!”情急之下,童浩猛地一把攥住他后脖颈,“对面跑的那女的,是不是吴细妹!”   孟朝给他捏住了脖子,被迫朝他指的方向打望。果然,不远处立着个妇人,头发蓬乱,在马路中央东张西望,挥舞着两手,似是要拦车。   定睛一瞧,不是别人,正是失踪已久的吴细妹。   “童浩,你给我把手松开。”   一语未落,两人几乎在同一瞬冲了过去,而吴细妹一拧脸也看见了他们,旋身撒腿就跑。   “吴细妹,别跑!”   可吴哪里理会他们喊些什么,疯了一样地往小巷深处钻,到底是童浩年轻些,脚力更强,几步抢先,一飞身将吴细妹扑在地上,膝盖压住。   吴拼了命地挣扎,扭动着想要起身。   “吴细妹,停止抵抗!”   她一口咬住他的手,疼得童浩倒吸凉气。   “住口,你住口!”   “你他妈跟她商量什么!”孟朝在后面边跑边喊,“愣个屁,拷上啊!”   “哦哦,好好——”童浩这才反应过来,赶忙反手去摸手铐。   “不行,不行!”吴细妹扑腾着手,尖声悲鸣,“放开我,我要去救天保,放开!”   咔嚓一声,她被童浩拷紧,一把提溜了起来,押着就要往车里走。吴细妹没命地挣脱,横冲直撞,像条濒死的鱼,不住打着挺。   “放我走,我得去救天保,没时间了——”   孟朝给童浩打了个手势,示意他稍等,然后盯住吴细妹。   “什么意思?什么叫没时间了?”   “没时间了,我求你们,没时间了——”   女人面庞扭曲,歇斯底里地哭叫。   “我得去救他,他会杀了他!这个畜生连孩子都不放过!”   “你说清楚,谁要杀谁?到底怎么回事?”   “天保被他掳走了,没时间了,我要去救他,”吴细妹说着两膝一滑,顺势就要往下跪,“求你们放了我,我真没时间了,我要去找儿子——”   孟朝一摆手,让童浩按住她脑袋,继续往车里塞。   吴细妹重又开始扑腾起来,脚蹬着车门不肯进去。   “姓孟的,我求你,放我走,只要救下天保,我什么都交代——”   “你不上车咱怎么救!”   孟朝掰下她的腿,也提高了嗓门。   “知道没时间就别瞎耽误,去哪,赶紧说,我开车送你去!”   吴细妹收住泪,语气迟疑。   “孟队长,你不是唬我的,对吧?”   “相信我,”他径自走向驾驶室,“我是警察。”   吴细妹缩在后座,头抵住车窗,窗外灯火如炽,陆离光影映在她的侧脸。   泪还没有干,纤细发丝黏在额角,整张面庞宛若件破碎的瓷器。   她两手交叠,身子不受控制地抖。   童浩从前座探过身来,递给她几张纸巾。   “你刚才说的都是真的?”   她点头。接过纸巾,不住地拭泪,旧的泪痕刚擦去,新的又滚了下来,纸巾很快湿透,被她攥在手里,捏成一个潮湿的小球。   童浩不忍再看,又塞了几张,慌忙别过身来,偷着向孟朝递眼色。   孟朝目视前方,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   “小童,你通知队里增援,分两队,一队赶去船厂,一队赶去工地,咱俩先带着她去工地。”   “明白。”   童浩一边应着声,一边一个劲儿地揉眼。   “怎么?”   “右眼皮直跳,”他舐了舐嘴唇,“感觉不太好,啧,不吉利。”   “亏你还是个警察,搞封建迷信这一套。”   童浩咧嘴,露出个难看的笑。   道旁的灯火一点点黯淡,他们正在飞速接近。接近徐庆利,或者倪向东,接近谜底,或者骗局。长路的尽头可能是凯旋,自然,也可能潜伏着死亡。   此刻童浩脑子一片混乱,甚至自己也搞不清楚到底希不希望猜对。   他想要救下曹天保,却又忍不住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具备救人的能力。   嗓子眼儿发紧,每次吞咽都伴着疼痛,肚子也开始翻江倒海,有种想上厕所的冲动。他知道他在害怕,他痛恨这种懦弱,可他忍不住不去怕,与本能作对,终究不是件易事。   孟朝听着童浩联系老马,发现他声音颤得不像话。   他知道,新人单枪匹马参与这种抓捕,难免紧张惶恐。   自己第一次出现场,看到残缺腐烂的躯体,也是吐得个翻江倒海。没有谁生来无畏,只是慢慢懂了,犯罪者并不会因为你的怕而心慈手软,不合时宜的胆怯,只会害队友丢掉性命。   他清了清嗓子,本想训童浩几句,一转头,却看见他耷拉着脑袋,右手掌根不断地搓着眼。   还是张孩子的脸。   虽然顶着个大个子,可到底是个没经过历练的青瓜蛋子。自个儿刚毕业的时候,估计也比他好不到哪里去,得亏当时的队长带着他,一路摸爬滚打,总算是入了门。   思及这里,孟朝语气软了下来。   “一会到了,听我指挥就行,别紧张,别乱。”   他瞄了眼童浩,又从后视镜瞭了眼吴细妹,像是一安慰要讲给两个人听。   “没事的,肯定平安。”   童浩扳着靠背,扭头去瞧吴细妹。   “听见没,我们头儿发话了,天保不会有事的,你放心吧。”   自己哆嗦成这样,还有闲心去安慰犯罪分子,孟朝摇摇头,不知该夸他善良还是骂他蠢钝。   他挤了挤眼,想缓解眼轮匝肌的收缩。   不知为何,自个儿右眼也跳了一晚上。   然而孟朝不能表现出来,现在他是众人的主心骨,他必须强撑着勇猛,于是暗自祈祷,希望今夜万事顺利,千万别出岔子。   车一拐,到了,他一路狂飙,只用了 30 分钟。   城西工地地处偏僻,此时除了公路上的几盏路灯,再无其他照明。铁皮围栏圈起一片黑黢黢的静寂,荒草丛生,烂尾的几栋楼在夜色中突兀地高耸。   他们下车,从围栏空缺处翻了进去,四下阒然无声,月亮隐在云层之后。   从海上飘来一层薄雾,乳白色的混沌,罩着三人的眼,几步开外便看不分明。   “是这里吗?”童浩押着吴细妹,“怎么连个人影都没有?”   “这地方废了好些年了,”孟朝在前面打头,“小心点,徐庆利很可能藏在暗处。”   话刚说完,吴细妹忽地大力挣脱开童浩,往工地深处疯跑,一路上扯开嗓子唤曹天保的名字。   然而,没有任何回应,唯有斑鸠遁在迷雾深处,发出辽远的悲鸣。   “吴细妹,你给我回来!”   童浩话音未落,就听见一声女人的惨叫,他赶忙追过去,老远就望见吴细妹跌坐在地上,一双眼睛直勾勾地望向天空。   她面前是座尚未封顶的高楼,外侧还立着脚手架。   “哪儿呢?”   他眯着眼打量,周遭不见人影。   “上面。”   孟朝不知何时站到他身后,语气冰冷。   童浩仰头顺势望去,这才看清脚手架的顶端,有几根支棱在外的钢筋。   最中间的一条上,隐隐约约,横穿着一个人。 第四十八章 哭岛   哭岛是座荒芜的小岛,与琴岛隔着一汪海,也隔着一个时代。   三四十年前,造船厂的成立让这座海岛短暂的人丁兴旺过,而随着船厂的搬迁,曾随之而来的丰茂与繁盛也一并去了,厂房搬空,人员撤离,如今只留下一栋栋破败的屋舍,被山中野物占去做了窝。   被人遗忘的船体烂在了岸上,庞大残缺,似是岁月蜕下的沉重的壳。   徐庆利立在船台,隔海远眺对岸琴岛上的灯火,像是遥望着人间。   背后是绵亘不绝的夜,岛上无人,无灯,只有起伏的山,遮天的树,永无休止的悲鸣——小岛地貌奇特,海风拂过时会发出诡异的声响,似婴孩啼哭,似鸟兽哀嚎,因这不舍昼夜的哭声,得了个哭岛的名字。   人人都说不祥,而徐庆利却在这自然的啜泣中寻得了安慰,听着夜色中的呜咽,会觉得悲哀的不止是自己。   曹天保蹲在他旁边,一手捏着零食,一手攥着奥特曼,鼻头冻得通红。   “倪叔叔,什么在哭?”   “不怕,”他温柔地抚着男孩头顶,恰似往昔一般,“只是风。”   孩子似懂非懂的点头,衣袖抹去鼻涕。   “阿爸阿妈到底什么时候来呀?”   “快来了,”他瞄了眼时间,“就快来了。”   哭岛与琴岛由一条狭长的穿海隧道相连,搭车左不过 40 分钟,眼下已经快到约定的一小时,他们势必已经到了,也许就藏在某处,在暗中窥探着他。   徐庆利视线扫过船壳,厂房,航吊,灌木丛,扫过一切可以容人藏身的黑暗,最终又落回了曹天保的身上。   若他们没来呢?   他问自己,如果他们不肯现身,他又要如何处理这个孩子?   真的决定了吗?   男孩零食扔在一旁,捏着两个奥特曼对打,嘴里不知在念叨些什么。   拐带天保出来,比他想象的更加简单,甚至无需动用暴力。   这个男孩跟他亲密,他是他眼中和蔼有趣的倪叔叔。   过往三年他帮他讲的功课,喂的吃食,偷着买给他的小玩具,都帮他赢得了这个孩子的信任,所以当徐庆利突然出现在烂尾楼空房间的时候,曹天保没有惊讶,而是蹦跳地抱住他,用脑袋蹭他的肚子,嚷着好久没见他了。   “阿爸失踪后,倪叔叔也不来了,现在阿爸回来了,叔叔也回来了,真好。”   “是啊,都回来了,”他拍拍孩子的脑袋,将刀背在身后,“真好。”   “是阿爸阿妈让你来接我的吗?”他跑回床上,飞快往书包里塞着什么,“阿妈出门前让我赶紧收拾,说今晚就走,你瞧,我都收好了,马上可以走。”   男孩得意地晃了晃手中的书包,“自己收的呢。”   他仰着脸冲他笑,像是在等待他的夸奖。   徐庆利也笑,多么乖巧懂事的孩子,连理由都帮他想好了。他拉住他,快步朝外走,“是啊,阿爸等很久了,你快跟我去找他。”   他带着曹天保先去了工地。眼下饵有了,陷阱里的刀自然也得准备妥当。布局的人是他,他势必要确保万无一失。   他要天保稍等一会儿,只说过来取点东西,而在他忙活的过程中,男孩也真的没有去扰过他。   曹天保什么都没有问,自个儿拉开书包,安静地缩在角落里吃零食。   常年的颠沛与病痛让这个孩子十分懂得忍耐,或许并不理解大人世界的逻辑,可他总是试图去成全。   温顺,隐忍,似一株错生在冬天的植物,明知结局唯有死亡,却也还是顺从的生长,自欺欺人,心底做着开花的美梦。   窗外的风雪固然不是他的错,可世间受苦受难的人,难不成都是自己做错了什么吗?   徐庆利望着男孩,就像观赏一出电影的结尾。此刻屏幕还亮着,人物还演着,鲜活着,可他知道,距那个结束不远了,一秒又一秒的挨近,挨近曲终人散的时刻,心中未免怅然。   蓦地翻腾起一股不忍,他停了几秒,笑笑,又继续手上的动作。   直至所有东西准备妥当,二人辗转来了哭岛。   徐庆利寻了处避风的地方,躲开男孩,偷着给曹小军拨打了那通电话。   等他出来时,不远处的曹天保换了种自娱的游戏,捡起码头附近的碎石子,朝海里丢去。   海上生了雾,水与天连成一片,无垠的黑,浓的令人惶惑,对岸灯火时隐时现,远得宛若天边的星。天保丢出去的石子转瞬不见,只听得一两声微弱的“咕咚”,衬的黑的更黑,远的更远。   徐庆利又看了眼时间,逼近午夜,已经超过了约定的一小时。   仍未有人现身。   他看着天保奔来跑去,四下捡拾石子的活泼背影,一时间恍惚愣了神。   再等等吧,他对自己说,他情愿再给点时间,给曹小军,给吴细妹,给曹天保,也给他自己。   身旁搁着条未完工的铁壳船,底部支着几根水泥墩子。   这艘船本应成为海上的岸,如今却搁浅在陆地,任由海风侵蚀。   风穿过船骸,像一首悲戚的挽歌,一场夭折的梦,哭诉它本应在碧波之上乘风破浪,就像他,本应脚踏实地安稳一生。   他忽然感同身受,他是徐庆利,也是倪向东,是曹天保,也是曹小军。他是被抛入海底的石子,也是被架空在陆地的船。世间万物皆是身不由己,被无常命运玩弄于股掌之间,在各自的节律中,承受着各自的苦难。   夜色浓郁,耳畔唯有哭声不舍。   不,黑暗之中还隐着另一股气息。   是他。   徐庆利回头,他知道他来了。   不是她,是他。   徐庆利的手微微地抖,海风之中还掺杂着第四个人的呼吸,一个名叫倪向东的人伏在他身旁,嗤嗤笑个不停,帮他握住颤抖的刀。   死去的倪向东四肢焦黑,面庞残缺,嘴一张,便呼出细小的灰色粉尘。   “你便是我,我便是你。”   笑声阴沉沙哑。   “徐庆利就是倪向东,倪向东就是徐庆利。”   空气中弥漫着皮肉焦糊的臭味,仿佛烈焰又一次烧毁了他的脸。   “曹小军是我们共同的敌人,找到他。”   可是他藏在暗处,曹小军躲暗处不肯现身,就像那夜一样。   “有办法,”那个声音笑,“心狠的人,总是有办法。他们能狠,你也可以。”   徐庆利走向曹天保。   “天保,你来看,那个是不是你阿爸?”   “哪里?”男孩颠颠地跑过来,小脸被风吹得通红,“哪儿?”   “在那儿,你往前走走,看,海面远处那个。”   “哪?”   男孩垫着脚往前张望,一寸寸靠近码头边缘。   徐庆利忽地伸手一推,曹天保毫无防备的跌入水中。这是船厂,海阔水深,孩子的脚根本够不到底。   “倪叔叔,救我——”他的脑袋在水中起伏,“我,救我——”   徐庆利点起一根烟,斜叼着在码头边来回踱步,另一边是孩子的濒死挣扎。   他嘴里哼唱般数着数,不疾不徐。   “十,九,八——”   曹天保疯狂蹬腿,掀起哗浪浪的水声。   “七,六,五——”   男孩扑腾着,渐渐失了气力,只有一双小手扎煞着,擎在头顶。   “四,三,二——”   孩子沉入水底,没了声息,海面重新恢复平静。   徐庆利停住脚步,有些诧异地望着海面。   “咦?”   说时迟那时快,打身后飞出一道黑影,将他撞到一边,噗通一声,跃入水中。   曹小军高高地托起曹天保,一次一次,卯足力气往岸上递。   徐庆利居高临下地俯视着父子二人,歪嘴一笑。   “一。”   他用鞋底碾灭烟头,右手打怀里抻出刀来。   曹小军,你他妈总算肯现身了。 第四十九章 坠鸟   三人仰着脖,同时望向被钢筋贯穿在半空的曹天保。   浓雾弥散,又在十三四层的高度,自下往上,只能瞥见个大概的轮廓,黑黝黝的一团,像是被装在编织袋里。   钢筋从黑影的正中穿过。   里面的人无声无息,不曾呼救,也没有一丝挣扎的迹象。   吴细妹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尖叫着就要往上爬,童浩忙一把拉住,可她受了刺激,哭嚎着甩动膀子,登时力大无穷,眼看着就要失控。   “放开我,你放开我!”   “别急,队里很快来人了,你等等——”   “放开!我要去救他!你放开!”   “孟哥,我快撑不住了,怎么办啊?”   孟朝一把压住她肩膀,“想让天保死,你就尽管闹,尽管耽误时间。”   吴细妹闻言止了声,泪涌着,嘴却哑了。   “头儿,这算怎么回事?”童浩白了脸,不住咽唾沫,“是不是得上去啊?”   “我总觉的有诈。”   孟朝环视四周,扫过每一扇漆黑的窗口。   “你不觉得奇怪吗?如果要杀曹天保,随时随地都可以,干嘛跑这么远,又搞的如此复杂。   “徐庆利以前在工地就是干搭建脚手架、绑钢筋的活,他比我们更熟悉工地的设置,选在这地方也绝对有他的原因,咱得小心,人很可能就藏在暗处准备偷袭。   “虽然不知道他在算计什么,但我确定无比,徐庆利肯定布好了局。”   孟朝盯住悬在高空的黑影,倒吸一口气。   “这布置得就像是个陷阱,专等着人上钩。”   “那我们先不去了,”童浩偷眼瞧他,“或者等队里人来了,咱一起——”   “不,必须得去,”孟朝摇头,“他这位置都设计好了,我们要想救天保,非得上去个人不可。”   吴细妹闻言又开始扭动,“打开手铐,队长,求你们了。这样,我上,刀山火海我认了,大不了一命换一命——”   “你不行,你上去不见得能救下天保。”   孟朝指着高处。   “他挂的这个位置,刚好卡在两层窗口之间,我们没法从窗台探身,只能顺着脚手架,一点点爬过去,你的上肢力量不够,做不到在半空中托住天保,弄不好连自己也会搭进去。你让我再想想办法——”   “可是没时间了,”吴细妹低声哀求,“孟队长,快没时间了,马上一小时了。他电话里说过,时间一过就动手,咱不能再等了——”   “这样,我上。”童浩抖着身子,颤着两只手开始脱外套。   孟朝拦住他,“你在下面帮我照明,我上。”   “头儿,不行,你年纪大,腿脚不灵便,反应也慢——”   “闭嘴,”孟朝麻利地系紧鞋带,脱下外套,“来之前说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你不会要犯错误吧?”   他低头查看手枪,停了一瞬,抬眼盯住童浩。   “开过枪吗?”   “学过,”童浩咽了口唾沫,“但没打过真人。”   孟朝点头,掏出枪,上膛,塞进他手里。   “一会儿如果有什么不对劲,直接开枪,不要犹豫。”   童浩接过枪,沉甸甸的,他愣了几秒,又两手把枪推回来。   “头儿,还是我上去吧,这种体力活让我来冲,你在下面遥控大局——”   “少屁话,都什么时候了还跟我打官腔。”   孟朝把枪塞他怀里,用力捏捏他肩膀。   “你路上不是嚷着眼皮跳,怕不吉利么?所以还是我来吧,你老老实实,好生呆在下面,别给我添麻烦就成。”   他朝前走了两步,又忽然停脚,回过头来望他。   “小童,我在架子上面行动起来肯定受拘束,所以下面教给你了,务必打起精神,现在不是害怕的时候。”   “嗯。”   “一会儿要是真有突发事件,”他瞄了眼吴细妹,“你脑子灵活点,眼睛盯住了。”   “明白。”   “还有,记得我来之前跟你说的话吗?”   “剩一半的煎饼果子先别扔,等晚上饿了你再吃?”   “不是这句——”   孟朝皱着眉苦笑。   “我是说,如果我倒下了,你要接着顶上。”   “孟哥,快呸呸呸,别说这些丧气话——”   “记住没有?”   “我——”   “看着我,这是命令。我要是往发生什么意外,这里交给你了,记住,别慌,你是警察,你要第一时间顶上。”   孟朝盯住他,少有的严肃,童浩握紧手里的枪,点了点头。   “好。”   孟朝独自迈入建筑,心中打鼓,脚步声回旋在空荡的楼道。   他攥紧手电,脚下是有限的光亮,边走边四下打望,生怕徐庆利从暗处冲出来偷袭。   那道黑影悬在十三与十四层之间的脚手架的小横杆上,必须翻出去再攀爬一段才能够得到。   孟朝跪在十三楼冷硬粗糙的水泥窗台,猎猎的风甩在脸上,额发乱飞,心脏咚咚擂动。朝下望去,隐约两个小小的人影,一道细微的白光晃动,那是童浩握着手电在向他招手。   深吸一口气,孟朝咬住手电,从室内窗口翻出去,反身向外爬。   工地荒废已久,脚手架的地基松散下沉,脚一踏上去就感觉有些晃动,脚手板被人撤走了,他只能踩着钢管,小心挪动。   风从下面灌上来,身子悬在高空,掌心很快浮出一层冷汗,打滑,他强忍着不去朝下看,也不去想架子会不会坍塌,一寸寸往右边挪,只盯着几米开外的编织袋。   染血的红白蓝三色编织袋,鼓鼓囊囊,似是塞着个人,半敞开的口子里露出条衣袖,是件橙黄色的面包服。   孟朝认得,那是曹天保的外套,送他去医院那天,吴细妹回屋抓起来的就是这一件。   他将手电塞回裤兜,轻声呼唤天保。   没有回答。   孟朝加快了移动速度,靠近了,他伸长右胳膊去够,手托住袋子,沉甸甸冷冰冰的,浓郁的血腥臭。   心中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右眼皮开始狂跳,孟朝不去管它。   编织袋贯穿在小横杆上,他一手攥紧钢管,一手揪住一角,用力往外挣。   袋子比他想象中的更沉,幸而终是摘下来了。右臂在抖,他咬牙绷紧肌肉,带着编织袋一点点地往回挪。走了几步,左臂也抖得厉害,就快要支撑不住,他停在半空,深呼吸,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可是到底是哪里呢?   徐庆利全程没有出现,难道攀爬脚手架就是他布下的局?   不,没有这么简单,有问题,一定还有什么问题,只是他还没发现——   眼下孟朝已顾不上那么多,加上曹天保的重量,他的体力已逼近极限。   先下去再说。   他试图将袋子放到脚下的钢管上,分担一部分重量,一低头,却发现防护栏和用于加固稳定的十字撑都被人撤走了,连接钢管的扣件少了螺丝,脚下的钢管松动,倾斜,显然支撑不住两个人的重量。   孟朝僵在那里,于一瞬猛然明白了徐庆利的诡计。   他是要他自己选,要么同归于尽,要么将曹天保丢下去,独自保命。   那么他要怎么选呢?曹天保自己肯定活着爬不回去,所以问题很明确,他是选择看着曹天保死,还是选择陪着他一起死。   不,一定还有其他办法。   孟朝大脑飞速运转。   既然徐庆利能带着曹天保爬上来,那一定还有另一条可供选择的路径,只要找到二人就可以全身而退,只要找到——   然而——   童浩与吴细妹并肩站在楼底,仰脸望着孟朝在空中一点点辗转腾挪。   吴细妹婆娑着泪眼,双手合十,不住的祈求神明保佑,而童浩则在一旁控制不住的抖腿,嘴里也碎碎念道个不停。   “没事,没事,孟哥是老手,没事的,肯定没事的。”   他一遍遍念叨,不知是安慰吴细妹,还是安慰自己。   徐庆利一直没出现,而孟朝也顺利地救下了曹天保,童浩悬着的心落了地。   他看着孟朝一手攀住架子,一手拽着袋子,一点点往回挪。   “你看,救下来了,”童浩笑了,“救下来了,我就说没事的,你看——”   可下一秒,他看着孟朝脚下一空,身子向后仰去,从高处坠落,就像是一只鸟。   他看着他停滞在半空。   有一瞬,他甚至怀疑他可以飞。   然而紧接着,坠落,坠落,坠落。   断了翅的鸟,自高空急速地坠落。   孟朝“砰”的一声,碎在他的眼前。 第五十章 死诀   徐庆利迎风站着,曹小军跪趴在对面,两手撑地,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曹天保亘在两人之间,仰面瘫在地上,一绺绺额发四散,滴着水。   “天保,醒醒——”曹小军艰难挪动,爬到男孩身边,轻轻拍打他的面颊,“天保,不怕,你睁眼看看,阿爸来了,你醒醒,睁眼看看阿爸——”   然而曹天保嘴唇青紫,在凛冽海风中双目紧闭,没了声息。   “曹小军,原来你真没死。”   徐庆利咂咂嘴,上前一步。   “你说可不可笑,就在几天之前,我还在跟老天爷祷告,说愿意用任何东西去换你活过来。可眼下你就活生生站在我面前,我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他又近了一步,曹小军看清了,他右手握着刀。   “你得给我个解释,一个死人怎么就又活了呢?”   他悠闲地转着刀,那是曹小军无比熟悉的动作,属于倪向东的动作。   “你的死让我成了通缉犯,我为了逃命,杀了个不相干的保安。你一点点把我逼上绝路,让我脏了手,回不了头,可你现在怎么又活了呢?”   他步步逼近,曹小军摇晃着起身,将曹天保护在身后。   大腿上的伤又挣开了,血汩汩向外涌。   可他不能在这个男人面前表现出任何虚弱,不能。就像在野外遇见饥饿的狼,血腥气只会彻底激发它的兽性,示弱得不到任何怜悯,只加速死亡的到来。   他提着气,手撑膝盖挺起身来,咬牙努腮,直视那人的眼睛。   “曹小军,你他妈的告诉我,为什么?”   曹小军没有回答,而是用另一个问题替代。   “你是谁?”   “我?”徐庆利勾起一边嘴角,冷笑,“我是你兄弟,东子啊——”   一语未落,曹小军瞬间炸起,忽地一下子直奔过来。   徐庆利不知他要干什么,惊吓之余忘了退后,曹小军猛然贴近,挥动右手,一股蛮力击中徐的下腹,酸胀之后,撕裂的疼痛弥散开来。   徐庆利自觉身子一顿,低头,发现腹部插着把刀。   “小军?”   再抬头,却直撞上对面人的咬牙切齿。   “你为什么要冒充倪向东?”刀在他体内转了个圈,“你到底是谁?接近我什么目的?”   怨毒,愤恨,不加掩饰的厌恶。   这表情徐庆利曾见过无数次。   在他三十余年的人生里,这种嫌弃与恶意他见了太多回。   那些人在真正了解他为人之前,只消看见他毁掉的大半边的脸,便已经开始憎恶。   调侃,嘲讽,谩骂,甚至无端的殴打,历经了太多,他以为自己已经百毒不侵,直至今日看到了曹小军的眼神。   他有一瞬的恍惚,只觉眼前这张扭曲的面孔,无比陌生。   曹到底是受了伤,又在海里折腾了许久,消耗了力气,刀刺得不深,只伤及皮肉。抬手第二下的时候,徐庆利反应过来,一把推开,踉跄着躲闪。   曹小军扑了个空,径直摔在地上,好半天起不来身。   徐庆利望着他的狼狈,望着他在潮湿打滑的地面上颤着两条胳膊,挣扎着想要撑起身体。   “我不会说的。”   他走过去,向后拉扯曹小军的头发。   “如果你当时问过我,就会知道我的答案,那晚的事情我会烂在肚子里,永远不会告诉别人——”   他一刀刺向曹小军后腰。   “可如今晚了,走到这一步,我们都回不了头了。”   又是一刀。   曹小军怒吼一声,反手挥刀,刀刃划向徐庆利的右腮,转眼皮开肉绽。   徐庆利捂着脸滚下来,哗浪浪,刀落到一旁。曹小军借机翻身,骑在他身上,两手攥住刀,大力向下掼去。   徐抬起右臂去挡,曹抖着胳膊继续向下,二人裂眦嚼齿,无声角力。   刀尖就悬在徐庆利眼睛上方,一寸寸逼近。   他左拳卯足力气,猛击曹小军腹部,曹吃痛,两手一顿,紧接着闷哼一声,继续向下狠按,刀顺势刺下,徐庆利偏头,刀刃擦着颧骨过去,“铛”的一下,直扎向右耳旁的混凝土船台。   曹小军见状再次举刀,徐庆利发了狂,手指插进他大腿上的伤口。曹惨叫一声,失去控制摔了下来,徐庆利趁势捡起刀,奔向远处,而曹小军瘸着腿,也紧跟着追了上去。   二人围着废弃铁船兜圈子。   曹小军背靠着船,探头向左右张望。   大雾迷蒙,看不见人影。侧耳倾听,亦没有任何脚步声,只有瞬息不停的海风呜咽着穿过岛屿,像是女人哀绝的哭泣。   有什么落在脸上,湿漉漉的,他一抹,一股子腥气,是血。   曹小军仰头,正撞见“东子”血淋淋的笑。   “东子”就藏在他头顶的甲板上,刚好撑着栏杆向下张望,冲他咧嘴笑——右腮豁出条大口子,像是裂到耳根的嘴角,泛着恶意的邪笑。   他尚未反应过来,“东子”便闪身翻过栏杆,一跃而起,从天而降,径直压倒在他身上。曹小军后脑猛撞在地面,头晕目眩,一时间慌了手脚。   等他回过神来,“东子”的刀已经抵在自己的动脉上,冰凉的铁器即将豁开皮肉,放出滚烫奔涌的血。   他忽然觉得累了。   一股从未有过的疲倦袭来。   想他一生都在奔逃,战斗,辛苦劳作,随时随地保持戒备,就连睡觉也要在枕下藏把刀,睁着半只眼,而如今,他真的累了。   不想跑了,不想斗了,不想再算计什么,只想好好睡上一觉,在无梦的深眠中,获得永恒的宁静。   曹小军停止了挣扎,等待着命运的发落。   他阖上眼,听着风里的哭声,忽然想起了吴细妹。   若她知道自己葬身于此,是否也会如此哭泣?   细妹,对不起   一滴泪顺着眼角滑落。   答应你的,终是没有做到   徐庆利看着曹小军瘫在地上。   血顺着遍身大大小小的伤处朝外淌,在他身下蔓延,像是一双血红色的翅膀。   这双翅膀,即将带他逃离颠沛流离的人间。   徐庆利攥紧刀,卡住他脖子,刀刃横抵住动脉,咬了咬牙,却依然下不去手。   他忽地想起旧日种种。   想起曹小军明明酒精过敏,却偏又好喝,每每在小饭馆里喝得脸盘子通红,还得自己架着他走回工地。   想起工头看不见的时候,两人总是一边捆钢筋一边吹牛,曹有时会像个小孩子一样,偷着往他兜里塞零食,有时是块糖,有时是包花生米。没什么值钱的好货,曹总是自己得着点什么,就顺手分他一半。   想起吴细妹给他俩在夜市买过两件一样的衣裳,胸口印着一串英文,谁也看不懂,只觉得穿在身上洋气。直到后来的某天,王成这小子不怀好意地跑过来告诉他们,衣服上印的是句脏话,一向寡言的曹小军红着脸怼他:“知道,就他妈穿给你看,骂的就是你。”徐庆利蹲在一边,笑得饭粒子直呛进鼻子眼。   想起许多七零八碎的东西,生日那晚的烛火,想起他在跳动的微光中,许下的那个生日愿望。   这一家人曾是深处泥潭的他可以捉住的唯一一条绳索,可他们没有救他逃离苦难,反倒是被他拉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最初在彼此身上给予的无限厚望,如今沦为漫长的剔骨折磨。   无论活下来的是他,还是他们,生者的灵魂都将永远缺失一个重要的部分。   这是一场必输的决斗,打一开始,就不会有赢家。   从信任到怀疑,从宽宥到残杀,这场困兽斗里,唯有歹毒之人能够活到最后。心底属于人性的柔软部分,也必将追着另一方的死亡而逝去。   这是活下来的代价,消弭的善良,是对死者的供奉。   徐庆利握着刀愣在那里,耳畔是无休无止的哭声。   旧日的世界土崩瓦解,新的秩序尚未建立,一夜之间,他同时失去了过往与未来,卡在现实的断壁残垣之间,迷失了自己。   他不知道他到底是谁,究竟是倪向东,还是徐庆利?   风声之外混杂进其他声响,由远及近,将他重新拉回到现实之中。   远处天幕倒映着红蓝色光晕,在树影间短促的闪烁,徐庆利直愣愣地望着,过了很久才明白过来,那是警灯。   警察怎么会来这里?   他只慌了一瞬,很快又冷静下来。无妨,警察的意外到来也可以成为他计划的一部分,反倒是省去了自首的力气。   徐庆利回身,扫视着遍地狼藉,知道自己必须抓紧时间。   这出戏,还有最关键的一幕尚未演完。   他俯视着曹小军,后者倒在血泊之中,看着他,微弱地喘息。   “那晚的事情,我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你知道为什么吗?”   他弯腰凑到曹小军耳边。   “因为——”   他道出了那个只有他和倪向东知晓的秘密。   他心满意足地看着曹小军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望着他。   他知道,这个男人坚定了十几年的信念,正一点点的崩碎散落。   不远处警灯闪烁,警报刺耳,愈来愈近。   “是时候道别了——”   “求你……放过天保……”   他笑而不语,手上下了狠劲。曹小军剧烈咳嗽,血沫子飞溅出来。   “你……到底……是谁?”   “嘘——”   他捂住他的嘴,一刀划开了动脉,毫不迟疑。血喷在脸上,寒夜中唯一的暖意。   “我是倪向东,也是徐庆利。”   他起身,跌跌撞撞,望着自己的双手出神。   “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分别吗?” 第五十一章 寒栗   警灯闪烁,稀释了雾色,一张张面孔浮了上来。或熟悉,或陌生,跃动于明灭之间,斑驳光怪。   红蓝两色的灯,照亮了工地上空的夜,却照不亮地上那滩血。   墨色血渍,如同一块丑陋刺目的胎记,渗入同样墨色的大地。   童浩窝在后座,额头抵住前排副驾驶的靠背,不肯斜眼去瞧窗外的热闹,直愣愣地望向脚底,目不转睛,偶尔才眨一下眼。   车窗外嘈杂一片,他听着鼎沸人声,些许的恍惚,像是独自在影院守着屏幕上的戏,悲喜是别人的,他只剩下旁观。   救护车的声响,由远及近,又由近去了远。   童浩将自己关在狭小的后排空间,隔绝在所有信息之外,闭着眼,数着呼吸,强迫着不去联想什么。   车门开了,带进一股子凛冽冷风。   睁眼,是老马。   老马坐在了驾驶座上,那是孟朝惯常的位置。   挪了挪屁股,马驰华从靠背的夹缝里抠出半管开了封的薄荷糖,又笨拙地弯下腰,捡拾起落在座位下面的几颗,握在手里,来回摩挲着。   童浩手肘杵在膝盖上,伏低身子,不敢去看他的眼。   他听见老马吸了吸鼻子,希望只是天气寒冷的缘故。   那个迫切想要追问的结果,如今就哽在嗓子眼儿。可他不敢去问,他害怕听到答案,因而闭住嘴,只等着老马开口。   他希望老马能越过靠背回头看他,希望一抬头就能看见他在笑,希望他会用惯常的语气安慰他,告诉他别担心,孟朝已经脱离了危险,告诉他甭害怕,人没什么大碍,告诉他……   哪怕是告诉他孟朝正在医院抢救。   然而,老马什么都没说。   老马的沉默已经回答了一切。   “曹天保救下来了吗?”   他听见自己的嗓音在颤,童浩攥紧拳头,指甲抠进掌心,留下深红色印记。   他迫切需要一点安慰,需要一点好消息。   老马没有回答,而是降下车窗,从孟朝车里捡起根烟。   这是童浩第一次见副队长抽烟。   他想起以前每次孟朝点烟的时候,老马总是调侃他,说他是嫌自己命长,谁能想到,一语成谶。   烟燃了半截,老马终于开了口。   “那不是曹天保。”   童浩挺起身子,“那是谁?”   “谁也不是。”   老马掸掸烟灰,强撑着平和。   “袋子里塞了些乱七八糟的,全是些破烂,满满登登。就上面披了件曹天保的外套,沾着血,那血也不知道是谁的,等化验吧。”   他“啃”了一声,清了清嗓子。   “故意把衣服袖子抻在外面,就是想让人瞧见,想让人误以为里面是曹天保。那个袋子,就是个骗人的饵。”   可是孟朝不知道,他到死都不知道。   孟浩就连落地的时候也没有松手。   他将袋子牢牢护在胸口,两条胳膊箍得死死的,用自己的肉身作为最后的缓冲,他以为那里面是曹天保,他在半空中就准备好了,准备自己去死,准备用自己的命去给曹天保换一个生还的机会。   毫无意义。   他死的毫无意义。   “你受伤没?”   老马灭了烟,强行岔开话题。   “我没事,我根本就没上去,我整晚都站在楼底下。马队,你知道吗?本来上去的人应该是我,本来死的人应该是我——”   “小童,你听我说——”   “是他知道我眼皮跳,他怕我心里有压力,他怕我出事,所以他自己上去了——”   “童浩——”   “我这张破嘴,我他妈这张破嘴,我跟他念叨了一路,整整一路,说我眼皮跳,说不吉利,所以他才上去的,是我让他上去的,是我坑死了他,马队,是我杀了他——”   “童浩!”   老马探过半拉身子,攥住他胳膊。   “跟你没关系,无论今天跟谁组队,上楼的人一定会是他。小孟就是这样,平时吊儿郎当,关键时刻不要命地冲。以前我就老批评他,搞什么个人英雄主义,七八年了,这小子就是浑,就是不听人劝。我絮絮叨,絮絮叨,告诉他多少次了,现在是队长了,遇事得稳住,别急着冲,就是不听,光笑,一说就他妈咧开嘴跟我笑,就耍贫在行。他今天要是再等等,等支援来了——”   老马忽地哽住,昂起脸来。   “要是再等等,起码等我来了——”   他摆摆手,后面的话怎么也说不全了,右手遮住眼睛,泪却从指缝间涌出来。   童浩旁观着他的崩溃,某种情绪涌动在喉头,他张了张嘴,发现自己无话可说。   铃声突兀地响起,打断了老马的哀痛。   “喂?”   老马掌根抹了把泪,声音里掺着浓重鼻音。   “没事,我这边没事,小陈你说吧。”   他抽了张纸巾,边擤鼻涕,边回应着电话那头的人。   “行,知道了,你们先盯住了,我马上就回去。”   老马挂了电话,顿了两三秒。   “刚才船厂那边来消息了,说人抓到了,现场一死一伤,还有一个在抢救,我得赶紧回局里趟。”   他抬头,打内后视镜里看着童浩。   “咱还得继续,难受归难受,但不能趴下,得把这案子破了,这才是对得起小孟,咱得——”他点点头,像是咬牙说给自己听,“得坚强,得顶上。”   老马打开车门,一只脚已跨出车外,又回头看了眼童浩。   木然坐在那,硬绷着一张脸。   “小童,别憋着了,哭吧,哭出来能好受些。”   吧嗒,车门关上,昏暗的车厢里,又只剩下童浩独自一人。   老马说,哭出来会好受些。   可是他哭不出来,一滴泪都没有。   童浩总感觉孟朝没死,孟朝就在这现场指挥着,也许下一秒就会猛敲车窗,让他赶紧下来干活,别坐在车里面当少爷。   童浩茫然地望着窗外闪烁的警灯,试图在忙乱的人群中,寻找孟朝的背影。   找不到,个个都像,可个个都不是。   他忽然一阵慌乱,打了个寒颤,车里没开暖风,他冷得发抖,牙齿上下磕碰,咯咯作响。   童浩两手摸索着,往口袋里塞。   口袋里有什么,鼓鼓囊囊的。   伸手一摸,掏出半个煎饼果子,已经凉了,软塌塌的,一股子油腻味。   下午时候,孟朝硬塞进他兜里,让他好好保管,帮忙捂热乎了,说等晚上饿了,他还要接着吃。   “你再不回来就囊了,不好吃了。”   童浩两手攥着煎饼果子。   “你不是说让我别扔,说你晚上回来还要吃吗?”   他忽然意识到一个事实,胸口一阵钝痛。   那个人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这世上仍有许许多多个孟朝,无数个姓孟名朝的人,但是再也没有一个会乐颠颠地坐在前排,扭头问他要这剩下的半拉煎饼果子。   童浩抖着手,解开塑料袋上的疙瘩。   他将冷了煎饼塞进嘴里,咬了一小口。   “已经不好吃了,这面也酸了,薄脆也软了,韭菜也不新鲜了。”   鼻子一酸,眼圈红了。   “辣椒和甜面酱要这么多,也不嫌齁得慌,都给我难吃哭了。”   他大口嚼着,大声骂着,泪珠子终于滚了下来。   “我就说等结案了,咱一块吃顿好的,都说好了不是?”   他抽噎着往下咽,泪和煎饼,一起往下咽。   “你说现在这算怎么回事,是不是说话不算话?是不是?”   童浩猛地停住,向着黑暗。   “你再不回来,我可都吃完了。”   他环视四周。   “没开玩笑,再不出来,真没了,我可真吃了。”   没有回应,此刻,将来,都不会再有回应。   死亡就像是一场迷藏,逝者躲藏,生者寻找。   处处是他们的痕迹,他们的气息,他们留下的线索,让人总感觉自己能找到,感觉他们其实并未走远,就在门后,就在转角,就在隔壁的房间,就在涌动的人海。   但你永远都碰触不到,永远都没有机会抓着他们的衣角大喊一声,我看见你了。   他们太要强了,他们总是想赢,他们总是在你寻到之前,偷着藏去另一个角落。   无论你如何哭喊,祈求,呼唤他们的名字,他们也绝不出现。   这就是规则,赢得永远是亡者。   他们将永远的赢下去。   童浩不知自己哭了有多久,再抬头,他在隔壁警车里看见一张熟悉的脸。   吴细妹。   他打开车门,疯了一般冲过去,大力拍打着车窗。   吴细妹戴着手铐,向后缩了缩,望向他的眼神有些诧异,有些畏惧。   “吴细妹,他是为你死的,为你家天保死的,你要是还有点良心,就坦白,把真相说出来,说出所有——”   他喊破了音,难听极了。   “你和曹小军的计划,说出来,全部说出来,你不能让他白死,他不能白死。”   吴细妹望着他。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她垂下头去。   “什么曹小军,什么计划,我不明白。小军失踪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   她的脸隐在暗处,声音却无比清晰的传来。   “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无话可说。” 第五十二章 穷鱼   看守所讯问室内,吴细妹一言不发,只低头望着腕上的手铐。   “吴细妹,不要搞拖延时间这一套,”小张敲敲桌子,“但凡带你来这里,就是我们手上已经有了证据,给你个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你才 32 岁,总不想下半辈子都蹲在监狱里吧?”   吴细妹抬头,乜斜了眼,重又低下头去,一脸淡然。   “你是自己说呢,还是等着我们帮你开口?”   “你们要是都知道了,那就判呗,”她伸手拢了拢耳边碎发,“既然知道了,还问我干什么?”   “你端正下态度——”   门开了,老马走进来,中断了问话。   吴细妹歪头瞧他,视线随着他走,追着他坐下,看他当着自己的面跟另外两个警察窃窃私语,眼睛却时不时的,一下一下地,往她这边瞟,心底隐隐不安起来,面上却咬牙绷住了,不去表现什么。   “咚”的一声,那人将某样东西丢在桌面上,她忍住了,强迫自己不去看。   “吴细妹,当时你跟曹小军两人是分头去了两个地方是吧?”   她低头搓弄着右手指尖的灰,不说话。   “工地上没有曹天保,因而你赌了一把,你赌曹小军那边可能会成功救下孩子,所以你闭嘴不说,消极抵抗,就是为了给他争取时间,对不对?”   吴细妹嘴角一抽,老马看在眼里,知道猜中了,提高音量,继续往下说。   “你知道吗,曹小军出事了。”   她依然低着头,但是老马看得清楚,她的手指微微颤动。   她在听。   “不信?”   哗啦,他将之前扔在桌上的东西提了起来。   “这个你总认得吧?”   吴细妹抬眼,漫不经心地一瞥,却登时愣住。   一串血糊糊的钥匙。   怎么会不认识,这个钥匙环是她买给小军的,夜市上买的假货,十块钱一对。   她不知道这只粉红色的小狐狸叫什么名字,只知道眼下时兴得很,城里的小姑娘包上都挂一个,再怎么说,她也只是个三十岁出头的姑娘,喜欢赶时髦是按捺不住的天性。   在摊主的撺掇下,她蹲下身子,在成堆的钥匙扣里翻来覆去地选了半天。   粗制滥造的居多,有的眼歪嘴斜,有的印花偏了,有的少了个眼珠,她直蹲麻了脚,挑花了眼,才拎出两个差不多的,好容易凑成了一对。   现在人管这叫情侣款,她美滋滋地付了钱,想着她跟小军的,应该叫夫妻款。   当天晚上,她偷着将小狐狸挂在他钥匙上,一遍遍地看,软乎乎的一小团,愈看愈欢喜。可看着看着,心中又不免忐忑起来,毕竟小军已经 34 岁了,平时又都跟些大老爷们待在一起,万一他嫌幼稚,不愿意带在身边怎么办?   晚饭后,小军去裤兜里摸烟,摸了半天,翻出了钥匙,看见了。   她正在厨房收拾,背对他,两手攥着只碗,透过哗哗水声,揣摩着他的反应。   “这什么?”   “买给你的,”她慌起来,赶忙咯吱咯吱搓着手里的碗,“我也有一个。”   “一样的?”   “唔,一样呢。”   曹小军挪过来,靠在她旁边,挠挠头,“这小粉狗——”   “哪个是粉狗了,人家是小狐狸,”吴细妹剜了他一眼,嗔怪道,“怎么什么到你嘴里,都变得土里土气的。”   曹小军听了并不恼,红着脸,嘿嘿笑。   “算我说错了,你别气,我重新说就是了。”他晃晃钥匙扣,“这狐狸挺眼熟的。”   “那是,现在火得很,还有名字呢。”她眨眨眼,想了半天,“好像叫什么玲玲什么的,啧,忘了,净弄些外国名字,记不住。”   “叫细妹吧,”小军乐呵呵地捏着,擎到她眼前,“你瞧这大眼睛,多大,跟你一样。”   “去去去,一边去,别碍着我刷碗。”   她故意甩他一脸泡沫水,却忍不住笑了。   “我那个就叫小军,回头得搞脏一点,毕竟你那么黑。”   “你惯会笑话我——”   他追着戳她痒痒肉,她笑着躲闪,朝他弹水回击,两人在厨房闹做一团。   如今,吴细妹独自坐在冰冷的板凳上,傻望着悬在半空的那串钥匙。   眼前曹小军的“细妹”沾着锈红色污渍,人造的绒毛黏成一绺一绺。   “他——”   吴细妹极力控着泪,脆弱沉重的水膜遮住了视线。   “小军他——”   老马沉默不语。   “那天保——”   “天保已经没有爸了,不能再没有妈。”   老马望着她,语气平静。   “吴细妹,你不是主犯,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到底要怎么表现,要不要看着天保长大,你自己想想清楚。”   眼中的海倾覆而下,吴细妹忍了再忍,终是低下了头。   “我说,我全都说。”   “你们要我说什么呢?”   徐庆利笑了。   “脚手架不稳,这是常有的事情,明明是施工方的责任,你们怎么能怪我呢?”   他夸张地倒吸口气。   “我这身上的伤还没好利索,你们就跟审犯人一样审我,哪个受得住哟。”   “徐庆利,你不要转移话题,那个袋子总是你挂上去的吧?上面可有你的指纹。”   “是,袋子是我挂上去的,但是挂袋子有罪吗?”他摇摇头,“没有吧,你们总不能因为这个枪毙我吧。”   小陈身子一动,被老马一把按住。他盯住徐庆利,寻找着突破口。   “你那晚为什么让吴细妹去工地?”   “开玩笑,开玩笑不可以吗?”徐庆利嘿嘿一笑,“就当我是恶作剧吧,我道歉,没想到引逗着你们的警察同志去爬,对不起。”   他双手合十,一脸的真诚。   “对不住了,我万分后悔,没想到让你们白白牺牲一人。”   他??眼,狡黠一笑。   “不过,这也不违法吧,他是自己爬的,又不是我逼得,可怨不得我。”   老马感觉一股火气直冲脑门,攥紧拳头深呼吸,好歹是强压了下来。   他知道,徐庆利是故意想要挑起他们情绪,想要避重就轻,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如今明知道这个男人有问题,但是却找不到任何可以制裁他的证据,只能任由他光明正大地扮演着受害者,不禁窝火起来。   “那么曹小军呢?”他敲敲桌子,“为什么你跟他会在船厂?”   “说起这个我更气,我好心帮他找儿子,他小子居然藏在暗处偷袭我——”   “你撒谎。”   徐庆利一愣。   “我撒什么谎?是,曹小军是死了,可你们也看见我身上的伤了,这小子要杀我,他三番五次杀我在前,我当然得还手。这叫什么来着,对,正当防卫。”   “那么他儿子呢?”小陈提高了嗓门,“曹天保的死你又怎么解释?”   “哟,我真的冤枉,那孩子自己掉水里面的,你知道他身子本来就弱,大冬天晚上在水里一泡,当时就不太行了。”   “好好的怎么会掉水里?是不是你推的?”   “没有,绝对没有,”他无辜地摆手,“你们去街坊那里打听打听,人人都知道那孩子跟我亲近,我也真心疼他。之前治病的钱,有一部分还是我省吃俭用攒下来给的呢,我怎么可能舍得推他下水呢,不可能。”   “那他为什么会去船厂?是不是你带过去的?”   徐庆利直勾勾望着小陈,不言语。   沿街的监控也许会拍下二人的身影,全盘抵赖不是最好的办法,他脑筋一转,决定顺水推舟。   “是,但又不全是。”   “到底是,还是不是,你好好交代,别玩花样!”   “是我送他去的,”徐庆利讲得慢条斯理,“可是,是他要我送他过去的。”   老马跟小陈对视一眼,心底一惊。   果然,徐庆利接口说道:   “你们还不知道吧,其实天保跟小军关系并不好。孩子慢慢大了,懂事了,听说了些闲言碎语,知道自己不是他亲生的,所以别扭起来。   “那天晚上,他是离家出走,刚好遇见我,说想去找个码头,想跑回南洋找他亲爸。你们不信,可以看看他书包,里面的东西都是他自己收拾的,我可绝对没碰过。要是我想绑架他,哪还会给他时间收拾行李,对不?   “我自然是先劝了,然后呢,孩子闹得厉害,我怕再出事,就先把他哄到个废弃船厂,骗他船一会儿就到。紧接着,我不计前嫌,给小军打了个电话,偷着告诉他孩子在这,让他来带走。   “当然了,我承认,我也有火,所以故意在工地那挂了个袋子,想要吓唬吓唬他们,但我真的没想害谁,就想着如果工地找不到,他们肯定会来船厂,等他们来了,几个人好好谈一谈,有什么心结都解开,毕竟大家以前关系那么好,有话好好说,我可以原谅的。   “可没想到,我好心喂了狗,曹小军不仅不领情,还反手想杀我。可怜了天保哟,我俩搏斗过程中,孩子不知怎么就落了水,等再救上来,唉——”   他耷拉下眼皮,不住叹息。   “你再编!”小陈一拍桌子,“布局的人明明是你,是你想杀他们一家三口!”   “证据呢?”   徐庆利忽然收起眼底的哀伤,抬眼,阴鸷地斜着小陈。   “说我杀人,你们有证据吗?”   “你——”   没有证据,老马暗自叹息。   这案子比想象得还要棘手,警察的直觉告诉他,徐庆利身上绝对背着案子,但是,他们手头上又着实没有确凿的罪证。   徐庆利显然已经计划好了一切,包括这场审讯,他早在心底提前排练过,准备一股脑全部推到曹小军身上,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就连孟朝的死,于法律层面上,也确实奈何不了他。   眼前的人狡猾歹毒,游走在法律边缘,就像是曾经的倪向东。   要是孟朝还在就好了,这小子脑子活,一定会有办法。   老马胡乱想着,猛地意识到了什么。   “你怎么知道曹小军没死?”   “本子啊,您说巧不巧,我刚好捡到你们的会议本。”   徐庆利重又激动起来。   “警察同志,你们本子上不是分析得清清楚楚么?是曹小军和吴细妹策划了一切,他俩先是杀了倪向东,然后为了堵我的嘴,又设计陷害我,杀了邻居,又杀了山上小保安。可怜啊,死的都是无辜的人,这对夫妻,罪大恶极,就该枪毙!”   徐庆利前倾身子,昂起脸,看向老马。   “现在罪犯也有了,证词也有了,你们为什么不结案呢?”   右颊的刀伤就像是一个冷笑。   “你们压力也很大吧?死了那么多人,现在外面传得沸沸扬扬不说,还搭进去个队长,要是老百姓知道你们抓错人了,警察的威信呢?要我说,就别瞎怀疑了,你们赶紧处理掉吴细妹,赶紧结案吧——”   话音刚落,门被谁一脚踹开,童浩冲了进来。   “马队,为什么不让我参与审讯?我当时就在现场,我知道实际情况!”   “童浩——”   “童浩?”   徐庆利挺起身子,眯缝起眼睛。   “原来童浩就是你啊,今天终于见面了。”   童浩扭脸,对他怒目而视。   “帮我大忙了,要不是看了你的笔记,我还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他冲他竖起大拇指,“工作认真,笔记做得很好嘛,可真是人民的好警察——”   童浩冲上去,被小陈和老马合力拦住。   “怎么,还想打我?警察可不能严刑逼供,你头儿没教过你吗?”   徐庆利戏剧性地一拍脑袋。   “哦,瞧我这破记性,想起来了,跟你一块那警察死了,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你大爷的徐庆利!我日你大爷!”   童浩挣脱出来,一拳捣中徐庆利鼻梁,当场见了血。   “我他妈杀了你,大不了我不当警察了,我干死你——”   “童浩,你给我出去!”   老马挡在徐庆利前面,死命推了他一把,童浩朝后趔趄了几步。   “马队,我——”   “出去!这个案子你不许跟了!”老马怒吼一声,“小陈,给他带出去!”   童浩的骂骂咧咧越来越远,闹哄哄的讯问室,重新恢复寂静,只剩下老马与徐庆利。   老马背对着他,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平复着情绪。   他听见他在笑,嗤嗤笑。   老马回头,见徐庆利正摸着脸上的血,自言自语。   “已经动手了,看来你们是真没辙了。”   他心下一凛,忽然想通了,为何徐庆利一反常态,多次言语挑衅。   原来这小子一直在故意激怒他们,为的就是打探虚实,看他们手上有没有可以治自己罪的证据。   童浩的气急败坏恰好证实了他们拿他没有办法。   中计了。   果然,如今徐庆利已然换了副姿势,靠坐在凳子上,气定神闲。   “再说一遍,”他歪嘴一笑,“我是无辜的。” 第五十三章 春冰   老马夹着文件回到办公室,见童浩自个儿坐在板凳上,垮着肩,耷拉着眼,一脸的不服气。   “冷静下来了?”   他两指敲敲椅背,童浩抬头瞥了他一眼,别扭地拧过身去。   “我没什么可冷静的。”   “你还觉得冤?”老马端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要是不拦你,你准备干嘛?打死他?然后坐牢?别徐庆利没进去,你先进去了。”   他呸呸两声,把嘴里多余的茶叶梗吐回杯子。   “你听听当时你说的那叫什么话?大不了不当警察了,还要干死人家,你知道讯问室现在都有监控和录音吗?这事要是闹大了你准备怎么收场?外面要是传咱们警察动手打人,你又准备怎么办?拉着整个刑警大队的名声,给你垫背去?”   “那孟哥就白死?”   “孟的事——”   老马一时语塞,低下头,把茶杯重搁回桌上。   “初步调查,他掉下来是因为脚手架联结的扣件上几颗关键螺杆丢了,承不住纵向水平杆,也就是踩的那根钢筋,但是,这到底是人为,还是意外——”   “不可能是意外,绝对是陷阱,是徐庆利,一定是徐庆利提前搞松了脚手架,他以前就在工地上干这个的,做点手脚很简单,他想弄死吴细妹,可没想到上去的是——”   童浩忽地哽住,挥了挥胳膊,像是要驱赶悲伤。   “马队,咱都知道这孙子绝对有问题——”   “是,但是证据呢?”   老马大力拍打桌子,引得办公室其他人纷纷扭头朝这边观瞧。   “你给我拿出证据,实打实可以治他罪的证据,拿出来!只要你有,我立马办他!”   童浩气红了脸,抿白了嘴,“反正我就是不服气!”   “哪个服气!你看看这办公室里,哪个不是咬牙切齿地忍耐,哪个不是红着眼在办案!”   老马也提高了嗓门。   “哦,就你跟孟朝亲,就你心里难受,可这屋里的哪个跟他处的时间不比你长?别忘了,小孟当初还是我给引荐进来的,那我心里不别扭吗?我——”   老马又一次红了眼圈,慌忙拿起桌上的水杯,汩汩灌水。   童浩脸上有点挂不住,偷眼打量了一圈,虽然快十二点了,可办公室里还有七八个人在忙碌。他看见楚笑刚才偷着抹了把眼,现在又继续面无表情地敲着键盘,整理笔录。   老马瞅了眼他,又扫了圈别人,咯啦一声合上杯盖。   “大家先别忙了,这都十一点多了,去休息休息吧。”   他掏出点钱递给楚笑。   “小楚,你先带兄弟姐妹们吃点东西去,活动活动筋骨,接下来还得辛苦一阵子呢。”   “唔,”楚笑睃了眼童浩,转身披上外套,“那我们在野馄饨摊上等你们。”   众人默契一般,暂时停下手头活计,三三两两,静默着朝外走。   童浩起身,也要跟着出去,却被老马一把拉住。   “你上哪?”   “吃饭。”   “你给我回来,”他将他一把扽回凳子,“先别忙慌去,我有话跟你说。”   老马坐他对面,打怀里掏出烟盒,伸手递给童浩,自己也叼上一根。   童浩接过来,但没抽,右手捏着,任烟兀自燃烧。   “其实孟的事,正常,真的,我干这一行二十几年了,送走了多少兄弟,能平安退休的,那真是福气了。”   老马垂下脑袋,吐出口烟。苍白的日光灯下,童浩直直盯着他后脑勺上灰白的乱发。   “今天是孟,下一个可能就是我。”   “马队,你别说这话——”   “我当时也这么跟孟谈过话,他那时候,哭得稀里哗啦的,还没你坚强呢。”   老马凝视着眼前跳跃的火星,就像是又一次看见了刚毕业的孟朝。   “这一晃,也得有小十年了,人这一辈子真是快啊,不经混。”   “孟队他……”   “什么孟队,当时他就是个青瓜蛋子,都叫他小孟,天天也是跟在我们屁股后面颠颠的傻乐呵。”   老马挥挥手里的烟,难得的笑了笑。   “咱队里传统是传帮带,老手带新人,手把手的教。你来得晚,有些事不知道,当时带孟的那个老孙,唉,也是在抓捕罪犯的时候,走了。”   童浩低头听着,不言声。   “破门的时候,嫌疑人挥着大砍刀就冲出来了,切西瓜那种,估摸着得 30 多厘米,寒光闪闪,闭着眼乱挥,那是要鱼死网破的架势,准备跟警察拼命呢。   “孟当时也吓坏了,不怪他,刚毕业的小伙子,哪见过这种亡命徒,傻在原地,连躲都不会了,眼瞅着刀直劈到面门了,然后老孙,也就是当时带他的老刑警,想也没想就挡在孟前面了,自己冲上去制服,给其他队员争取反击的时间,最后罪犯是抓到了,但他失血过多,还没到医院就咽了气。”   童浩瞪着眼,不住地抽鼻子。手中的烟燃尽了,灰白色的灰,迟迟不肯落下。   “小童,你必须得知道,刀尖舔血的不只是罪犯,还有咱警察。一颗心日夜悬着,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松懈,你要是头脑糊涂了,不仅没法给受害者伸冤,弄不好还会把队友,把自己的小命一块儿给搭进去。”   老马拍拍他肩膀。   “别怪我今天训你,那些穷凶极恶的人,最知道怎么在人心尖上捅刀。就拿徐庆利来说,他是故意说些难听的来激我们呢,就想诈我们的话,看我们手上有什么底牌,你要是顺着他思路,你就着了他的道了。”   “马队,我不明白,不一样,跟我想的不一样,以前学校里不是这么教的——”   童浩嘴一撇,眼里又兜着汪泪,他赶紧捂住脸,话语瓮声瓮气的。   “这才第一个案子,我跟着办的第一个案子,可我现在已经糊涂了,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我不明白。而且,而且孟队是为了保护罪犯死的,他死了之后,吴细妹居然还反口不承认畩澕獨傢,要不是你用天保做突破口,她到现在也不会交代什么。   “人怎么能心狠到这地步,她明明知道孟哥是为了她才爬上去的,她当时还千恩万谢的,可怎么出事以后,又能够翻脸不认呢,这不对,这还算是人么——”   “童啊,你得承认,一样米养百种人,这世间上的人就是有各式各样的。有的只爱他自己,就像倪向东,他可以用别人的血来暖自己,可以毫无愧疚地踩着别人尸首往上爬。为了自己,视别人命如草芥,说打就打,说杀就杀,这是天生的恶种,说句难听的,一旦教导不善,那就是社会的祸害。   “有的只爱自己的人,像曹小军,像吴细妹,包括徐庆利,对自己人是真心的好,死心塌地,掏心掏肺,但是一旦出了自己人的范畴,对外面的陌生人,那就冷血淡漠的多了。为了保全自己爱的人,他们甚至不惜触犯法律。   “你再看外面那些混社会的小孩,他们也是这样,对自己弟兄仗义是真仗义,不惜铤而走险的去维护,但是一旦撕破了脸,冲突了利益,觉得对方不是兄弟了,你再看,个个翻脸不认人,恨不得钻心剜骨,反戈相向的事情太多了。   “还有一类人不一样,与其说是善,不如说是慈悲。他们对每个人的不幸都心怀怜悯,无论是敌是友,是好是坏,只要你需要,他就会突破自己的胆怯,第一时间冲上去,挡在你前面,护你个周全。   “就像消防,医生,军人,警察,这都一个道理,干这一行必须得有大爱,得爱每个具体的人,不是口号,你看医生能因为是仇人就不给治病了?还是消防因为不喜欢这人,着火就不救了?   “孟是这样的人,他能看到每个无辜者所承受的苦难并且感同身受,你也得做这样的人,没有这颗心,你做不了警察,也不配做警察。”   老马把烟熄在烟灰缸里。   “童浩,你刚入行,我作为过来人,有义务给你提个醒。以后你会昼夜颠倒,会饮食无定,你会疲,会累,会冲人没个好脸子,会见识各式各样的罪恶,你的心会一次次撕开。这么说吧,咱干刑警的,能轮到咱们手上的,压根没几个正经人。   “时间一长,血污会蒙住你的眼,心尖上的口子也会结痂变硬,你会变得麻木,你不得不麻木,不然太难受了,可你记住了,不能木,因为你一无所谓,一浑浑噩噩,一和稀泥,那才是真要了受害人的命。   “罪恶就是罪恶,永远不要试图替罪犯开脱,你该共情的是受害人。记得时时撕开自己心上的那层痂,用最软和,最新鲜那点心尖肉去面对每个受害者,因为你穿着这身衣服,因为你是警察,要是干不了趁早走人,别污了那些好警察的名声。”   童浩再也忍不住了,头埋在桌子底下偷着抹泪。   “第一次见面时候,小孟他是怎么跟你说的?收起你的牙,收起你的笑,因为你要面对的是世界的险恶。”   老马递给他张纸巾。   “现在,收起你的泪,收起你的情绪,破案用的是脑子,不是恨,也不是放狠话,这个世界不会死无报应,做恶的人,一定会有报应,而你要用警察的方式,堂堂正正地,让每个罪人受到制裁。”   老马叹口气,把整包纸巾塞他怀里。   “行了,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哪时候想通了,愿意端正态度好好办案了,你就下来。我们在街口馄饨摊上等你,孟就爱这一口,你也来尝尝。”   老马走了两步忽然住脚,扶住门框偏头看他。   “不要让他白死,静下心来想,如果他在,又会怎么办。”   脚步声渐渐远去,只剩头顶日光灯的嗡鸣。   童浩独自窝在凳子上,抽出几张纸巾,胡乱蹭着眼泪鼻涕,回味老马适才的话。   如果他在,如果他在——   他推门走进孟朝的办公室。   新队长还没调来,办公室里的物品也还没有完全清理,仍保留着他在时的样子。外套胡乱搭在椅背,烟灰缸里满是烟蒂,塑料茶杯歪在桌面一侧,透明的杯壁上,凝着一圈圈的褐色茶渍。   童浩拉开凳子,坐到孟朝的办公桌前,从他的视角望着一切。   “给我点提示吧,头儿,”他喃喃道,“徐庆利真的太狡猾了,我们现在被他引到困局里去了,要是你在,肯定能找到他的破绽,求你给我们点提示吧,下一步到底该怎么办。”   叮铃铃——   桌上的座机忽然响了,在夜半的办公室内回荡。   童浩吓了一跳,本能地向后撤了撤身子。   叮铃铃——   电话铃仍响个不停,鼓噪着他的耳膜,一声急于一声。   叮铃铃——   难道是孟朝?   难道是他打来电话,想要告知他们线索?   这大半夜的——   童浩咽了口唾沫,胡乱想着,犹豫再三,还是横下心,一把接了起来。   “喂?” 第五十四章 故事   徐庆利一屁股落到板凳上,觑了眼对面的人,笑了。   “怎么是你?”   童浩右手攥紧笔杆,努着腮帮,不开口。   “我跟那个老警察聊好几回了,翻来覆去就那点事,该交代的我也都交代了,曹小军我真没想杀,但是夜黑风高的,他突然冲出来拿刀捅我,我反击,这也算犯法?”   徐庆利盯住童浩,试图从他眼底捕捉些许情绪。   “对了,这案子怎么还不结?难不成还缺什么证据?”   徐的神情平静,近乎虔诚。   “警察同志,你们结案要是需要什么我这边的口供,尽管问,我百分百坦白,有什么说什么,绝对配合你们工作。”   童浩侧过脸去不看他,视线扫向桌上的一沓卷宗。   “今天不讲曹小军的案子,咱谈谈倪向东的。”   他故意点了两下,他知道,他在偷看。   果然,徐庆利一愣,可转瞬间又恢复了一贯的油滑,筛锣擂鼓,脸上是一出即将登台的好戏。   “我不知道啊,根本不认识,我只是烧了他尸体,这个我承认,确实做得不对,是不是也算犯法了?”   他不住搓手,腕上的手铐哗浪作响,面带讨好,巴巴瞅着童浩。   “那咱该判刑就判吧,也没办法的事,关我个把月,甚至一两年,我也认了。”   童浩打卷宗上抬起眼,“还有呢?”   “还有?还有什么?”   徐庆利猛地把身子前倾过来,声调也拔高了几分。   “我也就是顶着他名字,四处打零工混口饭吃了,再另外的,那可真跟我没关系了。警察同志,你们好好查查,可不敢冤枉人呐——”   演的。   那通电话之后,童浩已然明白他操控情绪的把戏。   这是个惯于黄雀在后的老手,借刀杀人的事情,他徐庆利这些年来可没少干。因而深知,眼前人的茫然无助是假,借机套话才为真。   童浩决定将计就计。   “徐庆利,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哦?”徐庆利顿了顿,略显局促地挪了挪屁股,“好好,警察同志,你请说。”   “在南洋省的南岭村,有个姓徐的青年,很巧,他姓徐,你也姓徐。”   徐庆利配合的点头,没有多言。   “这个徐姓的男子,大半生遵纪守法,成年以后呢,就跟着别人到定安县城打工去了。辛辛苦苦几年下来,手里多少也攒下点钱,想娶个媳妇,回家乡安定下来。可结果呢,他看上的姑娘不搭理他,扭头跟了别人。”   徐庆利身子一挺,直起腰来,歪着头若有所思,像是在听报上的新闻。   “这徐姓男子一听就急了,当即跑去跟姑娘的未婚夫对峙。大晚上的,几人又都喝了酒,言语上谁也不让谁,很快起了冲突。紧接着,你推我,我推你的,三两下就动起手来,现场很多人也都看见了。结果,第二天一大早,那未婚夫就被人发现死在了荒郊,你猜,会是谁杀的?”   徐庆利身子一歪,倚坐在凳子上,脸上是无所谓的笑。   “我不懂,”他摇摇头,“猜不出。”   “坊间都说是徐做的,口传口,人传人,谣言愈来愈盛。那死者的家族,在当地属于一霸,财大气粗,也有些许威望,这家里的独苗横死,还曝尸于荒野,他们哪里肯善罢甘休。   “警察不是没劝过,但是血冲了头,这家人不想要正义了,一心就想拉条人命来偿债。一来二去的,他们也不打算走法律路子了,雇了一大帮子人,天天提棍带刀地满县城里晃悠,甚至放出话去,谁要是交出徐姓男子,重重有赏,无论死活。   “他们一大家人专程跑去了徐的家乡,又打又砸,还有人趁机放了火。山火烧了好久,毁了大片田野和果林,这么一搞,家乡的人也连带着恨极了徐,没有任何人愿意帮他,更别提收留了。   “警察四处通缉他,死者家属在整个周边县城地毯式地搜他,家乡的村民烦他怨他,就连自己的父亲,也不见得相信他。这徐姓男子被切断了所有退路,天地间竟寻不到一丁点的容身之所。太惨了,摆在他面前的,似乎只有死路一条。”   徐庆利安静听着,脸上浮着一层笑,眼底的恶意就像是溪流间的石子,间或一闪。   “原本,他这辈子是再没有重见天日的机会了。可你说巧不巧,命运就是这么跌宕。一个闷热的夜晚,他居然撞见一男一女在深山里刨坑。等男女走后,他按捺不住好奇去看,你知道坑里埋的是什么吗?”   徐庆利斜眼瞪他,不说话。   “是一个男人,闭着眼,浑身是血,一动不动。这徐吓坏了,拔腿想跑,可跑了两步,又忽然意识到什么,壮着胆子又踅摸了回来。   “顶着月色再看,乐了。原来这男人跟自己长得竟有七八分像。只是男的左眉有道疤,而徐呢,左脸有块胎记。这不要紧,这差异是可以遮盖的,只要一个文身,一块头巾,或者——”   童浩扫过徐庆利损毁的左脸。   “或者,一块疤。”   徐庆利的笑意退了潮,露出狰狞底色。   童浩清了清嗓子,接着讲下去。   “这徐姓男子开心坏了,认为尸体的出现是天赐的良机,他可以借尸还魂,可以改头换面的活下去,他的人生似乎可以重启,一切过失都可以一笔勾销,从新来过。可是,只差一点,只差一点——”   童浩摇摇头,说得漫不经心。   “他发现,那个男人,居然没有死。”   徐庆利眯起眼睛,脸上的笑容荡然无存。   “那个叫倪向东的男人遍身血污,中了很多刀,可居然还活着,居然还有喘息。他也许是诈死,也许是从休克中清醒过来,无论如何,这个男人开始挣扎,开始反抗,开始想要逃跑。你说,这可怎么办呢?”   童浩话锋一转,死死盯住徐庆利。   “要是你,你会怎么办呢?”   徐庆利身子一顿。   “这只是个故事,”他冷笑,“你编的故事。”   “的确,只是个故事。”   “呵,”徐庆利欠了欠身子,明显松了口气,“故事是不作数的,不能当成证据。”   “当成什么的证据?” 童浩立刻追问。   徐庆利快速瞄了眼讯问室里的监控,紧接着视线再次跳回童浩脸上,抿住嘴,不说话了。   童浩知道他在顾虑什么,侧身跟身边同事耳语了几句,那人点点头。站起来,童浩背过身去,当着徐庆利的面关掉了监控设备,重又回过头来。   “还有一件事想跟你分享,按理说,我也是不该提的,但实在是太稀奇了。”   他直视徐庆利的瞪视。   “吴细妹全交待了,怎么杀的倪向东,捅了几刀,全说了。她说这事跟曹小军没关系,是她最后补的刀。这案子到这里也该结了。可是昨天晚上,哦不对,是今天凌晨,我接了个电话,一下子把结论又推翻了。你猜猜,是谁打的?”   徐庆利讪笑,“总不会是倪向东。”   “当然不会,你看着他咽气的嘛。”   徐庆利右颊的肌肉一跳,略微迟疑了几秒。   “我没有。”   没错,他的怀疑没错。   孟朝以前教过他如何判断嫌疑人有无撒谎:直接讯问罪案细节时,会有一个时间值的差异,无辜者多半会快速直接的否认,而实施过犯罪事实的嫌疑人,则会在脑海中不受控制地重现犯罪情景,因此回答时大多有所迟滞,徐庆利这一停顿,让童浩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想。   可他需要更加直接的证词,他要他亲口招供。   “我们离开南洋省前,当地公安表示愿意协助办案,会对石棺里的无名男尸重新进行尸检。凌晨的时候,那边来了电话——”   童浩刻意停了下来,偷眼观察着徐庆利的反应。   “剩下的部分,你要我说,还是你自己交代?”   徐庆利两手交叠,撑住下巴,此刻抬起眼来,自下往上地睨他。   “你要我交代什么?”   童浩猛地一拍桌子。   “说!你发现倪向东的时候,他到底断没断气!”   讯问室寂静无声。   他瞪着他,他睇着他。   童浩绷住了气势,遏制住身体的抖动。   就在刚才,他与身边的同事合演了一场戏,起身关闭监控只是个做给徐庆利看的假动作,为的是让他放松警惕,希望他能上当。   此刻监控仍在运转,录下徐庆利的一言一行,只要他松了口,只要他稍微点下头,只要他露出一丝破绽……   “徐庆利,这是你最后的机会,想想你年迈的父亲。如果有生之年还想跟他再见面,那你就好好的表现,坦白一切,争取减刑。”   童浩这次放缓了语气。   “我再问你一次,你发现倪向东时,他到底断没断气?”   然而,徐庆利既没说是,也没说不是,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他只是偏着脑袋,久久地望着童浩。   望着望着,笑了。   “嘘——”   他指指监控,而后斜倚着凳子,冲童浩??眼。   “现在,轮到你猜了。” 第五十五章 赌徒   倪向东知道,此刻不能出声。   他歪在血泊里,熬着痛,任由他人宰割,只当自己是块不通人情的死肉。   曹小军毕竟是旧日兄弟,手上多少留了情,且教他使刀时,因怕他愣头青出去背上人命,故意留了一手,避开要害,只传授些不伤性命的地方。   没成想当时的一念慈悲,如今竟救了自己一命。   只是万没想到,吴细妹这个娘儿们居然狠辣至此,刀刀果断,毫不迟疑。但她终究是个女子,力气小些,刀刃插得并不十分的深。   倪向东闭着眼,盘算着活命的概率。   眼下二打一,他又负了伤,硬拼没有胜算。事到如今只有一条路可走得,那便是装死,等他们落荒而逃后,再爬出去呼救也来得及。   然而不成想,两人却摇摇晃晃,趁夜色将他抬出了门。   他偷眼观瞧,路越行越窄,树越走越密,借着古铜色的月,他辨出这是上山的路。   许是要抛尸。   倪向东当下惊慌,一路都在寻找逃跑的机会,可无奈血失得太多,身子比想象得还要虚弱,只得眼睁睁被人抬到荒山深处,咚的一声丢在泥地上,手脚摊开,像件没人要的破衣裳。   腰眼底下硌着块石头,尖锐的疼,他不敢声张,紧闭着眼。   不远处响起铁锹掀土的沙沙声。一铲一铲,混着男女的喘息,此起彼伏。   紧接着,鼻腔里灌满草汁的清新,掺杂着泥土的腥气。   倪向东猜出个大概,曹小军和吴细妹在挖坑,二人合力,一心想要埋了他。   强行翻了身,他拖着沉重的躯体,迟滞地朝灌木丛爬去,可挪了没几寸,便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他以为自己死了。   眨了眨眼,头顶是交错的树影,耳畔是蛙鸣一片。   他还活着,尚且活着。   倪向东缓慢抬手,冰凉指尖拂过面颊,扫去唇边的碎土。鼻孔里也进了沙,他擤了几下,总算得以顺畅呼吸,大脑也重新活络起来。   那两人不是要埋尸吗?怎么中途跑了?此刻安全吗?   他呼哧呼哧地喘息,浑身上下只有两颗眼珠子尚能活动。扫了一圈,发现一道黑影正蹲在不远处,背对着他。耸着肩膀,又是呜呜哭,又是嗤嗤笑,嘴里碎碎叨叨,嘀咕个不停。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子热烘烘的臭气。   定睛一瞧,只见那影子虽身着衣物,但早已碎成片条,细长的手脚蜷缩着,膝盖似是顶在胸口,长发蓬乱,遮住了脸。一时间,倪向东也分不清眼前蹲着的究竟是个活人,还是个勾魂的恶鬼。   他试图撑起身子,然而手脚无力,稍微一动,胸腔便风箱一般,嗬嗬嗬地向外倒着气。   倪向东艰难地抬起一只手,扯了扯那影子的衣角。   影子吓了一跳,连声尖叫着后退,躲到一棵树后面。过了半晌,才鬼祟着探出一颗脑袋来。   “你没死?”   声音沙哑含混,可倪向东知道了,那是个活物,是个人。   他张了张嘴,只发出断断续续的声息。   “救我……求你……”   那人又往后退了几步,直退到夜色的暗影里去。   “别走,求你……别走……”他拼尽最后一丝气力,“下山去……只要救我……我报答你……下山,带我下山……”   听到“下山”二字,影子忽地定住了脚,再不往后退。   “下山,对,得下山去。”   影子喃喃念叨着,逼近了几步,细长的脖颈上,是黑黝黝乱糟糟的一张脸,仍看不分明。只有眸子亮闪闪的,牢牢盯住了他。   倪向东蓦地害怕起来,他认得那人眼中的光,多么熟悉,那是他惯常的表情,那是杀意。   “你想下山,我也想下山,”黑影俯视着他,瘦长的躯干似站不稳一般,左右摇晃,“可咱俩,只有一人能下山。”   “求你,放了我……”   倪向东拼上最后的劲道,两腿蹬地,挣扎着朝后撤。   “放过我……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全都给你……”   话一脱口,他便觉得耳熟。   隐隐想起来了,不久之前,荒郊的小道上,那个姓包的男子也是如此说过。   男人右手死死按住肚皮的豁口,堵住向外翻涌的肠子,跪在自己的血泥里,不住地向他磕头。   “放过我,求求你——”   男人磕头,咚咚的磕头,一下一下,碎石子嵌入额上的皮肉。   “你要什么,要什么我都给你,全给你!”   他拉开黑色皮包,捧上带血的钞票,鼻涕和泪淌了一脸,悲切的求饶。   “只要你饶了我,只要你饶了我——”   他可曾饶了他?   没有。   他只是垂下眼,转着刀,居高临下地立在那里,目睹男人的歇斯底里,淡漠微笑,像一尊泥塑木雕的邪神,享用着众生的疾苦。   他并没有饶过他。   如今,也轮到他求饶了。   黑影自然是不听的。几步追上来,薅住倪向东的衣领,一把掼在地上,毫不费力地就控制住了他。一翻身,岔开两腿,强压到他身上。   “我若不管你,你躺在这深山里,血流光了,也是个死。”   影子嘴唇打颤,话语也跟着抖,而藏在身后的右手,紧攥着块尖锐的石头。   “长痛不如短痛,不如,不如我给你个痛快。”   倪向东知道,这场孤注一掷,到底是输了。   灵魂离了窍,走马灯似的观望见自己这大半辈子。   从小乡人便夸他机敏聪慧,长大后这份才情却用在了歪路子上,大把光阴通通浪在了赌坊里。他曾是场上的好手,骰宝、牌九、番摊、梭哈,种种把戏,无一不通。   惯于见风使舵,擅长揣度人心,也因着这份伶俐,处处铤而走险,将人生活成了一场豪赌。偷鸡摸狗,打架斗殴,不是没陷入过危险境地,只是每次都凭着小聪明侥幸过了关。   然而久赌必输,赌徒的下场唯有一种,那便是千金散尽。   倪向东张开眼,见黑影两手捏着块石头,高高扬起,即将砸下。   也就是那一刻,他忽地看清了影子的脸。   虽然脏污,但掩不住左颊的胎记,青色胎记。   他觉得这人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在哪里呢?这荒山里的野人又会是谁呢?   不是兄弟,不是仇家,可哪个过客会给他留下如此之深的印象?   黑影大喝一声,石头朝面门掼下来,掀起一股子风。   他霍地想起来了。   是他,是那晚大排档上,坐自己邻桌的男子。   倪向东记得自己一边喝酒,一边观赏他被众人推搡到地上,一屁股蹲进泥水里。没错,眼前手举石头的,正是当晚那个哆哆嗦嗦擎着酒瓶,却迟迟不敢砸下去的怂货。   这人不敢伤人,气急了也只会放几句狠话,而正是他临走前扔下的那几句话,帮自己转移了警方的视线。   这个替他担了罪名的倒霉蛋,叫什么来着?   倪向东在脑海中搜索着,前一阵子,大街小巷,人人都在议论这个杀死包德盛的凶手——   “你是徐——”   然而,石头落下,正中头颅。   曾经懦弱怕事的徐庆利,在今夜长成了软心肠的屠夫,流着泪,手上却铆足了力气。   一下,一下,一下。   钝击的闷响,没在山野的蛙鸣之间,倪向东未来得及出口的话语,与脑壳一并,变得碎裂残缺。   徐庆利趔趄着起身,将石头掷进水塘,咕咚一声,荡起层层涟漪。   水面很快恢复平静,至此的一切,无人知晓,唯有明月为证,静默着铺满连绵群山。   天将亮时,曹小军与吴细妹正跌跌撞撞地向山下逃。   背后的山谷深处,袅袅盘起一缕烟。   吴细妹忽地住了脚,回头遥望着远方的火光。   “怎么?”   前面的曹小军也停住了,旋过身,迟疑地问道。   “着火了。”吴细妹一双大眼睛痴痴地盯住,黑里跃动着碎金,“山那边,像是烧起来了。”   曹小军也跟着望了一会,见火势愈来愈大,便扯扯她衣袖。   “走吧,莫要回头。”   “走吧,”徐庆利对自己说,“事已至此,莫再回头。”   他最后望了眼燃烧的屋舍,望了眼睡梦中的家乡,转身离去。   冲天的烈焰,照亮了逃亡之路。   吴细妹,曹小军,徐庆利。   三位赌徒皆以为抵达了故事的结局,然而因果的轮盘,才刚刚开始旋转。   悲喜交替,无有尽头,善恶有报,至死方休。   因着同一桩谋杀,三人被命运驱赶着奔逃,而他们却并不知前路坎坷,只是暗自发誓,往后余生,定要做个好人。 第五十六章 石头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他的?”   “那晚接到电话,知道倪向东真正死因的时候。”   会议室里,趁人还没到齐,小陈偏过脑袋追问童浩。   因孟朝生前的委托,南洋警方立了专案组,决定重启包德盛的案子。经樱花落海洋法医详细勘验,确认徐家墓地里的碎骨确实是倪向东的,并且发现死者头部生前曾遭钝器击打,导致颅骨多处粉碎性骨折。   “既然吴细妹已经承认了杀人,为何又要在凶器上撒谎呢?除非——”   “除非在她之后,还有人补刀,”小陈点点头,“而这个人,很大概率就是徐庆利。”   “没错,如今让徐庆利自己开口认罪是不可能了,我们只能寄希望于吴细妹的证词。”   老马推门进来,夹带着一股子扑面冷风。   “吴细妹死了。”   这是他落座后说的第一句话。   “什么时候?” 童浩猛地窜起来,“前天审讯时候不还好好的?”   “今早上刚接到的消息,说是昨晚企图暴力越狱,疯了一样打砸,还去抢狱警的枪,多次攻击警方,屡次警告无效后,被当场击毙了。”   “为什么突然要越狱?她明明答应我们出来作证的。”   “其实,我怀疑是自杀。”   老马手点着桌子,目光也跟着向下。   “大概她已经从哪里知晓了曹天保的死讯,如今心如死灰,至于徐庆利怎么判刑,她已经不在乎了,一心想着快些追赶上丈夫和儿子,一家人去那边团聚吧。”   童浩张了张嘴,罪有应得四个字,却怎么也说不出来。   即便怨她连累了孟朝,可眼前总浮现出那晚她流着泪下跪的样子。一想到她这短暂的一生所历经的种种坎坷苦楚,心底对她的恨意便涨而又消。未经她的难,他没资格劝她良善,若自己身处她的位置,跟她一样的走投无路,兴许做得还不如她。   “徐庆利一个电话,直接灭了曹小军一家,”楚笑叹口气,“三条人命,无一幸免。”   “四条,”童浩喃喃道,“还有孟哥。”   一时间无人搭茬,只有微弱的叹息伴着空气中的浮尘,飘舞,落地。   还有几天便是农历新年了,然而街头巷尾的欢喜热闹与这间屋中的众人无关。   氤氲雾气蒙住了窗户,白汪汪的一片,就像是他们此刻的处境,被困在了凛冽的冬天。   “眼下案情走到关键阶段,原本想以吴细妹为突破口的——”老马摇摇头,“现在很难办,没有实打实的证据,徐庆利又咬死了不肯松口。这小子精明得很,知道侮辱尸体罪撑死熬个三年,而故意杀人则是要挨枪子的。”   “那死无对证了?”小张梗着脖子,“难道我们就眼睁睁看着他钻法律空子,监狱里待上个几年,然后下半辈子逍遥法外?”   “不,肯定有,一定会有证据的。我们再找找,肯定会有。既然他做了,一定会留下什么痕迹,只是——”   童浩红着眼,胡乱翻看着桌上的材料,动作太大,不小心把一摞报告碰到地上,散乱了一片。   “只是我们暂时忽略了,这世上根本不存在完美犯罪,一定有证据,一定会有的——”   他一边嘟囔,一边手忙脚乱地捡拾。一旁的楚笑看不下去了,弯腰过去帮忙。   “童,你冷静点,都弄乱了,”她抽出几张现场照片来,“你看,这是倪向东的,你把倪向东和刘呈安的材料混一起去了,你别收拾了,还是我来吧。”   童浩傻站在那,直愣愣地看着楚笑重新整理凌乱的纸张,将倪向东和刘呈安的材料一点点分开。他手中还攥着那张照片,真正的倪向东正隔着十多年的光阴,冷漠地睥睨着他。   “倪向东是个睚眦必报的人,他不会甘心做徐庆利的替死鬼的,他不会白白亡命,他一定会伺机报复。”童浩看看手里的倪向东,又歪头看看地上的刘呈安,语气迟疑,“等等,我想他已经告诉我们了。”   “什么?”   “石头,击打头部的那块石头,石头就是证据。”   楚笑狐疑地望着他。   “你清醒一点,倪向东的案子已经过去十多年了,而且又发生在南洋省,当时的石头早找不见了——”   “不,在琴岛,那块石头就在琴岛的浮峰上!”   童浩抓过刘呈安的验尸报告,快速浏览。   “倪向东让当年的案子又重新演绎了一遍,只是这次,死者变成了刘呈安。”   他起身,两手控制不住的打颤,激动到语无伦次。   “咱们被骗了,又被人牵着鼻子走了,徐庆利你可以啊,一个手法敢玩两次!”   老马打断了他的自言自语,“童浩,你好好说,想到什么了?”   “我有一个猜想,我觉得咱们又陷入了某种先入为主,就像一开始,见到头皮就误判曹小军死亡一样,如今咱也将其他命案,先入为主的归到了曹小军身上。”   “可是李清福是有人证的,”小陈提醒道,“别忘了,那个名叫烁烁的小孩,不是全程目击了?”   “对,李清福有人证,但是刘呈安没有。也许最初攻击他的人是曹小军,可是最后要他命的人,会不会是徐庆利呢?”   童浩将李清福与刘呈安的尸检报告并列放在一起,向众人展示。   “人的行为具有某种惯性,如果是曹小军,他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大概率会像杀李清福一样直接抱着脑袋磕后脑勺,但是刘呈安不一样,致命伤在正脸,是钝器击打头骨,颅骨粉碎性骨折,就像——”   小陈摩挲着下巴上的青胡茬,“这死法,就像是倪向东。”   “没错,当时徐庆利为了伪造身份,用石头砸向自己左脸,那他在打自己之前,会不会也用了同一块石头,先打死了刘呈安呢?”   老马点头,示意他继续。   “当年曹小军和吴细妹误以为杀了倪向东,没想到徐庆利黄雀在后,那么如今会不会是同样的情形呢?徐庆利被警察围困在山上,为了不暴露自己身份,杀了刘呈安灭口,而如今曹小军死了,他又顺理成章地把所有人命案都推了出去。”   童浩说着说着,感觉思路豁然打开。   “我觉得某种意义上,今天的刘呈安就是十多年前的倪向东。既然我们找不到倪向东一案的凶器,那我们就去找刘呈安的。我隐约记得徐庆利被何园扶下山的时候,两只手空空的,什么也没有。所以,我猜想那块作案的石头他肯定没来及处理,弄不好还在山上。眼下只要找到那块石头,我们就能找到真相。”   “我觉得你分析的很有道理,刘呈安的案子确实可以重新调查,只是有一个问题——”   老马面露难色。   “你知道浮峰有多大吗?”   童浩背靠着棵歪脖子树,扶着腰,气喘吁吁。   已经是第三天了。   他们一次次地返回案发现场,可是仍没找到那块石头,那块足以定罪的石头。   天色阴霾,岚风刺骨,空气中弥漫着山石的腥气。   天气预报说,今晚上会有场急雨,而他想在雨落下来之前,自己再来找一遍。   老马担心的没错,浮峰确实是大,而要在连绵群山间寻找一块不起眼的小石头,着实如同大海捞针。即便是上面增派了人手,这每天地毯式的搜索下来,工程量也不算小。更何况日子一天天过去了,他们仍一无所获,只怕再耽搁下去,等人心一涣,这效率就更低了。   童浩仰脸盯着逐渐昏暗的天光,心急如焚。   他知道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一旦雨水冲刷掉石头上面的指纹和血迹,那他们便将失去目前唯一的线索。   他一边弓着身子拨开荒草,一边在心底暗自祈祷。   “刘呈安啊刘呈安,我是来帮你的,如果你不愿枉死,如果你真的有在天之灵,请现个身,给我一点暗示,就像那晚的电话一样——”   话音刚落,他身后的灌木丛沙沙作响,童浩惊恐回头。   “你给我个暗示就行,不用真现身啊——”   一个佝偻黑影晃了出来。   “干嘛的?”   来者并非刘呈安的冤魂,而是一个裹着面包服的大爷。右腿旁是一条小狐狸犬,此刻正跳着四只小脚,止不住地狂吠。   “你鬼鬼祟祟准备干嘛?”大爷逼近一步,“是不是想放火烧山?”   童浩摇摇头,略微疲惫地递上证件。   “警察,来办案的。”   老人一听是警察,瞬间来了劲头,几步靠了上来。   “诶?是不是为了查上次那个案子?”他胳膊肘捅捅童浩,“上次那个疤疤脸现在怎么样了?我就说他看着不像是好人,一查,果然是罪犯——”   “大爷,具体的案情我没法透露太多。”   “明白,大爷都明白,嫩你们有保密原则,”老人冲他挤挤眼,“嫩办案,我们老百姓放心,还能让罪犯跑了不成?那不成吃干饭的了?”   几句话正戳中童浩心窝,他胡乱应和着,转身继续低头寻找,而大爷则跟着小狗一起,追在他身后喋喋不休。   “就是可惜后来那个小保安了,啧,年纪轻轻就让人给害了,要我说,那个疤疤脸真不是个玩意。   “对了,小保安他妈前几天还来山上烧纸来着,让我制止了,大过年天干物燥的,哪能烧纸?一不小心点了山,她就得进去跟疤疤脸一块儿过年了。   “哎哟,现在那个疤疤脸定罪没有?嫩怎么判的?可别让他跑了,我好不容易逮住的——”   “大爷,这天马上黑了,一会还下雨,路不好走,您先带着狗回去吧。”   “好好,要不说人民警察最贴心呢,一边工作,还一边关心我们,”老人笑着退了几步,“你叫什么?回头大爷我给你写封表扬信——”   “大爷,甭客气了,快回家吧。”   童浩敷衍了几句,快步将老人送回山间小路,可没想到,一会儿功夫大爷又自己掉头回来了。   “等等,我还有件事,要嫩帮忙伸冤。我前几天让人给骗了,还说什么专家呢,就是个骗子。”   童浩冷下脸来决意不去理会,径自在草丛中翻找,而大爷和狗跟在他屁股后面各说各的。   “我前阵子吧,捡了块鸡血石,石头缝里色泽那个鲜艳,一看就是个宝贝,找了个专家估价,结果屁都不懂,非说是我自己沾着血抹上去的,天地良心,我骗他干什么,那石头真是我在山上捡的——”   童浩忽然一愣,挺起身子,直勾勾瞪着老人。   “大爷,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捡了块鸡血石,狗屁专家非说我造假,我活了快七十岁了,从来不骗人,他这是诽谤——”   “在哪儿?”   “就在山上草窠里捡的。”   “不是,”童浩一把抓住大爷衣袖,“我是问这石头,现在在哪?”   “在我家,怎么了?”   大爷眨巴眨巴眼,笑了。   “怎么,你也想开开眼?” 第五十七章 终章戛然   夏天,到底还是来了。   连着三天的雷雨,那日倒是个少有的晴天。   一大早,毒日头就悬在头顶,白辣辣地烘烤着大地。天空湛蓝,没有一丝风,亦没有一丝阴凉,四下是镶嵌着金边的明媚光景,只是万物全无活力,蔫头耷脑,懒洋洋的。   空气闷昏炽热,行人略微一动便激起一身汩汩热汗,衣衫紧箍在身上,就连手掌煽动的风,也是热的。   琴岛监狱的周遭少有人烟,唯有大片的田野,茂密的树,以及一条横贯而过的柏油路。   昨日落下的雨水早已蒸腾殆尽,路面烤出一层油光,远远望去,泛着白,连起视野尽头蓬勃的云。   吱呦一声,门轴转动,打破了万籁俱静。   监狱青灰色的大门敞开一道缝,徐庆利缓步迈了出来。   他立在门前,眯缝着眼睛,适应着外面的光线。   身上的衣裳是狱警送的,不怎么合身,但好歹算是干净,他千恩万谢地接过,褪下囚服,径直套在了身上。   手中的行李非常轻便,甚至装不满一只手提包。   一张刑满释放证明,一张技能证书,一份《回归指南》,外加监狱发放的 400 元返乡路费。没有书信,没有个人物品,也没有亲戚朋友送来的任何物件。   此刻徐庆利手搭凉棚,左右观瞧,自然是望不见一个人影的。   在这世上,他最后的亲人只剩下千里之外风烛残年的父亲,而在父亲的记忆里,他却是一个不争气的孽子,一个早已消散了十多年的亡魂。   虽然早就知道铁门之外无人等候,可真及了眼睁睁看到空荡荡的旷野,心下又不免怅然,涌动着些许委屈。   那帮子警察终也没找到能治他杀人罪的证据,而知道真相的人又皆是死绝了的,无人作证,毕竟死人是不会告密的。另加上他在庭上幡然悔悟的表现,最终,法院只是按侮辱尸体罪判了些年。   过去的时日,他身处合拢的四壁,头顶是交织的电网,在监视之下,一日日地苦捱,逼着自己强装出一副模范犯人的样子,积极改造,处处争先,待人礼貌和善,终于换得多次减刑,等到了刑满释放的这一天。   铁门在身后闭合,像是封印了一场噩梦。   徐庆利没有回头,这是规矩,自这里回头是不吉利的。   他只是站在那里,久久望着对面的梧桐树,不敢相信自己竟又一次回到了人间。阳光兜头劈下来,烤得脊背发烫,额头微微冒了汗,可他并不觉得憋闷,只觉得温暖。   他仰起脸来,试探性地活动手脚,呼吸着久违的自由。   他赢了,他活到了最后,一颗日夜悬着的心,也终于落了地。   自今日起,他不必再扮演倪向东,他寻回了那个名字,寻回了缺失已久的身份,徐庆利。警察已经澄清了,包德盛不是他杀的,他得以沉冤昭雪,重新获得落叶归根的资格。   一时间,多样情绪在胸口翻腾,他有许多许多想做的事情。他要去重办一张自己的身份证,要找份体面稳定的工作,要好好攒钱,寻个医生医治脸上的疤。   对了,他要先赶回家,回家去看阿爸,看看他身体如何,告诉他自己这些年在外游荡,历经了何种的委屈。   他还要告诉家乡那些爱嚼舌根子的邻里乡亲,他徐庆利不是杀人犯。若他们不信,他便带着阿爸离开那里,之后去哪里呢?   他想了想,琴岛是个好地方,有山有海,他对这里的情况也十分熟悉了。对,大不了他带着阿爸来这里定居,也尝尝当地的海鲜……   徐庆利一边往车站走,一边胡乱想着,心情也跟着脚步跃动起来,一个人嘿嘿笑出了声。未来似乎百无禁忌,澄明广阔,一如这麦田上方无垠的晴空。   他甩着行李,朝前走着。可走着走着,笑容凝滞了。   他发现,地上有三道人影。   来不及转身,只觉得眼前一黑,身体失去平衡,眼见着大地铺面而来。   轰隆,他扑倒在地上,左脸紧贴在炙热的柏油路,两条胳膊被人朝后拧去,掀起细小的粉尘。咔嚓一声,一对冰凉铁环扣住双腕。冷硬的触感,实在是太熟悉了,他知道,那是手铐。   “怎么?”他一时间慌了神,声音也跟着抖,“警官,怎么回事?”   挣扎着转头,他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庞,童浩。而在他身后,另有四五个荷枪实弹的警察,徐庆利猛然反应过来,连蹬带踹,死命挺身,几人却将他牢牢按住,压在地上,他动弹不得。   “你们干什么!”   “徐庆利,因你涉嫌故意杀人罪,现依法对你执行逮捕,你是否明白?”   童浩的声音比以前沙哑了许多。   “我不明白!凭什么!”他昂着脖子,怒目而视,一张脸挣得血红,“证据呢?你们没有证据!你们这是乱抓人!”   “我们已经找到了你行凶的那块石头,上面有血,还有你的指纹——”   “不可能,你们绝对不可能找到,证据是假的,肯定是假的!那块石头十多年前我就扔了,早扔进湖里了——”   “我说的,是你杀死刘呈安的那块石头,”童浩不急不慢,“不过,你刚才的话已经变相承认了是你杀死的倪向东。眼下至少两条人命,铁证如山,这次你逃不掉了。”   徐庆利脸白了,嘴唇翕动,半张着,开开合合,却什么也辩不出了。   “其实我们早就找到了证据,可你知道为什么偏挑在这天才抓你吗?”   童浩蹲下来,俯身直视他的眼。   “你还记得一个叫孟朝的警察吗?你记得他是怎么死的吗?”   徐庆利呼哧呼哧地喘气,说不出话。   “你忘了,可我记得。每每我闭上眼睛,就总是看到他从高处坠下来,一次又一次,他一次又一次地死在我面前。我不知道最后那刻他在想什么,也许是想保全那个男孩,也许是后悔爬上脚手架,也许是万分的遗憾,因为只差一点点,只差一点点他就可以活下来了。”   童浩拍拍徐庆利的脸,咬牙切齿。   “所以,我也要让你感受下,从高处跌落的绝望。徐庆利,你斗得过曹小军,可你逃不过法律。记住,苍天有眼,恶人终有报应。”   再后面,乱哄哄的,徐庆利什么都听不清了。   周身的血涌上头顶,只觉得天旋地转,一时间大脑一片空白。   碧空如洗,今日原本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他昂着头,努力想要看清阳光是如何落在梧桐肥厚的叶片上。也许这是今生最后一次,他努力睁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那片树影。一阵风吹过,阳光金箔般细碎闪动,叶片沙沙作响,燃烧的青绿,翡翠般浓艳欲滴。   他扬起的头,被一只手按了下去。   徐庆利不再挣扎了,任由他人压住他的脸,疤痕贴在滚烫的柏油路上。   就连这份炽热,大概也是最后一次感受了。   闭上眼,眼前一片血红,耳边是聒噪的蝉鸣,他贪婪地印刻着一切,极力拉扯着此生最后一个夏天。   他忽然想起某个遥远的夏日傍晚。   那一天,他跟小军刚搬完一整车的家具,四肢酸痛,满身臭汗,浑身累得快要散架,却偏不愿早早回家。   那时他们很穷,凑了凑身上的钱,只够买一包花生,一罐啤酒。   两人瘫坐在堤坝上,吹着潮湿微凉的风,喝着酒,吹着牛。   猩红的落日坠入海中,漫天晚霞,他们坐在金光璀璨之中,面庞也映得黄铜铜的。   徐庆利两手撑在身后,勾勾地望着,赤色的海浪在他面前摇荡,不知为何,盯得久了,眼中便溢满了泪。   “小军,你说,咱往后的日子会好么?”   曹小军半仰着头,同样沐浴在夕照之中,闭着眼微笑。   “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   【正文终】 第五十八章 生者们   田宝珍避开人群,寻了处角落,靠墙倚着。   她摸了摸兜里的电子烟,又张了眼不远处乱乱哄哄的孩子,怔了一两秒,终是松了手。   昨晚忙了个通宵,今早一站起来就头昏脑涨,眼珠子涩得发紧,然而还是按照早就承诺好的,带孩子来了水族馆。此刻,夏令营的带队老师右手指着展示橱窗,正用“小蜜蜂”介绍着什么,一众小朋友围成个半圆,小小的、黑压压的脑袋凑到一起,贴着玻璃,哇哇地赞叹个不停。   田宝珍在孩子堆里一眼拎到了自己的女儿,她顶着小黄帽,兴奋地蹦跳,衬衣下摆从短裙里挣了出来,蓬蓬的,像是鸭子的尾巴。女孩两手撑住玻璃,瞪着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展柜里的鱼。   有什么好惊讶的,昨儿个晚饭你不是刚吃的吗?   宝珍在心中暗笑,同一条鱼,搁饭盆里叫鲅鱼,放进水族馆就叫蓝点马鲛。同一个玩意,地点一换,身价也全然不同。就跟人一样,明明都是同一种动物,却硬生生用各种名号和标签强分出个三六九等来。   她眨眨眼,忍住了嘴边的呵欠,好在她今天化的眼线是防水的,不晕。不让别人看见自己的疲态,这是她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掏出手机,上百条未读的消息,懒得去看,随意切换到其他软件,闲散地浏览起热点新闻,试图唤醒大脑。   铺天盖地的全是明星营销,要么就是各式各样的情感故事,一半在炫耀,一半在哭诉。   爱情这玩意她早就戒断了,那是比真金白银更稀有的奢侈品,可遇不可求,况且还不保值,今日相爱的,明日再见可说不准。唯有衣食无忧,朝气蓬勃的年轻人才能、才敢、才愿去酣畅淋漓毫无保留的爱,“追求生活”是他们的特权,而到了她这把年纪,“生”和“活”是要分开来理解的,到底是实际些,一心只想着发财,只求他人别给她添堵。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而她只想坐在高高的金山上面,艳羡着他们纯洁无暇的爱。   胡乱想着,眼睛扫到一条新闻,滑动屏幕的手指也跟着停了下来。   隐姓埋名十余载,一朝梦碎现原形   昨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沙东省琴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徐庆利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至此,曾震惊岛城的木箱抛尸案尘埃落定。   据知情人士透露,曹小军与徐庆利的个人恩怨只是冰山一角,本报记者顺藤摸瓜,走访当地群众,穿过迷离案情,步步逼近真相,揭开嗜血恶徒的堕落心路……   徐庆利?   这名字有几分耳熟,似是在哪里听过——   深埋已久的记忆开始嗡鸣,有什么即将破土而出。她正欲急速往下看,却有谁拉了拉她的裙摆。低头,发现是女儿。   “妈妈,我看不见,”小女孩踮着脚,指指远处,“抱我,看鱼,我要看大鱼。”   宝珍抬头,这才发现原来水下表演已经开始,男女主演装扮一新,穿梭在斑斓游鱼与缤纷珊瑚之间。舞台前的阶梯上坐满了人,后面的便站着围观,不少孩子骑在父亲的脖子上,前后晃悠着,抻长了脑袋张望。   田宝珍笑笑,收起手机,俯身抱起女儿,大步朝人群走去。   因着包德盛的案子,与家乡众人断了联系,一路北上,独自来到这座名叫琴岛的海滨小城。一晃也十多年了,一路摸爬滚打,吃了许多苦,遭了不少罪,如今也算是扎下了根。   后悔么,却是不后悔。毕竟是自己选的路,她是头脑清醒的,知道世上没有双全法,要么吃努力的苦,要么吃生活的苦,总得要二选一。   她寻了个高处,定住脚,引逗着女儿去看那大鱼缸。女孩很快便被吸引,拍着巴掌,咯咯笑个不停。怀里的孩子,沉甸甸,暖烘烘的,宝珍凝视着女儿肉鼓鼓的侧脸,心底忽然柔软起来,就像是望见了童年的自己。   她做到了,她凭着自己的努力,给女儿的人生争取到一个更好的起点。   起码女儿能够读书,能够见世面,能够自由选择想走的路,在女儿未来有所求时,她懂得凭自己的本事去争取,而不是只剩下委身于他人这一条老路。她的女儿,还有一个自己做主的机会,这么一代一代的奋斗下去,一代一代的女儿们脖颈上的枷锁也终会挣开。女人不是月亮,从不需要凭借谁的光,这个道理她母亲不明白,但她希望自己的女儿可以懂得。   宝珍环紧了孩子,也转脸去看对面的表演。   面前是巨大的落地鱼缸,据导游介绍说,这是亚洲最大的。她望着五彩的鱼群,心神也跟着摇曳不定,像是要哭的冲动。她已经很久没哭过了,情绪无意义是她近几年在生意场上学到的教训,眼泪只是她演戏的道具,却忘了怎样去真心实意的为了谁哭一场。   此刻鱼缸里演的是《梁祝》,戏剧正进入高潮部分,男女主演手牵手向上奔去,象征着羽化成蝶,双宿双飞。对着面前这蔚蓝色的梦境,宝珍眼中升起水雾,仿佛又一次看见了十多年前的那轮蓝月。   她再次看见了家乡环绕的群山,古老的茅屋,遥远的椰子树,她又蜕回了十几岁的少女,也是曾为谁碰触过真心,也曾有过脆弱莽撞的心动。   她记得那晚月色朦胧,自己仰起脸,笑着追问对面的男子。   “阿哥,你敢跟我去县城吗?”   后来,她的阿哥又是如何回答的呢?   记不清了,像是隔着一层永不散去的浓雾,她看不清那个男人的脸,甚至已经记不得他的名字,只是隐约知道像是姓徐……   罢了,不想了,人总是要向前看的。   田宝珍吸吸鼻子,逼回了眼中的泪,甩甩脑后的发,勾出一个漂亮的笑来安慰自己。   过去的,就让他们过去吧。   童浩半蹲在墓碑前,一声不吭,缓缓向外掏着祭品。   冷面,凉皮,炸串,馄饨。   当他倒出煎饼果子的时候,旁边的高个青年实在忍不住了。   “那个,童哥,人家都是摆什么烧鸡水果小点心,你上坟为什么要用煎饼果子?”   童浩没搭话,轻轻将煎饼外面的塑料袋解开,小心放平,这才起身,好好打量起眼前这个男孩。黝黑,精瘦,成天呲着大白牙傻笑。警校刚毕业没多久,自称打小梦想就是进刑警队,如今分到他手下,队长让他帮忙带一带。   “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孟昭,您叫我小孟就行。”   “孟朝?”童浩一愣,“你叫孟朝?”   “对,我爸姓孟,昭是天理昭昭那个昭,”青年顺着童浩的视线瞥了眼墓碑,赶忙啃啃两声,清了清嗓子,“哦,不是这个朝,对不起,我爸没起好名字——”   童浩点点头,面上没说话,心里却暗自想着不是也好,总不想你再落个他那样的结局。   他蹲下身来,手扶墓碑,沉默了半晌,这才低声问身后的小孟。   “你知道为什么带你来这么?”   “这躺着的是不是你家亲戚?”   童浩忍了再忍,还是没忍住,斜了他一眼。   “瞎说什么,这是咱刑警队以前的队长,特勇的一个人,在一次追捕中,为了保护群众,英勇——”多少年了,每次说到这个词,他还是会哽,“英勇牺牲了,来,你拜一拜吧,也算是前辈给你上上思想教育课。”   孟昭双手合十,虔诚跪下,眼瞅着咣咣就要磕头,童浩忙一把拉住。   “诶?倒也不用磕头,你拜一拜就行——”   “不行,得磕!”   孟昭挣开童浩,脑门子咣咣地往石板上撞。   “队长英勇殉职,是英雄,没有他冲在前面,就没有我们眼下的安稳日子,这几个头他担得住。孟队长,您走好,在那边好好休息吧,这边有我们呢,但是吧,也别走太远,保佑我们出警顺利,要是破案遭遇瓶颈了,还麻烦您给托个梦——”   童浩听着他的胡说八道,却是笑了,看着他一腔热血的莽撞,像是看见了几年前的自己,又像是看见了刚毕业的孟朝,像是看到了一代又一代奔向岗位的“愣头青们”。   他揩了把眼,在小孟后脑上狠拍了一巴掌。   “行了,差不多得了,破案用的是脑子,不是大话,等你出现场不吐了再说吧。”   说完,童浩起身朝前走去,青年拍拍膝上的灰,紧随其后。   “童哥,咱回局里?”   “嗯,不过先陪我去趟邮局,我汇笔钱,给个老熟人。”   “谁呀?”   “南洋省的一个老人家,你不认识,少打听。”   “诶?怎么这么见外呢,你介绍介绍不就认识了?是不是你远方亲戚啊——”   两人的背影渐渐远去,交谈声也愈来愈远,慢慢听不清晰。一阵风拂过,树影摇曳,落在墓碑的照片上,孟朝笑着,眺望远方。   不知何时,坟前供奉的煎饼果子少了一半,像是被什么吃了去,只留下一排新鲜的牙印。   许是野物,许是别的。   关于倪向东,关于我们   此时此刻,我终于圆满了这个故事。   感觉自己就像是老式的生日蜡烛,莲花形状,一点燃就会弹开,转着圈自动唱歌那种,只要电池不使完,或者只要不被人剪断电线,便会永远“祝你生日快乐”的无限循环下去。这可能就是我,只要故事没完成,就会永远不停地写下去,直到力竭。   很多人问我,倪向东这个故事的原型到底是谁,说实话,我不知道,我纯纯瞎掰的。大概是去年秋天吧,正在菜市场滑溜眼珠呢,忽然间,这个人物就涌现在面前的青椒上,我也寻思呢,这邪了吧唧的男人是谁啊?然后想着想着,就开始写这个故事了。   其实也不想传授什么大道理,我不会,也不配。只是单纯的想呈现一种人生,写到徐庆利的部分,我也问过自己,这世间真的会有如此凄惨的人吗?然后过了一个多月,老天爷大概是回应了我的疑问,让我刷到一个纪录片。   片中的男子三十多岁,瘦削孱弱,一直对着记者的镜头卑微的笑。   他是个孤儿,一出生就被父母抛弃,后来养父母总是打他,往死里打,受不住了,十多岁时候跑出去了,然后全国各地的流浪,没有身份证,只能打黑工,老板只管饭,从没给过一分工钱。他说他这辈子攒的最多的钱就是 200 元,有时候 5 天没有吃饭,就只能蹲在街边,不敢动,一动就会昏过去。   他说他平时捡垃圾为生,但是捡垃圾也有底层的规矩,不小心捡到别人地盘了,会挨揍的。当时他被另一帮流浪汉打到颅骨骨折,没有钱去医院,硬生生躺着等死,后来躺了快一个月,还是活下来了。最难的时候,还碰见过黑煤窑的老板,那是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问他要不要跟着去干活,他答应了,他说知道对方是黑煤窑的,去了可能会被打死,但是没有办法,如果不去,当晚就会冻死。   片子的最后,记者问他,人生中可曾有什么快乐的回忆吗?   他怯懦地躲避着镜头,笑着说没有。   记者说你好好想想,一点都没有吗?   他愣了愣,想了半天。   “没有,这一生一点快乐都没有。”   说这话时,仍然笑着。   那一刻我忽然被戳中了,有时候我们的不懂,是因为我们幸运。因为命运没有选中我们开刀,我们不是普通人,是幸存者。活着的每一日都是奇迹,每一日都是馈赠,我们口中百无聊赖的日子,也许真的是曹小军、吴细妹、徐庆利他们眼中遥不可及的明天,也是孟朝、老孙他们用命换来的安稳。   如果说《一生悬命》这个故事非要传达点什么的话,那就是请保持善良,无论是对他人,还是对自己。我们总是会在自己的情节里遇见矛盾痛苦的事情,其实大家都一样,一样脆弱,一样坚强,一样的会因为一点小事崩溃,一样的也会因为他人的善意而感动,觉得人生值得。   有时候这个世界会很荒谬,但总有解决之道,总会有办法的。   可能我所有的小说主旨都是一个,那就是活下去,活下去总会有好事发生。人生是旷野而非轨道,请尽情撒欢,尽情奔跑,来都来了,玩尽兴再走吧。   下一部小说,我一定要写个喜剧回回血,咱一起好好的乐呵乐呵。这部书欠你们多少眼泪,下本就补上笑多少回。喜欢的朋友,可以豆瓣阅读关注一下我,今后有新作品的时候,会第一时间通知到您~   好了,就说到这吧,再叭叭下去,就又要涨 5 分钱了,大家挣钱都不容易,给你们省点是点。   最后,愿生活待你不薄。   那咱们下部喜剧见!散会!